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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校释、今译、研究

郑伟宏 复旦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1  

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作者:

郑伟宏  

页数:

768  

字数:

634000  

Tag标签:

无  

前言

先说一说本书写作之缘起。1983年,我接下国家“六五”重点项目《中国逻辑史》现代卷因明史及资料的编撰任务后,就很迫切地想读懂唐代窥基法师的《因明入正理论疏》(简称《因明大疏》、《大疏》)。那时作为一个门外汉,连读懂熊十力先生的《因明大疏删注》(简称《删注》)和陈大齐教授的《因明大疏蠡测》(简称《蠡测》)都很难,要搞通原著更谈何容易。当时看到中华书局正在编辑出版一套佛典校释丛书,《因明大疏》赫然在列。那时之心情,好似盼星星、盼月亮。可是多少年过去,还是杳无音讯。不久,中国逻辑史学会几乎集会内全体有关专家之力,以数年之功,编撰并出版了《大疏》注释本,收在《中国逻辑史资料卷》中。读这个简注本,我还是有大量疑难无法疏通。后来又从台湾古因明研究专家水月法师书中得知,他将公元八世纪时日本僧入善珠撰的《因明入正理论疏明灯抄》(简称《因明论疏明灯抄》、《明灯抄》)释文与《大疏》原文合为一体,为研习者提供阅读之便。融合工作全靠手抄,十分艰辛,进展非常缓慢。直至今日,亦未闻完工和付梓。后来又辗转知道,任继愈先生的一位学生也在注疏《大疏》。任先生心生欢喜,勉励弟子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出版。而今国学大师仙逝,先生所殷切期望之事还是未见其成。

内容概要

因明是印度佛教的逻辑学说,兼有辩论术和认识论内容。因明有新古之分。新因明为印度陈那论师创建,唐代玄奘法师所传为陈那新因明;西藏所传则是后起的法称因明。“因明入正理论》由陈那弟子商羯罗主撰写,是研习陈那新因明的入门书。此论的注疏最有名的是玄奘弟子窥基撰写的《因明入正理论疏》,后世尊称为《因明大疏》。它集唐疏之精华,提纲挈领,阐发幽微,代表了唐代因明研究的最高成就。  本书是《因明大疏》的校释、今译和研究。校释部分,以《赵城金藏》广胜寺本为底本,金陵刻经处本为配补,对原文作了精心的校点和详细的解释;今译部分,将艰涩难懂的原文翻译为通畅易晓的语句,帮助读者登堂入室;研究部分,阐发了作者20多年来的研究心得。纵论古今之优劣,而独创一家之说。  本书为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由国内知名的因明专家、复旦大学古籍研究所资深教授郑伟宏先生历时数年撰成。它的问世,填补了汉传因明史上的一大空白,反映了这一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成果。

作者简介

郑伟宏,1948年生于江西会昌,祖籍广东兴宁。1970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现任复旦大学古籍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在哲学学院带硕士生和博士生),任中国逻辑学会因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上海逻辑学会副会长。现专职从事因明——佛教逻辑的研究。曾参与撰写国家“六五”重点项目《中国逻辑史》部分专题,并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逻辑室主编的国家项目《逻辑百科词典》的编写。著有《佛家逻辑通论》、《因明正理门论直解》、《汉传佛教因明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均获奖。目前主持2006年教育部逻辑基地重大项目《佛教逻辑研究》。所撰通俗逻辑著作受到高等院校逻辑教师和广大读者的喜爱,曾获全国通俗政治理论读物二等奖、中国逻辑学会首届优秀通俗著作奖、上海市中学生课外优秀读物二等奖。北京大学出版社版《逻辑与智慧新编》被列为“国家知识工程推荐书目”。代表作《智者的思辨花园——逻辑辨谬与求真趣谈》已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书籍目录

前言因明巨擘唐疏大成——窥基《因明大疏》研究凡例因明入正理论疏(窥基)卷上卷中卷下附录广胜寺本《因明入正理论疏跋》(慧沼)《因明入正理论后序》(明浚)参考书目后记

章节摘录

异喻依除宗有法也是异品除宗有法的必然结果。对《入论》“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一句,《大疏》解释说:“除宗已外有无法处,谓若有体,若无体法,但说无前所立之宗,前能立因亦遍非有,即名异品。以法异故,二俱异故。《理门》颂云,宗无因不有,是名异法。”①释文中的“异品”,可能是异法或异喻依之误。除宗以外的其他有法,不管有体、无体,只要无所立法,也就无能立因法。例如有法声以外的空,既离所立无常之法,又无能立因法。关于异法,也有四点略陈于下,不作详解:一是异喻除宗有法;二是通有无法,可用两俱无体的龟毛兔角充任异喻依;三是其结构为“宗无因不有”,先陈宗无,后陈囡无;四是因、宗双异为异法。为什么同喻、异喻要除宗有法?先看同、异喻依,一个正确的同喻依必须既是宗同品,又是因同品。异喻依既是宗异品,又是因异品。有法声是因同品,而非因异品,这由因支所表示,为立敌所共许。但是声是不是无常的同品,这正是立敌争论的问题。为避免循环论证,为避免是非无以定论,宗同、异品必须除去宗有法声。由于宗、同异品除宗,同、异喻依也就必然除宗。再来看同喻体是不是毫无例外的普遍命题。本来,宗有法是因同品,同喻体中的能立因法可不必除宗。由于同喻体中的因法和宗法不相离之义,就是同喻依上积聚的因、宗双同之义,同喻依除宗,同喻体的因同品中也不得不除宗。

后记

本书的出版得到各方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没有古籍所所长章培恒先生的鼓励和督促,本书的写作不知还要推迟多少年。本书初成之时,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周山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的何应灿教授、冯棉教授,复旦大学的潘富恩教授、王雷泉教授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热情的指导。我的同事陈正宏教授嘱其研究生从上海图书馆为我复印了广胜寺本《大疏》。孙浔博士在攻读因明专业硕士学位期间曾为我用电脑录入了金陵版《大疏》原文,因明博士生汤铭钧、程朝侠承担了大量后期整理工作,包括为几段译文酉斗酌义理和润色词句。复旦大学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高度重视、鼎力扶持有“绝学”之称的因明学科的研究成果,为本书的出版大开方便之门。在此谨向以上各位表示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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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校释、今译、研究》是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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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研究因明的学者不多,作者可谓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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