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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论

郭华 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时间:

2007-3  

出版社:

人民公安大学  

作者:

郭华  

页数:

408  

内容概要

  本书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鉴定结论的专著,它以解读鉴定的内涵、鉴定人角色以及鉴定结论性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事实裁判者对专门性问题认识的有能与无能、证明责任摆脱与鉴定结论寻求探讨其缘由;从历史的渊源追溯了它与证人证言、勘验和检查笔录的脱离、独立,预测了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卜-构架启动程序,创设了立证措施,设计了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完善了质证程序;以还原论与基础主义为视角构建了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重新设计了救济程序,并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作者简介

  郭华,男,汉族,山东省枣庄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和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诉讼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教授。现工作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任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参加了教育部《诉讼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家建议稿》、司法部《司法鉴定工作机制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并在《诉讼法学研究》、《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台湾法令月刊》、《中国律师》、《法制日报》等海内外报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个人专著2部,主(参)编法学专著、教材25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活动与行为:鉴定概念的解读   二、中立与对立:鉴定人角色定位   三、结论与意见:鉴定结论的表述——鉴定结论概念的重述  第二节 问题的缘起   一、无能与有能:案件事实认定的迷茫   二、任意与理由:鉴定结论选择适用的困惑   三、成本与价值:发现真实的动因——证明责任的摆脱与鉴定结论的寻求  第三节 研究鉴定结论的意义   一、研究鉴定结论对立法的意义   二、研究鉴定结论对司法的意义   三、研究鉴定结论对鉴定制度改革的意义 第二章 鉴定结论的证据嬗变历史  第一节 鉴定结论的证据产生   一、孕育与分娩: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脱离   二、整合与分离:鉴定结论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独立  第二节 鉴定结论的证据种类评断   一、鉴定结论证据种类的立法现状考察   二、鉴定结论证据种类的纷争  第三节 鉴定结论的发展趋势与预测   一、鉴定结论证据范围的发展趋势   二、鉴定结论证据种类的走向预测 第三章 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  第一节 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一、大陆法系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构成要件分析   二、英美法系专家证言证据能力的构成要件分析   三、我国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第二节 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一、考察与比较:两大法系鉴定结论 专家证言的证明力   二、吸收与思考:我国鉴定结论证明力要件的设计 第四章 鉴定结论的启动程序  第一节 两大法系鉴定结论 专家证言的启动程序   一、大陆法系鉴定结论的启动程序   二、英美法系专家证言的启动程序  第二节 台湾地区的鉴定启动程序   一、台湾地区鉴定启动程序的考察   二、台湾地区鉴定启动程序的分析与评价  第三节 我国鉴定结论的启动程序   一、我国鉴定结论启动程序的现状与分析   二、完善我国启动鉴定程序的构想 第五章 鉴定结论的生成程序  第一节 鉴定的准备程序   一、鉴定的委托程序与接受程序   二、鉴定材料的补充程序  第二节 鉴定的实施程序   一、实施鉴定的主体   二、实施鉴定的时空   三、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  第三节 鉴定结论的制作程序   一、口头与书面:鉴定结论制作的考察与完善   二、单独与附属:不同意见鉴定结论制作的分析与构建 第六章 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  第一节 两大法系鉴定结论(专家证言)的质证程序   一、大陆法系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考察与分析   二、英美法系专家证言质证程序的考察与分析   三、国外鉴定结论 专家证言质证程序的比较研究  第二节 我国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   一、我国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现状   二、重构我国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设想 第七章 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  第一节 鉴定结论认证的理论基础   一、经验还原论与基础主义:鉴定结论认证的理论紧张   二、自由与拘束:鉴定结论认证的理论争论  第二节 鉴定结论认证的程序模式   一、两大法系认证程序模式的考察与评价   二、我国鉴定结论认证程序模式的设想  第三节 鉴定结论的认证规则   一、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采纳规则   二、鉴定结论证明力的采信规则  第四节 争议鉴定结论的认证规则   一、争议鉴定结论生成的根源性追探   二、争议鉴定结论现存认证模式的诘问   三、争议鉴定结论认证规则的建构 第八章 鉴定结论的救济程序  第一节 鉴定结论的程序性救济   一、再鉴定程序存在的理论基础   二、鉴定结论的补充鉴定程序   三、鉴定结论的重新鉴定程序  第二节 鉴定结论的侵权救济程序   一、鉴定结论侵权救济程序的基础   二、鉴定结论生成中的侵权救济程序   三、鉴定结论公开后的侵权救济程序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一、鉴定结论侵权救济程序的基础  鉴定结论是在诉讼中产生的,与案件同时发生或诉讼前产生的其他证据种类生成时间存在不同,而且获得渠道源于合法主体启动和取得方式不应存在强制问题。“目前实务上时常将鉴定与强制取证混为一谈,鉴定在取证过程中原则上属于任意性质,不涉及强制处分,没有取证正当性问题。”但是,“原则上属于任意性质”,则会存在例外的“非任意性即强制性”;同时,由于鉴定又分为“精神鉴定”和“证据鉴定”,精神鉴定存在被鉴定人(被怀疑“精神病人”)的留置观察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以及鉴定过程中个人隐私的泄露可能性问题,这些则与人权保障存在密切的联系。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特别是侦查机关聘请或指派的鉴定,有些涉及犯罪嫌疑人身体成分、出自身体的物质以及附着身体一些物质成分,有些涉及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以及身体的不可侵犯性,且刑事诉讼的侦查程序对这些鉴定客体的收集主要集中在犯罪现场,侦查机关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实际上一般大于实际犯罪人,不仅应当对于嫌疑人的人权予以保障,更应当对涉及的绝大多数守法的第三人的人权予以尊重,以免鉴定对人身权利造成侵害,或鉴定后泄露个人的隐私。如“留置鉴定”或“鉴定拘禁”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测谎鉴定”或“多道心理测试”、“DNA亲子鉴定”对人格尊严的影响以及“指纹鉴定”、“体液鉴定”、“酒精测试”对隐私权的侵犯等,对于这些威胁公民基本权利的涉及鉴定的问题应当给予一定的救济,设立一定的救济程序。  二、鉴定结论生成中的侵权救济程序  鉴定可以分为“精神鉴定”和“证据鉴定”。“精神鉴定”是对行为人行为时的精神状态鉴定,以确定有无责任能力或诉讼能力,其鉴定结论生成中涉及留置鉴定的被鉴定人人身自由的保障;“证据鉴定”是对案件发生遗留的证据真实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系而进行的科学证明活动,其鉴定结论生成中涉及取样的人权保障问题。  (一)鉴定留置的侵权救济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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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法学文库》是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长期开放的大型专著丛书。自2001年面世以来,已出版发行了50余部以诉讼原理、诉讼规律为内容且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专著、译著,对公安、司法工作有指导意义,对立法工作有参考价值。其中已有多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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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较忙,买回来还没怎么看,感觉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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