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師不告訴你的30件事
商周文化
許祥德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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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名室內設計師,我必須很遺憾地說,室內設計界的黑幕太多,使得裝潢的消費權益糾紛時有耳聞,例如現在案子不好接,很多室內設計師在估價時,故意把總價降低,很多工項在估價時沒有列出來,之後施工時再追加。還有,簽約時,許多室內設計師只提供一張平面圖,消費者就跟他簽約了,殊不知簽約時最好有一套完整的設計約,也要有材料和工法說明等等。 在這個業界,我算是獨行俠,雖然也曾起起落落兩三回,但我對於室內設計這份工作始終懷抱著熱情,我在實踐大學教室內設計的推廣班,學生們都是來自各行各業的社會人士,也在電台主持「快樂設計師」節目,每次都有聽眾來反映裝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這麼多年來,看到室內設計這個行業愈來愈趨於表象化,我的內心其實十分擔憂,於是便立定了一個志向,將來我就是走教育的路線,希望能夠把正確的觀念與作法,傳承下去,同時也試圖在消費市場建立起室內設計師的專業標準,真正獲得社會大眾的專業肯定,以專業來贏得社會大眾對我們這門行業的尊重。 室內設計是一門需要整合各領域的工作,我所謂的「表象」,指的是目前業界的從業人員養成速度很快,很多人沒有經過一定程度的專業和經驗,就出來開業。舉例來說,如果是賣蚵仔麵線,你只要專心、用心把那一套做好就行;但室內設計不是,它包括了色彩、工法、建材、結構、成本控制預算、現場管理等等,這些都是要有一定程度的養成,才能稱做設計師;但目前不是,只要會畫圖就是設計師,滿街都是設計師,搞到最後是以價錢來論及設計師。 剛才我路過一個停車場,旁邊有一家做沙發的店,我看到它立了一個「室內設計公司」的招牌。設計師本來是一個讓人尊重的行業,卻因為像我看到的那家沙發店這樣滿街都是,再加上有些設計師沒有自我提升,導致很多消費者、社會普羅大眾,對於「設計師」這個名詞產生不信任感,有恐懼感,甚至厭惡感。 更有甚者,不僅僅是消費者,連工班和廠商,也幾乎對設計師採取的並不是一個正面的想法。怎麼說呢?以廠商為例,你去跟他買材料,他一定要跟你收現金,因為設計師現在太泛濫了。 早期消費者要找設計師,一定會先想好自己的需求,然後再請設計師來畫圖;現在的業主經常只是拿起電話一打,就找了五、六個設計師來,因為設計師已經不值錢,沒有給人信任感了,大家認為設計師只是一種服務業,不是一種可以讓人肯定的專業行業;再加上媒體的大量報導,很多不是設計師的人居然也變成了「設計師」,結果大家變成以行銷取勝,設計師變成一種廉價的服務人員,造成設計界的起落。 我也曾經走過自我養成的過程,抱著一種「怕做不好」的赤子之心,對消費者回饋的心態,因為這是我一輩子的事業,我不是來試看看,先賣蚵仔麵線,賣不好再來賣蚵仔煎,賣不好再賣蛋炒飯,我不是這種心態,我是終其一生要做這個行業的人;但面對滿街的設計師,設計師要面臨的挑戰愈來愈高。 我之所以根據自己從業一、二十年來的經驗寫這本書,把本業的人有可能隱瞞的隱藏面,把它攤在陽光底下來討論,讓真正想從事室內設計的人來評估,他的能力是否達到這個地步,如果未達到,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去加強,這是我們這行業的期許,甚至讓想進入這這行業的人瞭解,這行業不是那麼容易和簡單,因為很多事情要攤在陽光底下來看待和檢視。 除了從業人員自我檢討,以及想進入這個行業的人要剝開表象自我省思,消費者也要認真想想,自己有沒有準備好可以跟室內設計師合作?並不是說預算不夠就不能找設計師,而是就算是一項很小的工程,例如修水電,做為一名消費者也是要瞭解,如何與設計師或工班師傅打交道,能找到真正專業又適合自己的設計師。 工班師傅常說,我被設計師看不起,相對而言,好工班的師傅也看不起設計師,有些設計師自視甚高,把工班當成下面的人在使喚,設計師似乎高高在上,這種心態也是不好的。大家互相尊重,曾有工班說,他寧願做什麼都不懂的設計師,也不願意做什麼都懂的設計師,因為無利可圖。 以前室內設計師會去自我挑戰,現在也不想挑戰了,找一些甚至表象型,一起同流合污,矇客戶的錢,有些設計師沒有管理能力,很容易就倒閉,受害的是誰?本來是良性循環變成惡性循環,設計師一倒閉,就害到工班,工班沒錢賺,就倒消費者或廠商,台灣是一個善良的社會,非常有愛的社會,搞到最後變成一個充滿恨與怨的社會,這是不應該發生的。 在此我也要提醒消費者,在合理的利潤的前提下,設計師才能生存,否則消費者一味壓價錢,壓到設計師不敢要求工班呈現一定的品質,只能偷成本、只能扣品質,不只害到設計師,最直接的受害者還是消費者自己。 設計師的作品,經常要靠工班師傅來完成,但是工班沒有退休金、沒有政府的保障,很容易被利益誘惑,產生「此時不賺何時賺」的心態,甚至將來變成不好的負面行為。我從業二十年來,從來沒有跟師傅喝過一杯酒,沒有一起抽過一根菸或一起吃檳榔,縱使我虧錢,也咬著牙做下去;我只跟師傅講,做得好是應該的,做不好就看著辦。現在新進的設計師喜歡跟工班「交陪」,之後工程會做得更好嗎?不知道。愈是這樣,設計師愈被工班看不起。 面對滿街都是設計師的現況,大家不收費先畫兩張平面圖就去接案子,或是只收設計費兩三張平面圖交差了事,比較正確的心態應該是,設計師提供消費者清清楚楚的圖、實實在在的成本,代表你有一定程度的專業;一個好的設計師,整套圖面要畫得清清楚楚,師傅過來施作,很清楚工序和作法,縱使會有誤差也並不大,不需要搞到追加的地步。 在此我可以很大聲地說,許祥德從來不追加工程。學生要我教他們怎麼估價,不是只有估室內裝潢所需要的錢,拆除要不要錢?大樓的電梯內部要包起來防護也要錢;磁磚送進來、水泥送進來,地面要處理,不能漏水,要做防水,這也是錢;如果你用便宜的磁磚,用便宜的工人,你覺得你一坪多賺了二千元,很開心,但卻忘了工程做好之後有些地方要重新油漆、清潔,這些都是成本。 這整套估價的流程其實是很細的,有些時候媒體因為版面限制也寫不了這麼多,乾脆一個簡單的數字帶過,導致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現場不同,就會有不同的估價結果。什麼叫估價?不是只有單一估價,最重要的是整合估價怎麼估?為什麼搞到最後很多業主恨設計師,甚至不惜成本告上法院,就是這些環節沒注意到。 希望讀完這本書,你對於如何精挑細選一位專業而負責的室內設計師能有些概念,順利完成搬進新家的夢想。
? 室內設計界黑幕太多,裝潢的消費權益糾紛時起,本書為讀者揭開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例如現在案子不好接,很多室內設計師在估價時,故意把總價降低,很多工項在估價時沒有列出來,之後施工時再追加。還有,簽約時,許多室內設計師只提供一張平面圖,消費者就跟他簽約了,殊不知簽約時最好有一套完整的設計約,也要有材料和工法說明等等。? 室內設計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而且是包含廣泛的整合工作者,大家是以表像的方式踏入這個行業,所謂的表像是,目前養成速度很快,做美食的話可以專心做蚵仔麵線,只要把那一套做好就行,但室內設計不是,
許祥德 君毅中學電子科、清雲科技大學土木系營建組。 現任北市職訓局兼任訓練師 實踐大學、大葉大學等推廣教育講師,專門教授室內設計、工法以及監工實務、乙級證照考試。 快樂聯播網、快樂設計師節目主持人兼採訪記者。 嘉德室內設計總監 95設計、建材流通中心顧問 東森電台「裝潢設計經驗談」節目主持與製作 桃園美聲電台主持人 設計工會講師 各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兼任講師
他們拿作品集給你看,跟你說這些都是代表作;卻沒跟你說,這些作品有些其實是別人的,或是跟別人合作的案子,並不完全都是自己的作品。 筆者有位媒體朋友,有一回談起一個很瞎的採訪經驗,剛好故事裡的那位設計師我也認識,聽完只有擠出笑臉,遮掩臉上暗暗浮現的三條線…… 記者、業主和設計師,三方花了二個多小時的時間順利完成採訪後,有一天記者打電話問這位設計師有沒有新作品可以報導。電話那端很爽快地答應安排採訪之後,設計師才輕描淡寫地對記者說,最近在處理一件同行打算向他們提出告訴的小事情,原因出在上一次的採訪。 原來,被報導的那個作品,前一手的男屋主,本來就已經精心裝潢,賣給接手的第二任女屋主後,新的屋主有鑑於男生和女生對於空間的需求及感受不同,因此找來新的設計師,重新設計。所以,這位記者所看到的室內裝修,其實有些部份是前任設計師留下來的作品。 但是因為保留前任設計師的部份並不多,再加上拍照時哪有可能刻意避開前任設計師的作品(你想想如果是打算取全貌的廣角鏡頭畫面,那一定是泰半的空間都會被拍進去),記者沒想到那麼多,設計師也沒有多加提醒,結果原來的設計師看到報導之後,覺得自己的作品有被第二任的設計師「剽竊」的嫌疑,所以就提出告訴,要求自己的權益。 姑不論結局如何,這件事告訴我們,眼睛看到的固然為真,但是假不了的部份是作品本身,至於作品是由誰操刀,那可是單憑看照片、看報導所看不出來的。 一般說來,設計師「呈現」給別人看的作品有三種,第一種就是真正自己的作品,第二種是與別人合作的作品,第三種則是拿別人的作品來當成自己的作品,代表自己的業績和實力,其實就是蓄意欺騙的行為。 消費者在尋找室內設計師時,通常是透過其作品的展示,作為第一次接觸的印象,最直接的管道是透過報紙、雜誌、網站上的媒體報導類資訊,這還有分兩種,一種是媒體主動報導,算是編輯部的記者去採訪整理出來的版面;另一種則是設計師自己花錢買的版面,算是廣告部、業務部的版面。 媒體主動要求採訪的報導,也不見得就不會有問題,因為記者在採訪時並不會要求設計師提出「作品證明」,通常在採訪時,如果有設計師及業主同時在場,記者是透過採訪的過程中,去感受設計師涉入這個案子的程度。 比方說,記者一定會問的幾個問題,包括:「當初你是怎麼找到這位設計師的?」、「這位設計師有哪些特點吸引你?」、「在你們溝通的過程中,有哪些部份曾經在雙方的想法上發生很大的衝突點?後來你們是怎麼取得共識的?」、「在設計師的這個作品裡,你最喜歡哪個部份?」如果業主不是單身,記者會問,「在設計上,夫妻兩人的需求和想法會以誰為主?」 針對設計師則會問,「你覺得這個作品最困難的部份是哪些地方?」、「你自己最喜歡哪個部份的設計?為什麼?」、「預算怎麼分配?哪些部份本來預算不足,後來又是如何解決的?」等等,透過這些問題,記者可以感受設計師與業主之間的關係,是緊密配合,還是放手讓設計師去做,更可以去分析「接受採訪的那位設計師」,當初是如何構思、與業主共同合作,一直到完成這個作品。 在此要點出所謂「接受採訪的那位設計師」,主要是關係到設計師經營的類型。有時,接受採訪的設計師,並不是主導這個設計案的人。怎麼說呢? 有些設計師是一人工作室,從與客戶洽談、畫設計圖、發包、監工、收尾等,全部自己來;有的設計師則請來助理,助理負責畫設計圖,設計師再來調整;有些設計公司規模比較大,出錢的老闆並不是學室內設計的,而是請來一些設計師及設計助理,可能還有專職的行政人員、業務人員,甚至還有建築師等等。 前面提到的那位記者好友,後來又說了兩個關於那位設計師的故事。那位設計師有一次介紹該記者一個位於新店的案子,結果記者帶著攝影師到了現場,發現這是一間大部分使用系統家具完成的案子,其實這也沒什麼,重點是書櫃裡什麼也沒擺,一看就知道業主還沒有搬進去,沒有小雜物、沒有生活用品,房子裡完全沒有生活的氣息。 這樣的報導是沒有故事可說的,畫面拍起來又很「乾」,在報紙上如果用半版來詮釋這個作品,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記者立刻打手機給設計師表達不滿,設計師對記者說,剛好今天有另一家媒體拍攝另一個作品,如果不介意的話,就請移駕文山區。我這位好脾氣的記者朋友,沒有因此拂袖而去,想說既然都出來工作了,好歹也要讓今天有個成果,一行人又千里迢迢從新店到文山。 記者開始和業主聊天暖身,慢慢進入採訪過程,沒想到就在採訪告一段落時,設計師把記者請到一旁,告知其實這位業主並不是真的業主,而是業主的朋友,因為業主今天沒空,所以「委託」朋友代為接受採訪。 這還得了,對新聞記者來說,這等於是造假,而且怎麼可以容許設計師唬弄媒體?!記者立刻發飆,要求必須採訪到真正的屋主,否則這場採訪就不算數。 你看,如果今天設計師沒有主動出面承認業主不是真的,記者大概就一路被矇騙到底;連媒體都會如此被操作,更何況是一般的消費者? 這第一個故事是假業主,第二個故事則是假設計師。這位設計師採取的經營模式是母雞帶小雞,為了讓小雞也能慢慢地有成長的空間和在媒體露臉曝光的機會,有時會把自己的作品,「說成」是手底下的設計師負責的,或是「說成」是集體創作的案子,而由某設計師來主導。 要知道,只要媒體一報導,特別又是知名媒體,這份報導就是最好的廣告,消費者只要一看到報導,設計師不必多費唇舌,不必太認真證明自己的實力,很容易就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 而往往,在買賣雙方之間,「信任」正好是最難經營的部份。 那麼,初次接觸一位設計師,面對他提出來的作品,身為消費者,應該要把這些被提出來的作品視為認識對方的設計風格與設計流程的媒介,透過設計師怎麼跟你說、又說了些什麼,他/她怎麼去說明這個作品醞釀的過程、精華點以及困難點,你才能進一步去思考,這位設計師的強項是什麼,究竟符不符合自己想要的。 即使是集體創作的作品,其實也無妨,這正好代表了這家設計公司的整合與分工合作能力,有些設計師很懂工法,但對於色彩不在行;有些設計師很懂設計,卻不瞭解材料的性質,也不明白施作的方式。如果一家設計公司能夠結合旗下設計師的強項為客戶服務,對消費者而言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在洽談的過程中,無論是哪一種執業型態的設計師,我們最好能夠找一位具有基本概念整合力的設計師。當然,如果業主自己很懂工法,也有管道自己買材料,或許可以找一位強項是設計概念的設計師就可以。 不過,一般的消費者就是缺乏因為這樣的專業,才會想要尋求設計師的協助,而我們對一位室內設計師的基本專業要求,就是他必須不但要懂得整個設計的流程,也要懂工法,還要有整合能力,能夠掌控整個由設計、發包、施工、監工到收尾、售後服務的流程,也能夠有與業主及承包商對話、互動的能力。 在初次接觸的洽談中,如果這位設計師能夠從頭至尾侃侃而談每一個環節,而且能夠站在你的立場,發掘你的需求,展現良好的溝通互動能力,他應該就具備了基本的室內設計專業能力。 你可以就某張作品照片裡的設計,請教他當初為什麼選擇這樣的材料,這種材料有什麼特性、施工的方式又是如何,甚至包括這種材料是在哪兒買的,問他深入的問題甚至小細節,就可以知道他與這件作品的緊密程度。 可以詢問的細節,包括請對方提供該作品施工前、施工後的照片做為佐證,如果真的是他經手的案子,不可能不會沒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