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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张翎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7-1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

张翎  

页数:

413  

字数:

445000  

Tag标签:

无  

前言

  与我先前的大部分作品不同,《金山》并不是心血来潮之作。《金山》的最初一丝灵感,其实萌动在二十多年前。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丝灵感需要在岁月的土壤里埋藏潜伏如此之久,才最终破土长出第一片绿叶。  那是在1986年。  那年夏天我离开渐渐热闹起来的京城,忐忑不安地踏上了加拿大的留学之旅。至今尚清晰地记得那年九月的一个下午,青天如洗,树叶色彩斑斓,同学开着一辆轰隆作响的破车,带我去卡尔加里城外赏秋。行走在铺满落叶的路径上,几乎不忍听见脚下那些辉煌生命的最后裂响。习惯了江南绵长秋季的人,很难想象在洛基山高寒地带,秋和冬的交接常常就是在一场雨中完成的一骄阳是一种假象,其实冬天已经浅浅地匍伏在每一片落叶之下,随时准备狙击不知乡情的外来客。  许多年后回想起那次郊游,烙在我脑子里的鲜明印记,竟不是关于秋景的。那天行到半路的时候,我们的车胎爆裂了。在等待救援的百无聊赖之中,我开始不安分地四下走动起来。就是这时,我发现了那些三三两两地埋在野草之中,裹着鸟粪和青苔的墓碑。我拨开没膝的野草,有些费劲地认出了墓碑上被岁月侵蚀得渐渐模糊起来的字迹。虽然是英文,从拼法上可以看出是广东话发音的中国名字。有几块墓碑上尚存留着边角残缺的照片,是一张张被南中国的太阳磨砺得黧黑粗糙的脸,高颧骨,深眼窝,看不出悲喜,也看不出年龄。年龄是推算出来的。墓碑上的日期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十九世纪的后半叶和二十世纪初——他们死的时候都还年轻。

内容概要

《金山》是一部具有现实主义之重的浩大作品,“它关乎中国经验中深沉无声的层面,关乎现代中国的认同的形成——中国的普通民众如何在近代以来的全球化进程中用血泪体认世界,如何由此孕育出对一个现代中国、对我们的祖国的坚定认同”。

作者简介

张翎,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在加拿大的卡尔加利大学及美国的辛辛那提大学获得英国文学硕士和听力康复学硕士。现定居于多伦多市,在一家医院的听力诊所任主管听力康复师。
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海外写作发表。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金山》、《邮购新娘》(台湾版名《温州女人》)、《交错的彼岸》、《望月》(海外版名《上海小姐》)、中短篇小说集《雁过藻溪》、《盲约》、《尘世》等。曾获第七届十月文学奖(2000),第二届世界华文文学优秀散文奖(2003),首届加拿大袁惠松文学奖(2005),第四届人民文学奖(2006),第八届十月文学奖(2007),《中篇小说选刊》双年度优秀小说奖(2008)。小说多次入选各式转载本和年度精选本。其中篇小说《羊》、《雁过藻溪》和《余震》分别进入中国小说学会2003年度,2005年度和2007年度排行榜。

书籍目录

引子第一章 金山梦第二章 金山险第三章 金山约第四章 金山乱第五章 金山迹第六章 金山缘第七章 金山阻第八章 金山怨尾声研究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金山梦  同治十一年一光绪五年(公元1872-1879年)  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广东开平和安乡境内有个村叫自勉村,听上去新鲜时髦,实际上是一两百年的老村名了。据说在乾隆年间,有两兄弟带着妻儿老小从安南逃荒至此,开荒垦田,养牛养猪,十几年时间里修出了一片安身立命的地方。大哥临死时,嘱咐全家要勤力自勉,于是就有了这个村名。  到了同治年间,自勉村已经是个百十来户人家的大村落了。村里住着一个大姓,一个小姓。大姓是方,小姓为区。方姓是安南人的后裔,而区姓则是从福建迁徙过来的外人。这两姓人家多以耕种为生。方姓人家种的是相连的大块地,区姓人家是后来人,种的就是从大块地的边缘上开发出来的小块新地。到后来,方姓和区姓开始通婚,方家的女儿嫁了区家的儿子,区家的儿子娶了方家的女儿,人成了亲家,田产也开始混淆起来。渐渐地,新来后到大姓小姓的区别就有些模糊起来。当然,这模糊也只是一时的模糊。等到有些事情生出来,便叫那模糊又刀锋似地清晰起来——那是后话。  自勉村村头有一条小河,村尾是一片矮坡,中间是一片低洼之地。那地经过多时的垦种,肥力丰厚。若逢风调雨顺之年,农产是足够叫一村两姓老少糊口的。若遇旱涝之年,卖儿女为奴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自勉村的人,除了耕种,也做些别的杂事,比如养猪种菜,绣花织布。少许自家食用,大多是带到圩上卖了补贴家用的。自勉村几乎家家养猪养牛,可是自勉村的屠夫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方得法的阿爸方元昌。  方元昌祖上三代都是屠夫。方得法断了奶,刚能在地上站稳的时候,就已经光着屁股蹲在地上看他阿爸劏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丁点儿也不惊怕。方元昌就对村人夸口:“我杀猪最多杀出十里二十里,将来我家阿法能杀出千里万里。”方元昌的牛皮吹对了一半,是千里万里的那一半,却不是杀猪的那一半,因为还没轮到方得法操刀的时候,方元昌就死了。  方元昌家里,一代比一代穷。在方元昌阿爸手里,还有几亩薄田。到了方元昌这一代,却只能租了几亩小地种着。那地里的年成,交完租子之后,就够一家人吃半碗饭。剩下那半碗,是要靠他杀猪宰牛来挣的。在自己村里给方姓族亲杀宰,只能赚一副半副下水。给不沾亲带故的区姓村人和他村的人杀宰,才能得着一两个小钱。所以方元昌家的那半碗饭,不是总能指望得上的。要靠天,靠牲口,还要靠黄历——吉日多的月份里,婚嫁盖屋的人多,挨刀的牲畜也多些。  同治十年起,连续两年大旱。村口的小河,干得只剩了一滩淤泥,太阳一偏,便有黑压压一片的蚊蝇,云似地在河滩上飞——鱼虾却绝了迹。地像等奶的孩子似地咧着口子,巴巴地等着雨,雨却迟迟不来。那两年年成不好,杀猪的人也少,方元昌的日子,愈发地拮据了起来。  方元昌命运的转机,是在同治十一年的一个圩日。  那天方元昌一大早起来,杀了一头已经养了一年多的猪。那头猪他原想养到年底做腊肉用的,可是他等不及了,他家的锅已经好久没沾过油腥了。不仅他等不及,猪也等不及了——猪已经瘦得只剩了一个骨架。他杀完猪,留下猪头猪尾猪舌猪下水,却将猪身猪腿大卸八块,留了到圩上卖。方元昌想卖完猪肉,回来时带上几个莲蓉饼。方元昌的小儿子方得善后天满周岁。酒摆不起,饼总得分几个给近邻的。  临出门时,方元昌的老婆麦氏拿了几张荷叶将猪肉轻轻遮起来,省得一路蝇子叮咬。又在菩萨像前烧了一炷香,保佑天不要太快热起来——再新鲜的猪肉,也是经不起辣日头晒的。方元昌都走到门口了,又听见麦氏在身后嘟囔:“红毛他妈六十大寿请吃酒,我的纱裙让虫子咬得都是洞。”方元昌听出来老婆是想让他卖了猪肉带块布料回来,心里一股火嗖地窜起来,卸下肩上的扁担,朝着女人就抡过去:  “他家有金山客,你家有吗?一天只知道学人家吃的穿的。”  麦氏嗷地叫了一声,布袋似地软倒在地上。儿子方得法走过来,拽住了扁担,往,他阿爸手里杵了一杵,不轻也不重。方元昌依旧恶眉恶眼的,声色却已经有些虚软,挑了扁担往外走的时候,额上竞有了汗。阿法是方元昌的长子,刚九岁,身子没长开,还是细细的一长条。话少眼神却是定定的,看人时能把人看出一个洞来。对这个儿子,方元昌不知怎的隐隐有些怕。  方元昌躲过了几只饿狗的纠缠,挑着担子赤脚走上了村里那条沙泥小路。路过村口那条小河时他走了下去,因为他看见河滩的石头缝里竟然聚了一小汪水。他舀了一捧洗了把脸。水被他搅乱了,脸映在乱了的水里,眼睛鼻子被水推来搡去,一会儿在脸里,一会儿在脸外。他挪了挪嘴想笑,嘴很厚也很重,竟挪不动。额角被水浸过,渐渐凉了下去,心里也清醒些了。他知道他打麦氏的原因,不是因为一条纱裙,而是因为红毛。  红毛是他的远房堂兄,因长得高鼻凹眼,有几分像洋番,就得了个红毛的外号,本名倒不大有人记得了。小时候他和红毛一起去塘里捉过鱼虾,田里摸过泥鳅,瓜地里偷过别人家的瓜菜。红毛虽然比他大几岁,却很是憨蠢,做不得头,从来就是跟在他后头听他摆布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几年前娶了村里一个区姓人家的女儿,那家有个表亲在金山,红毛就糊里糊涂地跟着上了船。  村里关于红毛的传说很多。有人说红毛在深山老林里淘金,那地方的水用木桶接住了,毒太阳底下晒干了就结成了金砂。也有人说前几年金山闹瘟疫,红毛拿厚布捂了嘴,去帮洋番背死尸,背一个是一块大洋。也有人说红毛给麻风病院送粥,一碗粥三个铜板。众人拿了这话去问红毛他阿妈,红毛他阿妈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一味地笑。一村的人到底也不知道红毛在金山做的是什么事。可是大家都知道红毛发了财了,月月往家寄银信。红毛的阿妈收了银信,说起话来时时有几分不知头重脚轻的样子。别人受得了,他方元昌受不了。因为他方元昌是知根知底地了解红毛的,他知道红毛拉完屎连屁股也擦不干净,偷瓜连青熟也分不清楚。  可是红毛成了富人,他却依旧在干着那半碗饭的苦差使。  那天方元昌眉心百结地挑着担子,走上了赶圩的路途,当时他绝对没有想到从这里拐出去,他将拐人一条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歧路。他简单清贫的屠夫生活,将在那个下午划上一个巨大的句号。而他的家人,也将随着他从低贱的泥尘里瞬间攀上富贵的巅峰。  方元昌紧赶慢赶赶到镇上时,却发现人流稀稀落落的,很是冷清。今日是个大圩日,平常这个日子是人挤人鞋踩鞋的日子。方元昌问了几个小贩,才知道昨晚镇里闹盗匪,把一个大户人家刮台风似地扫劫了一遍,还杀了两口人。今晨官兵巡查来了,众人皆胆战心惊,便都躲在家里不愿出门。  路已经赶了,也不能回去,方元昌只好将担子歇在路边,等运气。到了中午,也才卖出了一副猪手和一块里脊。眼看着太阳高高地升在头顶,知了一声一声地在耳膜上钻着孔,竹筐里的肉渐渐地变了颜色,方元昌捶胸顿足一遍又一遍地骂自己命衰。早知如此,还不如把这头猪腌了,至少一家人还能闻着几个月的油腥。  正骂着,街上突然跑过来两个身着短打的黑脸汉子,神色慌张地塞了一个包袱在他手中,低声说:“兄弟你好生替我看着,哪儿也别动,等过一两个时辰就回来取——自有你的好处。”方元昌眼力好,早看见那两人腰间鼓鼓囊囊地别了凶器。他嘴里说不得话,身子却只是瑟瑟地抖,看着那两人飞也似地钻进了一条窄巷,只觉得一股热气顺着大腿蠕蠕地爬下来,过了半晌才知道尿了裤子。  方元昌紧紧捏着沉甸甸的一个包袱,守在路边,直等到日头渐渐低矮下去,夜风起来,赶圩的人四下散尽,仍不见那两个黑脸汉子回来。回头看看四下无人,忍不住将那包袱扒开一个角,偷偷地瞄了一眼。那一看,眼睛一黑,就差点儿瘫软在地上。  是一包码得齐齐整整的金元宝。  方元昌将包袱咚的一声扔进箩筐,拿猪肉盖严了,把斗笠低低地压到鼻尖上,转身就一颠一拐地溜进了一条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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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朋友推荐看的,据说在《人民文学》登载过。本来不抱很大希望,然而翻开书看了之后竟然是连吃饭时都捧着看!情节非常扣人心弦,字里行间都透着广东气息,让我不得不佩服不是广东人的作者在写书之前所做的大量准备。正是有了这些准备,让此书的内容非常充实,能吸引人全神贯注投身书中人物的命运之中,和主人翁一起共喜共悲。谢谢作者张翎!谢谢我的朋友!


买了这么多书才一百五十几 太合算了 发货物流都很快 很满意 这些书都是一直想买的 终于买到了 激动死了


有历史背景


之前看过<雁过藻溪>\<望月>,感觉非常不错,所以买了<金山>也觉得非常不错,就是一点,觉得作家的风格太过单调,总是按同一种模式在写,看多了就有些千篇一律.


大学时代反复看了很多遍,现在经常买来送朋友不过包装有破损


写得很扎实,读来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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