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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後的錢潮與風險

黃丙喜,方立維,韓宇 著 商周文化
出版社:

商周文化  

作者:

黃丙喜,方立維,韓宇 著  

页数:

288  

前言

  (本文作者為海基會董事長)  作為國家經濟的尖兵,我一輩子最大的快樂是,看到台灣的經濟繁榮、社會安定、人民富足。生長在烽火戰亂年代的我,格外能夠感受民眾這一份深切的渴望。  海峽兩岸的經濟關係歷經六十餘年的曲曲折折,終於因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簽定,而邁向一個歷史性的開端。這不只是兩岸人民的大事,也是亞洲及全球經濟的大事。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定時,《亞洲華爾街日報》、《遠東經濟評論》等國際知名媒體紛紛以「台灣的再次全球化」(Reglobalizing Taiwan)來形容它對台灣的意義。邁克波特、大前研一等世界著名的經濟學家也都認為它能夠有助於台灣本身內銷市場的重整,不但使與中國的經貿關係更為緊密,也有助於與世界其他國家啟動更多的自由貿易協議(Reform the domestic market, draw closer to China and launch more free-trade agreements)。  世界是平的,全球化已經是無可抵擋的國際經濟的潮流。《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代表的不只是海峽兩岸經濟的對等互利,也標示著台灣的經濟將躍向一個新的國際自由貿易的世紀。  廿餘年派駐海外,三十餘年行腳世界,推動台灣國際經貿,在許許多多的角落,有無數個晨昏,每每被我們遠走天涯的廠商所感動。他們是造就台灣今日民生樂利的不凡人物,國家應該給他們更大的平台,更廣的空間,去發揮他們的勤奮及才智。這才是政治人物最了不起的無私。  行腳國際市場當然也有最大的悲痛,那就是看到我們的廠商因為不了解當地的法律規定而誤觸法網身陷囹圄。辛苦一生、拋妻別子卻換得這樣的際遇。面對這樣的陳情及求助,我每次都不禁感慨萬千,也激動莫名。  黃丙喜教授、方立維博士與韓宇律師長年專注中國財經、刑法及民法訴訟事務,經常把他們的實務心得撰成文字,提供給台商參考。今天樂見他們參閱海基會的資料,並加以法律評析,付梓成書,也十分高興,樂為之序。

内容概要

ECFA簽署後,兩岸的互動將會更加頻繁,本書是一本實用的外商企業在大陸經商的法律手冊,經由實際的法院判例及簡明的專業解析,讓你深切瞭解政商、投資、稅務、勞動、智財及金融等營運相關的重點法律規定,讓你輕鬆站穩於「中國司法高牆」上。

作者简介

  黃丙喜  美國杜蘭大學MBA、羅格斯大學DBA、美國國務院IVP訪問學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東帝士集團投資本部副總、太平洋集團行銷本部總經理;經建會、經濟部、國科會專案顧問。現任誠瑞開發董事長,協助政府機構與大型企業規劃政策議題及處理危機事件,兼任台灣科技大學管研所、南洋理工大學商研所與歐洲大學管研所客座教授。著有《速讀大陸內銷法》、《企業、政府與社會》、《動態危機管理》、《山寨風暴》等書。  方立維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分析師、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師、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顧問,專長台資企業於中國大陸投資之相關民商法律事務。目前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两岸經濟法律相關議題的博士後研究,熟諳國際双邊經貿法律領域。  韓宇  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及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規章制度委員會委員、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北京三元食品公司獨立董事。長期在大型國有企業擔任首席法律顧問,專長投資、合作、併購的商務談判等非訴法律事務。

书籍目录

第一章:前進中國的第一道法律習題制度為商業制定遊戲規則。經濟學家都認同制度對一國發展經濟的重要性,但對什麼是制度?存有很大的分歧,不過歸根究柢制度基本上關乎法治。第二章:企業設立階段就不能冒的疏失你別高高興興出資,在中國註冊申請公司,就誤將台灣或外國的企業設立、資本登記及董監治理等制度橫的移植過去,結果莫名其妙地開始置自己於中國法律的險境。第三章:侵害職工勞動權益:緊張的新問題富士康勞工十三跳顯示中國勞動條件及社會環境又到了一個新的轉折,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問題涉及層面並不簡單,是你在中國經商必須慎重面對的第二道關卡。第四章:違反知識產權:山寨風潮的背後侵害知識產權是中國近年成長最為快速的刑事法律案件,中國從世界工廠轉為世界市場後,必須重視的首要工作就是知識產權的保護。第五章:經營商場的紅色警戒擾亂市場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經濟管理法規、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國民經濟的一類犯罪行為,它也是中國政府近年列入嚴打的對象。第六章: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從事危害國家對貨幣、外匯、有價證券以及金融機構、證券交易和保險公司管理的活動,破壞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至於賦稅部份則為逃漏稅。第七章:管理民事訴訟的法律風險 經商中難免產生過失行為,特別是業務或職業疏失所導致的侵權、損害賠償等,經常引發集體訴訟等民事行為,不能輕忽。後記:前進中國的另類觀察

章节摘录

  (本文作者為國家研究發展基金會政務委員)    兩岸同是炎黃子孫,承襲中華文化道統。我中華古文明博大精深,倫理道德經孔子詮釋,影響後世子孫的思維和社會倫理。    「中」與「中道」的講求,孕育而成的「仁義」及「忠恕」,貫穿古今,融入我們的思維和行為模式中。故講究仁義,標榜君子一言九鼎,拍拍胸脯謂兄弟之情者,仍時而可見。待人處世模式,貫以情、理、法著眼,與西方動輒依法行事之理念,實有差距。更有甚者,馬馬虎虎的特性,仍存於行為模式中,見之於兩岸交流投資合作案件中,未循法律途徑行事者甚多,故在大陸投資被合夥人非法侵占吞沒的案例不少。    現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訂後,台商赴大陸投資者必然增加之際,依法行事,尋求法律的保障,自應惕厲慎行。法律條文及規定本就生硬難懂,判決亦常不易閱讀。本書難能可貴之處在於它盡量深入淺出地撰用實例,予以簡要地說明,十分值得企業人士閱讀。"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  國家政策研究研究基金會政務委員林享能  台灣傳?基金會董事長?石城  台商投資經營管理?會理事長陳明璋


编辑推荐

  人在天堂,錢在銀行;人在監獄,錢在公行,都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本書是一本實用的外商企業在大陸經商的法律手冊,經由實際的法院判例及簡明的專業解析,讓您深切瞭解中國與政商、投資、稅務、勞動、智財及金融等營運相關的重點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身陷囹圄,終身遺憾。  作者簡介  黃丙喜  美國杜蘭大學MBA、羅格斯大學DBA、美國國務院IVP訪問學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東帝士集團投資本部副總、太平洋集團行銷本部總經理;經建會、經濟部、國科會專案顧問。現任誠瑞開發董事長,協助政府機構與大型企業規劃政策議題及處理危機事件,兼任台灣科技大學管研所、南洋理工大學商研所與歐洲大學管研所客座教授。著有《速讀大陸內銷法》、《企業、政府與社會》、《動態危機管理》、《山寨風暴》等書。  方立維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分析師、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師、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顧問,專長台資企業於中國大陸投資之相關民商法律事務。目前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兩岸經濟法律相關議題的博士後研究,熟諳國際雙邊經貿法律領域。  韓宇  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及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規章制度委員會委員、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北京三元食品公司獨立董事。長期在大型國有企業擔任首席法律顧問,專長投資、合作、併購的商務談判等非訴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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