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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周泽烔 著 吉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07-01  

出版社:

吉林大学出版社  

作者:

周泽烔 著  

页数:

218  

内容概要

  《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国家十分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财政支农力度逐年加大。而目前我国农业部门结构正处于调整与优化阶段,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乡镇企业处于结构升级、技术改造和规模扩张的关键时期,也需求大量资金投入。显然,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无法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得到满足,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信贷必然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然而,在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组成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农业银行在加快商业化进程中对农业和乡镇企业贷款呈显著萎缩态势,农业发展银行因国家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其政策性金融业务空间趋窄,与农民的直接联系也逐步萎缩,于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便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资金需求者存在着单位贷款规模小、还款能力受自然环境影响大的特点,同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历史包袱沉重、产权制度不完善、资产质量差和盈利能力弱,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突出。随着自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逐渐明晰、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盈利水平逐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有所增强。但是,从整体来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研究述评第三节 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第一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模式第二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监管和防范制度第三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的启示第三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一般性研究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形式、特点与现状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的含义与重要性第三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实践第四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内部原因与防范措施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内部原因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针对内部原因第五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外部原因及防范措施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外部原因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针对外部原因第六章 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构建第一节 农村合作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指标的权重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风险评价指标的监测预警模型附录附录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附录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附录三农村信用社监管内部评级指引(试行)

章节摘录

  1.社员代表大会形同虚设  社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关,农村信用社的一切重大事项要由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也要按规定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成为一个虚设机构。一方面,不少信用社常常以职工代表大会代替社员代表大会。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社员无法掌握信用社的管理层经营决策和经营业绩等重要信息,导致社员代表大会履行职能的前提缺失。此外,由于股权分散,单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少,也没有动力参与社员代表大会。  2.理事会权力未受约束  农村信用社的理事会成员名义上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候选人的推举是影响选举的最重要因素,理事会选举就是一种简单的程序,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有时理事会的选举和任免程序被行政任命程序所取代。通过政府任命的理事会只对政府甚至政府个别官员负责,他们既没有对信用社资产安全、资产增值负责的内在动力,也无对全体社员负责的外在压力,导致理事会权利不受约束,增加内存信用社运营风险。  3.监事会监督不力  大多数农村信用社没有建立监事会的常设机构,也没有完善的监事会工作程序和保障制度,同时监事会的行政级别也低于理事会和经理层,缺乏对理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的权力保障。因而,监事会不能履行章程赋予的对信用社的经营决策、决策的实施过程及执行结果进行有效监督的职责,监事会事实上成为信用社内部审计部门,在理事长与经理的管理的领导下开展监管工作,导致监事会比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更加无足轻重。  可见,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极不完善,失去了应有的权力制衡作用,造成其面临的风险比一般金融机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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