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
2011-12
清华大学出版社
王碧秀
284
本书依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针对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安排教学内容。全书设总论、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营业税会计、关税会计、企业所得税会计、个人所得税会计和其他税种会计共9章,分别从基本法规、应纳税额计算、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全书在内容上做到紧扣最新法规,理论成熟,阐述清楚。为方便教学和自学,在编写体例上设计了学习目标、小结、重点和难点分析,针对重点、难点内容设置了“想一想”、“练一练”专栏,同时还以“知识拓展”方式结合不同税种介绍相关税收筹划技巧。
为方便教学特别是学生的自主学习,本教材配套出版《税务会计学习指导与习题训练》,该辅助教材每章由基本内容框架、主要知识点分析和同步训练三部分构成,其中同步训练包括理论知识题、分项能力题、计算业务题和综合实训题,同时提供相关的参考答案、电子教学课件,并有国家精品课程《税务会计》的教学资源可资查询。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经济管理专业教材,也可供企业在职人员培训使用。
第1章 总论
1.1 税务会计概述
1.1.1 税务会计概念
1.1.2 税务会计对象
1.1.3 税务会计的任务和目标
1.1.4 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1.1.5 税务会计原则
1.1.6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
1.2 税收概述
1.2.1 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1.2.2 税收法律体系
1.2.3 税收的分类
1.2.4 税制构成要素
1.2.5 税收管理体制
1.2.6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2.7 税务筹划
1.3 本章小结
1.4 复习思考题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2.1 增值税概述
2.1.1 增值税的概念
2.1.2 增值税的类型
2.1.3 增值税计税方法简介
2.1.4 增值税的特点
2.1.5 增值税纳税人及分类管理
2.1.6 增值税征税范围
2.1.7 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
2.1.8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2.2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2.1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2.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2.3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3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3.1 会计科目设置
2.3.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3.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4 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
2.4.1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2.4.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2.5 本章小结
2.6 复习思考题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3.1 消费税概述
3.1.1 消费税的概念
3.1.2 消费税的特点
3.1.3 消费税的纳税人
3.1.4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3.1.5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3.2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2.1 生产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2.2 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2.3 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2.4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税务处理
3.3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3.3.1 生产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3.3.2 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3.3.3 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3.4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3.4.1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3.4.2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3.4.3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3.5 本章小结
3.6 复习思考题
第4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
4.1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
4.1.1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4.1.2 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
第5章 营业税会计
第6章 关税会计
第7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8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9章 其他税种会计
版权页:插图:3.筹划性原则筹划性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节税的目的,通过税务筹划,制订既合理合法,又能少缴税款的纳税方案。在该原则要求下,纳税人会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合理筹划税务活动,研究节税策略,力求做到经济纳税,争取企业最大的经济利益。这不仅是企业自身的要求,也符合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4.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关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有两种基本制度,即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是指所有关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为标准,也就是说,只有收到现金的经济活动才确认为收入;只有为取得收入而形成现金付出的经济活动,才确认为费用。收付实现制体现了公平税负和支付能力的原则,是确保纳税人有能力支付应纳税款而使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基础。但是,由于收付实现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不能用于财务会计报告目的,只适用于个人和不从事商品购销业务的中小企业的纳税申报。权责发生制是指所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也就是说,一项收入之所以确认为当期收入,是因为当期能取得它,所以具有享有该项收入的权利;一项费用之所以确认为当期费用,是因为当期接受了它所提供的服务,所以负有承担该项费用的责任。权责发生制能使会计核算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被广泛用于财务会计报告,但它不利于反映企业现金流量及现金支付能力信息,当它被用于税务会计时,与财务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比较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必须考虑支付能力原则,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支付税款;二是确定性的需要,使得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三是保护政府税收收入,如在收入的确认上,税务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被支付能力原则所覆盖而包含着一定的收付实现制的方法,而在费用的扣除上,财务会计采用稳健原则确认的某些估计费用,在税务会计中不能采用。所以税务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也被叫做“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税务会计(第3版)》是高职高专会计类核心课程精品教材系列之一。
帮学校订的教材。老实说做教材不错。
值得学习的书,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