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虚拟空间
2004-6
译林出版社
迪弗
陈小慰
无
黑客菲特在玩网上杀人游戏的现实世界版。他锁定富有挑战性的攻击对象,潜入他们的电脑,窥探他们的种种私密,并且以令人胆寒的精确算计,从电脑屏幕走进用户的实际生活,并一步步引诱他们走向死亡。
无
迪弗的作品读的很少在,这个是第二本,第一本是经典的《人骨拼图》,那部书最后经典的逆转还历历在目。《蓝色骇客》的故事很简单,骇客高科技杀人,警方聘请高手骇客追查。应该说如果归为推理小说一类的话,这实在是一部非典型的推理小说,因为这本书最主要的核心就是高科技犯罪,骇客掌握的“陷阱门”软件,当然作者把这个软件描写得神通广大,这也直接导致了读者失去了阅读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因为话语权全部集中在作者手里,读者就只能被动的被作者牵着走,更加别提奎因作品中经典的挑战读者环节---所有的线索都摆在你面前了,你可以好好分析一下。
书中的人物刻画有些失败,尤其是做为主角的骇客高手,一方面沉迷于网络世界不能自拔,一方面却又痴情于自己的前妻,这有些自相矛盾,当然也不符合目前geek的定义了吧,不过考虑迪弗写书的年代,可能geek文化还没有完全成型。
哦,福尔摩斯你怎么知道这一切的?”
“华生,你知道的,只是一点推理。”
每个人都熟悉这段对话,每个人都佩服大侦探用蛛丝马迹描画遥远未知的能力。
但是,如果一切反过来呢?
举个例子来说,你是个受过高等教育、颇有姿色的单身都会白领女性。
在酒吧,你不会理会陌生人的搭讪,因为那意味着危险。
且慢,加一个条件,此时向你搭讪的人,有着名牌公司的背景,瘦弱、斯文,看上去似乎不具备任何攻击力。
再加一个条件,他声称和你有过一面之缘,而且也确实看上去很 眼熟。
再加一个条件,他能明确说出你们见面的时间、地点、事件。
再加一个条件,他熟悉你的好朋友,实际上他们是亲戚,他甚至知道你们聚会的时间。
再加一个条件,他刚刚当上父亲,开超豪华跑车。
最后加一个条件,此前你发现有人在跟踪、监视你,你的手机没有信号。你很恐惧,希望有人能陪你取车,仅此而已,你知道上车了你就安全了。
怎么样,在这些条件后,你还会拒绝吗?如果你犹豫了、妥协了、答应了,那么即将得到的是死神的邀请......
这就是我要说的反过来的情况,是杀人犯凭借你偶然不经意间留下的点点滴滴,拼凑你的整个生活,直到他可以角色扮演,进入你的生活。
可怕吗?
不要说你无足轻重,不会有人不惜血本的与你为敌。因为很可惜,这就是网络时代给我们的副作用,你也不知道你做过的哪件事情,会吸引骇客开膛手杰克的兴趣,从而成为他的猎物。
迪佛一如既往的专家级写作,离不开电脑的我们,为什么不把它当作防身手册看看?
不是任何系列的一本,但是我很喜欢~发现迪弗在非系列作中,因为必须一次把人物和事件交代清楚反而能发挥水准。
本作的亮点在于:
1. 详细的黑客、网络知识铺垫,读者既能大概理解斗智手法,也不至于被术语淹没,非常深入浅出、适合初学者的讲解。迪弗这讲课水平比我们大学老师好多了哇!
2. 人物塑造生动形象。好吧虽然这很像小学语文考试的答案不过还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印象很深的人物有:
飞特:大反派,邪恶黑客。善于扮演各种角色获取别人信任。分不清虚拟和现实的界限,在现实中大开杀戒,以为自己在玩“进入”游戏呢。
毕肖普:警察,敢于启用有黑历史的吉勒特,能够引导他敞开心扉,激发他善良的天性。是个有导师气场的人物。最后关头他赌上自己的职业生涯勇救吉勒特的情节令人感动。
吉勒特:和警方合作的超级黑客。有严重的电脑瘾,但是心底还是个善良的人,因为自己以前太沉迷于电脑使得老婆跟他离婚一事非常后悔。不惜逃跑也想挽回艾丽。
迪弗很善于利用小细节使得人物活灵活现。比如:吉勒特对蛋塔的狂热,喂我怎么有一种穿越到Death Note看见L君的既视感!病娇甜食控黑客的设定你确定没重复么亲?然后是毕肖普居然喜欢种果树,利用硬汉的温柔一面卖的一手好萌。你们懂的,这叫反差萌。
3. 敌我双方妙计迭出,你来我往。
吉勒特很强,但是飞特也不弱。从一开始利用3-X作为中间人打探信息,到后来追踪到飞特的邮箱地址直接侵入,可谓步步惊心(我说的可不是清穿小言哦亲)。不仅有欺骗,还有反欺骗,还有反欺骗的欺骗,交战双方心计都极深,所以计谋也颇为好看。
更加入一重不确定要素的是内奸的出现。无论何时警察内部有了最新情报,都会被可恶的肖恩通报给飞特,让他逃之夭夭。肖恩的真身到底是谁?谜底绝对劲爆~~我怀疑过三个人,结果有一个被我排除,理由猜对;还有一次是在书中给出证据之后我反而怀疑这是栽赃陷害而否定掉了;最后一个有点靠谱儿可惜不是。总之~嘛~一直告诉你“关键是缩写”,使劲猜就对了。
4. 读者被迪弗的一个又一个谎言欺骗,被他牵着鼻子走。
这个是迪弗的拿手好戏了不解释了。从动机、身份到手法,层层设置障碍,就是不让你猜到真相~不过也就是这样才好玩嘛。
很遗憾的是,毕肖普和吉勒特的故事仅此一本。毕竟打倒了邪恶大魔头飞特之后,吉勒特没有势均力敌的对手了,再写也寡然无味。见好就收,挺好的,别像林肯系列一样搞到晚节不保。
虚拟世界的推理,一口气读完,真是刺激,并有新意。迪弗的《人骨拼图》着重强调物证推理,而这部小说则展示了作者对于电脑编程的熟稔。一般推理小说作家会将客观世界的细节研究透彻,因为推理最看重细节。但迪弗这种深度已经接近专业小说,如阿瑟。黑利一般。
虚拟世界完全反映了社会学的角色理论,人就是父亲、官员、儿子、桥牌爱好者等等角色的合集,然而去除这些,真实的人还有什么?如果没有其他东西,那么真实的人和虚拟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真实的人利用虚拟角色来满足自我欲望,进而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乃至在他的世界中再没有真实,他就没有了自己,也变成了伪装。高智商的罪犯天天都在演戏,他是莎士比亚的忠实拥趸,这让人想到《X的悲剧》中的雷恩。只是一为正面,一为反面而已。一万个读者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嘛,之前听过很多推荐,今天终于有幸拜读了一下,整体故事还是很有创意的,高科技犯罪,相关题材之前出现的很少,看的时候很有新鲜感。
作者被誉为设置悬念的畅销书大师,这点的确名不虚传,文中出现了很多指向疑犯的伏笔,但最后发现都是为了误导读者,这样使得最后的结局读者难以猜到。
但是,这个结局的最大缺点是一个科幻式的结尾,本来当着本格推理的书饶有兴致得翻到最后发现竟然只是本科幻悬疑而已,意外性虽然有了,但却少了那种恍然大悟的畅快感。
这也并不是说本格推理就不能有科幻元素,西泽保彦的科幻推理设定更加出格,但依然认为其是本格推理,为啥,因为这归根结底是公平性设置的问题。
在西泽每部作品的开头,会事先把其科幻设定的范围都透露给读者,这样使得最后的结局即使再科幻再意外,也不会超出这个界限。这样,读者即使没猜到,也是被骗的心服口服。
而《蓝色骇客》这本书,故事的时间背景,人物的破案手法,都是在我们知道的科技水平下能够实现(除了那个陷阱门,这个后面提到),但是最后却来了个超现实科幻结局,同样是被骗,却让人有种坑爹的赶脚。
有人说,本书的罪犯本来就是计算机高手,最后出现的结局当然在可以预料的范围。这就好比一个研究相对论的物理教授整本书都在干着已知科技水平可以实现的事情,最后十页纸却告诉读者他其实偷偷开发出了时光机,是利用时光倒流去杀人的,这能算公平么?
还有那个陷阱门的源代码,文中还特意设置了凶手的疑问“你想知道它是怎么工作的吗?”给读者一种错觉,似乎是一种能够解释的东东,我还一度期待是什么神奇的诡计,然后……下面……没有了……
不过,如果只是当成一本科幻悬疑书来欣赏,以上问题便不存在。但是作者并无硬科幻的功底,很多计算机知识是含糊扯过去的,从科幻作品的眼光去看,这书更是三星都打不到。
最后,身为一个社会派的爱好者,再吐槽一下作者的高智商变态杀人狂加从小自闭面具脸的设定,这往往是不擅于性格和动机刻画作家的最佳选择啊有木有!虽然本书似乎为了增加一点深度,还加入了一些网络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和冲击的描述,试图引起读者的思考和社会的关注。但由于相关人物性格刻画的呆板,看着完全没有共鸣感。
综上所述,为什么此书还值四星?因为上面所述的问题都是我看完书品味的时候发现的,而看书的时候影响并不大。迪弗是个讲故事的好手,擅于制造悬念和波折,全书犹如一部加入了科幻元素的好莱坞警匪大片,看的时候很刺激很爽,这就够了。
很多人都说迪弗的书套路化严重,但我确实独爱其味。因为迪弗总能在单一之中给人带来无限的惊喜。这本《蓝色骇客》则是利用了电脑与网络,呈现出异常虚实结合的巅峰对决!
我个人认为,迪弗作品的两大看点是:多的数不清的逆转,以及天才之间的对决!前者用新星出版社的话来说,就是“体会坐过山车的感觉”。而后者,我们看的是“一子错满盘皆输”的谨慎缜密,是张飞战马超三百回合不分胜负的畅快淋漓,是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的绝顶之战!
在本书中,迪弗塑造了两位超级天才骇客——飞特与吉勒特!这两人都是无双的骇客高手,都是一秒钟都离不开电脑的痴人,都能轻易编写高深的病毒程序,都能窥探千家万户犹如探囊取物!看他们两人的交锋,就像是看一个人自己与自己下棋一样。他们太了解对方了。因为对方就是自己!然而,这只是他们在那“蓝色虚拟空间”内的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又是截然不同的两人。吉勒特幽默,仗义,正直,善良。而飞特则是以破坏为乐,心理极度扭曲,心狠手辣!这种性格上的不同,也导致了两人的分道扬镳以及最后的对决。
不同于林肯的物证鉴定,也不同于丹斯的表意学。在本书中,吉勒特完全依靠对骇客心理的推测以及高超娴熟的技术来追捕飞特。而对方也以同样的方式来反攻。而同时,本书中的高手们几乎个个都精通“社交工程”。也就是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的本领。书中一个个骗局设计的十分精巧。也使得逆转一波接一波的出现。令人目接不暇。
关于逆转,本书最大的谜团不是飞特的行踪与身份,因为早在故事刚开始就揭露了这一切。而是那个隐藏在飞特身后的神秘搭档“肖恩”的身份。这个人秘密在最后被揭晓的时候,真的吓到我了。我想大部分读者都不可能猜到这个拥有与飞特和吉勒特不相上下的编程本领,以及能够安抚飞特的神秘人“肖恩”到底是谁。但是TA绝对是本书中最为恐怖的角色了!
除了以上的看点外,本书中迪弗讲述了很多有关电脑和网络的知识,这些知识看似很复杂,但却都不难懂。很佩服迪弗的一点就是他能把这么多知识写到书中却不让人感到拖沓无味!
另外,关于主角吉勒特的私生活的描写,也另我为之心动。吉勒特拼命帮助警方,拼命改正自己,都是为了能与前妻重归于好。而在他们中间的障碍物居然是电脑。这其实是现在很多家庭都会出现的事情。记得笔者的老婆当初也因为我把大量时间放在电脑和侦探小说上而与我起过冲突(笑)。故事的结局很温馨,这主要是针对吉勒特的私生活。而在这里又有一个小逆转,却是神来之笔!
一本近500页的书,却能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迪弗的作品还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呢?更遑论还有那让人叹为观止的骇客技术和林林种种的计算机知识。
50页不到就引导我找到了假凶手,100页之后我又发现了另一个,估计也够呛....
看别人推荐迪弗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因为很多原因一直没看,(借口!)直到这几天才第一次接触这个作家,于是。。。完全戳中我的萌点啊!骇客、斗智、逆转……各方面都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感觉就好像在敌人的扫射中突击一般惊险刺激!(这货电影看多了。。。)那么来说说我看完后的第一感受:作者在网络中构造了一座巴比伦塔,然后他慢慢挖掘塔的地基,读者们看着塔摇摇欲坠,最后作者对塔使出一记集中猛击,整座塔轰然倒塌。
很多人在阅读小说时常会去讨论文笔,人设等方面,那么我这个文学小白就算了,早已没有精力更没有实力去研究这本书的语言有多优美,人物描写有多丰富了。除次之外,真实系的讨论也大可不必,作者在最后也说了,“陷阱门”现在是编辑不出来的,(当然我们不排除那潜在的一点点可能性)而书中曾提到的红匣子倒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书中的内容也可谓是半真半假了,也罢,本来就不是在看计算机百科全书。套用书中的话来说,作为读者我只要忠于自己就够了,没有标准,喜欢才是王道。
本作的主线是两个计算机天才的对决——吉特勒与飞特。两人在网络上都有通天的本领,就好比巴比伦塔这座通天塔一般。棋逢对手胜负自然难解难分,见招拆招便是本作的一大特色。(虽然说斗智类都这样。。。)可以说随机应变是骇客的一门必修课,而斗智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先于对手一步打到做出行动,对手又能否在这劣势下扭转乾坤。本作在这点做得很不错,双方你来我往,每次快要抓到对手尾巴时又被反将一军,致使前功尽弃。这也是使读者看得惊心动魄的原因之一吧,在看本作时我不自觉地想起丹布朗,两人在制造悬疑方面都让我很喜欢。
作为推理本作的最大谜团自然是飞特的帮凶肖恩的真实身份,虽然在前面大部分都因为吉特勒与飞特的对决而使得读者对此人的关注度下降,但其在故事中发挥的作用是有目共睹,在后期更可以被称为第二BOSS。(其实一直都是。。。)书中对其身份进行了诸多猜测,但到最后揭露其真实身份之时也正是我前文所说的巴比伦塔倒塌之日,要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就是:“我的世界观崩坏了!”当然这不是贬义,我深深折服于这一崩坏感,这也是我第一次见识到别人所说的迪弗式崩坏结局。(在肖恩的身份揭露后我第一个想起的是《死亡笔记》中的L,看过两作的人大概会明白我的意思,因为涉及剧透也就不多说了)
书中的看点当然不止上面这些,其余大大小小的逆转也就不多说了,各位慢慢去体会方可见真谛。在看别人推荐迪弗的作品时更多看到的是《空椅子》、《恶魔的泪珠》、《棺材舞者》等作品,这样看来本作在其作品列表中还不算真正的上乘之作,看来以后要好好补一下这位作家的作品了。
书很厚一本,纸质好,翻起来挺有手感。买了很久,一直没看,因为题目没点吸引力。料想到书中应该有大部分关于计算机网络骇客之类的内容,本人对此完全没有兴趣。再加上之前看过迪弗的《人骨拼图》,没留下好印象。所以我现在也困惑自己为什么买了这本书。= =
好在书的内容没有很晦涩,看起来也很顺畅,就是看的过程没什么起伏,结局也没感到震撼,有空也不会再看一次。对这种侦探小说无感,虽然书中的人死了不少,却没有我追求的逻辑推理。肖恩的身份作为最大的谜团,也没有怎么超出我想象。像Phate那种人,肖恩绝对是最好的伴侣。
看完书的最大感想是,网络真的很危险。网民的私人信息都存储在一个毫无保障的空间。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敢把自己的私人信息和生活照等发到微博上,毫无警惕之心。我觉得人应该学会更懂得保护自己,尤其在这种信息的时代。
国产谍战剧之类最大的问题就是里面的角色没有脑子,他们同样也认为观众没有脑子。所以每当看见国产谍战片在不该犹豫的时候犹豫、不该抒情的时候抒情、可以化解的灾祸却非要用感情去面对、可以抒发的感情却非要等到危急时发作。我就差点克制不住一阵阵的吐槽欲望,就这样想起我家楼上的这本书,恨不得一把甩编辑脸上,说:“小样!学着点!”
有些扯远,那么说一说,为什么我认为这本书可以说是国产谍战剧的榜样呢?原因有下。
节奏。本书节奏把握非常到位,该悬疑的地方各方斗智斗勇,好不热闹,你一招我一式,节奏快而又让人跟得上。打的地方完了,又开始抒情了,而且是在抒情的时候引出剧情,而不是像国产一样在剧情发展的时候抒情。举个例子,书中某关键时刻,只是通过主角某寥寥几句到位的心理描写和某几个字就给人以十足的震撼和回味,国内的话想想就是经典的啰嗦着拖延着直到救兵来袭吧。这本书的节奏总之依旧属迪佛风格,至少让我忍不住一口气看完这本书。
悬念。这本书悬念也保持的非常到位,即关于肖恩的身份,正邪双方的主力即吉勒特和飞特的所有信息都明明白白的告诉读者,但就是肖恩的身份成为本书中最大的谜团。公平性姑且算他没问题,但肖恩的身份容易让人想不到。但很遗憾,关于肖恩的身份作者没有骗过我,不少各类线索也被我抓住。作者布置几个方面都大体想到了。但这个悬念总体还是相当高明的,比起依旧比国产的密道满天飞、双生子易容和莫名其妙的密码以及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的调虎离山高上几个等级。
炫学。再烂的谍战剧也会炫耀一些毒药的知识。而本书由于其自身题材,涉及到不少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话题,而作者也是非常详细的浅显的讲述了虚拟空间内的一切,虽然我没有征询过别人的意见,但依我看来,本书中所涉及到的基本很好懂,即使对电脑接触很少的人理解起来也理应没有问题。国产其实更应做到这一点的原因是中国传统:寓教于乐。即无论多么紧张的地方也要炫学一番,谁叫这是中国特色嘛……
关于谍战的到此扯完,开始讲述推理,基本采用五项评分系统。
首先扯一扯关于出版社,出版社看得出来是下了一番工夫的,且不说惊喜的封腰/书皮,译者应该也下了一番功夫,总体感觉相当不错,能给人增加不少印象分。
情节&节奏:98 情节节奏拿捏的非常到位,悬念不断高潮迭起,而且时不时又有新情节发生,让人拿了书就不忍放下,但个人感觉有个把情节必要不大,充其量说明反派急智狡猾或知道主角入队的震惊。而且我不愿意给满分。
诡计&解答:83 诡计基本就是肖恩的身份,感觉没什么别的,但是连续的小诡计还是能撑上来一些分数的。用了少许叙诡(其实也不能算……),所以也称不上多牛的解答,一般而已。
推理&线索:75 很遗憾,本书基本上是拿来信息后双方立刻开始斗智斗勇,看得是蛮过瘾,但充其量只能是斗智、博弈或心理分析,也注定了其缺乏大把大把的严密推理。但这个分数段还是能上的。因为毕竟前文还是留下了不少线索。
误导&意外:90 具有相当多的误导,意外性较强。但意外性我也只能给他勉强进入90分的行列,因为前文误导虽多,爆发力却不是那么强,觉得有可能写的更为强力一些。
文笔&人设:85 很典型的侦探小说描写,几个主角性格描写极其到位,义气的吉勒特,残忍的飞特,老道的毕晓普……配角却偏向酱油化,也是很多推理的通病。
个人总分:431 算二级神作吧。流派偏向高智商犯罪流/犯罪悬疑。
迪弗的书基本上属于快餐文化的典范。说白了就是讲故事的能力一流。这点与鬼吹灯,盗墓笔记是一样的,它们都属于能不断吸引你往下看的。但是看完也就那么回事。
真正的推理小说,也许过程非常枯燥,99%的过程都是在不断罗列已知的线索和要素,然后在结尾揭破迷题。只有结尾揭破迷题的那一刻,你才能感受到推理文化的巨大魅力,甚至是魔力。
另外,本书的翻译中,有一个处真是天雷滚滚。原来开篇的女受害人拉若,和《古墓丽影》的女主角的英文名是一个。劳拉克劳馥特的大名,电脑界谁人不知?本书又是一个写电脑为主题的小说。人名翻译虽然说无一定之规,但是本书译者这样的译法实在欠妥。
Jeffery不愧是悬疑推理小说界的佼佼者,本书中的各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根本没有可以诟病的地方,从开始到终结一直保持着故事的持续性,不断地有包袱都出来,然后又引出疑问,一直让我有读下去的冲动,结局也出乎意料,最后的谜团是一台超级电脑!很棒的书,至少给我带来了丝丝刺激,对骇客也有了较深的解读。另外,出版社在本书的出版上也很用心,各方面都很完美咯。。。
骇客与计算机犯罪的百科全书:强烈推荐迪弗《蓝色骇客》
此书比新星号称的迪弗第一杀手并收入第一批精装典藏本的《棺材舞者》好看得多。后来通过身为迪弗迷的母亲得知,此书在04年以《蓝色虚拟空间》为名已经翻译入国内。
计算机犯罪作为新兴的推理小说题材目前作品较少,精品更加少。主要原因是计算机犯罪和骇客对决虽然名词很时尚,但实际却涉及大量尖端、枯燥的专业知识。要把这些东西写得浅显易懂又要保持推理小说普遍应该有的推理、情节、逆转等因素,还要体现这种新题材、这片新领域特有的新颖之处,同时做到这三点实在属于不容易。《蓝色骇客》出色地做到了,它便如同当年的《希腊棺材》一样浑然天成,各方面都拔尖,不仅是欧美新派推理的代表,读完全书也能掌握各方面、各专业,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知识。《蓝色骇客》就像一部当代计算机骇客领域的百科全书,不仅包含着丰富的知识(而且对知识的解说简介易懂且基本都按照需要进行解说,绝对不是小栗的故弄玄虚式的炫耀)、内涵,生动、准确地描述了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刻画了形形色色生活在这个虚拟世界里面的人物,以及长期依赖于虚拟世界的骇客们与现实世界的矛盾。
全书塑造的四名计算机天才,除了计算机犯罪中心主任安迪不幸地早早夭折,其他三个都是精通计算机攻防各个领域、擅长精确入侵系统、反应敏捷、思维迅速的天才骇客。迪弗笔下的犯罪分子有个特点,临场推理能力与应变力强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拥有古典推理小说中名侦探的素质与天赋,完全弥补了他们与掌握高新科技缉凶的警方在技术上、人力上的劣势,从而使得斗智游戏变得胜败难料。这个现象在《蓝色骇客》中尤其明显。
三大骇客之一:吉特勒,作为全书的主角的他,是一名非常另类的角色。他依仗自己的天才头脑和知识技术,违法犯罪,入狱之后不思悔改,反而千方百计设计土质计算机企图偷偷上网,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了证实自己高超的技艺,他不惜伤害一直挚爱着自己直到倾家荡产的妻子,直至妻子彻底心碎。如果在阿加莎、东野圭吾这些坚决拥护主流思想、道德观的作家笔下,很可能就是个狡猾诡谲的反派。不过迪弗用老练的文笔刻画了他性格中的正反两面,写出了他内心深处的多种滋味:有骄傲、狂妄、脱离现实这些弱点(而且都是足以致命的典型反派必备性格),也有热情、自信、富幽默感、义气等优点,尤其是那份对计算机至死不渝的狂热执着与热爱,随着小说剧情的发展,吉特勒的性格就像日新月异的计算机技术一样不断地改变,读者可以从中渐渐品味到蓝色虚拟空间的背后那个真实的吉特勒,那个不同于平时所表现的那个他,他的内心也有着脆弱的感情、寂寞的心灵。他实在是一个另类英雄。
三大骇客之二,与吉特勒齐名的,百年一遇的天才骇客飞特则是本书另一个成功的形象。他与吉特勒一样,骄傲、狂妄、执着,也同样狂热地依赖于被吉特勒称为“蓝色虚拟空间”的计算机网络,两人如此的相似使得他们在早年成为无所不谈的至交,他们的关系甚至像结拜兄弟一样,唯一的不同就是飞特陷得更深,以至于混淆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别,现实世界成为一场“通关游戏”,他像游戏一样猎杀那些号称保护得滴水不漏的目标以实现通关、加分。终于他走上了一条危险的道路,成为一个冷血杀手。
正是两人共有的这些复杂性格,使得这对从前的老朋友,现在的老对头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吉特勒对飞特又爱又恨的感情在最后一刻全然喷薄不能不让人感慨。
没有人能缉捕飞特,即使知道了他的过去和真实姓名,因为他的技术太强大,他的反应与思维太敏捷;即使吉特勒,对他的神一般的程序“陷阱门”也自愧不如。能击败他的不是法律、正义与道德,不是警方“总是落后一拍”的计算机防御技术,甚至不是吉特勒,而是飞特与吉特勒一样的那一份对理想,对骇客这一危险职业的毕生追求。最后飞特的结局实在令人辛酸,他临死前对“毕生仇敌”的发自内心的谅解(注意不同于平常推理作品,这里是杀手原谅猎手,我相信飞特的那番话是发自真心而且他一直是有这种想法的。),以及面对敌人刀斧加身、残忍毒辣的酷刑折磨面不改色、视死如归,绝不背叛自己的信仰和热爱的事业,并用最后一口气鼓励毕生仇敌活下去令人不能不动容。飞特是个枭雄,虽然冷酷嗜血,但这不完全是他一个人的错。
三大骇客之三的肖恩,飞特的头号帮凶,隐蔽在暗处替飞特撰写程序、出谋划策的黑客,是个比飞特更加残忍,更加狡猾,更加擅于伪装的厉害角色。作为飞特的知己,肖恩在飞特寂寞时给他最后一丝慰藉,在飞特面临危险时替他打掩护。在蓝色虚拟空间里面,肖恩从不表露丝毫的情感,甚至对飞特那种畸形的,扭曲的爱也给完好地掩饰起来......作为全书之中最大的亮点与悬念,肖恩的身份一直隐藏得异常精妙直到小说的最后,可以说肖恩的真实身份几乎是心理上的死角,非常难猜,绝对经典,意外性堪比《三口棺材》、《狱门岛》等本格小说。我被骗得严严实实,心服口服。
此书依照我的分级标准,我认为分入经典级别当之无愧。
骇客与计算机犯罪的百科全书:强烈推荐迪弗《蓝色骇客》
此书比新星号称的迪弗第一杀手并收入第一批精装典藏本的《棺材舞者》好看得多。
计算机犯罪作为新兴的推理小说题材目前作品较少,精品更加少。主要原因是计算机犯罪和骇客对决虽然名词很时尚,但实际却涉及大量尖端、枯燥的专业知识。要把这些东西写得浅显易懂又要保持推理小说普遍应该有的推理、情节、逆转等因素,还要体现这种新题材、这片新领域特有的新颖之处,同时做到这三点实在属于不容易。《蓝色骇客》出色地做到了,它便如同当年的《希腊棺材》一样浑然天成,各方面都拔尖,不仅是欧美新派推理的代表,读完全书也能掌握各方面、各专业,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知识。《蓝色骇客》就像一部当代计算机骇客领域的百科全书,不仅包含着丰富的知识(而且对知识的解说简介易懂且基本都按照需要进行解说,绝对不是小栗的故弄玄虚式的炫耀)、内涵,生动、准确地描述了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刻画了形形色色生活在这个虚拟世界里面的人物,以及长期依赖于虚拟世界的骇客们与现实世界的矛盾。
全书塑造的四名计算机天才,除了计算机犯罪中心主任安迪不幸地早早夭折,其他三个都是精通计算机攻防各个领域、擅长精确入侵系统、反应敏捷、思维迅速的天才骇客。迪弗笔下的犯罪分子有个特点,临场推理能力与应变力强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拥有古典推理小说中名侦探的素质与天赋,完全弥补了他们与掌握高新科技缉凶的警方在技术上、人力上的劣势,从而使得斗智游戏变得胜败难料。这个现象在《蓝色骇客》中尤其明显。
三大骇客之一:吉特勒,作为全书的主角的他,是一名非常另类的角色。他依仗自己的天才头脑和知识技术,违法犯罪,入狱之后不思悔改,反而千方百计设计土质计算机企图偷偷上网,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了证实自己高超的技艺,他不惜伤害一直挚爱着自己直到倾家荡产的妻子,直至妻子彻底心碎。如果在阿加莎、东野圭吾这些坚决拥护主流思想、道德观的作家笔下,很可能就是个狡猾诡谲的反派。不过迪弗用老练的文笔刻画了他性格中的正反两面,写出了他内心深处的多种滋味:有骄傲、狂妄、脱离现实这些弱点(而且都是足以致命的典型反派必备性格),也有热情、自信、富幽默感、义气等优点,尤其是那份对计算机至死不渝的狂热执着与热爱,随着小说剧情的发展,吉特勒的性格就像日新月异的计算机技术一样不断地改变,读者可以从中渐渐品味到蓝色虚拟空间的背后那个真实的吉特勒,那个不同于平时所表现的那个他,他的内心也有着脆弱的感情、寂寞的心灵。他实在是一个另类英雄。
三大骇客之二,与吉特勒齐名的,百年一遇的天才骇客飞特则是本书另一个成功的形象。他与吉特勒一样,骄傲、狂妄、执着,也同样狂热地依赖于被吉特勒称为“蓝色虚拟空间”的计算机网络,两人如此的相似使得他们在早年成为无所不谈的至交,他们的关系甚至像结拜兄弟一样,唯一的不同就是飞特陷得更深,以至于混淆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别,现实世界成为一场“通关游戏”,他像游戏一样猎杀那些号称保护得滴水不漏的目标以实现通关、加分。终于他走上了一条危险的道路,成为一个冷血杀手。
正是两人共有的这些复杂性格,使得这对从前的老朋友,现在的老对头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吉特勒对飞特又爱又恨的感情在最后一刻全然喷薄不能不让人感慨。
没有人能缉捕飞特,即使知道了他的过去和真实姓名,因为他的技术太强大,他的反应与思维太敏捷;即使吉特勒,对他的神一般的程序“陷阱门”也自愧不如。能击败他的不是法律、正义与道德,不是警方“总是落后一拍”的计算机防御技术,甚至不是吉特勒,而是飞特与吉特勒一样的那一份对理想,对骇客这一危险职业的毕生追求。最后飞特的结局实在令人辛酸,他临死前对“毕生仇敌”的发自内心的谅解(注意不同于平常推理作品,这里是杀手原谅猎手,我相信飞特的那番话是发自真心而且他一直是有这种想法的。),以及面对敌人刀斧加身、残忍毒辣的酷刑折磨面不改色、视死如归,绝不背叛自己的信仰和热爱的事业,并用最后一口气鼓励毕生仇敌活下去令人不能不动容。飞特是个枭雄,虽然冷酷嗜血,但这不完全是他一个人的错。
三大骇客之三的肖恩,飞特的头号帮凶,隐蔽在暗处替飞特撰写程序、出谋划策的黑客,是个比飞特更加残忍,更加狡猾,更加擅于伪装的厉害角色。作为飞特的知己,肖恩在飞特寂寞时给他最后一丝慰藉,在飞特面临危险时替他打掩护。在蓝色虚拟空间里面,肖恩从不表露丝毫的情感,甚至对飞特那种畸形的,扭曲的爱也给完好地掩饰起来......作为全书之中最大的亮点与悬念,肖恩的身份一直隐藏得异常精妙直到小说的最后,可以说肖恩的真实身份几乎是心理上的死角,非常难猜,绝对经典,意外性堪比《三口棺材》、《狱门岛》等本格小说。我被骗得严严实实,心服口服。
此书依照我的分级标准,我认为分入经典级别当之无愧。
这本书是我在图书馆千辛万苦才找到的,里面提到的利用因特网杀人似乎和现实还有一段距离,不过那也够吓人的了。迪弗虽然不算多产作家,但他的书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套路,很好猜。这个作家对我来说已经是“习惯性阅读”了,凡是他的书我都会看。
记得高中时,某位男物理老师在板书时便会不自觉地歇斯底里地高喊着,“我设。。。我设。。。我设m=ρv如何如何”之类的怪叫,现在想起来言犹在耳。男生总是私下评论说,这老师一节课设这么多次,也不知道受得了受不了。
说起来2001年的《蓝色骇客》这本书的重点其实是想讨论隐私泄露和恶意利用的问题,不过写作时恐怕把结构搞错了,把网络入侵的部分作为重点描写,远远超过了社会工程学的部分,到头来搞的逆转残白无力,毫无震撼感可言,一浪不如一浪。若论起来1989年的《杜鹃蛋》这本小说
(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227743/ )和《蓝色骇客》相比,强大的不止一个当量,《蓝色骇客》反倒像是在《杜鹃蛋》之前写的,特别是《蓝色骇客》里面利用入侵者使用UNIX命令判断对方使用的是另一个版本的UNIX(东海岸使用旧版本、西海岸使用新版本)来判断入侵者的位置,与《杜鹃蛋》中的推理如出一辙。并且本书社会工程学的部分比起作者的另一本《破窗》也逊色许多。(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617714/ )
对《蓝色骇客》的现实性评估应该是三实七虚,即三分真实,七分虚构。
对于新星版的翻译,虽然比译林版流畅一些,但还有商榷之处,毕竟含有专业方面的小说应该找一位业内人士作为校对参考。如P191,“执行UNIX的手指搜寻法”。finger应为UNIX中的查找命令,而不是手指。
小说之外值得吐槽的地方也不少,小说中的“12代加密标准”应该指AES。不过小说中的破解手法似乎是利用超级计算机的运算进行穷举暴破,我记得MD5加密倒是用了很有趣的方法破解,由明文A及密文B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利用大存储设备穷举所有明文产生的密文,查询某一密文其实就是查询已知的一一对应关系,记得当年已经运算到第八位了,现在不知详情如何。
小说中提到的飞客和红盒子是存在的,描述和现实基本相符。能够破坏计算机硬件的类似CIH病毒的东西也算确有其事,修改数据包如cookies之类的软件也是存在的。关于利用社会工程学的犯罪,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比如Frank Abagnale,比如故事里提到的Kevin David Mitnick。小说应该受到了米特尼克出狱的影响,而怀亚特·吉勒特应该也有米特尼克的影子。米特尼克被判4年有期徒刑,并且服刑期间“不允许接触任何数字设备,包括程控电话、手机和任何电脑”,米特尼克“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台收音机,将其改造后居然能窃听监狱管理人员的谈话”等等。
如今利用入侵或漏洞测试技术的技师们都在黑市或白市中低调赚钱,无论如何,作为个人英雄主义代表的黑客时代似乎已经远离我们,一去不复返了。
2000年米特尼克出狱之后,著有《欺骗的艺术》一书,对于“社会工程学”无疑是极佳的诠释。
(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068994/ )
而小说中对于社会工程学的理解却有些狭隘了,社会工程学(social engineering)是指利用目标的信任感(弱点)、身份冒充和一定的谈话技巧操纵目标行为达到一定的目的,然而社会工程学和热读术(hot reading)有一部分交集,可以理解为通过获得目标的一部分信息进而获得关于目标的更多信息的行为,或者通过获得到的信息获得目标信任感从而操纵目标行为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利用信息套取(获取)信息、利用角色扮演和谈话技巧控制目标行为等都可以称作社会工程学,不过入侵盗取篡改信息不仅仅是唯一途径,而且也算不上巧妙,获取信息是手段和方法,控制行为是目的。既然已经能得到最大控制权限了,反过头使用社会工程学显然本末倒置。
结尾那个叙诡倒是蛮意外的,很有趣,值得回味。
如果在街上,某个陌生人跑过来和我搭讪,说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如何如何,我一定会回答说,“去年,在马里昂巴德”。
(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400240/ )
好像黑客无所不能,整本书就跟好莱坞大片似的,情节很熟悉
只不过多了黑客,软件,网络的载体,换成神学、宗教、密码就是一部达芬奇密码
曾几何时,想想自己也有志于技术方面的发展...俱往矣
在《译林》杂志上看过。一波★折,意外不断,相比其他几本来说毫不拖沓,很想让人一口气读完
主题: 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作者: yilin 发表于:2006-7-13 13:39:50
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陈小慰
长期以来,在外国文学的研究和翻译中,通俗文学一直被许多人认为是一种档次低下、不可登大雅之堂的文学种类。这些看法所导致的通俗文学内容简单、缺乏艺术性,因此没有翻译挑战性的误解使一些严肃译者不屑于涉及此领域,国内的外国文学翻译研究也大多围绕经典名著进行,很少有学者关注并对通俗文学作品的翻译问题展开专门研究。但目前这一现象正在逐步改变。因为不争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国内著名大型外国文学杂志《译林》翻译介绍进来的外国通俗文学作品,为我国广大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世界的窗口。这些作品中不乏思想内容深刻、反映当代国外社会现实,高层次、高品位的上佳之作。而当代通俗文学作品追求创新性、可读性、多面性、全方位性的特点也给翻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客观认识外国现代通俗文学,如何在翻译中忠实准确地传达这些作品追求创新突破的特点,是译者和翻译研究者有必要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和研究内容。
本文结合作者对网络惊险小说《蓝色虚拟空间》(The Blue Nowhere,《译林》2003年第5期;译林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的翻译实践,分析通俗文学对译者的挑战,以期引起人们对通俗文学价值和翻译的重新认识,承认并重视通俗文学的翻译。
一、题材的挑战
题材的标新立异是当代通俗文学的特点之一。相应地,为使故事真实可信,通俗小说家们致力于以其专业细节的真实感营造烘托小说独特的氛围,并在书中大量插入医学、法律、军事、网络、遗传学、天文学等各种专业知识。这些专业知识的大量引用,对通俗文学的翻译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在《蓝色虚拟空间》中,作者杰弗里·迪弗选择了电脑和因特网这个新潮领域,以紧贴时代的题材和全新表现方式,讲述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惊险故事。由于题材的关系,小说用大量篇幅描写了两位黑客高手在虚拟网络世界中展开的生死较量,电脑专业知识与故事情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基于这一题材特点,要求译者必须对相关领域和相关专业知识有详细了解,尽量以通俗到位的译语语言将其传递给中国的普通读者。
首先是网络语汇和计算机相关内容的处理。译者必须了解、熟悉和掌握网络语汇,注意译文的术语化和时尚化,充分考虑行业特点,使用业内普遍接受的通称,说“行话”,避免生搬硬套相关词语的普通意义。如:
Wizard网络高手,网络奇才;Geek电脑和网络高手,吉客;Civilians 非电脑专业人士; Message短讯;Machine计算机;Code软件;Freeware 免费软件;Trapdoor “隐秘门”;Packet 信息包;Demon守护神;seize root取得网络控制权;Route 路由器;Script 软件;Shareware 共享软件;Source code源代码;Sysadmin系统管理员;blue screen of death蓝屏锁机画面;chainer资讯链接公司,等等。
由于这类词本身对译者来说都是熟词,稍有不慎,缺乏对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了解就有可能在翻译时误入歧途。例如,OOP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第28章)这个词。最初的译文“物件导向程序”是译者根据一本因特网字典译出的,字面上也都是熟词,并未多加质疑。但行家指出,OOP的正确译文应为“面向对象的编程方法”,它是近年来的一种时尚的编程方法,相应地“面向对象”已经成为其他一些领域的时髦技术和用语。它与紧接的下半句“这是近来的时尚,用C++语言编写”相呼应。因此,对待通俗文学中涉及的专业知识,译者要慎之又慎,多查阅,多请教。
在表达方面,要求译者在努力了解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语境,给出正确得体的译文。所谓得体,即按照业内使用习惯和接受习惯进行翻译。如Hack 这个词。在电脑业内,它褒贬相兼,既可指快速编写创新软件,也指恶意侵入电脑系统。译者需根据具体上下文,正确翻译。如:
例1: hacking together script (Chap. 5)
编写创新软件(第5章)
例2:Initially they traded phone phreaking information. They then put theory into practice and pulled off what they declared to be some “totally moby” hacks. (Chap. 18)
起初他们相互交换侵入电话系统的信息资料。随后把理论付诸实践,成功地侵入太平洋贝尔电话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以及英国电讯公司的交换台系统,完成了被他们称为“一级棒”的黑客攻击。(第18章)
由于题材的关系,网络语汇的翻译有时还必须借助一些与传统翻译方法背道而驰的处理手段。众所周知,所谓翻译是要“译”的,但网络语汇的特殊性要求有时必须以不译代译。所谓网络语言,既指网络技术中产生的术语、行话;又指人们在网上进行交际的特殊用语,如缩略语等(1)。如聊天室的玩家们为了节约敲击键盘的时间和精力,逐渐形成一套自己的首字母缩写速记网语,分别代表不同短语,这些缩写速记网语如今已为不同语言的网民所普遍认可、接受、使用。对这些应根据习惯,保留原文缩写,以不译代译。如MUD(虚拟环境实时游戏);ICQ(供私人交谈的即时信息);IRC(在线实时交谈)等。它是一种业内的使用习惯,约定俗成,译者对此应有充分了解,以免白费工夫,吃力不讨好。
同样根据习惯,另外一些词的翻译则需沿用其习见的音译名,如hacker(黑客)、cracker(骇客)、phreaker(飞客)等。而modem,在语体和语境允许的场合下,可译为颇受网民垂青的“猫”。当然,在与语体和语境不相符的情况下,还是应该舍简就繁,用“调制解调器”这个正式译名。以下是在同一段话里对modem一词的两种翻译处理:
例3: He keyed some commands and with an excited churning in his groin he heard the rising and falling whistle of his modem's sensual electronic handshake (most real hackers would never use dog-slow modems and telephone lines like this, rather than a direct connection, to get online. But Phate had to compromise; speed was far less important than being able to stay mobile and hide his tracks through millions of miles of telephone lines around the world). (Chap. 3)
他敲进一些指令。随着腹股沟处一阵激情翻滚,他听到调制解调器用先高后低的鸣叫声通过令人兴奋的电波向他握手问好。(多数真正的黑客根本不用这种慢吞吞的“猫”和电话线上网。他们通常是直接连网。但菲特只能忍痛割爱。对他而言,能够闻风而动,并且在全世界蛛网交错、长达数千万里的电话线中藏匿自己的行踪,这远比速度来得重要。)(第3章)
不仅这些,该小说题材还决定了译者必须面对各种黑客用语以及网络游戏名称。如luser(蹩脚的用户)就是一典型的黑客用语,从网上查找得知,该词于1975年在麻省理工学院首次使用,它与失败者发音类似,在黑客中被用来贬称老是失败的用户。
dumpster diving是另一黑客用语。网上《黑客技术》中有这样的解释:“‘垃圾搜寻(dumpster diving)’,它基本上就是一个攻击者把垃圾搜寻一遍以找出可能含有密码的废弃文档。”书中出现的以下例子使用了这一词语:
例4:“Maybe he went Dumpster diving outside her house and got the information that way. ” Anderson explained to Bishop and Shelton,” He means going digging through trash bins to get information that'll help you hack—discarded company manuals, printouts, bills, receipts, things like that.” (Chap. 5)
“或许他在她屋外进行垃圾搜寻,靠这种方法获得信息。”安德森向毕肖普和谢尔登解释:“他是指在垃圾箱的废纸堆里寻找有用信息,帮助黑客侵入电脑——如丢弃的公司手册、打印的文件、帐单、收据之类的东西。”(第5章)
电脑游戏名称更是五花八门,如:Mortal Kombat 《真人快打》;Doom《毁灭战士》;Tomb Raider《古墓丽影》;Animorphs《蚂蚁雄兵》;Earthworm Jim《蚯蚓吉姆》等等。
所有这些用语和名称的准确翻译对营造烘托小说独特的氛围,使故事真实可信起着重要作用,来不得半点马虎,要求译者认真查找、请教。
二、新词的挑战
反映现实,具有时代感是当代通俗文学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这类小说中常使用大量素有“时代晴雨计”之称的新词汇。《蓝色虚拟空间》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新造词和旧词新义的使用上。
新词给翻译造成的困难显而易见。众所周知,在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时,新词往往是最难以跨越的障碍,因为很难有现成译文可供参照。它要求译者借助各种信息工具,多方查询,结合语境,努力弄清这类词所代表的确切含义,给予得体的翻译。以下略举几例。
例5:He wore combat fatigues and, despite the overcast and misty rain, sunglasses. (Chap.1)
他身着迷彩作战服,尽管是阴天,还下着蒙蒙细雨,却戴着太阳镜。(第1章)
其中,字面义为“作战疲劳”的combat fatigues一词无从查询,最后是在网上一张图解照片上大致了解到该词的含义,结合语境,译为“迷彩作战服”。
同样,新词Chip-jock为仿照disc-jock(唱片骑师,音乐制作人)而来,试译为“芯片骑师,从事硬件制作或销售的电脑公司员工;电脑专业人士”。翻译时则根据具体语境,给予不同译文,如下列例句:
例6: ...ignoring the two young chip-jocks, standing nearby, casting flirtatious glances at her. (Chap.1)
……完全不理会近旁站着的两位小伙子投来的挑逗目光。这两人都是被称为“芯片骑师”的专门从事硬件制作或销售的电脑公司员工。(第1章)
例7: and...the squeaky-clean chip-jocky costume...(Chap.3)
以及那套挺括崭新的典型电脑专业人士的装束。(第3章)
再如,body piercings是反映美国20世纪一种通俗文化现象的新词,它指在面部、身体上穿刺孔眼,挂上饰物。
例8: The other was dressed more conservatively but did have extensive body piercings and his crew-cut hair was green.(Chap.33)
另一个服装倒还算保守,但脸上、身上到处穿了孔眼,挂满各种饰物,小平头染成了绿色。(第33章)
dead tree字面义为“死树”,该新词是环保主义者的杰作,指纸制品,翻译时既要保留该词的独特新颖,同时要明晰、达意,照顾可读性。
例9: Usually disorganized and slovenly in many ways, all serious hackers kept pens and battered steno pads or Big Chief tablets-any type of dead-tree stuff-beside their machines every minute they were online.(Chap.36)
虽然所有认真的黑客在许多方面显得凌乱懒散,他们在上网时却每时每刻都在计算机旁放着笔和皱巴巴的速记本或是“大亨”牌拍纸簿——任何一种被称为死树的纸制品。(第36章)
half-pipes字面意为“半管(式)的”,实际上指的是一种新出现的滑雪技巧名称,其正确译名为“U型滑雪板项目”。
例10: He'd represent the latest generation of hackers: athletic risk-takers, equally at home hacking together script at a keyboard and skateboarding half-pipes at extreme-sport competitions.(Chap.5)
他可以代表最新一代的黑客:热爱运动、敢于冒险,不论是在家中键盘上编写创新程序脚本还是参加飞扬起落、惊险刺激的U型滑雪板项目竞赛都一样得心应手。(第5章)
新词的另一个表现是旧词新义。它指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字典里有现成释义的词原有意义发生了变化或生成了截然不同的新义而成为一个新词。正如布赖恩·福斯特所说,“语言忠实地反映出时代精神,长期以来使用着的词会随着某一社会中新出现的观点而变更其含义。”译者需结合小说背景,了解词义的变化,否则就可能误译、误导。如:
例11: As the hard drive moaned, Phate stood and fetched a Mountain Dew from a cooler sitting on the motel room floor.(Chap.24)
Mountain Dew在字典中的释义为“山民私酿的威士忌酒”,但此义在整个语境中显得格格不入。经查询,它如今还是美国百事公司饮料产品的牌名,可译“山露”或“激浪”。该句译为:
在硬驱动器嘎吱嘎吱开始运行时,菲特站起身,从立在旅馆房间地板上的冰箱里拿出一罐山露饮料。(第24章)
social engineer/engineering原指“(应用社会学原理达成某种特殊或认定的社会目标的)社会工程”,现常指一种网络黑客攻击行为,攻击者利用人际关系间的互动特性假冒某人或某机,如给用户发送一个邮件声称自己是系统管理员等,进行人为欺骗或攻击,引诱用户透露个人密码或其他敏感信息。也指假冒他人或扮演伪社会角色。如:
例12: “He social engineered her,”...(Chap.2)
“他利用社交工程,扮演伪社会角色攻击了她,”……(第2章)
例13: “The best social engineer I've ever heard of.” (Chap.10)
“他是我所知道的最高明的伪社会角色。”(第10章)
三、相关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的挑战
就这点而言,通俗文学的翻译困难更是丝毫不亚于纯文学。由于通俗文学多以现实为题材,反映现代人的生活状态,往往涉及英美社会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内容字典一般不会收录,需要译者多方查找,勤于求教,切实了解和掌握原文中包含的有关背景知识,并采取各种手段,将文化背景知识带来的伴随信息在译文中加以有效传递,帮助读者克服由于缺乏原语文化知识而可能引起的理解困难。在《蓝色虚拟空间》一书中,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突出体现在大量带有特殊文化内涵的专有名词及表达的使用上。如:
例14: She'd been in the press a lot and was on Larry King.(Chap.2)
她在媒体上经常出现,上过有线新闻网大牌节目主持人赖瑞·金的访谈节目。(第2章)
Larry King是美国CNN(有线新闻网)著名访谈节目主持人,在美国可谓家喻户晓,看到这个名字,原语读者自然会对其内涵心领神会。但在翻译成汉语的过程中,如果译者缺乏对这一文化现象的了解,用直译简单处理,语境因素的改变和背景知识的不同就可能阻碍汉语读者对“赖瑞·金”这个名字引起相关联想,原文信息就会因此流失缺损。这里要求译者对该人名有充分了解,在译文中增补必要信息。
例15: (She) Pulled the nail polish out of her Louis Vuitton purse again and opened it.(Chap.14)
(她)从法国名牌路易威登手提包里再次拿出指甲油打开。(第14章)
这里除了purse一词在英语中的文化内涵(不仅作“女式钱包”解,还有“女式手提包”之意)外,同时要注意的还有专有名词Louis Vuitton的翻译。它是法国皮包名牌,在国内已有广泛接受的译名“路易威登”。为了使原文信息得到有效传递,译者必须在了解和掌握该专有名词所指意义的基础上,在采用广泛接受的译名的同时,揭示“法国名牌”定一相关伴随信息。
例16: As in every parking lot in Silicon Valley there were dozens of Saabs, BMWs and Lexuses.(Chap.1)
这里同硅谷的所有停车场一样,停着许多名牌车,有瑞典的绅宝、德国的宝马、还有日本的凌志。(第1章)
以上译文的增补部分对读者全面体会原文信息具有重要意义,但它们必须以译者对这些专有名词的了解和掌握为前提。
此类带有特殊文化内涵、在一般辞书和参考书中难以查阅的专有名词在书里还有很多,都需要译者多方查询(包括利用网络引擎),充分了解它们代表的含义,采取各种方法进行处理。这里再略举几例:
例17: He was the wise man who dies but whose spirit lives on. Obi-Wan Kenobi.(Chap.34)
他是一位智者,虽死犹荣,他的精神将世代长存。就像电影《星球大战》中的绝地大师欧比-旺·肯诺比。(第34章)
例18: Bishop seems to have given up trying to rein in the aspiring Eliot Ness...(Chap.36)
毕肖普似乎已经不打算再管这位壮志满怀、颇像电影《铁面无私》中联邦探员艾略特·内斯的年轻人。(第36章)
例19: It was named Yeats Hall, after the poet, who undoubtedly would've had little time for machines and what they represented.(Chap.38)
那座宿舍起名“叶芝楼”,用的是那个著名爱尔兰诗人的名字,毫无疑问,他是没有时间摆弄计算机或计算机所代表的一切的。(第38章)
其他还有如:Apple苹果电脑公司;Sun太阳微系统公司;Econoline福特伊克诺莱车;Acura Legend本田阿库拉里程运动跑车;the volvo富豪车;the Porsche保时捷;Ford Explorer“探险家”福特汽车;Jaguar美洲虎车;Vogue Bambini意大利《童装时样》杂志;Nation of Islam“全美伊斯兰联盟”组织;Victoria's 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女性内衣专卖店;Goodwill Store“善意”旧货零售店;JC Penney or Sears彭尼百货公司或西尔斯百货公司等折扣商店;Herr Mein Fuhrer Booty铁靴子元首大人(注:原文为德语。“元首”为纳粹统治时期对希特勒的称呼。因校长管得严,杰米这样叫他。)等。
除带有特殊文化内涵的专有名词之外,书中还涉及大量的英语国家历史社会文化现象,需要译者以负责的态度以及大量精力认真查找,并采取不同翻译手段予以传达。如Nine-one-one在美国不是普通电话号码,而是火警、急救、报案的共用电话号码,这一点与我国火警、匪警、急救电话分别为119、110和120不同。为尽量充分传达原文信息,加字译为:911报警求助电话。
这类例子很多,由于篇幅关系,在此仅举几例:
例20: I'm taking Alpha up the operation-side right of the house...On the third bang Bravo goes in the front, Charlie in the back.(Chap.44)
“我现在把一号小组带到房子右侧行动地点,……到第三响时,二号小组打前,三号小组殿后。……”(第44章)
例子中Alpha, Bravo, Charlie三字在英语中来自希腊语,分别指希腊语的第一、二、三个字母a,b,c,也指序列中的一、二、三。如果在翻译时将它们直译为“a小组,b小组,c小组”,会因为与汉语表达习惯相左而显得突兀别扭。以上译文将Alpha, Bravo, Charlie归化为“一号小组,二号小组,三号小组”,在语言表达层面上照顾了可读性。
例21: (This is) The land of King Midas, where the golden touch, though, isn't the sly trickery of Wall Street or the muscle of Midwest industry but pure imagination.(Chap.15)
这里就像传说中点物成金的迈达斯国王的国土,尽管这里的点金术靠的不是华尔街的狡诈伎俩,也不是中西部工业的雄厚实力,而是纯粹的想象。(第15章)
这个例子中涉及的西方文化背景知识是“点金术”的传说。原文用暗喻的手法,把赚大钱的网络业发源地硅谷比作传说中点物成金的迈达斯国王的国土。由于该典故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原文只给了King Midas,与紧随其后的“the golden touch”相呼应,其内涵被认为“不言而喻”而没有明示出来。为了帮助不谙西方历史典故的译文读者在前后文中找到关联,更好地理解,译者必须在了解原作意图的基础上,在必要时扩大作者话语的信息内容,填补作者认为“不言而喻”而留下的信息空白。以上译文通过必要的增益和明晰化处理,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例22: Then Anderson realized that he'd forgotten the Miranda warning. He didn't want to blow an arrest like this by making a technical mistake.(Chap.9)
这时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忘了宣读米兰达原则(注),他可不想因为技术性的错误使这次逮捕行动功亏一篑。
注:米兰达原则,指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在讯问在押的嫌疑分子之前,侦探人员必须告知对方有权保持缄默,不作自证其罪的供词,并有权聘请律师,要求讯问时有律师在场等。米兰达为1966年一案例的被告,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实施此规定。(第9章)
译者如果对该例中the Miranda warning的内涵不予深究或不考虑读者拥有的背景知识,直译为“米兰达警告”,必然会造成缺乏相关文化背景知识的读者在理解上出现盲区,阻碍信息的接收。以上译文通过加注,交代了相关背景,使读者在了解的基础上,同时获得了新知。
四、对译者创造性的挑战
翻译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之所以称它为艺术,就因为它是一种以分析原文为基础,同时具有高度创造性的工作。这一点在文学翻译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体现了译者在译语语境中,“以自己的艺术创造才能去接近和再现原作的一种主观努力”。通俗文学一样,也有许多考验译者创造性、需要译者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地方。如:
例23: Wyatt Gillette was very pale-he had a “hacker tan,” as the pallor was ironically called-and quite thin. His hair was filthy, as were his fingernails. Gillette apparently hadn't showered or shaved in days.(Chap.2)
怀亚特·吉勒特面色苍白——这种白被讽刺地挖苦为“黑客特有的黝黑”(被电脑“晒”出来的)——而且身材削瘦。头发和指甲一样都是脏兮兮的,显然许多天没洗澡也没刮胡子了。(第2章)
该译文通过保留tan的原意“黝黑”,与“黑客”照应,同时加上符合语境的必要增补“被电脑‘晒’出来的”。如引号的“晒”与“黝黑”形成自然搭配,也使前文的“白”顺理成章,原文中的挖苦口吻得到了较好的传达。
例24:“I wouldn't even call him that,” Gillette said “Crackers maybe steal and vandalize but they don't hurt people. I'd call him a `kracker' with a k. For killer.”
“Cracker with a c, kracker with a k,” Shelton muttered. “What the hell difference does it make?”(Chap.6)
“此人还不止是骇客,”吉勒特说。“骇客只是偷窃盗取资料,他们并不伤害别人。要是我,我会把这个人叫做‘害客’,杀人害命的盗贼。”
“骇客,害客,”谢尔登咕哝道,“读起来都差不多。到底有什么根本不同?”(第6章)
在这句话里,kracker是一个有特殊语体标记的词。作者巧妙地利用英语中c与k读音相同的特点,通过改写一个字母,将一般的骇客cracker与杀人夺命的黑客败类区分开来。这一语体特征构成了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时应尽量予以保留。以上译文通过使用一个同音词“害客”,将killer稍加补衬,处理为“杀人害命的盗贼”,与前文相呼应,较好地在传达其内容的同时,保留了原文的语体特征。
例25:“Hacker's revenge is patient revenge.” (Chap.34)
“黑客报仇,十年不晚。”(第34章)
这是一句菲特实施攻击时关于报复的话。如照字面译为:“黑客的复仇是耐心的复仇。”原文通过重复手段达到的强调和意味深长的效果在译文里完全得不到体现。而在以上译文中,译者套用了汉语中“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现成口语说法,将该句用两个四字结构译出,在译语语境中较为自然,有力地传达了原文信息。
从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出,通俗文学的翻译并不像传统上所认为的那么简单,那么缺乏挑战,相反,要译好一部通俗小说,需要译者像对待严肃文学的翻译一样,倾注全身心努力。我们正处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的界线正在渐渐模糊 。有社会责任感的当代英美通俗作家在提供娱乐、消闲的同时,也力求在高雅与通俗之间取得平衡,不仅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还追求可读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新颖且多样化的题材和艺术表现手法的不断创新上。在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面前,我们没有理由厚此薄彼,应该用客观的态度,从理论和实践上对通俗文学的翻译予以同样的重视。
(摘自《中国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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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回复: 主题: Re: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作者: cyberwar 发表于:2006-7-13 17:58:10
终于在这个栏目里看到这篇文章了,发在图书评论栏目中的同名文章因为限制不能跟贴,所以本来想在那里说的几句话也放弃了。
因为这是自己喜欢的题材,所以就把全文细看了一遍,觉得其中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下面列出本人直接从上述介绍文章中看到的原译中的不正确(或不妥当)译法及其正确译法,仅供参考。
1。Code,这个词被译为“软件”显然是不妥的,正确的译法应是“代码”。虽然代码跟软件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实际上并不是一回事。我记得我曾在评《猎物》译文的那篇文字里谈起过。
2。Freeware,原译为“免费软件”,正确的译名应是“自由软件”。因为Freeware并不总是免费的,随着发布时间的不同,它可以向收费软件甚至商业软件转化,当然也可以始终是免费的,这取决于开发者的考虑。
3。Trapdoor,,原译为“隐秘门”,正确的译名应为“陷门”,就是类似陷阱一样的一个活动门。
4。Demon,原译“守护神”,这种说法既不确切,也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实际上这种程序并不神秘,正确译名应为“守护程序”。
5。seize root,原译“取得网络控制权”,网络一词用在这里太大了,而且既也不确切,针对性也不强,root就是一个特定系统的管理员权限,因此,译为“取得系统控制权”才对。
6。Script,原译“软件”,正确译名是“脚本程序”。凡真正的黑客都应该熟悉脚本程序,它也是网络编程的基础。只简单地译成“软件”是不恰当的。
7。原文:hacking together script,原译为“编写创新软件”,因为没有看到原文上下文,不好做出判断。但“创新”二字,我以为不妥。这个词一听就是那种表意不确切的外行话。但凡写软件的人,大概都从没听说过、自己也不会去说什么“编写创新软件”,我想即便是黑客弄出的一个很离奇的东西,也不会有这样的说法吧。你尽可以说软件设计上的“思维创新”、“设计理念的创新”,但是你却不会说编写什么“创新软件”。在原文的例10中再次出现了这一译法,个人觉得在那里可改为“摆弄脚本代码”或更通俗直接的“修改粘贴脚本代码”,它的意思是指黑客们在目标网站的脚本文件上挖挖改改,桃李代僵,以此达到或黑站点、或使前来访问的人中招的目的。
8。原文:He keyed some commands and with an excited churning in his groin he heard the rising and falling whistle of his modem's sensual electronic handshake...
原译:他敲进一些指令。随着腹股沟处一阵激情翻滚,他听到调制解调器用先高后低的鸣叫声通过令人兴奋的电波向他握手问好。
改译:他敲进一些指令,随着腹股沟处传来一阵因情绪激动引发的痉挛,他听到调制解调器发出了先高后低的电子握手鸣叫信号。
说明:那种因激动而从腹股沟处传来阵阵痉挛的体会,我想不单单是写程序的人有过,任何因激动而发颤的人大概都有过吧?原译把它说成是什么“激情翻滚”,起码是表意不确吧?另外,调制解调器发出的先高后低的鸣叫声,是一种表示个人电脑跟网络连通的讯息,它的名称就叫握手信号。不应该把它译作电波,当然,它也不会跟人握手。^_^
9。原文:Chip-jock,原译为:“芯片骑师”。个人觉得在这里译成“芯片设计师”或“芯片制造工程师”较好。而“芯片骑师”,嘿嘿!把娱乐圈内以俗和故作惊人语为要旨的术语搬到属于精密制造加工的芯片设计与制造上来,你难道不觉得有一种华而不实的油腔感觉?
10。原文:As the hard drive moaned,
原译:在硬驱动器嘎吱嘎吱开始运行时,
改译:在硬盘吱吱地飞速旋转时,
说明:硬盘如果“嘎吱嘎吱”响,那它保准是坏得很厉害了,即使运行也不会有好结果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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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作者: joychen 发表于:2006-7-16 12:07:08 (译者回复)
首先,感谢发帖子的朋友对“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一文的兴趣,同时也对这些朋友就该文中的一些译法(特别是关于计算机术语的)提出的中肯意见表示衷心感谢。现就其中的一些译法进行必要的说明:
1、关于Code,Freeware,Script,Hack together,Trapdoor的译法:
《蓝色虚拟空间》的原著The Blue Nowhere是2001出版的,可能考虑到普通读者对书中具体语境中的一些计算机术语不熟悉,原著中专门附上了Glossary(注释词表),以下摘录相关部分的注释:
Code: Software.
Freeware: Software made available by its developers at no charge.
Script: Software
Hack: Originally this word meant to quickly write a software program for a limited purpose though it evolved mean the study and writing of innovative software programs. Increasingly the term is used by civilians to mean breaking into computer systems for malicious purposes, a practice more properly referred to as cracking. The word is also used as a noun to mean a clever piece of programming.
文中列举的几个词语均根据以上注释译出。Code作为“代码”义,应该是比较普通的,但作者在书中有时确实将其作“软件”解。如Code cruncher,作者用它来指“日复一日从事简易、单调的编程任务,缺乏想象力的软件程序编写员”(An unimaginative software progrmnmer who performs simple or mundane programming tasks.)当然,译者也并没有把文中所有code译为“软件”,而是根据具体语境给出不同译文,包括译为“代码”。Script一词也一样,它可以指“软件”(如英文解释),但译者在文中也还是根据具体语境给出不同译文。如例10中hacking together script就译为“编写创新程序脚本”。至于Hack together原译文的根据,见以上英文解释。
至于Trapdoor(字面义为“陷阱门”)的原译文“隐密门”,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业内译名,当时根据的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本英汉因特网常用词汇手册的译文。
2、关于Chip-jock和Demon的译法:
这个问题应该属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范畴。《蓝色》是一本通俗文学作品,而不是计算机教科书。作者用Chip-jock(A computer industry worker who specializes in hardware development or sales).而不用chip engineer,用Demon而不用guarding program自然是想表达生动,获得某种修辞效果,吸引大众眼球。作为译者,要尽可能保留原文的文体特色。直译加上必要的解释以及书中电脑专业知识与故事情节有机结合的巧妙安排,相信普通读者不会有阅读上的困难。
3、其他:
《蓝色虚拟空间》是一本切中时弊的通俗小说,它在展现计算机世界神秘独特的魅力和几乎无所不能的神奇的同时,揭示了网络的另一面以及人类对计算机的爱恋中可能隐藏的种种凶险。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可以去买一本或借一本看看,同时也看看书中译者的评论文章“网络的双刃剑——析《蓝色虚拟空间》”。发帖子的如果是年轻朋友,去读读这本书吧,有刺激也会让你有思考哦!
再一次感谢发帖子的朋友。作为译者,有机会和读者在网上近距离地交流,确实感到高兴。都说翻译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尽管译者近4年前翻译该书时抱着同翻译严肃文学一样的认真态度,对里面出现的电脑术语也充分调动了当时一切可能的信息资源(包括上网查询、查找相关专业辞典、请教玩电脑的朋友等),毕竟随着时代的进步,相关译文也会得到不断优化和更新。由于译者本人能力有限和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上对文本不同人不同的解读,书中肯定还有许多可商榷之处,欢迎读者读完全书后继续提出善意批评!
《蓝色虚拟空间》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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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作者: cyberwar 发表于:2006-7-17 11:49:37
谢谢译者的发贴回应。讶然和惊喜之余,也看到了原译者对自己的翻译作品所持的认真负责态度。比之那个粗制滥造、恶俗到了极点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译林新版)的译者,真可谓有天壤之别。
译者上面列出的那个原书中的注释,的确可以被视为最好的依据了,而要把专业知识浓厚的故事用通俗文学的形式表达出来,的确需要照顾大众的阅读习惯和爱好。不过,这个度的把握却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及则嫌生涩,过之则容易闹笑话。为译者自当勉之、勉之。就我个人的观点,窃以为作为译者,在迎合读者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完全被社会和大众牵着鼻子走,而应该是尽可能地把科学知识通俗化而非粗俗化、清晰化而非神秘化,在不知不觉中把读者迎进异彩纷呈、引人入胜的科学殿堂。
废话少说,回到正题。就拿Code和Script这两个词来说吧,在有些地方的确可以含糊地称之为软件,例如你可以说“写代码”和“写软件”事实上就是一回事,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二者却又不同,尤其是后者。
再来看hacking together script的译法,尽管朋友joychen给出了上面的“mean the study and writing of innovative software programs”的解释,但是请注意,那并不意味着它的意思就是什么“编写创新软件”(或“编写创新程序脚本”)。结合后面的英文释义,我们知道这种软件其实是软件中的“另类”、“捣蛋鬼”和“作恶者”,既然如此,你难道不觉得称它为“创新软件”,其含义并不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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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作者: cyberwar 发表于:2006-7-17 16:16:04
另外,hacking together script之所以不宜译为“创新软件”,就如我上面所强调的,是因为它不仅事实上与其本意并不符合,而且在我国的专业人员中,对这样的表述也是闻所未闻的。可能joychen认为那是来自于彼岸的称呼,不为国内的专业人员所熟识。恰恰相反,如果说有哪个专业最没有国界上的限制,这个专业必定非计算机莫属;而在整个计算机行业中,又非计算机软件莫属;在写软件的人员当中,十之八九又非黑客莫属。软件人员通过网络与国外专业人员的交流,尤其是阅读国外最新计算机学科和技术文档的数量和速度,在所有学科中,可能都称得上是叹为观止。
至于Chip-jock和Demon,就算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不过我还是认为Chip-jock译为“芯片技师”比“芯片骑师”要好;Demon译为“守护程序”比“守护神”要好。因为我认为,在表意并无困难的前提下,清晰比刻意去营造一个生动的修辞效果更为重要。
但愿我下面续完的罗嗦评论不会让原译者生厌吧?
11。原文:“He social engineered her,”...
原译:“他利用社交工程,扮演伪社会角色攻击了她,”……
改译:“他利用社会工程学的方法使她上当就范,”……
说明:原译在这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不过“社交工程”、“扮演伪社会角色”这样的说法比较生疏和少见。因为如果有“伪社会角色”这个词语存在,就必定还应该有一个对应的“正社会角色”存在,而这样的说法,确属鲜见。相应地,下一句“The best social engineer I've ever heard of.”译成“他是我所知道的最高明的伪社会角色。”,就不如译成“他是我所见识过的最高明的社会工程学大师(专家)。”好。
12。原文:“Hacker's revenge is patient revenge.”原译:“黑客报仇,十年不晚。”按题头“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一文的解释:“如照字面译为:‘黑客的复仇是耐心的复仇。’原文通过重复手段达到的强调和意味深长的效果在译文里完全得不到体现。”而我的理解却恰恰相反,我认为:译为‘黑客的复仇是耐心的复仇。’才最贴切于原意。因为一则译者忽视了计算机业界所特有的一日千年的时效性,二来黑客的报仇,确实也不是什么时间选择早晚的问题,而实实在在是一件比耐心比恒心比定力的问题。原译者如果与一名真正的黑客有过接触,或者只需与一名计算机系统管理员有过接触,就会明白道理何在。
就罗嗦到这里。不当之处,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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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Re:通俗文学翻译对译者的挑战
作者: yrj_2001_0000 发表于:2006-7-18 23:41:28
今天无意间看到这里如此精彩的帖子,觉得自己不得不要来说几句了.
首先,很感谢陈教授数年前翻译了《蓝色虚拟空间》,就我阅读后的感受来看,我觉得译者是下了很大的功夫了,译作在《译林》上发表的长篇中来看,属于上流之译品。我现在还记得文中所提到的,黑客用ph 代替 f , 从fish 中衍生出了 phish 这个词。真是很有趣。
在cyberwar 大哥所指出的“翻译不当”中,我比较支持hacking together script这处的说法,翻译成“编写创新软件”确实有点不妥,因为原意很明显是摆弄现有的脚本,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意思。
陈教授能够如此真诚和正面地对待读者的批评,这点就足以令许多其他文学翻译家们羞愧了。在此再次谢谢陈老师在翻译《蓝色虚拟空间》上的辛勤努力。
是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的绝顶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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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喻~
就这样想起我家楼上的这本书,恨不得一把甩编辑脸上,说:“小样!学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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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得我心
它的人物确实很脸谱,正邪分明,好看是好看,却没什么特别深挖的必要了
确实很经典。喜欢你对吉勒特的评论,很有深度呵。
我是2000年,还把一个新疆妹妹发展成了笔友,通了两年的信。
这本书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计算机术语的翻译问题……尤其是对“黑客”、“骇客”的区分(结果译者自己发明了个“破客”,真是要命)。
其他尚可。
米兄的这篇,可谓有水平的“水评”^_^
这是名符其实的水评!全是水^^
那个燕子网友后来呢 现在还有联系吗?
完全木有了
把chatroom翻译成“交谈室”,也算是创意。
觉得这本至少比《冷月》要好一些。《冷月》直接被古龙灵魂附体了,都说一波三折,这哥们一波九折了都。
俺早说他最后弄的腰都快折断了!
我再转一下
执着了
里面不少熟人啊
总共就4个ID。。。
山露饮料其实就是激浪啊~
难道那时国内还没上市?我是不常喝也不记得了。
geek是叫极客吧,没看见翻译成吉客的
这一次译得真心不错,感觉译者花了很多功夫去研究黑客的行话,很有代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