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总论
2004-5
法律出版社
孙宪忠
341
290000
无
本书从我国制定物权法的实践出发,侧重于物权法的学理探讨,提出关于物权法的系统性看法,希望他既能够作为立法的参考,也能够适用于研究和教学。本书的写作,虽然以硕士研究生以上的读者为主要的对象,但是具有一般法律知识、尤其是具有相当实践经验者也不应该感到困难。本书写作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以物权法的裁判规则体系作为探讨的重点。所谓裁判规范,即法院裁判案件时掌握并加以运用的规则体系。由于多年来物权法教学和研究过分强调物权的政治性内容,因此物权法的现有知识缺少裁判规则,较多政治说教的内容。其实,作为民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物权法的基本规则就是裁判规则,当代物权法更是根据发达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了发达的裁判规则制度。本书对此颇费笔墨,相信读者能够从中看出作者的用心。
前言绪论:有恒产者有恒心 一、物权法与民间财产关系 二、物权法与市场经济建设 三、制定财产法还是物权法 四、制定现代化的物权法第一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 一、定义 (一)定义 (二)物权概念形成的基础——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 (三)物权概念科学性的前提条件 二、含义 三、概念的起源及其发展 四、物权与债权之间的模糊状态、物权概念的有限性 (一)物权与债权之间的模糊状态 (二)物权概念的有限性 第二节 物权的内容、特征及效力 一、构权的内容 二、物权特征 (一)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特定物 (二)物权为支配权 (三)物权力绝对权 (四)物权具有排他性 三、物权的效力 (一)物权效力的含义 (二)物权对物权的效力 (三)物权对债权的效力 (四)物权对占有的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一、依据物权的法律根据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公厌中的物权与私法中的物权 (二)普通法中的物权与特别法中的物权 (三)制定法中的物权与习惯法中的物权 (四)国际法中的物权与国内法中的物权 二、按物权的主体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单一主体物权一共同主体物权 (二)国家的特权、集体的物权、法人的物权和个人物权 三、依据物权的客体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可分物物权和不可分物的物权 (二)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 (三)准不动产物权 四、依据物权的内容对物权种类的划分 (一)学术界一般的分类方法 (二)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三)独立物权与附属物权 (四)法律上的物权和事实上的物权 五、典型物权与准物权 第四节 物权体系 一、确定我国物权体系的争议 二、中国物权体系的应然结构 (一)所有权系统 (二)使用权或者用益物权系统 (三)担保物权系统 (四)准物权系统 (五)占有 三、一些特殊的物权问题 (一)优先权(优先购买权与优先受偿权)问题 (二)公房租赁权以及相关住房改革产生的房屋权利问题 (三)期待权问题第二章 物权法的基本范畴及规范体系 第一节 物权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 物权法体系 第三节 中国物权法的发展第三章 物权法上的物 第一节基本意义及其范围限制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第三节 物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 第四节 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孽息第四章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定原则 第三节 物权绝对原则 第四节 区分原则 第五节 物权公示原则 第六节 物权特定原则第五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含义以及基本规则 第二节 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第三节 不动产 第四节 动产的交付(附:权利的交付)第六章 物权行为理论 第一节 起源及其基本含义 第二节 德国法学界对物权行为理沦的评价 第三节 物权行为的客观性及该理论的公正性 第四节 物权行为理论的不可替代性 第五节 国际、我国民法对该理论的运用第七章 物权保护 第一节 物权保护的一般意义以及自助 第三节 物权请求权后记:法学家必须讲真话主要参考书目
无
中国物权法第一人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成体系的著作,高屋建瓴,一览众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