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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宪制

(英)沃尔斯·白哲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8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英)沃尔斯·白哲特  

页数:

287  

译者:

李国庆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阐释了英国宪法制度的有关情况,尤其是内阁的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于一身,女王古老而尊崇的身份和象征性的统治等,体现了政治与宪法密不可分的本质,以及一定时期的宪制面貌与政党、内阁的品格有着极大的相关。本书的学术价值体现在通过对英国宪制的白描式的叙述和连带的评论,展现了十七八世纪英国政治制度和宪法的基本面貌。 沃尔特·白哲特对英国政府的基础和机制的研究开始在1865年发表时,他正接近自己事业的颠峰。他当时尚不满四十岁,但却在《经济学家》(The Economist)的编辑位置上做得有声有色;他是财政问题上公认的权威;在自由党领导层中广为人知,而且正在寻找进入议会的机会。作为《双周评论》(Fortnightly Review)的创始人之一,他很自然会用自己手中的笔来帮助这份初生的刊物。他有关英国宪制的第一篇文章就出现在1865年5月《双周评论》的创刊号上,其后又发表了8篇系列文章,结束于1867年1月。文章的题目十分具有时事性。19世纪60年代是一个进行着激烈的宪制讨论的时期。有关宪法的标准著作,比如布鲁厄姆(Brougham)、格雷和罗素的著作,都出了新版;而且还出现了新的著作,比如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论代议制政府》(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人们渴望展现那些使英国得以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制度所具有的特质;人们同时也有一种担忧,即这些制度是否能够面对三个迫近的挑战:适应国内社会发展的要求;使国家可以同外国逐步上升的强权竞争并获胜;并且为其他国家提供一个可行的范本,特别是英国的殖民地。 《英国宪制》的目的是阐明英国政府的运作过程,考虑使之成为可能的英国人身上具有的特质,并阐明它相对于其主要竞争者的优点,而“这个竞争者,要是不小心的话,就会在世界进步过程中超过英国”(页12),它就是美国的总统制。所有这些事项都影响着这样一个问题,即其他民族是否能够成功地学习它;而英国的主要殖民地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它们当时处于自治政府的初期阶段。(值得注意的是,1867年[即加拿大成立联邦的那一年]出现的对英国议会制度最细致的描述并不是来自白哲特,而是来自于下面两个人:加拿大立法大会(Legislative Assembly of Canada)的图书馆员阿尔法斯·托德[Alphaeus Todd],他利用了白哲特的文章;墨尔本大学的历史和政治经济学教授W·E·赫恩[Hearn]。)白哲特在政治制度进化方面遵循的思想符合这样一种民族精神:他们特别容易把当时所采取的形式上的东西理想化;而且白哲特认为人们都满足于英国的制度安排,而他也显然很满足。但是他并不认为政府机器就没有可圈可点之处了,并且,如果他的文章开始写作于表面上风平浪静的政治时期,那么这是一个考虑改进办法的好时机,就像他在1865年3月25日和10月28日的《经济学家》中暗示的那样。英国宪制并非“一个神秘的实体,而是理性的发明……它的好处仅仅在于它能达到一些好的目标”,因此英国宪制可以通过“坚持这些目标并小心朝着这些目标塑造英国宪制”而得到改良。没有什么理由认为“我们的法律、政治体和政府管理”不应当被变成“像一架科学的机器一样运作,在细节上精确,又能在总体结果上有效”。喜好运作顺畅的机体,并崇尚科学,这是白哲特的特征。

作者简介

沃尔斯·白哲特,对英国宪制的解析是英国政治著述中的经典作品。在这个新的版本中,《英国宪制》第一次以其中最初的结集成书版面世,其中包括了白哲特原来的结论,以及他为1872年的第二版所写的颇长的导论。保罗·史密斯的序言把白哲特的观点放到了当代事件以及人们有关宪制运作的流行观点的语境当中,从而表明了它们同他有关权威之人类学和社会学根源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观点之间的联系。他评价了白哲特所描述的议会制政府实际运作图景的精确性,也评价了白哲特是如何例证英国自由主义同民主进行路相互磨合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本书特意考虑了学生们的阅读需求,添加了参考书目和关键人物的简要生平,还有用来解释白哲特的一些晦涩影射的注解。
保罗·史密斯,曾经是南安普敦大学现代史教授,其著作包括:《迪斯雷斯;简要生平》,并编著了《英国的政府和军队1856——1990年》和《迪斯雷利的自我塑造1818——1951年》。

书籍目录

编者序言白哲特生平大事关于文本和注解的说明声明第一篇 内阁第二篇 内阁政府的必要条件,及其在英国采取的具体形式第三篇 王室第四篇 王室第五篇 贵族院第六篇 平民院第七篇 论内阁之更替第八篇 其假设的制约与平衡第九篇 结论——它的历史,以及这一历史的影响第二版 导论正文中所提及人物的生平简介参考书目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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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白哲特《英国宪制》
这几年随着林达所写一系列著作的火爆流行,美国宪政成了中国大陆非常热门的阅读主题之一。虽然也有有识之士提到过其英国源头,但基本上是在宗教和历史层面的。对于英国本身的宪制关心较少,而这本白哲特的《英国宪制恰好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这是一本较好解释英国宪制的著作——当然,字里行间你可以很显著地读到作者对英国传统的骄傲,而其对美国宪政的批评从今天看来已经不是问题:比如美国总统制提供的行政官员可能无能却永不被知道,因为他不需要公开辩论以获得人民赞同,但实际上今日美国已经很好地通过第四极的力量,也就是独立媒体予以解决;而对于英国内阁(代表行政)可以反过来解散议会(代表立法)从而保证行政效力则依然见仁见智。
作为总结,以下这段话毫无疑问是有巨大价值的:我们的宪制并不是基于平等(白哲特对于底层民众的判断力很是轻视),也不是基于所谓的按照智力(白哲特尤其反感以智力为标准)和财产进行的循序渐进的微调;相反,它是基于某种古老的尊崇感情(其实这只是英国宪制中与有效性分离的那一部分,它为有效性带来权威并使之统治)以及一种让情感和理性都得到代表的奇特的、大致的方式(白哲特承认了政治中非理性的强制因素的重要性)。
英国其实是一个“隐蔽的共和国”,其尊荣的组成部分(即王室)非常复杂、并且有些威严、置身政治斗争之上,非常古老而且相当令人敬畏,从而取得影响力;而其有效率的组成部分,至少在重大和关键的行动当中,却绝对简单并且相当现代,充满活力和适应力。
选举制政府的三个必要条件是选举者的相互信任(只有半野蛮状态的人们才是广泛的不信任和无差别的怀疑,以及无法容忍其他想法)、平静的民众思想(同样不存在于野蛮或半文明民族)、理性(选举者能对遥远的事物形成清楚的概念)。
早期社会中,法律要固定,这比法律良好要重要得多;在文明的社会里,才有对不断进行调整的立法的普遍需求来适应每天都发生变化的世界的新需求。
不论如何,在一个教育良好而且智力普及的社区里,一个权利平等主义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每个人都投票,并且每个人都以类似的方式投票——是议会制政府的一个可以想象的方式。它满足了基本的条件:这里有着有能力进行选举的人民,有着有能力进行选择的议会。中间的阶层——普遍的受过教育大多数男人——在今天的英国拥有专制的权力。它并不是贵族阶层本身的意见,也不是受过最佳教育或最优秀的阶层本身的意见;它仅仅是大量受过教育、但仍旧很普通的人民的意见。
共和国只有有关政府的艰深思想;立宪君主制也有简单的思想;它为茫然的大众准备了一个可以理解的因素,也为乐于探究的少数人准备了复杂的法律和概念。
在大多数情况里,立宪君主的最大智慧很可能是以深思熟虑后的不作为表现出来的。事实上,最为明智的国王,以及对自己的智慧最为自信的国王,他们一定不能过于着急使用自己的智慧,这是有恒久的理由的。希望成为一个专制君主,或者像希腊成语说的“渴望暴政”——你可以用暴力把自己的意志、或者希望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的身上;你可以生动地、不变地看到自己的想法,并且焦虑地要把它们应用到生活和事件之中,不喜欢倾听别人的意见,不能坐下并衡量别人观点中的正确成分,这在我们的时代里标志着没有教养的头脑,这一切都只不过使我们现今文明中的智力的粗糙状态。
贵族是思想的符号。贵族等级的作用不但在于它所创造的东西,还在于它所避免的东西。它避免了财富的统治,即拜金教。作为个人,贵族们是最为伟大的人;作为一个议院,集合在一起的贵族只是排在第二位的议院。在一个议院里,大多数成员不怕丢掉什么、不需要得到什么、每一个人都拥有稳固确定的社会地位、没有人以选民为基础、很少有人关心当时的大臣,这样的议院恰恰是我们可以期望从中得到独立批评意见的议院。
英国政治的全部生命力所在就是内阁同议会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可以说平民院并不进行统治,它只是选择统治者。平民院只代表了具有财产的头脑,它在智力上无法匹敌那些只按照智力选出而不论它是否具有财富的议会——而那种纯粹代表智力的议会实非我愿。现存的制度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制度:中间阶层在更高的阶层的影子里进行统治。
在所有可以令政党态度温和的方法当中,最佳方法就是设法保证,该政党的成员应当本性上就是温和、小心、几乎畏缩的人;次佳的方法是保证该党的领导者(他们替该政党提出的反对意见最多)应当尽量接近实际生活。在很多事情里——可能在大多数事情里,持续的平庸可能要比优秀的大杂烩更好。
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弗雷德里克大帝输掉了耶拿战役。”正是他所建立的制度——对于他的愿望和他的时代来说是好的制度——被人们盲目地坚持,被维持到了一个不同的时代里,被用来同新的竞争者进行斗争,最后毁了他的国家。
从外部给一个政府部门强加一个外来的长官,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恰恰相反,它对于一个政府部门的完善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它能够独立自主,那么这个政府部门就会变得技术化、自私、自我繁殖。它可能会淹没于手段而忽略了目的:它会因为思想狭隘而失败;它会做出忙于工作的表象;它会疏于真正的工作。一个外来的长官适合对这种错误进行更正。
议会制政府的性质本身就保证了,实质上对工作的不胜任一定会被发现。
一个自由政府在本质上是通过说服进行统治;而就像人民需要被说服,就像所存在的说服者,这个政府也是如此。除非首先确定自己的臣民是否喜欢,国王无法改变当时被奉为神圣的普通法的内容;如果他没有咨询人们的话,他就不会得到服从。


可以说是有关英国宪制的经典著作了,白哲特虽然在此书里面有点对于其他国家制度的评论有失偏颇,但仍不失为一本经典。


白志浩或说是白哲特,的这本英国宪制,商务印书馆有另一个版本的书,我已经买了,但是强迫症迫使我非要收藏全这套宪政经典,这本书,就是宪政经典中的另外一个版本.


中国人说宪政,一般都是以美国作为比较,但是美国宪法的制定,其实参考了英国,了解英国的宪制,对于如今提倡宪政的人们来说,十分必要。


不错,封面完好。能够了解宪制


这是一部关于英国宪政主义的经典之作,出版于19世纪中叶。本书对于英国的宪政运行给出了详细的解说,并分析了自由与民主如何在宪政的框架中相互磨合的过程。


为英国宪政辩护的经典之一


价格比实体店便宜,包装好,无破损。


准确描述了英国议会制政府的运作过程,是学习公法不可越过的经典之作。


英国宪政经典的文本,对宪法学的我来说,受益匪浅!


还可以 就是物流太慢 书质量很好 还没来得及细看


买过翻翻,很后悔,太晦涩了,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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