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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巧克力命案

安东尼•伯克莱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

2009年12月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安东尼•伯克莱  

页数:

261  

译者:

赖文珍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班迪克斯先生把别人寄给尤斯特爵士的巧克力拿回了家,他的太太吃了之后中毒身亡。如此巧合,是谁下的手?为了什么?警方侦办这个奇特的案件,立刻陷入困境。这时,一个由各种爱好推理艺术人士组成的业余社团“犯罪圈研究学会”来帮忙查案,不料其中六位推理迷竟分别找出了六个完美的推理结论。六个不同的结论都能有效解释案情,都能合乎逻辑地“破案”,但真相只有一个……

作者简介

安东尼·伯克莱(1893-1971)
推理小说史上的先知。1922年,他开始创作高水准的古典推理小说,并一手创建了著名的“侦探俱乐部”。在古典推理大行其道之时,伯克莱反而预测:“纯粹以解谜为主,重视情节却忽略人物塑造、缺乏文风和幽默感的传统推理小说时日不多。未来的推理小说,心理成分在吸引读者方面将超过数学成分。”而今,这一预言自是全部命中。1939年,伯克莱宣布停止推理小说的创作,但依然活跃于评论界,直至1971年去世。

章节摘录

“是啊,依我看,这真是一股歪风。”班迪克斯附和他,“不过这倒提醒了我一件事。我得去买一盒巧克力,用来还债的。昨晚和我太太坐在皇家剧院包厢看戏,我以一盒巧克力对她一百支香烟打赌她第二幕结束前猜不到坏人是谁。结果她赢了。我可不能忘了去买。那出戏还不错,剧名叫做《叮咚骷髅头》。你看过了吗?”“我一点也不喜欢。”尤斯特不客气地回答,“比起看一堆傻瓜用道具枪杀来杀去,我还有许多更好的事可做呢。你刚刚说需要一盒巧克力?那么,就拿这盒去吧。”对班迪克斯而言,省下买巧克力的钱是微不足道的。他是个非常富有的人,说不定他身上的现金就足够买一百盒这样的巧克力。但麻烦事少一桩总是好的。“你确定不要?”他礼貌性地再问一次。尤斯特从男爵的回答虽只用一个字,但却重复了好几回,因此他的立场是再清楚不过了。班迪克斯谢过他,并接受了这份对尤斯特来说实在是大不幸的礼物。幸运的是,盒子的包装纸并未被扔进火炉里,愤愤不平的尤斯特没丢,双手被快气得中风的从男爵塞满盒子、信、包装纸、包裹绳的班迪克斯也没丢。更幸运的是,他们俩早将各自信件的信封丢入炉火中了。总之,班迪克斯后来直接走到柜台,寄放了所有的东西,并要求服务生帮他收好这盒巧克力。服务生将巧克力放在一旁,接着将包装纸丢进字纸篓。那封说明函则在班迪克斯走过来时。不小心地掉到地上。几分钟后,服务生把它捡起来,也丢进同一个字纸篓。它们后来都被警方收集起来。或许可以这么说吧,此命案仅有三个显而易见的线索,而这两样物件便是其中两个,第三个线索当然就是巧克力本身。在这即将上演的悲剧里,三位浑然未觉的主角当中,尤斯特爵士的身份是最引人注目的。五十岁不到,红光满面,肥厚的身躯,看起来就像个典型的乡下老派土财主,言行举止也相符地保守传统。这位土财主的其他特征也是一目了然,他说话带着中年人特有的沙哑声,不同的是,造就此声音的原因并非威士忌喝多了。这些乡下地主——包括尤斯特爵士——很喜欢打猎,但地方上限定只能猎捕狐狸,而尤斯特爵士却是无所不猎。简言之,尤斯特爵士是个彻头彻尾的恶劣爵士,不过他的恶形恶状,却赢得了大多数正派或反派男人的喜爱——也许有几位做丈夫或父亲的除外——女士们对他的粗嘎话语也给予包容。和尤斯特比起来,班迪克斯就正常得像个普通人了。他二十八岁,高大黝黑,相貌不算难看,沉静中透着些保守,也算是受到众人欢迎,但除了某些特殊交情的人之外,和人鲜有往来。五年前父亲过世,他接收了一笔庞大遗产。当年他的父亲拥有一大片位于未开发区的土地,并颇有远见地守了好几年,当附近别人的土地都盖满了住宅、工厂之后,他才将之转售,此时价格的增值恐怕不止当初的十倍呢。“稳坐家中,等着别人帮你致富就行了!”这句话成了他的座右铭,而且也被亲身验证。他的儿子虽坐拥财产根本毋需工作,但显然遗传了他老爸的生意头脑,也经营了一个非常成功的事业王国,不过他自己略带歉意地解释,这纯粹是当做世上最刺激的游戏来享受罢了。钱滚钱。葛瑞姆·班迪克斯继承了它,创造了它,也无可避免地与它结了连理。她是一位利物浦大船东的遗孤,带着她近五十万的遗产下嫁于班迪克斯——他一点都不需要这笔钱。但这份遗产只是附带的利益。根据他朋友的说法,即使她一文不名,他还是需要她,即使她一个蹦子儿也没有,他照旧会娶她。她完全对了他的味。身材高挑、性格有些严肃、教养深厚,不是那种太年轻而人格未定型的女孩——三年前班迪克斯娶她时,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对他而言,她可说是个完美妻子,某种程度上,她有点像是个清教徒,但班迪克斯也浪荡够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从1930年到1939年,伯克莱一直是个罕见的“二刀流”创作者,白天写布局奇诡的正统推理小说,晚上写内心难测的犯罪心理小说,两者都跻身该类型的巅峰,都是该类型里屈指可数的重量级人物,这不能不算是创作史上一个奇迹。  ——推理小说评论家詹宏志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安东尼·伯克莱创作出了推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诡计小说!  ——推理小说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其《毒巧克力命案》是一部著名杰作,有至少六种独立的解答,堪称此类文学之范本。  ——推理小说评论家霍华德·海格拉夫


编辑推荐

《毒巧克力命案》:古典推理文库.安东尼·伯克莱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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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重解答

多重解答是指在一部小说中,就同一个案件,做出一个以上合乎逻辑的解答,虽然真相只有一个,但是所有的解答都应该是符合逻辑的。因此,卡尔的《燃烧的法庭》虽然提供了两个结局,但我们一般不把它视为多重解答,因为,某个结局并不是完全建立在逻辑的基石上。

最早的多重解答,大约是本特利的《特伦特最后一案》。而最富盛名者,无疑应该是这本《毒巧克力命案》和《希腊棺材之谜》。前者一案六破,几乎可以说是多重解答的最高峰,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更难得的是虽然第一重第二重解答稍显薄弱,但每个解答均符合逻辑,后面的数重解答构思精巧。不断发现的新的线索和对事实的不同取舍,使得案件呈现出了多重面目,犹如万花筒中的图案,稍加转动而变幻无穷。

而后者虽然只有三重解答,却是不少推理迷心中奎因最好的作品之一。三重解答均是十足真金,波澜起伏下令人大呼过瘾。

(二)反推理

多重解答都带有一丝反推理的意味,开此先河的《特伦特最后一案》便是如此,而《毒巧克力命案》中同样是吃谁饭砸谁锅,借书中人物之口将推理小说狠狠调侃一番。

书中如是说道:“侦探小说中的侦探总是特别去强调一些问题,以至于读者不会去想要质疑他,若是他提出的问题能得到肯定的解答,那么就如同他亲眼看到了凶手作案一般的确定。例如在小说里侦探会说:这是一个装红色液体的瓶子,那是一个装蓝色液体的罐子。如果这两罐都能证明是墨水的话,我们就完全解析了死者的心思,知道他们是用来填充图书室里空墨水瓶的。但是,红色液体可能是女仆用来染自己的上衣的,蓝色液体可能是秘书拿来画画的。像这种解释我们能找到上百个,但在小说中就会被无声的忽略掉。”

确实,热心帮忙辨认凶手的店员,目的也许不过是希望你买下一台打字机;而侦探找到的决定性的微小物证,也指向许多个可能——只是作者只允许你相信他所设定的那一种。

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学着福尔摩斯的侦探术试图做出同样神奇的推理时,往往悲哀地发现只不过是个笑话。

现实如此残酷,但在推理小说这个吸引人的智力游戏中,我们依然可以暂时忘记现实的多样性,在作者的设定中试图比侦探更快地发现凶手,而每一次的成功,都会带来不亚于证明了一道极繁难的数学定理的快乐。

(三)白璧微瑕

从最初的卡尔系列,到这本《毒巧克力命案》,吉林出版社的古典推理系列,无论从封面装帧或是内部编排,都有了很大进步。《毒巧克力命案》中典雅的英式幽默,也被译者准确地传达出来,读之令人忍俊不止。

然而稍有遗憾的是,个人对最后一重解答,总有些不过瘾的感觉,之前屡次铺陈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线索,在最后一答中完全没有提及。我始终认为,最为优秀的推理小说,应该是利用人们心理盲点的小说。例如我推崇为神作的《X的悲剧》,读到解答后,人人都会自责如此明显的答案放在自己面前却将之轻轻放过。而在我推崇的另一部神作《犹大之窗》中,每间屋子,都有一扇只有凶手才能看见并自由进出的犹大之窗。同样是心理盲点的优秀之作。鉴于此,我给《毒巧克力命案》扣分,只认可它为半部神作。

嗯,《毒巧克力命案》,这部原本是短篇推理小说后来被安东尼•伯克莱扩充成长篇的作品,是我的推理小说阅读历程里,遇到的第三好看的推理杰作。


一本书,如果在阅读之前已是如雷贯耳,那么期待必然会高,出色的故事可能会因此变得平常。《毒巧克力命案》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一本书,早在阅读之前就不止听一个人说起它那六个完美的推理。但是,高期待并没有让我落入大失望,它的确有让我一口气读完的理由。

在五花八门的推理小说类型中,古典推理小说一直是我的偏爱。我喜欢那种暗黄,喜欢那种迷蒙,喜欢幻想在潮湿的青石板上有辚辚的马车驶过,喜欢倾听书中隐隐传来的壁炉中柴火的“哔剥”声。对,就是这么一种氛围,《毒巧克力命案》就此展开,一位先生在俱乐部中从另一位先生那里得到一家糖果公司赠送的新品巧克力,拿回家送给了自己的夫人,结果却使自己的夫人送了命。凶手是谁?为何杀人?这成了“犯罪圈研究学会”中六个会员的共同的命题。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经历,破案的切入点会大大不同吗?推理的结果又会怎样?别着急,作者会慢慢告诉你。凶杀、诡计、解谜,一切推理小说应有的因素一个都不会少,只是,本该波澜壮阔的情节,却如此地草木不惊,一切是那么的有条有序,杀人者、破案者仿佛达成了一种协议,互不干扰却又互相配合,在令人怀旧的风格中,上演了这么一出完美的戏。

“推理小说史上的先知”,曾有人这么评价安东尼.布莱克。因为,他曾经预言:“未来的推理小说,心理成分在吸引读者方面将超过数学成分。”事实上后来的确如此。不过,在这本《毒巧克力命案》中,我们可以隐约地看到布莱克对心理犯罪描写的尝试,虽被掩盖在“多重解答”的奇妙构画中,但仍可一瞥惊鸿,每个解谜者对案件中的关注点与忽略点代表了什么?作者微笑着让我们自己去想。


越来越喜欢读安东尼·伯克莱的书了。尤其是在持续的阴雨中。
《毒巧克力命案》所开创的多重解答一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然而对于未受过多逻辑训练及犯罪学知识普及的我来说,作者的那种冷幽默简直是太棒了!
作为文学爱好者,曾经和别人探讨过,如何在作品中刻画不同性格的人物问题。对方简言之:多观察多练习就可以了。而本书中主要的六个人物,通过主要的演讲和对话形式,其丰满的形象被惟妙惟肖展现出来。
案件本身全部在人物的叙述和回忆中揭示开来,薛灵汉的侦查除外。真相在六人依次推论的论辩上逐渐接近,直到全书的最后一页。
就如同侦探小说的百科全书,各种推理的角度及逻辑方法都借由六人的运用而呈现给读者面前。在这部相当凝聚的作品中,我再一次有种“无招胜有招”感觉。没有按部就班的搜寻勘查、明察暗访,在很多人物中这种繁琐而必要的工作都被一笔带过,作者所着重笔墨的是角度和心理。每一个峰回路转的奇思妙想都在装腔作势的人物口中淡然道来,大象无形。已然已是大师级别的神作了。
和书中人物所说的“以往的侦探小说,通常都先预设一个唯一而绝对正确的推论,除了作者偏爱的侦探之外,没有人能够做出推论”相比,这部小说应当具有开拓性的影响。实际上,各种推理都是在实物证据和心理层面上归纳演绎出来,而实物证据的真与伪、心理层面的复杂性,都可以推出多种不同以致完全相反的结论。
所以,本书带给我的主要收获,就是这种显而易见的复杂性的再深化。
另外在书中前言得知,本书是作者笔下唯一一部两大侦探薛灵汉和区特威克交集的作品。


推理小说作家安东尼伯克莱的著名杰作,6个不同的解答,但真相只有一个...强烈推荐


作者是个很聪明的人,通过一个案例,不断的变换分析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论证。让我想起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改编的的电影《阳光下的罪恶》里面,大侦探波洛对不同人的推理分析。不同的是,一个变六个。开放式的结局出乎意料,看后大呼过瘾!推荐.


很精彩的推理小说
安东尼·伯克莱所写的推理小说里最好的一本


一个案子能推理出六种答案,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厉害!


真不错,经典推理。事件很简单,但是随着推理的深入事件变的复杂起来,朴树迷离。6种推理间真相一点点显露出来,不看到最后,没有真相。


关于巧克力的命案,害的我不敢再吃巧克力了


没有让我失望,不愧是最推理的小说。


不同于别的推理小说,从不一样的方式来推理,有内容


6个推理结果实在叫人惊奇


一个案件可以通过多个角度作出几个不同的结论~很不错


此本与其说是侦探小说,不如说是侦探小说的创造理念。
先设定结局再根据结局铺陈故事情节,展示证据,令人耳目一新,非常有意思。


替朋友买的,他ms很喜欢的样子。


解答多样且均有合理之处 可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给老婆买的,她还没看,先给个评价吧


爱屋及乌,LLGG.


非常喜欢这类书


啊!!!!!!太赞啦!!!!!!


书的品相很好,内容也很精彩。


思路新奇、叙事结构好、文字多变、想象力丰富、可与《罗杰疑案》、《无人生还》、《犹大之窗》、《三口棺材》平起平坐的经典,归于一流作品。人生必看之书,强力推荐


居然有几种不同的推测,眼看最终结果出来了,但还是给读者留下猜测。非常精彩。



一部作品有无数可能性结局,对于一般虚构作品采用开放式结构情节不仅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更合理的创作方式,因为人生有无数可能,现实中无法一一经历,但可以通过虚构作品来展示这人生的多样性复杂性。

但是如果这种方式用在推理上就不能成立,比如伯克莱的这本《毒巧克力命案》。

一盒巧克力被人做了手脚下了毒,又“阴差阳错”毒死了人,警方面对这个无头案束手无策,实在无计可施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交给一个推理俱乐部的推理爱好者们去求解——求助吧。

这帮推理迷自然如获至宝,如果没有有挑战性的案子他们这个俱乐部这些推理迷还有什么存在价值,对于他们来说案件就是场智力游戏(虽然背后其实牵涉的是人命、公理、正义)。俱乐部的六个成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分析推理习惯,对案件进行了调查推理论证重组,推出六种答案,每个人在证明自己的答案时也在对别人的答案进行质疑与证伪,推翻别人的推理过程,使得有的结论很荒谬,有的很离奇,有的很可笑。

作者就像是在做一个案例分析,警察扮演的是最低级最无能的案件背景、人物介绍,几乎没有什么分析推理,其他几位俱乐部成员则分别从不同侧面做一个案件找线索、解疑点、找证据、分析凶手动机心理、推理作案过程的讲解员,最后的总结者当然会占便宜,讨巧很多,他会把前面几个人的线索、证据作了分析、归纳,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询证,最后得出一个相对动机合理、证据充分、疑点较少的答案。

案件线索就在那里要看你怎么分析怎么利用怎么揭开伪装,最终只能有一个正确答案。多种解答是可以的,历史上那些悬而未决的案件就始终存在多种解答,但那是悬案,谜题未解。
就像每个人一生有无数可能性,但你只能选择一条路走,你的终点只有一个,你的结局也只有一种。

作为推理入门书值得大力推荐。


如题。每个推理不费什么劲就被推翻了。第3个推理简直不着边际。


看到的比较好的古典侦探小说。


其实没读过这部小说,听介绍是一部带有反侦探小说情节的经典小说,但有人也曾评价该小说有些地方刻意为之,为反叛而反叛,超过现实。


一大帮人绕来绕去我还是猜着凶手了,一般。


貌似很厉害,6个不同的答案,但感觉没有什么想象力,谁都能想得到。但构思还不错了


都说此书经典,6个人的分析,6种真相的可能性,6种可以解答的答案。在我看来,言过其实。翻开阿婆的很多作品,其实都可以照此解读,只是阿婆从中选择了一个可能性进行塑造。安东尼伯克莱的推理大名在我看来有点名不副实。


推理方案看得头晕眼花。


废话太多了吧,不喜欢这种推理。都不是很严密。


小说结构设计得比较特别,文字不是很喜欢。


读第一遍时感觉没太看明白,又看了第二遍,可能是作者跳来跳去的写作手法让我有些不习惯。


感觉多重解答是个噱头,不够严谨


这书的翻译除了不清爽外,叙述的语感和节奏都异于常人,好象存心扰乱俺体内生物钟的运作,让我也首次体会到女生“要来了”的感觉。像话嘛?  在非常难受的阅读情绪中看完此书后,特借此声明:望译者不要让我瞧见你。万一瞧见了,那再说罢~  另外就是都说此书是“多重解答”的经典,可是所提出的六重解答,全是想象出的做案动机和设计,缺乏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单单想象出了做案的动机和设计,是不能算作破案的。  在推理小说中,也不能以这样莫须有的想象,做为破案的根据。这是小说对生活常识最低限度的遵从了。  早在莎婆的作品中,出场的人物个个有做案的动机和可能,也已经是很常见的。  所以此书既没有原创性也没有超越性。举世皆以经典称之,实在是过誉了。


五个侦探 五种解答,反转再反转


当年在网上看的这书,一直没找到纸质的,可算买到了


一个案件到底有多少种可能性呢?如果你不为所惑,真相就会昭然若揭.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喜欢罗杰-薛灵汉的答案,虽然最后也被真正的答案而认定为浮云。这本书或许真有它所存在的时代意义,不过对如今口味挑剔的推理迷来说,这样的多重解答,是不是有好几重都是小孩子的过家家呢?呵呵。


全篇纯推理篇章占全书60%以上,非常过瘾。通过对同一案件的不同解答层层剖析,在不断否定的过程中逐渐深入,直至真凶现身,过程极富戏剧性。全书在幽默对白下潜伏着富含张力的脑力激荡。


终于读了这有6种可能性的案子。可能是期望值过高的原因,整体感觉一般,作者每每出一个推论就会加上一些新的线索,这对读者来讲是不可预期的。


装帧很不错,赏心悦目,都不舍得拆塑封还没看,不知道翻译的怎样


作者的脑子太厉害了,能相处这多种的解题,而且都很合理,推荐一定要看看前言,会比较适合按照前言找作者其它的作品一起看


很多人说柏克莱的这部小说,多重推理多重凑数的确,和奎因的希腊棺材是不能比,但是好歹也是这种推理的一个先驱,典型的英式古典主义推理推理爱好者值得一读!


推理都很出色,6个独立的推理,实在精彩


到手后才发现,还真不是我的茶。


严重褶皱 凹凸不平4颗星送给伯克莱先生 果然名不虚传


毒巧克力命案


名家名作,古典推理。


久仰久仰


古典本格的名作


不朽名作,六重结局


  看完了《毒巧克力命案》。虽然这不是一部对读者公平的作品,因为证据是逐步出现的,最后才完全摆出来。开始案情陈述根本不完整,而后面有些推论读者也根本无法证实,无法反驳。但即便如此,还是可以猜到犯人(最后一个推论的)。
  
  这是一部古典推理小说,而且有多重解答,假定作者遵守范达因二十诫条:(下面剧透)
  1.案件必不是事故。根据描述也应该不是自杀(以防万一还是认为有这种可能。不过没有动机,案件发生也匆忙。即便是羞耻自杀,也不会用不到致死量来害丈夫);
  2.并没有互相作不在场证明的需求,所以不可能全员都是犯人(阿婆某部作品都知道的吧)。
  因为只有一个案件,所以犯人有且只有一位,没有知晓内情的共犯。
  
  3.犯人必定与案件有关,最好是开头有说明,而不是最后才掩饰性地补充;
  4.犯人必不是后来偶尔碰到的一个路人,也不能是普通雇员、仆人、警探;
  5.犯人必不是开始案情陈述仅有的几个人,因为肯定会在前面的解答被提出、推翻。
  因此犯人只能是六个业余侦探之一。
  
  (前面第3条在这里继续沿用。)
  6.因为案件必定是高明的犯人精心设计的,所以六人之中,那个十分睿智的人要么第一个报告误导他人(可能性较低,而且故事中途被推翻),要么是靠后报告的人;
  7.犯人必不是之后还会出现的系列作品主角侦探。特殊地,这里两人分别是在倒数第三个和最后一个报告。
  所以犯人(最后一次推论的)就昭然若揭了。
  
  不过既然作品对读者不公平,而且是多重解答。那其目的应该不是让读者尝试找出犯人。
  甚至可能凶手是谁都不重要,只是让读者享受故事过程吧。


  没有所谓的一案六破,只有关于同一件毒杀案的六种推理,事实上基于作者反思嘲讽推理小说的出发点,没有一种推理是完美的,包括看起来似乎最接近真相的第六种推理。
  
  拥有颇具代表性身份的律师,剧作家和推理小说家都按照自己的行业特点和强烈个性运用福尔摩斯的证据流、动机流、心理分析流、归纳法、演绎法等等侦探推理手法,得出了看似完美其实根基薄弱的推理,轻易就被后来者用事实击破踩在脚底成为笑谈。
  
  案情的线索是通过前面4个人的陈词中层层递进逐步呈现的,所以前4个人的推理基本都是明显的炮灰,从第五个人开始读者才基本掌握了足以向“真相”靠拢的所有信息。
  
  最后一个人集前人之大成的推理,的确达到了推理小说追求的意外性,也的确是作者给出的线索明显指出的方向,可是仔细推敲起来,也是建立在很多猜测和偶然上面,可操作性极低。
  
  然而这样的开放式结局,其实正是作者的本意。现实生活中的案子,每一项证据每一条线索的背后都有着无限的可能,绝不可能如推理小说中根据作者既定的结局唯一确定。所以现实中的案子侦破更接近于CSI,依靠DNA指纹匹配等科学手段,而不是逻辑推理。
  
  


  这部推理小说,说是七重解答,其实并不准确.应该说是伪多重解答.
  
  真正的多重解答,起码应该先把各种破案的线索罗列齐备,让读者和侦探来拼图.
  
  但是这个小说,从警察厅嘴里所获知的线索并不多,然后侦探又各自寻找加入新的线索.
  
  
  所以准确说,这部小说是以几个侦探各自的推理来罗列线索,让最后的侦探把前几位的线索进行拼图.
  
  


  作为被网上炒得神乎其神的一案七破神作,我的感觉完全是无良书商偷换概念。
  
  什么叫一案数破?大家拿其中的经典之作“埃及棺材之谜”来看。线索是不能有随意减少的,否则就是太扯了;而本书的七破完全是站在不同的线索基础上的。就好比七条线索你随意拿出六条推理,这样就凑出了七种结果。更令人无语的是还有几个人是直接把前面那个人的一条关键性证据给否定了。这就好比本来你要算23+33+17的,结果有人告诉你,最后一个数字的个位你看错了,不是7,而是1,那你算出的结果会和以前一样那才怪呢!一案数破是螺蛳壳里做道场,辗转腾挪的空间越缩越小;毒巧克力命案本身就是个证据严重不足,开放的案件,完全体现不出作者的匠心。
  发完牢骚,再讲讲优点。书中用了很短的篇幅简介了案件情况和警方的调查结果,接下来由“犯罪圈研究学会”的六位成员分别对案情作出各自不同的推断。情节架构尽量压缩,没有累赘之感。这点是很多诡计流作家需要学习的。
  


  翻开毒巧克力命案,没想到天蝎小猪为本书写了如此详细的导读,使我对安东尼伯克莱本人及他的作品有了大概的了解。
  毒巧克力命案发表于1929年,是伯克莱最著名的推理作品,最大的特点便是“多重解答”,且结论达到6种之多,但在阅读期间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作者赋予角色的幽默及区特威克先生的性格。
  幽默的点在于罗杰,作者赋予罗杰滑稽和有那么点自我感觉良好的特征,让人觉得他的幽默感很可爱,像个孩子般的调皮,仅仅为了博读者一笑。其实大部分欧美推理都不那么严肃,沉重,这也正是欧美推理相较日本推理看起来轻松一些的原因,起码看完之后仍会保持比较愉悦的心情。
  区特威克是伯克莱笔下的另一个系列的侦探,在毒巧克力命案中是首次登场,他性格温和,对于在众人面前演讲会紧张,没有自信。总体看来就是普通而低调的一个人,可我就是很欣赏这种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却具有侦探那样的抽丝剥茧且敏锐的观察和推理能力这样的设定。是的,为何不能允许平常的外表下有着那样精明的头脑呢?这样不是更吸引人吗?
  毒巧克力命案开创了一个模式,到目前为止,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相信我,无论是过程还是结局,它都不会令你失望的!(除了这个版本的翻译好像差了那么一点儿,相信原版一定会更好一些吧。)


  由吉林出版集团赞助、取材于本书的杀人游戏已在当当论坛推理悬疑版块推出,奖品丰厚,欢迎围观:http://bbs.dangdang.com/thread-15290-1-1.html
  
  第一次读“多重解答”式推理小说,认识了对我而言全新的推理艺术表现形式。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古典推理作家安东尼伯克莱的《毒巧克力命案》。
  
  对于这本书,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评述。第一个方面是本书的写作风格。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安东尼伯克莱细腻至极的笔法,他对人物的刻画十分精细,倒不是通过大量外貌、行动描写来告诉读者书中人物是怎样的一个人,而是采用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从侧面展现书中人物的个性与特征。因此,书中庞大的语言描写与心理描写,以及其合二为一的表现形态无处不在。但是这种表现形式如“‘你是说,想当然尔,’查尔斯怀德曼大律师清楚地点明‘这信头若是假造的,追查起来反而比较容易?’”还需要一定时间阅读来磨合才能适应。其实,这种语言描写方式并不罕见,在很多西方文学作品以及我们的英语教材中,还是经常可以看到的,因为不像《毒巧克力命案》使用得这样平凡,所以很多人并没在意。不管怎么说,这也许是当年比较流行的写法吧。不过,古典当然要有古典的味道,这也是它的迷人之处吧。
  
  我想说的第二个方面就推理方面。书中没有福尔摩斯那种探险,也没有对警察收集证据过程的叙述。如果你看过一部影片——《这个男人来自地球》,那么你就能了解,几个人坐在同一间屋子里单凭嘴说而且能说出惊天秘密是什么样的情景。《毒巧克力命案》就是这样一种推理形式:六位身份、性格大相径庭的人为了案子的真相走到一起。他们分别提出了在他们自己和读者看起来似乎是完美答案的推理,可结果又往往出人意料。六个人分别从毒巧克力凶杀案的作案动机、切入角度、重要依据、推论方法以及行凶凶手做出了六种解释。这也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推理艺术基本功和对推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
  
  看得出,安东尼伯克莱前辈是一位追求完美的作家。这一点尤其表现在剧情发展上的循序渐进。比如书中的六位侦探,他们的观点几乎分别代表着一个阶段。在每一阶段中,如果不读到最后,你很难找到他们观点的错误和遗漏之处,但是往往前一个人的观点很快就会被后一个人所否定,当然除了区特威克先生以外。这种“一浪更比一浪高”的写法不仅需要强大的推理技术做后盾,更要有足以渲染故事情节的气氛来烘托,这是独立于推理以外的一种写作功底,也就是说,安东尼伯克莱对《毒巧克力命案》所倾注的热情是既崇尚推理,又高于推理。他想把故事写成一部无懈可击、超凡脱俗的经典之作,而最重要的是,他成功了。
  
  对于结局,也许在今天来看,并不显突出,不过一旦跨越《毒巧克力命案》之后几十年的有模仿和借鉴之嫌的作品,《毒巧克力命案》的结局一定属于最意外结局!提到意外,当然指两个人——六个人当中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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