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和践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2010-1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李民
202
本书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编写,由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编,全书分为前言、四编、附录和后记:本书密切结合中央新近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
前言
第一编 学习和践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对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
一 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任免干部
二 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三 指使相关部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或阻挠相关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及处理
四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
五 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对违规用人查处不力
第二章 对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干部考察组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二 不按规定汇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及考察结果
三 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规行为不作为或不按规定处理
四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
五 监督、检查及整治工作不力
第三章 对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 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拟任人选相关情况
二 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 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不作为
四 不按照规定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章 对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二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接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或其他安排
三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或要求提拔近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四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五 泄露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情况
六 其他应该进行的责任追究
第五章 责任追究的方式、影响期及违规责任的调查处理
一 责任追究的方式
二 责任追究的影响期
三 关于被处分官员的“复出”
四 违规责任的调查处理
第六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
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新机制
二 如实记录的主要内容、方法
三 如实记录的使用
第二编学习和践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第一章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一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出台的背景
二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主要内容
三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的意义
第二章 事先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一 机构或主要领导成员变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
二 越级提拔干部
三 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为考察对象的领导成员人选
四 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
第三章 事先征求意见,方可作出决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一 破格提拔干部
二 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情况
三 关于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的提拔使用
四 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处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
第三编 学习和践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的内容
一 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第二章 民主评议的参与者、评议方式、评议对象及评议结果的使用
一 接受民主评议的价值
二 民主评议的参与者
三 民主评议的方式
四 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评议对象
五 民主评议结果的使用
六 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情况介绍
第三章 严格遵守“一报告两评议”的纪律
一 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二 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
三 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
四 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第四编 学习和践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的内容
一 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 任职期间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及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三 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及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第二章 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的程序
一 报告任职期问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二 在一定范围内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和市县党委近期新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三 多种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四 查阅干部任免相关材料
五 向有关部门及人员报告和反馈检查情况与结果
第三章 离任检查结果的使用
一 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
二 检查发现干部选拔任用严重违规等问题的,追究市县党委书记相应责任
三 市县党委书记需对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新任用干部任用情况作出说明
附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