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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权属判例

程永顺 编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1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

程永顺 编  

页数:

304  

前言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是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于2005年12月成立的一家民办知识产权研究机构。自成立以来,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本着“务实、独立、共享”的宗旨,重点关注实务研究,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立足于研究成果为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者,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参考,力求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其所从事的业务包括:独立开展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实务研究;接受政府、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委托,进行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及相关专项课题研究;进行知识产权侵权专题分析、论证、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书;接受委托担任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顾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论坛、讲座、研讨及培训活动;为解决纠纷进行策略分析,出谋划策,指导诉讼;应当事人的请求协调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组织编写出版知识产权实务刊物、书籍。故此,出版《务实知识产权判例精选》丛书,一直是务实中心近年来的核心业务项目。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历经多次修改、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发展;近年来,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1D)以来,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日渐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判、严肃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公众利益,大量判例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中国没有判例法传统,但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记录了法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如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具体案件,如何解释与适用各种法律原则,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及实践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自2000年起,各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阳光工程”的要求,纷纷将各种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但其公布的数量和内容都是有限的)。但业界同行普遍认为,各地法院所公布的裁判文书均未经加工、编排,不便于业界对其研究、利用。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各类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对大量裁判文书进行归类整理,力图使海量的文书资源能够高效地呈现给使用者,方便读者阅读、使用、对比、分析、研究,使浩如烟海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更具实践利用价值。为方便读者及研究人员利用本套丛书的资源,我们对丛书体例进行如下安排。

内容概要

本丛书收录了近千个自2000年以来全国各地各级具有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结案的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本丛书不仅对具体案例的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全面梳理,而且提炼出每个案件的关键词、争议焦点,将每个案例立体化地呈现给读者。每个案例由12个部分组成,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案由、关键词、涉案法条、争议焦点、审判结论、起诉及答辩、事实认定、一审判决及理由、上诉理由、二审查明事实、二审判决及理由,便于读者进一步研究、利用。本书是专利权权属判例卷。读者对象:法官、律师、代理人、企业知识产权主管、法律顾问、高校师生。

书籍目录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案例1:胜雅公司、科光所与金德成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2:京海鹰公司与王梓奇、徐正一、孙成林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3:金鼎股份公司与吴一凡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4:北京军区总医院与李健民、李铁防、华筑信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5:三龙公司与季能平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6:天科伟业公司与董建国、刘鹏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7:吴林祥、陈华南与翟晓明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8:日昭公司与岑杰英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9:丽维丝公司与黄潮平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0:姜强与星震同源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1:大洋新畅公司与中科大洋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2:郑广和与百博通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3:奥普公司与柴岩芝、柴俊麟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4: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与高煦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5:优凝公司与河海大学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6:五七一五厂与刘继东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7:孔令所与金盾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技术开发合同引发的权属纠纷 案例18:翰林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19:神州进修学院与亿航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20:阮礼堂与华通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21:郭保军、王辰杰、李建伟与曾展翅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22:华东理工大学与申川公司、肖文德专利权属纠纷案 ……技术/股权转让引发的权属纠纷联营/合伙引发的权属纠纷委托关系引发的权属纠纷

章节摘录

1997年2月24日,金鼎股份公司向省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多用途集装箱南亚专项贷款300万元。1998年9月3日,金鼎股份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扩大多用途集装箱(MEC)项目投资规模有关事宜的决议》,拟向农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用于多用途集装箱项目的续建。多用途乳胶集装箱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后,吴一凡了解到用多用途乳胶集装箱长途储运乳胶的成本比用传统的乳胶包装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但多用途乳胶集装箱的制造成本偏高,往返都运输液体时,用多用途乳胶集装箱来运输不划算等情况,遂提出将多用途乳胶集装箱箱体上的多用途部件省去就可降低制造成本的初步设想,并组织、指导参与试运行工作的有关技术人员完成了“液体方型集装箱”专利的技术方案,于1997年11月19日委托海南省专利事务所代理人陈辉代理办理以“吴一凡”为专利权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液体方型集装箱”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金鼎股份公司为申请该专利支付了申请费300元,打印费100元,代理费900元。1999年3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了专利权人为“吴一凡”的“液体方型集装箱”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IJ97249857.5,设计人为吴一凡、骆建民、李杰志、丁进义、付广睿、陈卫成。公告日为1999年4月14日。1998年“多用途乳胶集装箱”专利产品正式投入营运后,在长途储运乳胶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吴一凡作为公司的总经理、MEC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MEC项目储运筹备组组长,在负责MEC项目的技术完善、组织物资运输、组织营销策划及协调的过程中,为充分利用实施、改进MEC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公司长期从事制造乳胶包装钢桶、罐的技术优势,拓展乳胶包装短途辅助运输市场,增加公司收益,提出了利用“液体方型集装箱”的优点,而不完全采用集装箱的标准,制造一种尽可能提高其容积利用率的液体储存和运输(箱)罐的初步设想,并主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完成了“方形或梯形液体(箱)罐”专利的技术方案,于1998年8月18日委托海南省专利事务所代理人陈辉代理办理以“吴一凡”为专利权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了“方形或梯形液体(箱)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9年8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了专利权人为“吴一凡”的“方形或梯形液体(箱)罐”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98219904.x,设计人为吴一凡、陈卫成、李杰志、廖柏竹、付广睿。公告日为1999年9月29日。

后记

《务实知识产权判例精选》系列丛书历经近两年的策划、收集、整理、修改,终于正式出版。务实中心在本套丛书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过程中,力求从便于读者使用的角度出发,为其分析、研究、利用浩如烟海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提供全方位的立体化信息服务。在此谨对参与此丛书编写的刘晓军法官、岑宏宇法官、陈勇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要特别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的李琳编辑、卢海鹰编辑,没有她们对众多案例的辛勤编辑、审读工作,本丛书是难以面世的。另外,还要感谢曾经和正在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工作的全体同仁,中心的每一步发展都承蒙他们付出的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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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还是比较可以的,值得学习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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