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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者之歌

索耶.夏隆東 天培
出版时间:

2009年12月01日  

出版社:

天培  

作者:

索耶.夏隆東  

页数:

223  

译者:

武忠森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作者以親身經歷,撰寫而成的半自傳體小說。  深刻描寫一段超越父子之情的友誼。  來自巴黎的弦樂器製作師安東,在一次北愛爾蘭旅遊,偶然認識了北愛爾蘭共和軍的英雄泰倫,並且一見如故。對安東而言,教導他要像個男子漢,待他如同兒子般的泰倫,不僅是好友,更像他在異鄉的父親。  因為泰倫,安東對北愛爾蘭有了一份特殊的情感,默默支持著北愛共和軍,更樂意提供自己在巴黎的住所給泰倫等人過境巴黎時落腳。然而,二十多年後,泰倫被人發現陳屍荒野,人人皆知其死因,卻無人能夠出面證實。安東憶起最後一次與泰倫談話的景象,心中存有一絲遺憾:泰倫始終未曾透露他死亡的真正原因……

作者简介

  索耶?夏隆東(Sorj Chalandon)  自一九七三年起任職法國左派第一大報《解放報》,曾多次赴戰地前線報導國際重大戰爭的第一手新聞。他對北愛爾蘭的報導曾在一九八八年獲頒法國阿爾貝-隆德新聞獎。二○○六年所著的《諾言酒》一書,更榮獲法國梅迪奇文學大獎。本書是夏隆東以個人親身經歷,撰寫出這本充滿內心情感衝突的半自傳小說。展現出和《小小彭西》及《諾言酒》兩本幻想與現實交錯截然不同的寫實風格。出版後,獲得各方佳評如潮。  ■譯者簡介  武忠森  輔仁大學法國文學碩士,曾擔任何嘉仁法語中心課程主編,並於多家公私立機關擔任特約口譯,現職**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應用外語系兼任講師以及自由譯者。  譯有:《阿里雜貨店》、《小小彭西》、《蘋果熱與皮克斯瘋》、《小女巫薇荷特》、《偶像》,以及多冊兒童繪本。人生最大願望是閱盡寰宇好書,走遍好山好水。

书籍目录

獻給沃德 1.泰倫?米翰 2.詹姆士?康納利 3.恐怖之美 4.我是愛爾蘭人 5.IRA盤問泰倫?米翰(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6.殉難者 7.肩上的棺木 8.休 戰 9.IRA盤問泰倫?米翰(二○○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10.叛 徒 11.IRA盤問泰倫?米翰(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12.祕 密 13.沉 默 14.IRA盤問泰倫?米翰(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15.吉普?諾蘭 16.葛瑞茵?歐道爾 致謝 我站在另一個動盪世界的門檻, 原主垂憐我的靈魂--巴比.桑茲(Bobby Sands)愛爾蘭鬥士,一九八一年三月,絕食抗議日

章节摘录

  泰倫?米翰我第一次見到叛徒時,他教我該如何小解。那是在貝爾法斯特一家叫做「湯馬斯艾許」的俱樂部,那裡向來只有昔日共和軍囚犯出入。我當時坐在靠近門口大型壁爐旁邊的一張桌子,桌上滿是朝天的盤子以及空蕩蕩的酒瓶。吉姆和凱西夫妻倆最喜歡來這裡,每次我來到北愛爾蘭時,他們就會收留我住在他們家。吉姆.歐萊瑞是我的好朋友。他曾經因私運武器而坐牢。他本來是個木匠,卻非常正直,篤信天主。換句話說,他和妻子已經失業多時。而且一直到過世時,依舊處於失業狀態。  第一次見到叛徒就是在這天晚間,當時是一九七七年四月九日,和我在一起的還有凱西和吉姆。吉姆剛剛從櫃檯走回來,一雙大手裡還緊握著三大杯一品脫的啤酒。那是一種色黑、味帶苦澀的啤酒,口味重得就像冬天的餐點,淺棕色而味道清淡的泡沫則會沁入心脾。他將酒杯放在我的面前,一邊和鄰桌一位站立起來的男子開著玩笑。在湯馬斯艾許裡,吉姆認識每一個人。他們是在自由與監禁之間擺盪的一小群人,只剩下在啤酒桌上有屬於自己的位置,以及在鐵窗後方養成的種種習慣。在這個復活節前夕,我從午後就開始喝酒。這裡喝一杯,那邊喝一杯,等著吉姆完成他的任務。他一路帶我造訪過「石吧」、「忙碌蜜蜂」,以及其他仍然雇人在大街上盯哨的地方,然後在這個小巷轉彎,再到那座公園赴約,接著和穆蘭老爹握個手,低聲用路人都能了解的蓋爾方言寒暄,再塞一張紙鈔,隨後在前往下一個目的地之間和人家調情。而我只是緊緊跟隨著吉姆,他對我沒有任何事情隱瞞。我不隨處張望,也從來不提問題。  我只是很自豪能夠和他並肩行走在不平靜的大街上,一路上到處有人跟他打招呼。我很自豪,因為他們都注意到我在他的身旁。他們都記住了我的面貌以及我的名字:安東。這時夜色才剛剛降臨。啤酒一杯接著一杯,我的雙眼被他們的香菸薰得發紅。我已然酒醉。四周傳來啤酒杯的碰撞聲響、吉姆和周遭其他人的笑聲、在各桌之間此起彼落的喧囂嘈雜、凱西尋找著高舉的酒杯上自己倒影的目光。還有那音樂。「這是一首革命歌曲。」吉姆在我耳邊輕聲說著。我轉過頭去,看著舞台。O,thentellme,ShawnO’Farrell,wherethegath’rinistobe?我記得自己閉上了眼睛。手裡握著酒杯,桌上另外兩杯也是滿的,而桌面上則溼漉漉的。樂手們正歌詠著戰爭。我剛來愛爾蘭時,不太會說這裡的方言。由於這裡的口音比較鄉野、粗糙,既像凱里郡的岩石一般堅硬,又有如多內加爾的泥土那樣鬆軟,反正我一點也聽不懂。我只是任憑這些英文字彙不斷探測我的學生記憶。我只是偶爾能夠掌握一個句子或是一個發音,沒什麼大不了的。樂手們歌詠著戰爭。吉姆說過,那是一首革命歌曲。但內容是什麼?我一點也不知道,一點頭緒也沒有。  我只是靜靜地聽著小提琴的苦痛,以及啜泣中的音符。好長一段時間裡,我無法掌握這些愛爾蘭人的歌詞內容,只能感受些歌曲的和諧、調性,以及它們對於我同桌伙伴們所起的作用。隔了好長一段時間後,當我再次聆聽這些歌詞,聽了再聽,終於能夠體會箇中的悲苦。有的歌詞在為大饑荒哭泣,有的在讚頌一九一六年的大革命,有的則是在敘述獨立戰爭,或是在絕食罷工中的受難者。但我剛來到愛爾蘭不久,只能任憑別人的肅穆情緒牽引。我低調地看著他們,目光跟隨著一名婦人高舉的手,或是一名面對著舞台起立的男子宛如一名老兵般地向歌曲致敬。我和其他人一樣搖晃著頭,也和其他人一樣握著拳,所有人歡笑時我也跟著一起歡笑,所有人肅立時我也跟著一起肅立。往往,在兩首歌曲之間,有一位樂手會透過麥克風對我們說話。簡短得像是問候,只有幾個字,其中有一個姓氏,但我可以感覺到他帶著一股敬意念出這個字。隨後,樂手會將手指向某一張桌子。那桌子位在大廳深處;接著,有一名男子站了起來,笑容滿面卻又靦腆,接受所有人起立喝采。「他坐了十三年的牢,今天早上才被釋放。」吉姆低聲告訴我。又或者,是某位囚犯的妻子,她會受到熱烈歡迎,因為她來自另一座城市。  又或者,是愛爾蘭共和軍一名戰士的母親,戰士早已在行動中喪生,因此大家聚在一起緬懷烈士。又或者,是一位美國觀光客,身上流著愛爾蘭的血液,套了一件全新白色羊毛編織並帶有麻花螺旋紋飾的毛衣,在眾人的喝采聲中顯得腳步有些不穩。只有一件事,也是唯一的一件,馬上讓我覺得有賓至如歸的感受:愛爾蘭國歌。「士兵之歌」(SoldierSong)是我所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晚間偶爾會演奏這首歌來揭開序幕,此時大家會輕輕放下酒杯,不在桌上製造出一點聲響,仍未走出日間的憂愁。  大部分的時候,樂團會在最後的時刻演奏這首歌曲,告訴大家,打烊的時刻到了,接著酒吧裡的燈光會完全熄滅,隨後又猛然迅速亮起,同時收拾酒杯的服務生則會高聲吆喝,歡送大家。我一直很喜歡這個時刻。這種融洽、這種團結儀式,就像是愛爾蘭聲聲呼喚著子弟們回來捍衛家園。吉姆甚至不需要告訴我,到了演奏國歌的時刻。哪怕是還沒演奏,只需要留意所有歌曲演奏完畢之後的寂靜,或是留意樂手們在舞台上更換位置的姿態,甚至是前排的人肅然起敬,都可以說國歌在此時早已開始演奏。在這個時刻,在所有人之中,我和他們一同肅立,和他們帶著相同的憂傷目光,臉上和他們掛著一樣的肅穆神情,頭上頂著相同的亂髮,一樣都是呼吸急促,我自覺就像是個愛爾蘭人。  一九七七年四月九日星期六這一天,我在早晨抵達,和往常一樣,我要來小住幾天。我離開了法國巴黎,離開了歐洲的角落,離開了我的小工作坊,離開了木頭氣味以及漆味,離開了這一切沒有笑容的灰暗,只為了回到這裡,並且在這裡閉上雙眼。「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吉姆某一天對我說。這還不能算是夢想成真,還不完全算。我真正開始定期來北愛爾蘭不過是最近兩年的事,而且我的種種舉止一看就知道是外國人。我總是面帶微笑,總是推門進入酒吧而不是拉開門,穿越馬路時會先看左邊,總是喝完啤酒才點下一杯。但沒關係,至少我又再次和他們重聚。我是和凱西以及吉姆坐在同一桌的那個法國人。  我會在此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因為這很正常,因為現在別人會在大街上問候我,因為社區的汽車都會對我鳴按喇叭,因為我來這裡別無所求,無所計較,什麼都不用解釋,也什麼都不拿。沿著佛斯路,在戴維斯平地、白石、拜利默菲、短灘、春田、阿杜尼、市場、安迪鎮等赤貧的區域裡,透過那些讓報紙特別敏感的醜陋之美以及暴力,貝爾法斯特對我低聲呢喃,說這裡也可以算是我的家。我不是唯一走在大街上的外國人。四處都有記者閒晃,還有因為愛爾蘭問題而來到此地的軍人,包括一個個高聲交談的德國人、英國人、荷蘭人、法國人,以及為先祖遺跡而大受感動的美國人。  他們在這一個個共和內戰的發生地點來回走動,卻完全無法心領神會。他們推開隨便一間酒吧的大門時,店內所有的對話都會戛然中止。沒有惡意、沒有攻擊性,什麼都沒有。所有的對話都中止,如此而已。所有對話都不再繼續,不僅是出於警覺心,也是出於習慣。但是,當我推開酒吧大門,並且在吉姆的桌位坐下時,所有人的心思不會因此中斷。在他們眼裡,我是來自巴黎的弦樂器師傅,是那個不多話,來這裡消磨時光的人。  我第一次見到叛徒,就是在這一天,就在這間酒吧裡,就在復活節的前夕。我當時站起身,雙手握拳自然垂放身子兩側,因為樂手們正彈奏著我最愛的國歌。我的頭昏沉沉的,閉著雙眼置身在滿室的泥炭味道裡,完全陶醉在「士兵之歌」的旋律裡。最後一個音符方歇,全場響起了熱烈掌聲。與其說是恭賀樂手們完成演奏,倒不如說是感謝他們帶來如此美妙的音樂。我感到通體舒暢,重新坐回大門旁的桌位。吉姆站著穿上大衣,卻搞錯袖子。凱西則和另外一名背對著我的女士,面對面地說話。我感到內急。廁所在地下室,得先穿過酒吧的儲藏間和成堆的酒桶。已有十多位男士擠在裡頭,試圖讓自己清醒一下。有的人把手搭在別人的肩上,高聲說話,斷斷續續地發著誓,目光飄忽,褲襠開著,一字排開地站在白鐵製排水溝前。有的人非常平穩,有的人動作粗魯,有的人笑聲不斷,有的人聲音沙啞,有的人一臉狼狽,有的人滿頭菸味,有的人則是滿臉倦容。我也在那兒小解,額頭頂著瓷磚,雙手遮蓋著老二,尿液則像山間涓流呢喃著。「小心你的鞋子,小子。」叛徒微笑著說。我看了他一眼。他的雙眼湛藍,一道濃密的眉毛,耳上是一頭雜亂的白髮。他沒有刮鬍子。站在日光燈下,他粗糙的皮膚反射著點點亮光。他就站在我的身旁,同樣也在小解。他的嘴角叼著一小段菸屁股,一隻眼睛幾乎快要閉上。他同樣也在小解,但是站得比較遠,看起來有點優雅。事實上,他的確優雅。他是個身形嬌小的男子,穿著一件棕綠相間的粗呢獵裝外套,裡頭搭配著一件細格子襯衫,並打了一條深色羊毛領帶。他還戴了頂鴨舌帽。那是一頂香登牌(Shandon)、有著人字斜紋的褐色鴨舌帽,純羊毛製,因為經常穿戴而顯得柔軟。後來在許多年之後,他還帶著我一起來到多尼戈爾,就在福依爾灣再過去一點的地方,那裡已屬於愛爾蘭共和國,只是為了要幫我買一頂同款式的鴨舌帽。「要我教你嗎?」我的腦子裡還迴盪著國歌的旋律,樓上的桌上還有沒喝完的啤酒,吉姆和凱西還等著我。這所有屬於後廳的喧鬧持續敲擊著醉意。我也不例外,當時醉得什麼都不知道了。「要我教你嗎?」叛徒又說了一次。「教什麼?」「教你撇尿。」我對他說好。我面對著小便池,那是一條沿著牆壁的長排水溝。叛徒將一隻手搭在我的肩上,並將我微微向後拉。我當時還在尿,老二還露在外面,來不及放回褲襠內。  他笑了,但沒有惡意。他只是為我的尷尬感到好笑。他問我究竟在怕什麼。怕在這裡讓人家看見我的老二嗎?--在這個屬於男人的地方,在這個囚犯的酒吧!--省省吧!他面帶微笑,指著我的鞋子。我因為心中有許多顧慮,所以站得非常靠近牆面,幾近貼上,以至於打在白色瓷磚上的尿液又濺回我的皮鞋上,形成點點令人尷尬的污漬。「沒有人這樣尿的。」他對我說。他面對小便池站著,向後退了三小步,並且將左手掌貼在牆上。「要這樣。」他站得很平穩,雙腳大開,左手高舉過頭並平貼在瓷磚上,另一隻手則引導著排尿。他就這樣站在那裡,彷彿吊橋般地支撐在排水溝上方。他看著我,對我說,就是這樣。這樣尿就對了。一旦擺好這樣的姿勢,和小便池保持一定距離,就可以放心地洩洪了。但我總是放不開,所以總會在鞋子上留下尿漬。他尿了很久。我稍早前已經注意到他。他就坐在舞台旁邊的一張大桌,坐在那一桌的都是男士,大家彼此寒暄著。我看見他是因為他一直看著我。他一面說話,一面看著我;一面說笑,一面看著我;一面舉杯,一面看著我。在演奏國歌的時候,他站了起來。當我在最後一個音符張開眼睛時,他正好戴上鴨舌帽。而此刻,他正在撇尿。他還教我該怎麼尿。一隻手向前伸直撐著,讓自己的身體保持平衡,一點污水也不會濺到身上。「法國人?」我看著叛徒,我的褲襠還是開著的。他動動下巴讓我明白。我們一起走出廁所,回到此刻已然光亮有如白晝的酒吧大廳。「遠遠地就可以認出你們法國人了,你們說話時總是會挑動上嘴唇。」叛徒表示。我不置可否地微微一笑。「你住在哪兒?」「巴黎。」「在工作嗎?」「我是製作弦樂器的工匠。」叛徒斜斜地瞧了我一眼。「暴力工匠?」哷「小提琴工匠。」哸「哦!弦樂器工匠嗎?你看起來很年輕啊!」「我三十二歲了。」他一面點著頭,一面將外套扣上。四周的男男女女才紛紛起身,一名女孩卻跌坐在桌下,還有一名男孩由兩名朋友架在肩上離去。掛在吧台後方的一張牌子上寫著:如果你不相信有死後重生這回事,請在關門時刻回來這裡看看。「泥會在仄兒待恨久嗎?」「你說什麼?」「我問泥是不是會在仄兒待恨久?」是貝爾法斯特口音,一開始非常難懂,甚至幾乎不可能聽懂。在這裡,「二」的發音不是「吐」,而是「偷依耶」;「房子」的發音則是「豪依絲哎」,「小」則念「衛」,「是」的發音是「哈依耶」,而「再見」則是「切瑞歐」。「泥會在仄兒待恨久嗎?」「只有幾天而已。我是來這裡過復活節的。」「復活節啊!」叛徒重複著我的話。  此時,他已經朝著別處揮手。另一張桌位的一名男子剛剛喊了他的名字。「泰倫!」叛徒就這樣離開了,一句話也沒說。他高舉著雙手穿過大廳,以便能夠和向他打招呼的那位朋友相擁。吉姆坐在桌位的角落裡等著我,凱西則把一杯不是她的酒喝光了。我低下頭去看著鞋子,一條鞋帶鬆了,鞋子上還有若干無人注意的光點。「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回家的時刻又到了!」服務生們高聲說著,一面還將空酒杯層層疊起,沿著手臂一路疊到高過頭頂。「你剛剛是和泰倫.米翰在一起嗎?」「他是誰?」我已經習慣吉姆和凱西的口音。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說話的速度似乎比較慢,就像是特意為我而做的努力。當吉姆和我交談的時候,我幾乎全都聽得懂。不是完全了解,但幾乎都能聽懂。我會看著他的嘴唇,試著翻譯出他的意思,哪怕是有些字會忽前忽後,甚至憑空消失。「你從沒聽過泰倫?米翰嗎?」當下,透過吉姆的聲音、眼神以及恭敬地念出該名字的嘴型,我明白叛徒就是這諸多戰鬥歌曲所歌頌的對象之一。  他的名字是泰倫?米翰。泰倫?米翰,那人教我若想像個男子漢般撇尿,就得要能夠坦然得像個男子漢般裸露。和小便池保持距離,眼神看著他處,一隻手向前撐住,嘴角裡還叼著一截被遺忘的香菸。這天夜裡,吉姆、凱西和我徒步回家。我們沿著沒有人煙、起霧又下著雨的佛斯路上坡走著。在巴黎時,我非常喜歡一面低頭看著手中的小提琴,一面想像這樣的時刻,於是我此刻看著沿路的一道道陰影。沿路我們遇見了兩輛英國裝甲戰車以及一支步行的巡邏隊。四名士兵在前頭開路,面孔塗成黑色,身上穿著偽裝用的迷彩裝,頭頂著鋼盔,步槍拿在胸前直指夜色;另外兩名士兵跟在後面,以轉身後退的方式跟著隊伍,每當有交談中的愛爾蘭人路過,他們就會立即就射擊位置。在每一條大街上,每一道籬笆後方,到處都有狗兒吠叫著。有個傢伙隔著窗子大聲喊叫,說了些我聽不懂的玩意兒。  前方某處傳來了一個女孩荒腔走板的歌聲。英國人迎面朝著我們走過來,隨著他們逐步靠近,吉姆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拉著我穿越馬路。他不動聲色,只是用手指緊緊鉗住我的衣袖。一天晚上,他告訴我,這裡到處都有愛爾蘭共和軍出沒,他們在夜裡也從不鬆懈。要是這支巡邏隊受到攻擊,絕不會任由一個吉姆、一個凱西,或是一個來自巴黎的安東就這樣搖搖晃晃地穿梭在狙擊手和他的獵物之間。愛爾蘭共和軍要求同胞們在敵軍靠近時,立刻更換人行道。他們還告訴我,在死了一個孩子之後,街坊所有鄰居都重新粉刷了房子的正面牆壁,因為那孩子是在自家門前被裝甲車給輾斃的。在一夜之間,所有正面牆壁從地面到一個成人的高度,全都粉刷成白色。翌日,整條街在距離地面二公尺的地方都掛上一條長長的亮色細帶。當時是五月。事發兩個晚上之後,一名蘇格蘭傘兵被一名躲在屋頂的狙擊手以一顆子彈射穿了喉嚨,當場擊斃。這些士兵是在挨家挨戶搜索一間間低矮房舍,並且粗暴盤問居民後,才恍然大悟。在這條到處有著破碎反射物品的街道上,必須讓所有闖入者無處可躲。不能夠將這些闖入者當成一般的路人,或是行色匆匆的鄰居,不能將他們和深色磚瓦搞混。  得讓他們清晰可見、外型分明,讓他們被四周的白色圍繞,清楚地成為步槍的標靶。就這樣,這些英國士兵變成了陰影,變成了目標,變成難逃一死。居民們將大街上每一面牆都粉刷成白色,目的就是要讓敵人無所遁逃。「我從沒跟你提過泰倫嗎?」我說沒有。我看看那些正在看著我們的士兵。他們都非常年輕,看起來都非常緊張。他們不發一語地走著,某個隱藏起來的無線電發出了一些聲響。吉姆步伐蹣跚,凱西重新穿好鞋子。一切都那麼靜,酒吧早已遠離了,一扇扇窗子都看不見人影。在大街上,一輛輛黑色計程車緩緩駛過。四方仍不時傳來叫喊聲,都還是充滿醉意的喧譁。風迎面吹來,還有一隻從港口飛來的燕鷗。一盞盞昏黃的落地路燈綿延不絕。人行道上到處是沾滿薯條炸魚油漬的紙袋。一架直升機出現了,遠遠地對我們亦步亦趨,伴隨而來的是螺旋槳發出的冷冰冰聲響,以及機體前方投射出來的白色光線。  直升機雖不見得是在跟蹤我們,也可能是在跟蹤我這個和吉姆、凱西走在一起、剛剛還跟偉大的泰倫?米翰碰面的法國佬。我們進入客廳,吉姆在安樂椅上坐下。壁爐裡面殘存的泥炭和煤塊仍冒著煙,只剩下一點餘燼。出門時的美麗火焰,在我們從雨中回來時只剩下灰白色的餘燼。屋裡又溼又冷,這間屋子在我印象中一向如此,屋內的壁紙表面都鼓了起來,盥洗室裡到處是積水,天花板上有一道道裂縫,我臥室裡的窗戶玻璃早已改用紙板補上。這是一間非常簡陋的屋子,一間工人住的屋子,用髒污的磚塊砌成,屋頂上再鋪上石板瓦片,緊貼著另一間一模一樣的屋子,接著又是另一間,一間接續著一間,就這樣綿延不斷,既莊嚴肅穆又死氣沉沉。  對面的人行道也是相同的景象,下一條巷子仍然如此,後方的窄巷以及附近的所有街道都是這般風景。吉姆和凱西家就跟其他人的家沒什麼不同,大門外就是馬路,第二扇門是玻璃門,打開後就是客廳以及一道通往樓上的階梯。客廳的空間非常狹窄,電視機放在一張矮桌上,另外還有一張長沙發、一張安樂椅和一個櫃子。牆上掛著一張教宗保羅十一世的照片,外頭鑲著金邊的相框,另外還有一張耶穌畫像,以及一張巴黎屋頂鳥瞰的海報,是他們蜜月旅行帶回來的紀念。  在客廳後方,是一間非常迷你的廚房。裡頭只有一個洗碗槽、一台電冰箱以及一架瓦斯爐,沒有桌子。在吉姆和凱西他們家用餐時,大家都將餐盤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廚房裡有一扇門可以通往後院,是一小塊荒地,外側用一根根木頭加上鐵絲刺網圍住。廁所就在後院裡,是個簡陋的木棚,裡頭有個水泥便盆,中央有個洞,另外還有一根鏟子作為覆蓋石灰之用。屋子的二樓有兩個房間。是他們夫婦倆的房間以及我的臥室。每次我來,就住在這個臥室。自從他們的獨生子丹尼斯過世後,他們就沒有更動過臥室裡的擺設。我就睡在丹尼斯的小床上,而掛在牆上的一幅幅圖畫也早已泛黃。到處都可見到丹尼斯的照片。他是在一九七四年時被一顆塑膠子彈擊中斃命,當時才十二歲。從此以後,吉姆和凱西便相依為命。起初,他們不想再生小孩。後來,他們試著再懷孕,但試了很久之後,最後終於放棄。  凱西做了很多檢驗,但是吉姆則拒絕接受檢驗。他表示他們已經吃了太多的苦,而且他的性慾也隨著丹尼斯的死亡一起被埋葬了。我先前已經在毛衣外又套上另一件老舊的毛衣,同時在已然熄滅的壁爐前不停互搓著雙手,但是一點效果也沒有。吉姆仍穿著外套。當天氣非常寒冷時,他甚至會在屋裡穿起大衣。他按下電視遙控器,而凱西泡了熱茶。我討厭茶,從來沒有了解過茶。在這個國度裡,不論何處,每一次只要我進到某個人家中,總會有一位女士為我奉上一杯茶。我喝了凱西泡的茶,看到她身上裹著一條深棕色的蘇格蘭花呢長巾。  我看著電視螢幕上閃爍著的一幕幕影像,以及在窗前閃閃發亮的塑膠聖母雕像。「泰倫?米翰是個榮民。」吉姆一面說,一面放下茶杯。「什麼榮民?」我問著。吉姆回答:「他是一切的榮民。是所有戰爭的榮民,是讓我們能夠平靜,並且幾乎能安全喝茶,去做所有事的榮民。」這天夜晚,我非常疲累。真可惜,因為我很喜歡聽吉姆說話。但我無法專注地聽,腦海裡閃過的是旅程、啤酒、尿液,以及在這座我希望是屬於我的城市裡與我在街上擦身而過,卻又讓我既厭惡又歡喜的外籍巡邏隊。吉姆坐在他的安樂椅上,凱西靠坐在扶手上。我則蜷曲坐在椅子旁邊的地上,因為四周的一切都在晃動。而吉姆講起了泰倫?米翰。

媒体关注与评论

  ?引人入勝!」  --快訊(L’Express)  「恐怖而華麗!」  --新觀察家(Le Nouvel Observateur)  「充滿魔力的一本小說!」  --瑪莉安週刊(Marianne)  「一本大師之作,有如一把利刃,帶領我們直搗人生的核心以及其內在的情感糾葛。這是一本必讀的小說,讓你同時感到灼熱與冷酷。」  --費加洛夫人(Madame Figaro)  「憤怒、痛心、瞭解真相的需求……這是一本充滿震撼力的小說。」


编辑推荐

  ◎本書榮獲  法國各大文學獎!  2008年尚.佛洛思提耶文學獎  2008年約瑟夫凱賽爾文學獎  2008年瑪格麗特.普爾-德蒙哲文學獎  2008年文學國界獎  2008年西默農慶典文學獎  2008年加百列戴思特烈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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