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保险法

黄健雄 厦门大学
出版时间:

2007-1  

出版社:

厦门大学  

作者:

黄健雄  

页数:

283  

字数:

315000  

前言

本书自2007年修订再版以来,我国保险立法和司法又出现重大进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9]12号),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快速发展的保险业与一成不变的保险法,在现实环境中已构成一对难以协调的矛盾,这自然成了推动保险法再次修改的驱动力。相对于2002年的《保险法》,2009年对《保险法》的修改,是一次全面的修改,既涉及保险业法,也涉及保险合同法。《保险法》的修订,使保险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实现了法律之间各居其位、各司其职。对保险合同章与保险公司章的部分修订,使保险法与合同法、公司法之间的关系更趋于和谐一致。将人身保险合同移置财产保险合同之前,纠正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终于让“人权”回归本位,体现了“以人为本”。同时也为我国保险业务的发展预留了广阔的空间,为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创建了完善的制度环境。这次对《保险法》进行系统性修订,不仅是我国保险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必将对全面提升保险业法治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内容概要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保险业应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作为与银行、证券齐头并进的保险业,终于获得了同等高规格的政策扶持。由于此政策几乎覆盖了保险业发展的所有关键问题,其重要性比肩此前资本市场的“国九条”,业内称为保险“国十条”。国务院在《若干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研究推动商行养老、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以及保险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险法规规章体系。 《保险法》作为“商法”系列丛书之一,在2004年3月初版后,承蒙读者厚爱,2005年7月又进行了技术修订出版。本次修订再版,主要是根据2006年期间我国保险业十大新情况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这些新情况是:《若干意见》的颁布,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全面启动保险公司境内上市,中外保险公司同台竞技,严格控制保险运行风险,强制保险制度走进百姓生活,农村保险事业跃上新台阶,保险合同进入标准化时代,保险中介市场稳步成长,西部保险市场逐步活跃。

作者简介

柳经纬,福建寿宁人,1982年厦门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5年厦门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6年晋升教授,2003年被授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创办《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并任主编至2005年6月。2005年3月调任中国政

书籍目录

第二版前言第一版前言第一章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 危险管理与保险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和保险法律用语 第三节 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作用 第四节 保险法的产生与发展概况 第五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第二节 《合同法》对保险合同制度的影响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形式和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索赔与理赔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七节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第八节 再保险合同概述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节 工程保险合同 第四节 运输工具保险合同 第五节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六节 责任保险合同 第七节 信用、保证保险合同 第八节 特殊风险保险合同第四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及其适用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第五章 人寿保险合同 第一节 寿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普通个人寿险 第三节 团体人寿保险 第四节 非传统人寿保险第六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和可保风险 第二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第四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第五节 意外伤害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第七章 健康保险合同 第一节 健康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健康保险的若干特别规定第八章 保险业 第一节 保险业组织形式 第二节 保险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保险公司的变更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解散、破产及其清算 第五节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第九章 保险中介 第一节 保险中介概述 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 第三节 保险经纪人 第四节 保险公估人第十章 保险监管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模式和方式 第三节 保险监管的主体和客体 第四节 保险监管的内容附录修订后记

章节摘录

2.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这是依危险产生的环境所作的分类。静态危险指各种自然灾害或由于人们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危险。这种危险属客观存在的危险,其损失只影响到少数人或局部区域,从结果来看一般属于纯粹危险。动态危险是指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危险,如外汇管制、产业结构调整、战争等。就其结果而言,损失和获利两者可能兼而有之,因此动态危险属于投机危险。3.基本危险与特定危险。这是依危险所影响的范围所作的分类。基本危险是指全社会普遍存在的危险。特定危险指社会成员、部门或单位由于不同的客观环境所面对的危险。两者亦没有明显的界限,只是相对而言。这种分类,对于保险业设计保险条款有着重要的意义。4.财产危险、人身危险与责任危险。这是依危险所致对象的不同而作的划分。财产危险是指财产发生毁损灭失或贬值的危险。人身危险指人们因生老病死等原因所导致的危险,包括死亡危险和伤害危险。责任危险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危险,如因疏忽行为致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危险等。广义上的责任危险还包括契约责任危险。此外,危险的类别还可依损失发生的原因,分为自然危险、社会危险与经济危险等等。二、危险的管理作为管理科学范畴的危险管理起源于美国,后为各国所接受。危险管理又称风险管理,是指人类对危险事故的认识、控制和处理对策,以减少或避免危险。风险管理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在50年代末得到改观,到7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风险管理”一词是美国的格拉尔在其写于1952年的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首先提出的。到1983年“全美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使风险管理更趋向规范化。在现代社会,风险管理部门已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为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五个环节。风险管理技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大类,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有避免、减少(预防)、分散、中和以及抑制危险等方法;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包括自留(自保)和转移危险等方法。


编辑推荐

《保险法(第3版)》是商法系列之一。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保险法 PDF格式下载



还可以,选修课用的,案例多……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