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法论丛
2008-8
北京大学出版社
季美君
299
《刑事程序法论丛:专家证据制度比较研究》主要采用判例分析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是其法律的主要渊源。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据制度是通过几百年来一个个判例的积累得以发展和完善的。通过对典型判例的分析,可以全面了解和把握该制度的变迁及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的产生、演变及内容。另外,《刑事程序法论丛:专家证据制度比较研究》的比较分析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英美法系内部的比较。尽管从总体上看,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制度大同小异,但由于受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民族心理特征及历史文化传统等不同因素的影响,英、美、澳三国的专家证据制度在具体规定上还是存在不少差别的,尤其表现在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的规定上。二是在两大法系之间的比较,即将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据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鉴定制度,以及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比较和细致地分析,从中发现两大法系在专家证据制度上存在的共同点及在改革中的共同价值取向,以及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从而开阔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思路。
季美君,女,1967年11月生,浙江省天台县人,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杭州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其中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在澳大利亚LaTrobe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7年7月至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学术部、编辑部等部门工作。主要学术成果有:在《法律科学》、《法学家》、《比较法研究》、《证据学论坛》、《法制日报》、《法学家茶座》等报纸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散文六篇、译文三十多万字,获各类科研成果奖两次,参与编写《施刑范典》、《海外司法改革走向》、《国际反贪污贿赂理论与司法实践》、《英国刑事审判与检察制度》、《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以及《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等著作,参加《中外司法体制研究》、《辩诉交易问题研究》、《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检察制度比较研究》等多项国家重点课题研究。
第1章 专家证据制度概述1.1 专家证据制度的概念界定1.2 专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变迁1.3 构建专家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1.4 专家证据的重要性及发展前景第2章 专家证人2.1 专家证人的资格、审查及选任2.2 专家证人的权利与义务2.3 专家证人的过错责任2.4 对专家证人的法庭询问第3章 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3.1 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概述3.2 英国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3.3 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3.4 澳洲关于专家证据可采性的规定3.5 英美澳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的比较3.6 专家证据的采信问题第4章 DNA证据的可采性问题4.1 DNA证据产生的背景及其特征4.2 DNA检测技术及其应用4.3 DNA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4.4 有关DNA证据的典型判例4.5 DNA证据的运用对我国的借鉴作用第5章 英美法系专家证据制度与大陆法系鉴定制度的比较5.1 鉴定人5.2 鉴定结论的可采性标准5.3 专家证据与鉴定结论的比较5.4 两大专家证据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措施第6章 中国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6.1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6.2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模式选择6.3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6.4 构建三位一体的司法鉴定主体格局结语制度的选择参考文献后记
《刑事程序法论丛:专家证据制度比较研究》在阐述专家证据制度的概念、专家证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及过错责任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及DNA证据问题,全面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国家的鉴定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据制度,既阐述了两大证据制度在司法实践运作中的优缺点及改革发展的共同趋向,又分析了不同法系在制度选择设计上存在重大差异的深层次原因,为改革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及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