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论丛(第39卷)
2008-3
法律出版社
梁慧星 编
601
本卷刊载了民商法学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共17篇,其中: 《论死亡赌售》以死亡赔偿制度理论层面的研究为先导,通过理论层、规范层、操作层三位一体的综合研究,力图完善我国的死亡赔偿制度,并尽可能妥当解决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表见合伙制度研究》探讨了表见合伙的理论基础、一般原理、常见形态等基本理论问题,并结合国外立法对我国相关规定提出评判。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研究》以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为研究目标,探究股东大会决议部成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与独立价值,并对完善相关公司立法提出建议。 《旅游举办人的瑕疵责任》主要介绍德国的相关立法和司法,提出了值得我国借鉴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制度以及司法实践处理等建议。 《法人本质理论的重新审视与评判》从实用主义的路径探讨法人本质问题,分析了法人拟制说、法人实在说、法人否定说及其他新学说,最后得出作者关于法人本质理论的结论。 《法人有机体说研究》探讨了法人有机体说、机构说,基尔克与萨维尼的法人人格理论之异同,并进行相应评价。
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专题研究】 论死亡赔偿 表见合伙制度研究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研究 旅游举办人的瑕疵责任【基本理论】 论宪法的“不抵触”原则——兼论宪法与民法及其他法的关系 法人本质理论的重新审视与评判 法人有机体说研究【判解研究】 第三人侵害债权之责任构成——从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展开 校园伤害赔偿案件的裁判思路——吴凯诉朱超、曙光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域外法】 非洲国家的二元婚姻法律制度 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研究 意大利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侵权法和合同法中的比例分担原则 公益法人的现状和类型【国际私法】 南部非洲国际私法的历史与未来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法哲学语境下的思考【硕士学位论文】 寿险不可抗辩条款法律问题研究
论死亡赔偿黄静目次引言第一章死亡赔偿制度的基础理论第二章我国死亡赔偿制度的反思和完善第三章我国死亡赔偿热点问题的探讨结语引言一、问题的提出死亡赔偿制度发展20年来,已经确立了基本的框架体系,包括了比较全面的赔偿项目。但在一些赔偿事项的规定上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其中一些问题由来已久,尚未得到妥当的解决。由于一些规定不甚合理,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据此作出的判决并不具有服众的权威性,导致当事人明知起诉或上诉会被驳回而依然起诉或上诉的情形时有发生。一些影响较大的初审案件和上诉案件,更是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制度中不合理规定的强烈不满,从而制约了现有死亡赔偿制度的有效运行。本文认为,我国死亡赔偿制度中的一些问题之所以长久得不到妥当的解决,缘于对死亡赔偿理论研究的不足和社会心理调查的缺乏。在此情境下,对死亡赔偿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拟以死亡赔偿制度理论层面的研究为先导,再进入到对制度规范层面的反思和完善阶段,最后展开制度操作层面热点问题的探讨。通过理论层、规范层、操作层三位一体的综合研究,力图完善我国的死亡赔偿制度,并尽可能妥当地解决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民商法论丛(第39卷)》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内容比较份丰富。
受益匪浅啊,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