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非讼法律事务指引
2009-5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陈昱翰 编
329
无
办理非讼案件是许多律师之所青睐的目标,但可惜的是,能够承办非讼案件的律师,特别是能够办理高尖端法律事务,如股票发行并上市、企业重组、跨国并购等业务的律师在律师队伍中所占的比例明显偏少,而具备此方面技能的律师多是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的律师事务所,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分析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导致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上缺少既综合又简捷又具实务性操作指引的书籍。基于上述现状,合伦律师事务所倾力为成长中的律师、律师助理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执业者奉献《律师办理非讼法律事务指引》(下称《指引》)一书,并努力使本书具备综合性、简捷性、实务性的特征。《指引》的综合性体现在全书综合介绍突出的、重点的七个方面的非讼法律事务,包括:一、企业重组法律事务;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事务;四、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法律事务;五、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事务;六、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事务;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法律事务。《指引》的简捷性体现在全书以简短的文字、快捷入门的方式介绍律师如何办理非讼案件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其目的便于工作繁忙中的律师阅读使用。《指引》的实务性体现在全书避免说教,而注重于介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何应用于实践,并对律师应起草的重要法律文件进行格式化介绍,以期对正在期待或已经正在开展非讼法律事务的律师能够起到直接引用或借鉴的效果。《指引》一书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垂望得到您的指点,合伦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借此《指引》一书出版机会,我们向所有关切合伦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昱翰2009年3月
综合介绍突出的、重点的七个方面的非讼法律事务,包括:一、企业重组法律事务;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事务;四、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法律事务;五、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事务;六、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事务;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法律事务。
第一部分 办理企业重组法律事务 第一章 企业重组法律事务概述 第二章 企业改制法律事务 第一节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法律事务 第二节 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债转股法律事务 第四章 企业合并与分立法律事务 第五章 企业兼并法律事务 第六章 企业重组债权债务的处理 第七章 律师在国有企业重组中应出具的主要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 第一章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 第二节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 第二章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二节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前的前置审批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证券的法定条件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条件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 第四章 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件第三部分 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事务 第一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流程 第二章 律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与审核过程中的事务 第一节 起草本次发行与上市作出的决议和授权 第三章 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前的尽职调查 第二节 审核阶段律师的工作 第三节 会后事项的关注、核查及补充法律意见 第四节 律师工作底稿第四部分 办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法律事务 第一章 律师办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法律事务应适用的规定 第二章 律师办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注意的法定一般条件 第三章 律师办理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应注意的法定特别条件 第四章 律师办理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应注意的法定特别条件 第五章 律师办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注意的法定特别条件 第六章 律师办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注意的法定条件 第七章 律师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事务中起草的重要法律文书第五部分 办理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事务 第一章 境内企业直接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法律事务 第一节 律师应注意的境内企业直接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所适用的规定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在境外主板市场上市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在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 第四节 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 第二章 境内企业通过境外控股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一节 律师如何为民营企业在境外创设控股公司 第二节 律师如何帮助境内企业规范运作使企业达到境外上市基本要求 第三节 间接上市的基本流程 第三章 中国律师在境外上市法律事务中应起草的法律文书及其格式第六部分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事务 第一章 律师介入外商境内投资项目考察阶段的前期法律事务 第一节 委托参与及尽职调查 第二节 律师就外商境内投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章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法律事务 第一节 律师代理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法律事务 第二节 律师代理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法律事务 第三节 律师代理设立中外合作企业法律事务 第三章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特种行业法律事务 第一节 特定项目审批应具备的前置手续 第二节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律事务 第三节 律师办理设立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项目法律事务 第四节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制造业涉及宏观调控法律事务 第四章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事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起草合同、章程应注意的基本要点 第二节 合同、章程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律师核查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材料应注意的要点 第四节 律师应注意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报批权限事宜 第五章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律事务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一般变更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减资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概述 第二节 外商投资再投资的行政许可 第七章 律师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的格式第七部分 办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法律事务 第一章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概述 第一节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法律途径 第二节 律师从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法律事务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被并购公司在完成并购后的法律状态 第二章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第一节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概述 第二节 战略投资的基本程序 第三章 律师担任并购顾问 第四章 并购的行政许可 第五章 特殊目的公司法律事务 第一节 特殊目的公司概述 第二节 返程并购获得批准应具备的申请材料 第六章 反垄断并购法律事务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內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內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16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內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申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內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內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內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二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律师办理非讼法律事务指引》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无
内容不错,但是很枯燥,很沉重,基本没有办法连续看上5页,但是法律人就是得耐得住枯燥的,得自己改进一下
律师之友
本书介绍简洁清楚,给读者以清晰的法律实务程序指引,如需深入,需要配以其他书籍。
整体来讲,这本书还是比较实用的,除了有理论描述,还有案例和具体的实例,方便法律人员参考使用。
很深的学问,值得研究
很喜欢,值得睇。内容充实,有帮助作用。
外观不是很好,不知出在哪个环节。当然看书主要看内容,等内容看过后才能判定是不是正品,那就等后续评论吧~~~。因此也建议:“评分”设置不合理,象上述这种情况你说该给几分呢?真的难以选择,选哪个都不客观。可不选呢,又无法提交评论。纠结哪~~。可不提又不行,没法子,折衷先三个星吧,但声明不代表该系统的格式化定义内容。
里面有好多文书范本
光看书只能有个大概印象
个人认为讲解的内容过于浅显,适合普及知识用,但无法指导实践,更无法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内容还没顾上看,暂且不做评价,但是这本书封面实在是太脏了,厚厚的一层灰,还有很多划痕,是不是旧书我不肯定,但是拜托下次发货前好歹给擦一擦,买家心里也好受点不是?
内容过于简单,纸质也很一般
指导意义不是很大。
内容简洁明了,对初学者有很大帮助。
书从包装到印刷都很精美,不错,以后买书就上卓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