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2010-7
北京大学出版社
郑永流 编
302
本书是由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教授创办于1998年的为专业性暨开放性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出版物,它以思考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属性为旨趣,并衍生出哲学层面与社会层面两个基本维度。该书为二○一○年第一期(总第15期),主题讨论为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具体内容包括《法律论证理论研究史导论》《欧洲法中的类比推理》《实效主义法律经济学》《经由民主商谈的合法性——《哈贝马斯导读》的导言》《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百年历程》等。
专题研讨:类比与法律推理 [奥]京特·克罗伊斯鲍尔 法律论证理论研究史导论 [德]卡特娅·朗恩布赫 欧洲法中的类比推理 [美]斯科特·布鲁尔 范例推理:语义学、语用学与类比法律推理的理性力 陈景辉 规则的扩张:类比推理的结构与正当化法哲学 [德]莱因霍尔德·齐佩利乌斯 [德]托马斯·维腾贝格尔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秩序的历史基础以及当代挑战蓟门学园 柯华庆 实效主义法律经济学 蓟门学园讨论纪要图书评论 郑永流 经由民主商谈的合法性——《哈贝马斯导读》的导言 [美]卡尔·威尔曼 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百年历程访谈 戴一飞 约翰·菲尼斯访谈录本辑作者名录引证体例
现在我来检验一下欧洲法院裁判的一些案例。我将从基于规则的类比推理开始,即尝试将规则体系中的一条规则适用于不同的事实之上。1.对从属规范(secondary norm)的类比:一个例子欧洲法院在Union Francaise de Certales一案中诉诸类比论证。[117]一家从德国出口货物到英国的企业诉请,向德国海关主张偿付一笔“加入补偿费”(accession compensatory amount)。当时,这样的补偿是支付给从旧的(欧盟)成员国向新的成员国出口货物的企业的。在这一案例中,新的成员国正处于转型阶段,其农产品价格被允许维持在一个比共同体价格低的水平上。德国海关拒绝偿付,理由在于,装载着出口方货物的货轮已经沉没,因此无法证明其已完成目的地成员国的进口手续,而这一点是为(欧盟)第269/73号法令第5条第2款所要求的。从字面上看,这一法令并没有在偿付问题的框架内作出有关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的规定,因此法院必须对货船因不可抗力被毁的情形做出拒绝偿付的判决。然而,法院决定填补这一漏洞,做法是类比适用另一条规则,即第192/75号法令第6条,据此命令进行偿付。对第192/75号法令第6条进行类比的第一步是确认,第269/73号法令存在空隙。判决非常简要地陈述说,“第269/73号法令存在欠缺”。然而,得出这一结论的段落可以被解释为,它确认了第269/73号法令并不意图作出否定的回答。法院认为,这一法令的宗旨在于便于新成员国的转型,以及确保共同体优惠原则(the principle of community preference)在新旧成员国的贸易中被遵守。假如出口方因不可抗力而不得不承受货物损失,这一目的就没有被实现。因此,这一情形并没有被从法令的范围中排除,而只是缺失了。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10年第1期)(总第15期)》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本论丛是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教授郑永流老师创办的学术论丛,从1998年开始出版,是专业性很强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读物。在这一套书中刊载过许多很好的文章。这一论丛的研究角度很好。本书是2010年第1期(总第15期),讨论的主要问题仍然是法哲学与法社会学,里面的具体篇目有《法律论证理论研究史导论》、《欧洲法中的类比推理》,这都是著名学者的文章。里面也有《实效主义法律经济学》论文。《经由民主商谈的合法性——《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导读》的导言》是老师主持的一本书的导言,对阅读哈贝马斯的书很有帮助。里面还有《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百年历程》等。本书是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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