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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历史存证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九州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4  

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作者: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页数:

134  

内容概要

  《“九二共识”历史存证》对“九二共识”而言,是彰显而非终结。一方面,两岸政党间基于“九二共识”的交流活动以及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会谈公报共识的各种努力持续深入;另一方面,台湾当局迟迟不愿承认体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不断推动“台独”分裂活动,甚至终止运作、适用追求两岸最终统一的“国统会”、“国统纲领”,导致两岸对话与商谈始终难以恢复。这提供了两种不同的道路和选择。哪一种是以两岸同胞的福祉为依归,哪一种是以一己之私而损害台湾人民利益,自会受到民意和民心的检验。  “两岸之道,唯和与合,势之所趋,事之必至”,实现两岸和平发展与合作双赢的关键取决于对“九二共识”的态度与认知。2005年6月,我们将“九二共识”的相关文献资料汇编成册。此次再版,并重序前言,以资见证并纪念辜、汪二老对改善与发展两岸关系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同时旨在以事实还原历史真相,昭示两岸谈判陷入僵局的真正症结,揭橥两岸和平发展与双赢的要义,供两岸同胞和国际社会辨析。

书籍目录

一 何谓“九二共识”为历史留下公正的注脚——1992年两会达成共识始末“九二共识”的历史真相海协有关人士讲述1992年两会达成共识情况海协负责人就所谓“九二香港会谈基础”问题发表谈话:“九二香港会谈”的基础就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二 达成“二九共识”的过程(一)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问题的提出我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台湾当局“国家统一纲领”发表谈话附:台湾“国家统一纲领”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受权就海峡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问题提出三点建议(节录)唐树备会见陈长文时提出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具体问题应遵循的五项原则唐树备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一个中国”原则已是两岸的共识,不应成为事务性商谈困扰唐树备在致陈长文信中提出,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协商海协负责人就台湾当局关于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涵义的文件发表谈话附:台湾“国统会”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二)香港会谈及达成共识的情况海协及海基会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在香港进行工作性商谈海协及海基会在香港工作性商谈中就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所提表述方案海协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至函海基会附一:海基会11月3日立新闻稿附二:海基会12月3日“关于两岸文书查证”等事函海协负责人就两岸公证书使用的香港工作性商谈发表谈谈话三 “九二共识”的历史地位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就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表示只要台湾当局明确承诺不搞“两国论”,明确承诺坚持“九二共识”,我们愿意授权海协与台湾方面授权的团体或人士接触对话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七周年座谈会上,呼吁在“九二共识”基础上重开海协与台湾海基会的对话与谈判(节录)唐家璇在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之际呼吁,只要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谈起来,议题是开放的,谈判空间是广阔的汪道涵为纪念汪辜会谈八周年发表专文:历史的昭示与未来的抉择汪道涵在海协成立十周年招待会上发表书面讲话指出,在1992年两会共识的基础上重开对话与谈判,仍然是政治僵局能否打破、两岸关系能否改善的关键(节录)汪道涵在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时指出,两岸对话与谈判是和平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陈云林在海协成立十周年招待会上发表讲话指出,一个中国原则是改善与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基础(节录)陈云林在纪念江泽民八项主张发表八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对话与谈判能否恢复,关键取决于台湾当局对“九二共识”的态度(节录)陈云林在纪念汪辜会谈十周年之际呼吁:积极促进两岸对话与谈判,开创两岸关系发展新局面李炳才发表专文纪念“九二共识”十周年:坚持“九二共识”,早日重开对话李亚飞在香港《文汇报》举办的两岸关系研讨会上的发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方能恢复对话海协人士驳斥台当局欺骗言论,指出协商谈判要有基础和目标尊重历史才能彰显诚信将“九二共识”议题化就是拒绝重开两岸对话

章节摘录

  为历史留下公正的注脚——1992年两会达成共识始末  1992年11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找到了解决办法。两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但是,台湾方面这些年来把两会的共识说成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历史是不可更改的。共识究竟是什么?历史的真实又是什么?回顾这段历史,真相即可大白。  事务性商谈中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态度问题的提出  1987年底,长达30多年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随之发展起来,同时也衍生出种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的“三不政策”,成立得到官方授权的与大陆方面联系与协商的民间性中介机构,出面处理自己“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1990年11月21日,体现这一意图的海基会成立,1991年3月9日开始运作。海基会成立时,自我规定以“中国的、善意的、服务的”为宗旨。为了发展两岸关系,尤其是逐步推进两岸谈判,并且注意到海基会的上述态度,大陆方面在确定以适当方式与海基会接触、商谈时,就认为两会商谈应有一个共同的基础,使之在一个健康的轨道上进行。  1991年4月28日,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率团来北京访问。4月29日,国台办副主任唐树备在会见陈长文时,受权提出了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应遵循的五条原则,其中第二条是:“在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事务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也反对‘一国两府’以及其他类似的主张和行为。”11月3日至7日,陈长文再次率团来北京,就合作打击台湾海峡海上走私、抢劫犯罪活动问题进行程序性商谈。商谈中,唐树备再次提出希望海基会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争取双方达成共识。双方首次讨论了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但未能达成共识。此后,台“陆委会”一再强调台湾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与大陆方面不同,而表达对一个中国的态度是政策性的问题,与事务性商谈无关,海基会在事务性商谈中不得谈这个问题。  为便于与海基会接触、商谈,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推动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1991年12月16日,海协成立,开始与海基会接触、商谈。海协根据国台办授权,继续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  1992年3月23日至26日,两会在北京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和“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问题进行第一次工作性商谈。商谈期间,海基会人员按台“陆委会”的要求,一再表示“没有受权谈一个中国问题”。同时,他们在商谈中提出的主张,则明显违反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例如,在解决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中,海基会起初用比照国家间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做法来处理大陆公证书在台湾的使用;在解决开办两岸挂号函件业务问题中,援引国家间通邮的做法。实践再次说明,在商谈中确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是必要的,而如何达成这一共识的方式是可以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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