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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理学新论

徐亚文 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0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作者:

徐亚文 编  

页数:

268  

字数:

304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把宗教、社会、利益、规范、效益、系统、理性、人文、历史、权力、文学、语言、沟通、身份:比较作为重构西方法理学体系的关键词,从语境、理据和视域的角度透视西方法理学的学术贡献,视法理学为一门解释的艺术,视阐释为法理学家的存在方式,体系新颖,观点独特,具有原创色彩。

作者简介

徐亚文教授、博士生导师。1966年3月出生,浙江省天台人。湖北师范学院本科(1988年)、武汉大学法理学硕士(1993年)、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1999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2年—2003年)、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2008年—

书籍目录

导论:法理学是一门解释的艺术第一章 法的宗教解释 第一节 法的宗教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宗教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宗教解释之视域第二章 法的社会解释 第一节 法的社会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社会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社会解释之视域第三章 法的利益解释 第一节 法的利益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利益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利益解释之视域第四章 法的规范解释 第一节 法的规范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规范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规范解释之视域第五章 法的效益解释 第一节 法的效益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效益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效益解释之视域第六章 法的系统解释 第一节 法的系统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系统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系统解释之视域第七章 法的理性解释 第一节 法的理性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理性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理性解释之视域第八章 法的人文解释 第一节 法的人文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人文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人文解释之视域第九章 法的文化解释 第一节 法的文化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文化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文化解释之视域第十章 法的历史解释 第一节 法的历史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历史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历史解释之视域第十一章 法的权力解释 第一节 法的权力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总体性权力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微观性权力解释之视域第十二章 法的文学解释 第一节 法的文学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文学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文学解释之视域第十三章 法的语言解释 第一节 法的语言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语言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语言解释之视域第十四章 法的沟通解释 第一节 法的沟通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沟通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沟通解释之视域第十五章 法的身份解释 第一节 法的身份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身份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身份解释之视域第十六章 法的比较解释 第一节 法的比较解释之语境 第二节 法的比较解释之理据 第三节 法的比较解释之视域后记

章节摘录

"赫尔墨斯是神的信使,他把诸神的旨意传达给凡人——在荷马的描述里,他通常是从字面上转达诸神告诉他的消息。然而,特别在世俗的使用中,.Hermneus(诠释)的任务却恰好在于把一种陌生的或不可理解的表达的东西翻译成可理解的语言……'诠释学'的工作就总是这样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转换,从神的世界转换到人的世界,从一个陌生的语言世界转换到另一个自己的语言世界。"诠释就是一种翻译。就诠释学本身而言,按照德国理论家G.艾伯林(Ebeling)的理解,在希腊语里包含三层意义:一是说或陈述,二是分析意义,三是转换语言。无论如何,诠释总是包含了理解、解释和翻译,诠释学是理解和解释的技艺学。解释学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作为一般哲学的解释学。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在1839年出版了《解释学与批判》,狄尔泰将各种具体形态的解释学如神学解释学、法学解释学等上升为一种关于理解和解释的一般哲学。此时的理解和解释仍旧属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范畴。解释学发展的第三阶段是哲学解释学。20世纪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把解释学提升到哲学的中心位置,伽达默尔在1960年出版《真理与方法——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这一"解释学的圣经",使解释学由方法论上升为本体论。"哲学解释学把理解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来把握,试图通过探究和分析一切理解现象发现人的经验方式,在人类有限的历史性的存在方式中发现人与世界的根本关系。"按照我国学者洪汉鼎的说法,诠释学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独断型的,一是探究型的。前者是把文本中的为人所共知的意义应用到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上。

后记

《西方法理学新论——解释的视角》是主编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讲授本科生《西方法学流派》(选修课)和研究生专业必修课《西方法学理论研究》、《西方法学名著选读》的基础上新编的学术书籍,出版后主要用于法学院本科生(三年级)选修课和研究生的公共课、专业课教学。本书的提纲由主编拟就,博士研究生伍德志在写作过程中作了大量的联络工作。写作成员主要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的骨干教师和在读博士研究生。本书属于初次编辑出版,成书前主要是讲义,参考文献是国内已经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和论文,适当参照英文原著。本书作者分工如下:导论(徐亚文)、法的宗教解释(陈阳)、法的社会解释(邓珊珊、刘洪彬)、法的利益解释(邓珊珊、罗文峰)、法的规范解释(占红沣)、法的效益解释(占红沣)、法的系统解释(伍德志、李玲)、法的理性解释(周雪峰)、法的人文解释(童海超)、法的文化解释(廖奕、徐亚文)、法的历史解释(何苗)、法的权力解释(王康敏)、法的文学解释(李晓奋)、法的语言解释(伍德志、徐亚文)、法的沟通解释(邓达奇、徐亚文)、法的身份解释(邵敏、徐亚文)、法的比较解释(徐亚文)。博士研究生邓珊珊、张红显为本书的校对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主编完成了本书的统稿。武汉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张琼女士、钱静女士对本书的出版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王晨女士为本书精心设计了版式,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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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理学新论:解释的视角》是创新思维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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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很不错,很喜欢!


纸张还行 。。。。。。。


作为一本多人合作的教材,这本书相比较起其他教材来说,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系或结构方面的优势。看待法律的单一视角已经被众人所质疑与批判,我们需要更开放的、多元的视角,来多层次、多角度地认识、理解、研究法律现象。显然,一般的教材大多拘泥于单一视角之中,告诉大家法律就是这个东西,然而,这本书却告诉大家,法律可以这样看,也可以那样看,这样看有这样看的道理,那样看有那样的长处,每一个视角都不是凭空想象、空穴来风,而是存在很深刻的历史渊源与思想渊源的。
应当说,这本教材对打开学生的思维以及看待法律的视角来说是有意义的。当然,因为它是教材,所以没有写得很深。


还不错,新的体系。。上课用的。据说考研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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