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07年论文集
2008-12
陈燕平主编、 陈燕平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8-12出版)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07年论文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7年卷)》内容简介: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是环境保护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管理机构,是环保部实施国际环境技术合作和交流的窗口。中日中心自1996年成立以来,立足于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紧密围绕环境保护部的重点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环境保护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近年来,中日中心陆续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部科技支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环保部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国际环境技术合作项目,并与其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地方政府进行广泛的横向技术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绩。
自1997年起,中日中心每年编辑出版一册名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论文集,以展示中日中心的科研和管理人员的最新研究成果。至今,论文集已出版9集,内容包括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环境分析测试及方法研究、环境信息、环境标准样品研制、环境宣传教育、环境认证和国际环境技术交流与合作等领域所取得的成果。该论文集正逐步走向社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
本次论文集的顺利出版,要感谢中日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的悉心指导和鼎力相助,感谢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由于编者能力有限,书中错误、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专家学者、有识之士不吝赐教,以便今后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第一部分 环境经济与政策论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一种西方社会主义新思潮——生态社会主义的前景中国与气候变化我国推行环境保护金融政策的障碍与改进途径从环境输出到生态修复——贸易的新功能和新增长点减少我国贸易的资源环境“逆差以环保手段“绿化”贸易增长我国化工行业贸易政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污染减排政策产生的健康效益经济评价方法研究不废江河万古流——环境经济政策助推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生态文明:一个重要的治国理念推动绿色消费建设生态文明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环境挑战需要构筑新型环境治理模式弹性、脆弱性和适应——IHDP三个核心概念综述顺应国际趋势,推进我国可持续政府采购把握《政府采购协议》谈判机遇促进我国环保产业发展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政策作用机制分析中国政府绿色采购——通过环境标志和绿色采购网络发挥有效作用建立社区公众对话机制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制度创新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初始分配价格定价研究健全建筑节能政策,推进我国建筑节能发展我国造纸行业污染减排潜力与对策淮河流域污染痼疾“久治不愈”的深层次分析中国电子废物综合管理新进展我国市政污水污泥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化现状第二部分 环境科技中国五省市大气中有机氯农药的初步研究气相色谱单点校正因子迭代法测定水性涂料中水乙酰丙酮光度法测定水性涂料中甲醛及测量不确定度评估人工神经网络法同时测定混合氨基酸大气颗粒物中总碳含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大气颗粒物样品xRF法无机元素测定结果不确定度评估单一颗粒物扫描电镜能谱定量分析方法研究中国北方沙尘天气气象场的数值模拟激光雷达观测北京大气气溶胶的垂直分布酸度和温度对铥、镱、铁分离的影响机理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总铬的最佳酸度条件选择萘乙二胺分光法测定大气降水中亚硝酸盐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对分析测试的影响计算机循环利用技术政策的方法学研究及应用用生命周期的方法评价铜炉渣作为铜选矿原料的环境影响CO2捕集和地下封存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环境监测及实验室分析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环保标准为你构筑健康安全的生活关于砂金矿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思考第三部分 环境信息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分析研究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研究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实证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管制的理想框架环境信息化“三制”建设初探政府网站的拓展第四部分 国际环境中国-新西兰自贸区环境影响初步评价日本企业实行严格自主环境管理的原因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日本危险废物统计制度的研究美国和欧盟危险废物统计制度的研究西北太平洋海域生物多样性信息共享研究
版权页:插图:引起这些严重局面的原因,目前的分析,主要是从三方面来说明的:一是认识问题,一些地方忽视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三是环保监管不力,环境执法屡屡受挫,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可以看到,环境问题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环保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从决策、经济、管制等方面寻求对策,即解决环境问题的对策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提高环境保护意愿;改善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环境监管。为什么说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需要强大的国家意志?这是因为这三个对策都需要国家的强力行动。第一,提高地方环保意愿的关键之处在于国家引导。地方的行为是受国家政策主导的,如果地方没有很好地贯彻中央的环保意志,说明在国家层面还缺少具有足够作用力的引导性环保政策。中国古代兵法说“上无疑令,则众不二听”(上级的指示必须逻辑一致,下级才能明确贯彻执行),国家对于地方必须显示坚定和一贯的决心。过去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国家一方面强烈要求地方采取坚决的环境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在一些只有国家才能决定的环保政策方面却又颇费踌躇。例如关于大幅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的政策建议,在20世纪90年代被多次提出,但一些经济部门以加重企业负担为由加以反对,结果使排污收费政策一直处在弱政策状态,地方环保部门难以靠这个政策去遏制企业排污,这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情况就是“疑令”状态。第二,改善经济增长方式需要国家做出强有力的决策。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是一个整体性问题,这与过去国家比较强调经济增长速度有关。现在国家已经意识到过度刺激地方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会产生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不利后果,所以已经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弱化了速度要求而增加了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关注,这说明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来解决环境问题,虽然地方有很大的作为,但主要取决于国家的决心和决策。国家是经济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改变经济增长方式首先要从国家行动做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首先是在国家层面上提出的命题。第三,加强环境监管迫切需要国家做出更强的制度安排。环境监管的具体过程发生在基层,但监管的权力来自于国家的法律授权。目前,环境管理上“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是同时存在的,执法不严也与法律规定本身不严有关。为什么出现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因为许多环保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的规定都比较轻(例如地方环保部门的罚款上限仅数万元),处罚程序漫长,这对严格执法都是先天不足。全国大部分地方的环保部门都是政府的直属机构,地位和权威差强人意,执法效果受到局限,这与国家层次上的相关体制安排是有关的。我们在很多地方调研时都听当地政府的同志说,如果国家提高环保部门级别和地位,增加环保编制和经费,则地方很快会效仿,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就会很快得到加强。这些情况都说明,加强环境监管,国家行为至关重要。在明确要求地方加强执行现有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迫切需要国家对环保法律进行大幅度强化,较大程度地增加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并增加对于环保部门的授权。总之,相对于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而言,目前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还需要更大的增强。可以说,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重点突破口是在国家层面。我国有的著名经济学家主张“中国应该采取世界上最严厉的环境政策”,这首先是指要采取更加严厉的国家政策。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牛鼻子”。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07年论文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7年卷)》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