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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仙境的日子

饶雪漫 万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8-10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

饶雪漫  

页数:

254  

Tag标签:

无  

前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一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瞳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内容概要

用最好看的故事吸引你的嗅觉,让我们一起闻到爱情最诱人的芬芳;用最深情的文字唤醒你的耳朵,让我们一起聆听爱情最动人的声音;用最透明的感觉擦亮你的眼睛,让我们一起看清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在这个青春飞扬的爱情时节,阿朵也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阿朵车祸然后失声。爱情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青春美丽面前,它的指针却偏向了成熟与沧桑。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七十年代。已出版作品五十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有《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书籍目录

爱在仙境俄日子喜欢听歌,动人的歌(附录)

章节摘录

  爱在仙境俄日子  我叫童嘉璇,也叫玫瑰。  童嘉璇是我的真名,玫瑰是我的网名。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上网。  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  这份工作是我的好朋友叶阿朵介绍的,她很牛,谁有钱她就认得谁。  安子家很有钱。  她是一个正在念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二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践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超不过他死不瞑目!”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渴望两样东西:一是在书架上找到自己想要的一本书,二是找到一个可以边走边谈的朋友。  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实现这个愿望,所以我希望,今天的我能够给十七岁的你们这两样东西。  希望我写的书是你们要找的那本,希望我就是那个你们可以边走边谈的好朋友。  ——饶雪漫


编辑推荐

  青春影像小说作者饶雪漫被诸多媒体称为“青春文学实力派作家”,《爱在仙境的日子》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描写了一个叫“阿朵”的女孩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再次完美展示了饶雪漫构架故事和叙述青春的超人能量,让人欲罢不能。专业的摄影师将小说用图像的形式进行再创作,真实漂亮的模特儿,配以雪漫别具一格的文案,翻阅此书的过程就如同看完一部动人的青春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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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喜欢她的书。从一开始的左耳,到沙漏,再到小妖和又没有人告诉你。后来的离歌,酸甜,微雪。太爱了~~


初中时就读过,这次买来收藏。饶雪漫的文字一直张扬且有些小叛逆,喜欢这种个性~


饶雪漫的作品对青少年有着非常吸引力,小孩的同学喜欢看,看到饶雪漫的经典作品就叫我代买,我都成专职代买了。


书很好看,一直都喜欢饶雪漫,经常在当当上面买书


饶雪漫写的~ 应该不错~


正版的书就是不错,错别字少,故事很吸引人


雪漫的书我都有买!但是没想到在当当网上能用那么低的价格买到正品书!惊喜惊喜!


坏坏的幻想小说,真心值得一看!


曾经喜欢她的文字,现在依然喜欢


消遣消遣的一本书


还没看 期待


很感人、值得一看~


帮朋友买的,质量很好,书的内容也很好。快递也是很给力,很满意的一次购物


和我在网上看的电子书差不多, 只是想收藏一下


很好看~!蛮感动的


文章写得很好,很喜欢,看了有一股忧伤...


雪漫姐的书当然买下


非常唯美,非常经典~这就是我喜欢的雪漫


字有点大,但故事内容很好


感觉纯纯的爱,很休闲的书。


还没看,但一直很支持漫漫的作品


物流一两天就送到我家了。


里面有一些OOXX、不过很好看0.0


内容很好看哦,很心酸也很幸福。只是书好像封面有一点儿磨损,不过还好啊,而且很便宜,很实惠


送同学的,不好评论,见谅


帮买


bushi hen hao


  从题目上来看,爱在仙境,仙境是游戏,也许故事贯穿这个网恋,可是糊涂在最后才现身,由游戏里的爱情变成了友谊,费解。
  胡月海为什么和童嘉璇纠缠了这么久?论他的资历应该不缺优秀的女人。如果他真的动了情,为什么后来跟了女明星又一去不复返?如果他因为母亲有神经病而怕别的女人不接受,他从哪儿看出来童嘉璇的单纯善良而选择她?如果他需要有帮助的婚姻,那为什么是这个有点小本事却没什么背景又胸无大志的童嘉璇?胡月海这个人放在里面真的很奇怪,突然出现又突然失踪。
  令我最恼怒的是童嘉璇轻而易举地出卖版权!!!!她连工作都不愿意去找,根本不急着用钱!如果她为了人情,那个什么姐也只是学生时期帮她发了点文章,完全可以用别的方式来报答,更何况从她现在无所谓的态度来看,她压根不在乎曾经的风光,那她惦记那个学姐什么好?知名作家提出收购版权,作品的水平可想而知,她却当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卖掉了还为了一万五沾沾自喜,好像天上掉下来似的!我一直在等童嘉璇醒悟过来是不是会后悔,但她从头到尾都维护那个狡猾的学姐,与自己的作品撇清关系,她大脑什么构造啊。
  什么狗屁仙境,脑残在人间的故事。


  这是一个无关乎选谁的问题
  
  不妨这样来看,在嘉璇的故事里,男主角只有一个人,他可以是任何名字。
  
  大学时代的他,名叫糊涂。没有生活负担,可以终日游弋网络。爱情中表现得青涩而也不乏执着,为了讨好小姑娘,一出手就是“大方”地送过一百七十万的红色蝴蝶结(虚拟的货币只能算心意,与王乐平“大二的那个冬天买给她的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并无二样);寸步不离地守在心心念念的玫瑰身边,教她配化学药水,带她练级,在受伤(physically or mentally)的时候施展治愈术,在中央之城喷泉旁大喊一百声“糊涂爱玫瑰”,为了在圣诞节那天求婚,“天天挂在网上打怪,饭都不肯吃,就为了打个皇冠”。偶尔也会伤心地不回话就下线、去PK场“自杀”,或是吃点小醋。在一个竞争压力相对较小的环境中,玫瑰可以是糊涂生活唯一的主题。而玫瑰,主观与客观上也无需太多物质要求,就如小时候一样单纯——“十岁生日,只是一条新的花裙子,已经乐得三天合不拢嘴”。但是谁也没有权利永远居住在象牙塔里。
  
  大学毕业后的他,名叫王乐平。他对嘉璇的心,天地可表,日月可昭。“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这一点,也在后文得到充分印证——没有接到嘉璇回心转意的电话,“我不会再回来”。放弃了自己两年多打拼下来的事业,只因为“没有你,这城市只是一座空城”。但是,现实的生活压力横亘起冷落、误解和猜疑,一次又一次的矛盾冲突磨蚀着彼此的信赖和依恋。“年少时的风花雪月早已被现实吹了个花落流水”。“安子妈妈说,年轻多好啊,有的是选择的机会。”是的,年轻女孩有的是选择的机会,更何况是嘉璇这样的美女。生活中一个又一个具体而急迫的需求,在发生的当下没有得到满足——极度艳羡又恰能穿去赴宴的裙子,哪里是日后一条不合身且“不合时宜”的裙子所能弥补的,纵使后者同样也价格不菲。
  
  功成名就后的他,名叫胡月海。在胡月海出场后的篇章里,所有的场景都投射到了一束明快的光线,35岁的环亚集团总裁成熟稳重而又风度翩翩,相比“王乐平喜欢紧紧而疯狂的拥抱我,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其雪中送炭之举无疑赢定人“心”(单指女主角的虚荣心,绝无可能是男同胞的嫉妒心)。小说的结尾,王乐平已是营销部副经理,不难想象,他若有一天升为经理、总裁,生活的轨迹就会自然与胡月海趋同了。如果说带给女人选择机会的是年轻,那么带给男人如上机会的很大程度上便是金钱权力。工作仅一两年的王乐平尚且屡屡因与实习生在一起引起嘉璇误会,职场中复杂的人情纠葛更是难免为胡月海增添种种复杂的“背景”。一入豪门深似海,物质的矛盾即刻转变为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的矛盾,无法绝对地说与和王乐平在一起相比,哪种生活更舒适。
  
  
  故事的末尾,玫瑰和糊涂互致谢意,感谢对方给过自己爱在仙境的日子。妈妈打电话说王乐平的明信片要把家里堆满了,胡月海也已打了几次电话找嘉璇。可以说,嘉璇绝不是一个失败者(就如安子妈妈说的“男人总会太花心,但他愿意娶的那个,总是自己最爱的”)。至于她到底选哪一个,反倒是没有必要交代了。任何一个凡人,都会遵从“糊涂——王乐平——胡月海”这般的角色变迁,不同的只是大部分人无法达到胡月海的成就,终日对外明争暗斗,对内与嘉璇周旋在柴米油盐的争吵和对彼此潜在小三的醋意中,蹉跎易逝的红颜而已。同样也有理由相信,嘉璇的下一站便是安子妈妈,美丽优雅成熟,言语间带着沧桑无奈抑或是坦然——“这世界金钱、地位、爱情,都如流水一样,等不了多久,你就会接受这些事实。”
  
  ——“你很爱Sam吗?”我问她。
  ——“现在,是爱的。”她说。
  十来字或许道出了爱的真谛。不必问嘉璇到底选谁,糊涂、王乐平还是胡月海,爱情是一种流动易逝的存在,或许选了谁都一样无法天长地久。爱情只是当下的感觉,只有爱过的每一分每一秒,千真万确不容怀疑。
  
  所以才说,谢谢你给过我爱在仙境的日子。
  
  
  P.S.: 在RO中,嘉璇的网名叫玫瑰,本文称呼随语境调节。


  还记得我在市新华书店站着读饶雪漫花糖纸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她写的书。一个短发的小女生,穿着朴素而简单的衣服,时而站起来,时而偷偷地坐在高大的书架底层上,时而停下来看看自己还有多少页才能看完。周围是来来往往看书买书的人,也有很多像我一样的小孩子津津有味地沉浸在自己喜欢的书的世界里。那时的自己很不喜欢看书,没有那股忍耐劲。可是那一次的自己不同,深深地被那个单纯又有些暧昧的故事所吸引。对那时的自己来说,故事里的事情永远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却时常有着做小公主的幻想,应该每一个平凡的小女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正是因为自己的平凡,书里主人公的出众,故事才如此吸引我吧。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表达对饶雪漫的喜爱,不管是在自己懵懂无知不懂爱情的时候还是已经逐渐成熟开始体会人生酸甜苦辣的现在,都很喜欢饶雪漫笔下那种青春,干净青涩,美好曼妙却也忧伤心疼。
  
  爱在仙境的日子,是在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觉得满不可思议的,觉得这样青春型的书籍和大学图书馆沾不上边,不过图书馆这样的书还是很少的。薄薄的一本书,翻开来,是已经发黄了的书页,还有很多插图,多久没有读到过有插图的书了,因此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像水一样漫来。
  
  读完的时候,有打电话给男朋友,提到玫瑰和王乐平分手,我很伤心地哭了起来,我觉得真让人心疼。大学四年的相濡以沫,那些单纯的爱恋,那些许下的承诺,那些在一起的珍贵时光,全在残酷的现实中分崩离析,那些曾经的珍惜现在变得一文不值。人真是残忍。我很想守住我现在手里的这一份幸福,却又害怕这一份幸福会在以后的日子里经不起现实的残酷,我想那时我一定会心疼死的。很害怕,不过还是要勇敢地付出。不管以后我们能不能在一起,当我回头时,甜蜜也罢,心痛也罢,我在最美好的青春里爱过你就已经足够了。我们的爱是真的,我想就足以让我用一辈子的时光来回忆。


  2010.2.24 12:06
  
  1个多小时,又将RO看了一遍,认真读着饶雪漫的文字看着“仙境”与现实随着手机屏幕的变换再眼前明暗交替,我想,我总算可以在理解的层面上更进一步了。
  
  或许是从这本书开始相信,现实中无法得到和实现的,在网上永远可以得到满足,于是痴迷于网游或许用痴迷二字并不恰当,我没有微微姣好的技术,没有饶雪漫持久的决心,就注定在RO一般的网络里找不到我的安慰。
  
  忽然想到安妮一句话,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如此落寞的女子。想到左耳,不同于小四及安妮满溢的忧伤与绝望,饶雪漫的文字呆了淡淡的洒脱和明媚以及大片令人绝望的空洞。当你走近一步是,才发现那个高昂着头,如此自信的女生像是发黄的旧电影胶片,遍遍重放着无声的哀悼。而真实,在吹去表层粉饰的水粉画末后,绝然出现在人面前,仿佛可以听到定格在最美好的镜头,过去 哗哗啦啦,碎了一地。然后面无表情地接受。自嘲一笑,自欺欺人的美好终究还是走到了尽头,没有青梅竹马的美好,没有王子灰姑娘的童话,甚至没有细水长流的幸福。
  
  提到小四,就不得不提到韩寒。最近校内曝光率有些高的韩寒让我心生敬佩。他狂傲,犀利,偏激,可是他明智而聪慧。不同于迷失在娱乐圈的小四,韩寒用自己的所得证明一个拥有坚韧力量的心灵才是常人无法比拟和超越的。在看过 1995—2005夏至未至 之前以及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我是心疼小四这个孩子的。撇开所谓的 抄袭门 不提,小四这个孩子确实用心灵在写作。可是,当看到最小说那些比故事本身更让人绝望的文字,听到小四加盟经纪公司的消息。心像是被不知不觉入侵了,终于在防线全面崩溃时想到了那个曾经活的鲜活的小四,会天亮说晚安,会和小A打打闹闹,会向往上海的古老与优美。我不想说现在小四如何如何,毕竟对于新概念的热爱者来说,只是提到过去,就已是我们的不可承受之轻。要说些什么,该说些什么,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大二已经是一个可以展望未来的时间,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确立了人生的方向,迷茫的我也选择了一条充满迷茫的道路,太多变数让人身不由己。
  
  2010.2.24 12:30
  
  若是如此结束仿佛还不够讽刺,今天听到一段貌似俗套可是却很真实的爱情故事时,我发现,现实二字的力量,远远超过感情。
  
  面包和爱情,亘古不变的艰难选择,换来一个人的逃避,两个人的挣扎。原来真的可以有不计过去的好,原来真的有因为感动而真正开始的感情,原来不论平时表现怎样还是有他人无法轻易探知的内心,原来一切甜蜜的点滴都抵不过现实的冲击。怪谁呢,追求梦想没有错,两个人的轨迹像是被迫装上了同极磁铁,终于被迫分道扬镳,渐行渐远。
  
  这个深夜仿佛再一次印证了我曾经很理性的想法,只是没想到我竟然如此走进了一个人的内心。是感动吧,一直觉得我们之间总还有什么东西阻止着进一步地靠近,但是今晚之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了。永远记得在围着小区一圈又一圈的路途中,那几近哽咽的语气,那落寞的神态,和那孤单的身影。原来有些东西不是掩盖就会消失,当它以某种独特的方式刻入骨髓时,周遭的空气都会变成心情的颜色。
  
  很多朋友,几乎可以看到他们将来的路途是怎样各不相同。不同的起点,不同的态度,会造就不一样的人生。似乎看到了曾一起学习一起玩闹的同伴们,差距在慢慢凸显,地位也随之改变。所以人真的是很神奇的一种社会动物,人生更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事情。
  
  原谅我今晚混乱的思维。
  


  很喜欢书里的那句话,直到现在也仍然清楚记得。那应该是很多人曾有过的感触和心情。
  不管发生过什么,不管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但我愿意相信,我们曾爱过的每一分每一秒,真的真的都是真的。谢谢你给过我,爱在仙境的日子。”


   刚开始是被作者的名字吸引住的,饶雪漫,很诗意,很美丽,正如爱情,如仙境,爱如仙境,很好的比喻,都是那么的虚幻飘渺,作者赋予爱情以美满的结局,但这种美满有是否只在仙境中呈现呢?书中的爱情就如偶像剧,因为美好而吸引人。还是不同心境的时候读出不同的感觉,很有趋的一本书,像是甜美的下午茶,给人惬意,又朦胧。找来读读也不错,汉王书城香港站有这本书,排版不错,可以找来一读。


  這本書是我在一個朋友的極力勸說下看完的,因為我一向不喜歡看這類小說,不過看過這本書之後感覺還好.書中的具體情節到現在已經記得不是很清楚了,不過還記得一句話:"謝謝你,給了我愛在仙境的日子."http://www.hwebook.hk/温暖呈现
  


  相对于那些写学生时代的小说而言是较喜欢这本,本以为会是美满大结局,却不料又是一回疼痛小说。
  童和大学男友之间的感情和想法 都很有感触——
  -“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时光全给了王乐平,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掉最可口最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不过两年而已,爱情就贬值到这个地步。”
  
  -“爱也好,恨也好,都如流水,会很快地过去。”
  虽说这句有点俗,不过是真理。
  
  -“多谢胡总抬举。”我说。你看,他连一句解释都不肯有。很简单,不重视我,所以才会觉得没有任何解释的必要。 他是如此高高在上,才不可能像王乐平或者糊涂那样迁就我,就算是他不对,他指望着我过去抱着他大腿哭。
  这段值得学习,女人该聪明点的。


  这类的书有点像口香糖,嚼嚼就没味道了,也没营养。但时不时地还会想着去看一看。
  有关于网游的小说,坐在轮椅上的人的确是花最多时间在网上的。也许可以说一般美女帅哥没有多少时间是在网上的。


  饶雪漫的书读了很多,爱在仙境的日子是我很喜欢的一本。故事幽默,情感细腻,情感交错后又找到自己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结局美满。


  昨晚看了一半的电子书,接着去图书馆正好碰上了它,就把它啃完了,不知道是在哪里看过与这本超情节一摸一样的的书了了,所以看的很快不到一个小时就看完了,就像一杯淡淡的白开水,主角里面的心情和我一样。
  主角到最后谁都不相信,爱情这东西都是女作家喜欢写的东西
  这本书也可以说是一本纯粹的


  这是读雪漫的第一本书 但是跟高中后期的《左耳》给的感动不同!
  高一时时受某个老女人的影响读的 搞不懂怎么能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 有些小浪漫 我喜欢的成分 要是换成cs 呵呵 我可能真有去实践的成分~
  人生 原本就是场精彩不过的游戏~


  当时快高三毕业,全班有好多人都在玩“仙境”这个游戏。有好多人买了这本书,随手拿过来就在数学课上看起~~很不错的情节,想起了高中清涩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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