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典
2008-1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6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具有以下特色: 1.权威编纂。法律出版社创社五十余年,是中国著名的法律图书权威出版机构,拥有丰富的法律法规资源、最新的立法司法动态、专业的编辑人员队伍,十几年来成功推出了数十套法律法规工具书,集专业和经验于一身。本套“分类法典”即是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总结梳理、融会贯通数千个法律知识点,采用法规编辑检索技术最新成果,跟踪最新立法进程,收录最新法律文件,科学分类、精心编辑出版的一套创新型、应用型法律工具书。 2.全面便捷。“分类法典”系列共有35个分册,这些分册涵盖了所有的法律种类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宪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国际法八大领域以及各领域下的若干具体部门。丛书全面收录各部门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编排体例上按照各法律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发布的时间顺序双重原则进行分类、整合,具有体例清晰、查询方便的特点。 3.重在应用。“分类法典”系列特别突出法律法规应用性的特点,作出以下创新: (1)重点法律附加“导读”,全面指引读者了解、掌握法律概貌; (2)重点法律附加“参见”,将核心法律和与之相关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横向联系起来,使读者在使用时得以相互参考,结合相关法律文件,全面正确理解法条内容; (3)重点法律重点法条附加“条文注释”,对该条文进行详细阐释,有助于读者在实践中理解运用; (4)特别加收“文书范本”,提供实务中常用法律文书的格式范本; (5)特别加收“典型案例”,提供实际发生过的典型案例和判决结果、判案理由、适用法条,将法条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 4.动态增补。结合法律出版社的资源优势,向每一位购买“分类法典”的读者提供一次免费的法规增补服务(电子版),只要填写书末的“读者服务回执”即可。对于一次性购买多册的读者,还可免费赠送相关法规资讯产品(详见书末读者服务回执)。
一、综 合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10.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节录)(1992.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2003.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97.3.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07.10.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节录)(1999.12.25) 2.相关解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5.2.2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保险法》有关索赔时限理解问题的批复(2000.1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保险法律问题的复函(2001.10.3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法》有关条文理解的复函(2002.12.2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2.2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新《保险法》第七条释义的复函(2003.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3.24)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的答复(1998.11.2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 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2000.1.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自杀”含义的请示的答复(2002.3.6)二、市场监管 1.监管主体 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1998.11.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3.7.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6.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调解决工商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9.2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浙江省保险市场多头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2003.8.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违法行为管辖问题的复函(2004.4.7) ……三、保险合同四、保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典12(应用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但是开头部分编辑的比较用心,到了中后部分就显得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