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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里的黑豹

[以色列] 阿摩司·奥兹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6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以色列] 阿摩司·奥兹  

页数:

199  

译者:

钟志清  

Tag标签:

无  

前言

译序阿摩司•奥兹应该说是时至目前中国学术界、创作界和新闻界最为熟悉的以色列希伯来语作家。《地下室里的黑豹》是一篇记忆小说,其希伯来文版首发于1995年。它以作家的童年经历为基础,又融进了丰富的文学想象。用作家本人的话说,故事本身来自黑暗,稍作徘徊,又归于黑暗。在记忆中融进了痛苦、欢笑、悔恨和惊奇。小说的背景设置于1947年夏天英国托管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那是巴勒斯坦历史上非同寻常的时期,因为数月后,即1947年的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将在纽约成功宣布巴勒斯坦分治协议,允许第二年在巴勒斯坦建立两个国家,一个阿拉伯国家,一个犹太国家,英国人很快就会结束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离开那片土地,以色列国将会建立,以色列与阿拉伯世界从此陷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在历史巨变的前夜,英国士兵、犹太人的地下组织、阿拉伯民族主义者纷纷行动:枪击、爆炸、宵禁、搜查、逮捕、迫在眉睫的战争与种种可怕的谣传不但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平添了许多不安定因素,也留下了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谜团。曾在《我的米海尔》、《恶意之山》(中译本名为《鬼使山庄》)和《爱与黑暗的故事》等作品中对这一历史进程做过不同程度触及与把握的奥兹,再次以这个特殊而复杂的历史时期为背景,借助奇巧的构思、睿智的分析、优美的行文在《地下室里的黑豹》中触及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小说主人公首先以成年人的口吻交代“在我一生中,有许多次被人叫做叛徒”,给读者留下了悬念,随之回忆起自己在十二岁那年因为与当时犹太人的敌对方英国人交往,第一次被称作叛徒的情形。总体看来,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在家、东宫和特里阿扎丛林三个主要场景中展开的。大家知道,奥兹素以破解家庭生活之谜见长。他在《地下室里的黑豹》中,再次运用爸爸、妈妈、孩子三个人物构成了家这个场景中的核心:爸爸、妈妈来自乌克兰,他们的亲人全死于希特勒之手,这一点显然与奥兹本人的经历有别。爸爸是学者,在爸爸的性格中,理性占了上风,“他讲原则,为人热情,对正义忠贞不渝”,具有强烈的仇欧情绪;而妈妈则喜欢追忆过去,故乡乌克兰的河湾、河面上星星点点的鸭群、缓缓漂流的蓝色百叶窗、河流和草地、森林和田野、茅草屋顶和薄雾中的悠扬钟声令她魂牵梦萦。熟悉奥兹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这一切似曾相识,但此次,作家的关注视点有所转移。我们在《爱与黑暗的故事》、《我的米海尔》和其他作品中看到的家庭悲剧和夫妻情感均被置放到了边缘地位,孩子则成了家中的中心人物,也成了整部作品的主人公。他在家中见证的不再是父母那痛苦而缺少生气的日常生活,而是他们颇有几分让人憧憬,甚至惊心动魄的地下活动(爸爸为地下组织编写标语,收藏违禁品,妈妈悄悄救助伤员),亲临了英国士兵前来搜查时的紧张局面。几乎所有的情节设置,都与孩子的所谓“背叛”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个孩子年仅十二岁,他因酷爱词语而赢得“普罗菲”“教授”一词的希伯来语缩写。绰号,说话的方式与众不同,并喜欢写诗拿给女孩子看。由于在家中受参加地下抗英活动的父母的影响,在学校和其他场合听成人进行民族主义宣传 “我们生活在一个生死攸关的时期”、“希伯来民族要经受住考验”,他立志为民族的事业而战。他提议创办了“霍姆”希伯来语音译,意为“自由还是死亡”。秘密组织,加盟这个组织的还有他的两个小伙伴本•胡尔和奇塔。他们想用旧冰箱里拆下的马达等材料制造火箭,打到英国的白金汉宫,把英国人赶出他们心目中的犹太人领土。他们还喜欢看好莱坞影片,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普罗菲本人更是为影片中的英雄着迷,经常把自己比做“地下室里的黑豹”,意思是等待时机猛扑出去,为自己所谓的信念而献身。但是,他的英雄梦屡屡受挫。在一个宵禁的夜晚,他被一个英国警察所救。这个英国人来自坎特伯雷,讲圣经希伯来语,崇拜古老的犹太文化,热爱耶路撒冷。普罗菲深受英国人的吸引,答应与他换课(相互学习英文和希伯来文),甚至天真地想借此机会,向英国警察套取情报,完成他所谓的民族主义理想。但事与愿违,小伙伴把他叫做叛徒,而他自己也无法确定自己与英国人的交往是否属于背叛行径,经常陷于灵魂的挣扎中。围绕什么是“叛徒”问题的讨论首先是在小主人公的家中进行的。那是在某天早晨,家中墙壁上赫然出现了“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几个黑体字之后。爸爸认为“叛徒”是“一个没有廉耻的人。一个偷偷地、为了某种值得怀疑的好处、暗地里帮助敌人,做有损自己民族的事或伤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杀人犯还要卑鄙”。而妈妈则认为“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父母的不同观点成为支撑普罗菲理解叛徒意义的两个支点。他自己也试图通过翻阅百科全书,弄清楚叛徒的诸多字面含义。他甚至对着镜子盘问自己究竟长着一副叛徒的模样,还是地下室里黑豹的模样。场景之二:东宫。名曰东宫,实为摇摇欲坠的棚屋,掩映在西番莲中。这是普罗菲和英国警察邓洛普军士换课并且交谈的地方。普罗菲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内心矛盾重重。尽管他不断提醒自己,一刻没有忘记英国人是敌人,不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像地下战士那样称自己是“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有时为赢得对方信任才喝下他买的柠檬汽水,有时却不由自主地告诉对方,爸爸也懂拉丁语和希腊语,甚至对人家产生了某种“喜爱”的情感,随即又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的心在胸膛里跳荡,犹如一只地下室里的黑豹。我以前从未做过如此杰出的益事,也许以后也不会了。然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嘴里尝到了酸味,卑鄙叛徒的可耻滋味:如同粉笔刮蹭时的战栗。”场景之三:特里阿扎森林。这是普罗菲和“霍姆”组织成员开会、请求批准他执行刺探任务的地方,也是他因犯有所谓的叛变罪而接受审判的地方。普罗菲的两个小伙伴本•胡尔和奇塔模仿美国影片对他进行了持续不到一刻钟的审判,既严肃,又滑稽,颇具黑色幽默的味道。一脸狐相的本·胡尔得出结论:“本庭相信叛徒所说他从敌人那里得到了一些情报。本庭甚至接受叛徒没有把我们泄露出去的说法。对叛徒所说他未从敌人那里得到任何报酬的错误证词,本庭表示愤慨并予以驳回:叛徒收了薄脆饼干、柠檬汽水、香肠肉卷、英语课、一本包括《新约》在内的《圣经》,《新约》攻击我们的民族。”普罗菲找理由为自己辩解,但无济于事。他一气之下,宣布解散自己创建的地下组织,与朋友们彻底决裂。表面看来,小说在写少年故事,实际则是把个人命运和共同体前途放在一起来探讨个体身份,显示出作品的道德深意和作家的矛盾心态。作为一个希伯来孩子,普罗菲也和当时的多数犹太人一样,把英国人当成敌人,其人生致力于驱逐外国压迫者,但其灵魂又受压迫者困扰,因为这个压迫者也来自拥有河流与森林的土地,那里钟楼骄傲地耸立,风标平静地在屋顶上旋转。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他很快便被他吸引了,甚至“具有一种冲动,要跑去给他拿杯水”。在某种程度上,审判他的伙伴对他的背叛指控并非子虚乌有:“你普罗菲爱敌人。爱敌人嘛,普罗菲,比泄密还要糟糕。比出卖战斗者还要糟糕。比告发还要糟糕。比卖给他们武器还要糟糕。甚至比站到他们那一边、替他们打仗还要糟糕。爱敌人乃叛变之最,普罗菲。”从某种意义上,小主人公已背叛了20世纪40年代晚期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心目中约定俗成的价值标准。在他看来,世上有非自私、非精心策划的背叛,也有不卑鄙的叛徒。背叛者爱他正在背叛着的人,因为没有爱就没有背叛。这些富有哲理性的话语揭示出仇英背后的荒谬与非理性狂热。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使命与道义、民族情感与人道主义准则等诸多充满悖论色彩的问题不但令小主人公费解,而且让已经成人的作家无法释怀。(“直至今天,我仍无法向自己解释那是怎么回事。”)当然,在作家开始创作《地下室里的黑豹》的1994年,英国人已经不再是犹太人的敌人,传说中与犹太人具有血亲关系的以实马利的后裔阿拉伯人会成为他们的新敌。作品中写道,人们会为旧日生活在那里的迦南人——指阿拉伯人——感到难过。“犹太人会崛起,打败他们的敌人,石造村庄会毁于一旦,田野和花园将会成为胡狼与狐狸出没的地方,水井将会干枯,农夫、村民、拾橄榄的、修剪桑树的、牧羊人、放驴的都将会被赶进荒野。”英国警察这样说。犹太女孩雅德娜也这样说:“即便真的是别无选择,你必须去战斗,地下工作者也是极有害的。此外,那些英国人也许很快就会卷铺盖回家。我只希望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别后悔,痛悔。”雅德娜是小主人公偷偷暗恋的一个姑娘,比他大八岁。他曾经无意间在屋顶看到雅德娜换衣服,事后一直伺机想请对方原谅,但又羞于启齿,经常为此懊悔不已,由此引发出另一个层面的精神探索,即一个男孩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期待问题,这里不再赘言。雅德娜的话与英国警察的说法具有某种关联,就像作家所说:“这些话酷似邓洛普军士所说的,阿拉伯人是弱方,很快他们就会变成新的犹太人。”这些讨论触及到了英国人走后巴勒斯坦何去何从的问题,预见到未来的潜在危险。普罗菲生雅德娜的气,认为雅德娜说出了最好秘而不宣的东西,也生自己的气,因为他没有看出这种关联。在某种程度上,雅德娜有点像他的精神导师,他向她倾诉自己所有的问题与困惑,而她则告诉他从父母和老师那里均无法得到的答案。“你跟我说的那个军士,似乎真的很好,他竟然连孩子都喜欢,但是我认为你不会有什么危险。”喜欢孩子的人懂得爱,会爱的人不会背叛。也许,这种幼年时期的心灵触动是日后形成作家的人道主义情怀的一个诱因吧。理想主义者希望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和平相处,但两个世界中的极端主义人士对此竭力反对。1993年,以色列总理拉宾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在挪威达成了《奥斯陆协议》。天真的人们曾一度以为巴以和平在即,但两年后拉宾便倒在了犹太极端主义者的枪下,巴以双方冲突再起,和平再度遥遥无期。一向主张巴以和平的奥兹因在1994年攻击犹太定居点的极端主义分子,也被右翼人士称做叛徒,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小说的开头相呼应。浮现在普罗菲脑海里的那幅画面:爸爸、妈妈和邓洛普军士在安息日清茶一盏,共话双方感兴趣的话题,雅德娜在吹竖笛,而“我”躺在她脚边的地毯上,地下室里一只幸福的黑豹,迄今依然可以说是作家心目中的一个美好梦想,只是里面的人物发生了变化。从这个意义上,《地下室里的黑豹》用形象的笔法表达了作家的人生理想,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建构了一种象征性的联系,对本民族信仰深处某种极端性因素发出了危险信号。当然,小说的动人之处不只在其意蕴,也在其行文、肌理与格调。英国警察离去后给主人公心灵深处留下的永远的痛,母亲故事中那不知漂向何方的蓝色百叶窗,声声竖笛中缓缓重现在记忆中的一个个故人、一件件旧事,使人会在掩卷时慨叹,这就是奥兹!

内容概要

  《地下室里的黑豹》故事发生在1947年夏天英国托管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以色列建国前夕。12岁的普罗菲是个敏感的男孩,总希望驻扎在以色列的英国军队能早点撤离,常和小伙伴们想办法把英军吓走。一天,普罗菲因为违反宵禁而被英国士兵邓洛普抓到,他没有处罚这个男孩,只是将他护送回家。军士和小男孩之间就此建立了友谊。邓洛普军士教普罗菲学习英文,并念他最爱的圣经诗篇给他听,而普罗菲则教邓洛普一些希伯来文。但是英军和地下犹太反抗军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让两人的友谊有了越来越多的变数。普罗菲更因此被小伙伴们冠以“叛徒”的罪名。这段友谊究竟会如何改变普罗菲的一生?

作者简介

  阿摩司·奥兹是以色列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当今希伯来语作家中诺贝尔文学奖呼声最高的一位,所著小说和评论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和共鸣,多次获大奖。他的作品也令陈众议、池莉、徐坤、陆建德、邱华栋等作家和学者痴迷,莫言、阎连科、毕飞宇更是尊其为文学导师。

章节摘录

第1章在我一生中,有许多次被人叫做叛徒。第一次是在我十二岁零三个月那年,住在耶路撒冷城边的时候。那是在暑假,还有不到一年英国人就会离开这片土地,以色列国就会在战争中诞生。一天早晨,这些黑体字赫然出现在我们家的墙上,就在厨房的窗下:“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卑鄙”一词提出了一个令我如今坐下来写这个故事时仍觉得意犹未尽的问题:叛徒能否不卑鄙?如果不能,为什么奇塔·莱兹尼克(我认得他的笔迹)会劳神地加上“卑鄙”二字?如果能,在什么情况下叛变不是卑鄙的?我长这么高的时候就有了“普罗菲”的绰号。普罗菲是教授的缩写,他们这么叫我是因为我沉迷于观察词语。(我仍然热爱词语:将其采集、排列、打乱顺序、倒置、组合到一起。就像爱钱的人倒腾钱币和钞票,爱纸牌的人摆弄纸牌。)那天早晨六点半,爸爸出去拿报纸时看到了厨房窗下的字迹。吃早饭时,爸爸把莓子酱涂在一片黑面包上,冷不丁地把刀子插进果酱罐,都快把刀把儿插进去了。他不紧不慢地说:“好极了。天大的惊喜。阁下有何功德,让我们如此荣幸?”妈妈说:“一大早就别奚落他了。别的孩子奚落他,就够他受的了。”爸爸和那时我们住区的多数男子一样,身穿卡其布服装。他的手势,还有声音,无疑表明他这个人一贯正确。他抄罐子底儿挖出一大块黏乎乎的莓子酱,往两片面包上各抹一半,说:“实际上,如今大家把‘叛徒’一词用得太滥了。但谁是叛徒呢?确实。一个没有廉耻的人。一个偷偷地、为了某种值得怀疑的好处、暗地里帮助敌人,做有损自己民族的事或伤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杀人犯还要卑鄙。请把你的鸡蛋吃光。我在报纸上看到,在亚洲,人们正因饥馑而死。”妈妈把我的盘子拉到她跟前,吃光了我的鸡蛋和剩下的面包和果酱,不是因为饿,而是为了平安无事。她说:“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妈妈说这些话,既非冲我,也非冲爸爸。根据她眼睛看去的方向判断,她正在冲粘在冰箱上方厨房墙上的蜗牛说话,没有特定目的。

媒体关注与评论

国家需要能代表其良心发出呼声的作家。这样的作家世所罕见,所幸以色列有奥兹。——《华盛顿邮报》《地下室里的黑豹》深刻而富于创造性,它就像一首诗,传达了作家对于人类生活的宽容态度。它不似奥兹的其他小说,如强劲的湍流,源源不断,却像一场大雨,时断时续,冰冷刺骨。——《纽约时报书评》


编辑推荐

《奥兹作品:地下室里的黑豹》是一部记忆小说,据奥兹本人称,它“囊括了自己所有的作品主题”。《奥兹作品:地下室里的黑豹》以作家的童年经历为基础,融进了丰富的文学想象,用形象的笔法展现了作家对于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使命与道义、民族情感与人道主义准则等充满悖论色彩的问题的睿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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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篇幅不长,语言流畅易懂,翻译很好。小说以作者回忆少年时光中的一个特定时期的角度切入,那是以色列建国前,英国人、犹太人、阿拉伯人为自身利益争夺生存空间的时期。亲情、友情、民族情交错于那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的情感世界之中,在各种情感中都包含着亲近与排斥、友善与敌对。书的内容好在能够简单明快的让读者理解主人公所处的矛盾境遇,引起读着的思考和共鸣。敌对阵营中个人能够以什么样的方式相处而无害于各方,同一阵营内的人们如何对待激进与保守的方式,家庭内的成员如何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彼此关爱,何谓共存而何谓背叛?这些问题不是作者和读着能够以简一答案轻松回答的。特殊的人物、特殊的地点、特殊的时期,而引起普遍的思考,这就是作品的价值吧。


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奥兹的作品太美妙了,让人入迷,引起很复杂的心理活动……妙处只有读过的人才知道。


期待很久,具备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


如果你对犹太人的文化历史有所兴趣,那这本书很值得一阅。其中也能窥见奥兹的智慧。总之让我读来有种莫名的亲切。


不过很喜欢这个作家,所以 买了很多书。


读过浙江文艺版的《咏叹生死》(不太长的长篇小说)、《胡狼嘷叫的地方》(短篇小说集),感觉好极了,这套书自然就成了必选内容。


这个小假期打算把这本看完,内容的话在书店看过一些,还蛮喜欢的~


正在看,书的纸质,字体都可以,就是贵。


一口气读完才不负这本书的文字


还没看过他写的书哦 不过好多作家对他的评价都是很高的 所以就先买了一本咯


在以色列,人们谈论奥兹,颇有争议。有人认为他是以色列的良心,有些人则认为他是以色列的叛徒。一方面奥兹坚定地呼吁阿以和平,是“现在就和平”组织的缔造者;另一方面他也确实参与了一系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战争。从这本有自传色彩的书中,可以看出奥兹对于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使命与道义、民族情感与人道主义准则等充满悖论色彩的问题的睿智思考:是非对错,没有那么简单。奥兹童年时代的耶路撒冷由英国托管,日常生活蒙上了一层英雄主义色彩:地下活动,爆炸,逮捕,宵禁,搜查,英国兵,阿拉伯帮,迫在眉睫的战争与恐惧……古老的英雄神话仿佛成了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儿童故事讲的都是耶路撒冷的过去和沦陷。据奥兹回忆:“父母将我送到一座希伯来基础小学,学校教我缅怀古代以色列王国的辉煌,并且希望它在烈火与热血中复兴。”在那个躁动喧嚣的时代,奥兹的理想就是“做一个英雄”。书中的小主人公身上烙有奥兹的影子。他偶然间结识了托管以色列的英国士兵。他本痛恨英国兵,恨不得他们立刻滚回老家去,接近士兵的最初目的也是“刺探军情”。但随着接触的加深,他却被士兵的善良和真诚吸引,真心与他做了朋友。结果被小伙伴们冠以“叛徒”的称号。奥兹借小主人公之口说出:叛徒不一定卑鄙,背叛不意味着变节。对待满世界的偏见和歧视,奥兹主张以爱化恨,而不是以恨制恨。与英国的关系如此,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


奥兹的一套一起买的,都很好。


购入了奥兹新版全套,封面一如既往的典雅美观,快等不及翻开细读了!


书不必多说,自然经典,译林出品一直就值得信赖,也是我的最爱。今天说说卓越,每个单本包装塑膜,十分精致,发货快、快递快、服务好,价格优。


一起收了。缺一不可!


听说是奥兹有自传色彩的小说,表达了强烈的政治诉求,少年奥兹眼中的世界。


  
  
  1994年,主张巴以和平的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因攻击犹太定居点的极端主义分子,被右翼人士称作叛徒。同一年,他写作小说《地下室里的黑豹》,开篇即说,“在我一生中,有许多次被人叫做叛徒。”显然,“叛徒”的暗影缠绕着阿摩司•奥兹,以至他深入思考个体身份与民族命运交织所产生的矛盾与悖论,不仅仅为了辩诬,而是试图追索历史与现实之间的隐然隔绝与弥合尝试。
  
  《地下室里的黑豹》中的故事发生在以色列建国前夕,处于英国托管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十二岁的男孩普罗菲与小伙伴们成立秘密组织,热望把英国人赶出犹太人领土。一天,普罗菲因为违反宵禁被英国士兵邓洛普抓住,非但没有受惩罚,而且被护送回家。自此,两人建立了友谊,邓洛普教普罗菲学习英文,普罗菲教邓洛普学希伯来文。但在紧张的政治形势下,这种友谊是不能持久的,不久后,小伙伴们就斥责普罗菲为“叛徒”,并要对其进行审判……
  
  普罗菲对自己的期望与在现实中遭遇的羞辱反差如此之大,以至深深困扰着他。“地下室里的黑豹”,意谓潜伏等待时机,一旦机会到来即冲出为信念而牺牲,这是普罗菲拟作自身的譬喻。而他在现实中,却被同伴书写标语于自家墙上:“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让他苦恼不已,不仅翻阅百科全书查找叛徒的含义,还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是否长了一副叛徒的模样。
  
  其时,英国人是生活于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的敌对面,整个民族都致力于将其驱逐出这块土地。小普罗菲不例外地处身于这浓厚的民族主义情绪中,“犹如一只地下室里的黑豹”,直到他遇到英国士兵邓洛普。敌人是一个宽泛的集体概念,而邓洛普是具象鲜活的个体,小普罗菲发现这个“敌人”并没那么可怕,且宽厚直爽,与自己心目中的敌人完全两样。在这种情形下,糟糕的是,普罗菲不恨“敌人”,且为其所吸引。所以后来的审判尽管有一种儿戏般的黑色味道,但其判词却有着歪打正着的微妙实证:“你普罗菲爱敌人。爱敌人嘛,普罗菲,比泄密还要糟糕。比出卖给他们武器还要糟糕。甚至比站到他们那一边、替他们打仗还要糟糕。爱敌人乃叛变之最,普罗菲。”应该说,这一段话尽管是以少年语气说出的,但其充满悖论式的深谋不似孩童可思虑获得,毋宁说是作者阿摩司•奥兹的深切反思。
  
  爱敌人是严重的指控,为小普罗菲难以接受,但其心底,未尝不认为这些指控有着某种真实性。他没有提供任何秘密给邓洛普,甚至都没有泄露自己的真名,但他的确不恨“敌人”,且有相吸引的感觉。在他看来,这是极糟糕的,因为与其他人的心态相异,足以使其无法完全推翻对自己的指控。普罗菲的纾解之径很奇异,是对叛徒的定义进行重新解释,在他看来,叛徒应该也有卑鄙与不卑鄙的之分,后者是非预谋的、不是出于自私的目的,这种背叛并未造成实际的损害,主要导致的是心灵的挣扎。如果普罗菲逃脱不了指控,他显然属于后者的情形。
  
  如果不是处于特殊的政治形势与民族主义情绪中,小普罗菲的问题本不成为其问题,不过是一个孩童与一个成年人的忘年友谊而已,但一旦“个”与“群”的理念交缠在一起,单纯的事物亦清晰不再了。这一切不要说未成年的孩童想不明白,就是许多思接千载的学者、知识分子也无法厘清。而愈发吊诡的是,在这片土地上,英国人撤出后,昔时的敌对关系不久就消融了(普罗菲的叛徒称谓也即无意义),取而代之的,是阿拉伯人;不过讽刺的是,此时犹太人站在了以前英国人的位置,而阿拉伯人处于原来犹太人的弱势地位,反抗他们的“敌人”。
  
  这是现实开历史的一个大玩笑,亦为小普罗菲当年难以预料。那个“叛徒”的羞辱粉碎于岁月的尘埃中,是不是流转到另一个民族的内部?矫健敏锐的黑豹,这一象征物是否移形换影,在弱势群体中栖身?书中的女孩雅德娜说,“即便真的是别无选择,你必须去战斗,地下工作者也是极有害的。此外,那些英国人也许很快就会卷铺盖回家。我只希望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别后悔,痛悔。”说这番话时,地下工作者的“有害”是不为人所理解的,待到时移世易,大约不少人会幡然警醒;而当初一心一意地要赶走英国人,大家未想到“敌人”真的走了,地区形势竟会到达一个错综复杂的僵局,不仅持续至今,且终局遥遥无期。
  
  阿摩司•奥兹对非理性的民族主义情绪是持质疑态度的,他剔抉出其间的悖谬之处,证实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是盲目狂热的,对于一个民族的自身发展以及与他民族的关系处理上,均有害而无益。单纯的仇恨是简单的,对同族中持异议者厉声指斥不单毫无风险,且政治正确,但于人性的宽容与历史的进程却是一种断然的阻碍。在某种意义上,阿摩司•奥兹是一位理想主义者,我们从《地下室里的黑豹》中流露的一团矛盾的焦灼感,以及不乏温情包容的梦想场景可自然而然感知,他试图以书写的方式弥合历史与现实之间存在的裂痕,即使在严酷的形势面前未免理想化,但终是隐然的可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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