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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刑法学概论

熊永明 等 著 群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  

出版社:

群众出版社  

作者:

熊永明 等 著  

页数:

458  

内容概要

  国家为什么将某种行为视为犯罪,其实质究竟为何,历来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各种观点聚讼不定,难以达成共识。在中国,对犯罪本质的理解主要围绕“社会危害性”展开争议。按照社会危害性说理论的观点,犯罪的本质在于社会危害性。对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含义,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刑法学理论和新中国建立以来很长一段时期的主流刑法学理论作了泛政治化的说明,认为犯罪是对统治阶级既定的统治关系或者确认的统治秩序的损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实际造成的损害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反过来说明和体现社会危害性。

书籍目录

引言外国刑法学的嬗变第一章 犯罪论序说第一节 犯罪的本质第二节 犯罪的定义第三节 犯罪的分类第二章 犯罪构成概述第一节 犯罪构成的体系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分类第三章 犯罪客体要件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第四章 犯罪客观要件第一节 危害行为第二节 不作为犯罪第三节 危害结果第四节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第五章 犯罪主体要件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第二节 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第三节 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第四节 生理缺陷与刑事责任能力第六节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第七节 单位犯罪第六章 犯罪主观要件第一节 犯罪故意概述第二节 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第三节 犯罪故意的种类第四节 违法性认识问题第五节 犯罪过失的概念第六节 犯罪过失的构成要素第七节 犯罪过失的种类第八节 注意义务第九节 过失的认定第十节 刑法中的错误第七章 正当行为第一节 正当防卫第二节 紧急避险第三节 依照法令行为第四节 正当业务行为第五节 自助行为第六节 自损行为第七节 被害人承诺行为第八节 安乐死第八章 犯罪的完成与未完成形态第一节 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第二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预备犯第三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二--未遂犯第四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三--不能犯第九章 共同犯罪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第二节 共犯的分类第三节 正犯第四节 狭义共犯第五节 共犯的特别问题第十章 罪数第一节 罪数概述第二节 一罪第三节 数罪第十一章 刑罚论基础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第二节 刑罚权的根据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第四节 刑罚的功能第十二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概述第二节 死刑第三节 自由刑第四节 罚金刑第五节 资格刑第十三章 主要刑罚制度第一节 累犯第二节 缓刑第三节 数罪并罚第四节 假释第十四章 刑罚消灭和保安处分第一节 刑罚消灭制度第二节 保安处分制度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犯罪论序说  第一节 犯罪的本质  一、中国刑法犯罪本质的理论  国家为什么将某种行为视为犯罪,其实质究竟为何,历来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各种观点聚讼不定,难以达成共识。在中国,对犯罪本质的理解主要围绕“社会危害性”展开争议。按照社会危害性说理论的观点,犯罪的本质在于社会危害性。对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含义,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刑法学理论和新中国建立以来很长一段时期的主流刑法学理论作了泛政治化的说明,认为犯罪是对统治阶级既定的统治关系或者确认的统治秩序的损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实际造成的损害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反过来说明和体现社会危害性。  二、外国刑法犯罪本质的理论  在外国刑法学界,围绕犯罪的本质则出现以下几种观点的争鸣:  一是权利侵害说。权利侵害说以启蒙主义的人权思想为背景,认为犯罪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国家也具有人格、享有权利,对国家的犯罪也是对权利的侵害。该说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费尔巴哈。  二是法益侵害说。该说系由19世纪初期德国的毕尔巴模(J.M.F.Birnbaum)提出。他认为,犯罪是对作为权利对象的、国家所保护的利益造成侵害或者招来危险(威胁),即由于侵害了所保护的生活利益才为罪。单纯违反伦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犯罪论处。其中的法益可以分为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三种。国家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国家利益,社会法益是社会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超越个人利益的法益,个人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个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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