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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

马国强 编 马国强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03出版)
出版时间:

2009-3  

出版社:

马国强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03出版)  

作者:

马国强 编  

页数:

346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关于教材的名称,首先要做一些说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与此类似的教材几乎都被称作《国家税收》。90年代中期之后,为满足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与此类似的教材又在一定范围内被称作《税法》或《税收法》。作者将本教材的名称定为《中国税收》,而不再称作《国家税收》或《税法》、《税收法》,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税收问题属于经济管理问题,研究税收问题的学科属于经济管理学科,将教材的名称定为《中国税收》,而不是《税法》或《税收法》,更符合税收的学科属性。  第二,税收从来就是国家的税收或政府的税收,无论在税收之前是否加上国家或政府二字,人们对问题的理解都不会发生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在税收之前加上国家或政府二字,就是多余的了。  第三,税收学科的研究方向,以知识的逻辑序列为标准,可以划分为税收原理(税收总论)、税收制度(税收各论)和税收管理;以知识的时间序列为标准,可以划分为税收史和现代税收;以知识的空间序列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中国税收、外国税收和国际税收。将本教材定名为《中国税收》,也符合细分税收学科研究方向的要求。  本教材的内容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概论,包括税收基础理论和税收基本问题两章。第二部分是税收制度,包括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和其他税四篇。每篇基本上按现行税种设章,共12章。第三部分是税收管理,包括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行政救济两章。

书籍目录

第一篇 税收概论第一章 税收基础理论第一节 税收的本质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第三节 税收的原则复习思考题第二章 税收基本问题第一节 税收水平第二节 税收体系与结构第三节 法定税收要素第四节 税收优惠复习思考题第二篇 商品税第三章 增值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收优惠第五节 税额计算第六节 税款的缴纳第七节 出口退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四章 营业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收优惠第五节 税额计算第六节 税款的缴纳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五章 消费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额计算第五节 税款的缴纳第六节 出口退(免)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六章 其他国内商品税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节 文教费附加第四节 烟叶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七章 关税与保税制度第一节 关税第二节 保税制度第三节 船舶吨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三篇 所得税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第五节 特别纳税调整第六节 税收优惠第七节 税收抵免第八节 税额计算第九节 税款的缴纳复习思考题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收优惠第五节 税收抵免第六节 税额计算第七节 税款的缴纳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四篇 财产税第十章 资源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收优惠第五节 税额计算第六节 税款的缴纳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十一章 土地税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十二章 房屋税第一节 房产税第二节 契税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十三章 车船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收优惠第五节 税额计算第六节 税款的缴纳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五篇 其他税第十四章 印花税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第二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人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第四节 税收优惠第五节 税额计算第六节 税款的缴纳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六篇 税收管理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的目的与内容第二节 税籍管理制度第三节 税源监控制度第四节 税款征收制度第五节 税务稽查第六节 税收奖励与税收处罚复习思考题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救济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第三节 税务行政赔偿复习思考题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一)从价定率法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在现行消费税制度中,采用从价定率法的应税消费品包括:1.烟中的雪茄烟和烟丝;2.酒及酒精中的其他酒和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和焰火;6.汽车轮胎;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⒀实木地板。上述消费品,除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外,纳税环节均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 依据应税消费品的经济属性,从价定率法应税消费品的税基分为: 1.生产并对外销售的,税基为销售额 所称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款是按商品价格计算的款项,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①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须并人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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