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标准汇编
2012-5
中国标准出版社
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质检出版社第五编辑室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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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的结晶,为人们提供判别的准则、检验的依据、技术的支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珠宝与贵金属饰品开始由高档奢侈消费品向大众化消费延展,其质量也越来越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关注焦点。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的相关标准是珠宝质检机构检验的准则,为珠宝经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珠宝质检机构和珠宝经营者的需求,本汇编将2011年12月底之前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布的重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标准汇集成册,以方便相关人员查阅。
本汇编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珠宝玉石及其饰品标准,第二部分为贵金属及其饰品标准,第三部分为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涉及珠宝及贵金属饰品的鉴定、评价、加工、销售、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进出口管理等各个方面。
本汇编由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中国质检出版社共同编撰,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马扬威、暴伟负责汇编的整理工作。在此,对本汇编收录标准的相关起草颁布单位及机构表示感谢。
本汇编适用于工商贸易企业、事业、检验咨询机构中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同时可作为相关人员的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以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学生的辅助用书。
一、珠宝玉石及其饰品标准
二、贵金属及饰品标准
三、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
版权页: 插图: ——花卉:玉石材质应颜色漂亮,层次丰富,瑕疵处理适当。造型上采用仿真技艺。构图合理,层次分明;以花为主,排列有序,疏密有度;叶子要“露的俏,露的巧”;梗枝要有木本和草本之分,符合生长规律;花卉各部分位置正确,附属物应与主题相呼应;花、叶、枝、梗以及附属物,应雕琢细致,准确,不变形,整体抛光明亮,均匀,使产品的整体和细部力求玲珑剔透,真实自然。 ——禽类:玉雕禽类产品要求石材颜色美丽无瑕绺,巧用俏色;造型要真实生动,整体形象完美,传种可爱;站、立、起、落、嬉戏等动作特征应与实际动作相吻合;对鸟应色泽一致,高低相同,大小一样;头、身、翅、膀、爪等部位比例应符合要求,各部比例,以嘴根至脑后的头长为基本单位(简称“头”)。整体比例正确。不变形,细微部分特征明显,工艺细腻,抛光明亮而均匀。 ——平素(器皿):玉料要求质地均匀、干净,无明显瑕疵和绺裂,盖、身、色彩、纹理等御接顺畅;造型周正,规矩对称,美观,大方,稳重,比例适当,仿古产品古雅,端庄,尽可能按原样仿制;器物的膛肚串匀串够,膛鼻厚度适宜(一般为5 mm±0.5 mm),均匀一致,膛内光洁平滑;顶纽,两耳纽,上下左右匀称,工细有神;链,环,梁,大小适宜,周正均匀,均衡,规矩协调,活动自如;瓶口,子口,要严紧,不认口,盖子插入瓶身后严丝合缝,不左右摆动;纹饰、花纹,清晰,自然整齐,边线规矩,张折顺畅,叠挖细致,底子平顺,深浅一致。透空花纹眼底匀称,干净利落;浮雕花纹,深浅浮雕的层次要清楚,合乎透视关系,花头、兽头等外部浮雕装饰造型要与整体协调一致,并应符合各自的规定;抛光洁净,光亮,平滑均匀,纹饰环、链、镂空花处等各部分抛光亮度一致,不走形。 8检验规则 8.1出厂检验 珠宝玉石饰品出厂前须全数检验,应符合第4、第5、第6和第7章规定。 8.2型式检验 行业质量抽查和监督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按GB/T 14459抽样规则,应符合第4、5、6、7章规定。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标准汇编》适用于工商贸易企业、事业、检验咨询机构中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同时可作为相关人员的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以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学生的辅助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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