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研究
2008-1
人民大学
张明楷 等著
333
无
本书贯彻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思路,根据刑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了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共性问题,如主体范围、徇私舞弊、共同犯罪、犯罪阻却事由等;研究了以司法工作人员为行为主体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相关问题;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发生的结构性病源;反思了现行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治理体系,并针对侦查、检察、审判、监管人员犯罪的不同特点,分别探讨了其预防对策。
张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曾是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出版个人专著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
第一章 现行司法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的检讨与反思 一 司法腐败的集体叙事及其后果 二 司法职务犯罪的结构性病源 三 现行司法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的问题反思 四 公共政策与司法职务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第二章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共性问题 一 主体范围 二 客观要件 三 徇私舞弊 四 共同犯罪 五 罪数认定 六 犯罪阻却事由第三章 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类型(I) 一 刑讯逼供罪 二 暴力取证罪 三 虐待被监管人罪 四 徇私枉法罪 五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六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七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八 私放在押人员罪 九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十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四章 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类型(II) 一 受贿罪 二 滥用职权罪 三 玩忽职守罪 四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五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六 私分罚没财物罪第五章 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类型(III) 一 非法拘禁罪 二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三 非法搜查罪 四 妨害作证罪 五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六章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预防 一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评估与原因 二 侦查人员犯罪之预防 三 检察人员犯罪之预防 四 审判人员犯罪之预防 五 监管人员犯罪之预防 六 结语后记
第一章 现行司法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的检讨与反思 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司法腐败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尽管人们通常所称的司法腐败未必专指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不过,此类犯罪显然触及司法腐败的核心内容,并构成司法腐败的重要表现之一。因而,本章将围绕司法腐败与司法职务犯罪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本章试图表明,对司法腐败的集体叙事导致对它的治理受表达性政治思维的支配。腐败的本质在于公共权力被当作私有财产。在现行思维的支配。司法腐败却单纯被建构为未能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实现刑事惩罚的问题。它的两个特点是强调刑法的事后控制与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压制。有必要对现行治理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强调公共政策对于刑法解释具有指导机能。从惩治腐败的公共政策的角度,应当适度扩张司法职务犯罪的适用范围,在不违背罪刑法定的前提下对相关构成要件做扩大解释。 一、司法腐败的集体叙事及其后果 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司法腐败无疑已经超越其他的腐败类型,而成为公众首当其冲关注的问题。用Google和百度搜索“司法腐败”、“教育腐败”、“行政腐败”、“国企腐败”和“军队腐败”等概念发现,与“司法腐败”相关的中文网页,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后四种腐败类型。单纯的网页数据或许无法说明问题的全部,但公众对司法的不满无疑是普遍而真实的,这一点也为两高的“两会”工作报告连续几年的低通过率与学者的问卷调查所见证。与此同时,诉讼类信访的庞大数量,甚至于法院本身成为被上访对象的事实,更是揭示了中国的司法权威及公信力所存在的危机,表现司法的政治认受性的流失程序是何等严重。就司法领域而言,政治认受性的指标与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直接相关。实际上,它的流失程序几乎可以与司法的公信力的降低幅度画上等号。 ……
无
对实践工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司法人士研究的必备书籍
看了别人的评论说是有点脱离实际,不知允否?
大师的书!真的好!
司法腐败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