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权益保护与乡村组织建构
2011-4
上海大学出版社
朱新山
268
252000
《中国农民权益保护与乡村组织建构》(作者朱新山)尝试对当代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农民权利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很清楚,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本质是农民权利问题。农民权利的现状与问题则取决于乡村社会组织问题,因而农民权益的有效保护与促进只能从社会组织的重构入手。《中国农民权益保护与乡村组织建构》从社会组织建构角度,对农民权利问题进行了全面审视与系统深入探究。
导论
一、农民权利问题是当代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
二、农民权益保护归根结底是社会组织问题
三、本书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框架
四、本书乡村调查的对象
第一章 中国农民权益现状分析
一、农民财产权
二、农民自由权
三、农民社保权
第二章 农民权益关系与权益保护
一、农民权益关系分析
二、农民权益保护机制
三、农民维权与国家政策不断完善
第三章 农民权益保护与乡村组织
一、对传统小农代表能力的再认识
二、当代中国农民的自组织实践
三、农民权益保护与组织农民
第四章 农民权益保护的组织建构
一、加快农民权益保护的制度供给
二、乡村基层公共组织的改革与重构
三、构筑平衡的政治结构
四、先进性与代表性:基层党组织与农民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导论 一、农民权利问题是当代中国 农村的根本问题 伴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对发展的认识日益深化。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唤起人的主体意识。目前人们对发展的认识,正在经历从“外推发展”到“内源发展”,从“以义务为基础的发展”到“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的转变。权利不仅是主体的本质性规定,更是主体发展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公民是平等的权利主体。法律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平等规定与保护,因而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1〕而国家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农民是中国农村的真正主人。农民权利得到切实落实和有效保护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反过来讲,发家致富,推进农村发展也是农民的权利(农村不能一直处于贫困之中,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 当代中国农村和农民的贫困,归根结底源自农民权利的贫困。正如党国英先生所言,农村发展的根本障碍,是我们从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并大体延续至今的对农民实行无理的和粗暴的控制,农民应该享有的公正权利得不到保障和尊重。因此,农村发展的出路,只能是确立农民权利、统一城乡市场。〔2〕荷兰著名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专家(也是中国政府的政策顾问)何·皮特教授,就当前中国由于农民权利尤其是土地权缺失而埋下的重大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