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证人
1993.8
华文出版社
阿嘉莎·克莉丝蒂
张国祯
无
无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中浸淫了一年,看了九本书(《无人生还》、《云中命案》、《东方快车谋杀案》、《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啤酒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罗杰疑案》、《捕鼠器》、《沉默的证人》),有所有人全死、所有人都是凶手、所有人都在撒谎、多人作案、警察作案、第一人称作案等各种题材,曾经一次又一次惊叹于她巧妙的架构,但是,随着书看得越来越多,这种新奇的感觉也就变得越来越淡。所以我想,看过这本书,我恐怕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读她的作品了——趁我对她仍有喜爱之情。这就如同和某个女人谈了一年的恋爱,由爱慕变为麻木,那么最好的决定就是为免厌倦,趁还欣赏的时候分手。我知道阿加莎尚有许多知名的书我未曾读过,就如同我知道相恋的女人尚有我仍然迷恋的所在,那么这样的分手,不失为一种浪漫。
这本书的名字叫《沉默的证人》,出版方设计的封面是一条狗,在书店见到的时候,直接脑补为侦探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凭借小狗的习性、动作、奇怪的表现等等最终发现了线索,从而破案的故事。这样的一个故事情节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于是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可是读起来却发现并不是我想象中那样美好,小狗破案什么的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故事里小狗只提供了一点和真正的谋杀没关系的线索,还是在开篇的时候就交代完了。这样我甚至连沉默的证人是指这只狗呢,还是指这位已经被谋杀的女士尸体呢,还是其他别的什么都没整明白。如果这样也能叫做沉默的证人的话,那么《香水》的电影版更加可以叫沉默的证人了,起码人家那条狗把女主人的衣服裙子从凶手家里刨出来了。所以,坦白说如此一来这本书就没有被打到4星以上的可能了。
然后逻辑上也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波罗从一开始就一再强调,他只会靠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来推断真相,但是后来他找不到足够的真实发生过的事情的时候,又摆出犯罪心理学来推测凶手。并且推翻了自己说的前后两次谋杀一次简单、一次缜密,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结论。让人感觉是为找出凶手而找出了凶手。这简直违背了波罗一生的破案准则。
如果说最后凶手不是同一个人,我甚至比较能够接受一点(多人作案的案子阿加莎也没少写啊)。比如女犯和另一个医生勾结,或者另一个医生和女仆勾结之类的。我比较希望看到的结局是医生从头到尾炮制了一切,把遗产交给女仆,然后再想办法和女仆结婚之类的。但是阿加莎从头到尾设置的线索遏制了这种局面的可能性,不失为一种遗憾。
故事的最后,我看到了总有一天未来的样子,选择和她做一场浪漫的了断。
阿婆前期的作品,尤其是波洛系列的,不管逻辑上的解释的怎么样,推理部分是要占上好多页的。可是这本书推理相对薄弱,实体的证据较少,臆测的地方更多;人物描写也不够令人印象深刻,所以不值得用去那么大的篇幅来写这么平淡的故事。如果少去50页以上,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波洛解题的那一刹实在是太华丽了……
马普尔小姐的华丽在于“读题”的过程,当然,这个华丽只是为了对应上面那句。所以我更喜欢马普尔小姐这个人,同时更喜欢波洛的案子。就好像是经典名作对应好莱坞大片。
我喜欢沉默的证人这个题目,但是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不如贵州文学的那本《哑证人》,这只狗看起来鬼气森森的,眼神像人不像狗。
而实际上,小狗鲍勃在这个案子里起的作用不是很大,与其说沉默的证人是它倒不如说是那面镜子,起码在看到镜子里映出人像那个描写时我就猜中了凶手——或者说被误导的对象实际上所指向的人——是谁。
这故事在波洛众多的案件中难度不高。
让我略感兴趣的是,女仆拿到了全部遗产,她要怎么去花呢,好羡慕。
可能作者也不知道,于是安排女仆把遗产分给了死者的亲属╮(╯_╰)╭
4月19日。阿婆的小说读了不少了,慢慢的开始有审美疲劳了。目前看完的十几本中,除了确实经典的,如尼罗河上的惨案、无人生还等,大部分的小说感觉确实很罗嗦,比如这部,ipad上将近500多页,前两三百页都是波洛喋喋不休的跟各种各样的涉案人聊天,罗里吧嗦,不知所云,真正事实类的信息很少。然后就是访谈完一大堆话唠外,波洛终于吧他的小地图拼凑齐全了,或者就是hurry up,I'm afraid there is another murder之类的等等,最后在一堆人面前,其中必有凶手,开始阐述案情和他的小推理。在这个案子中,唯一对读者有价值的信息是Lawson太太某天晚上看到了TA的胸针,其他的就是乱七八糟的一堆家里长家里短的。不过最终我们的神一般的波洛侦探总能从human nature的角度推理出谁是凶手。在这部小说里,有点不一般的是凶手畏罪自杀了。
阿婆侦探小说的优点在于结局总是出乎意料,可是其中的过程、推理让人看起来又丧失了很多趣味,没看过太多其他的侦探小说家的小说,一直算是阿婆的粉丝,虽然这部小说不太喜欢,不过比起阿婆前期的一些爱情冒险故事,我还是觉得这类小说更有可读性。
P159 修长的黑眼睛 修长???狭长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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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法:排除女仆、佣人和知道遗嘱的人,再根据拉绳法判断是女人,最后从镜像发现真相
1、这本书最操蛋的逻辑就是相面原来也是一种破案的方式。尽管排除的很牵强,最后还是剩下了四个嫌疑人。作者宁愿把笔墨画在跟狗聊天上也不愿意花在排除嫌疑人上。以至于最后只好安排塔尼奥斯夫人畏罪自杀作结。
2、前后矛盾之处在于:作者在前半段费尽心思阐明这两次谋杀是不同的风格,在最后却声称“两次犯罪几乎是相同的手法”,太藐视读者的记忆力了。更何况,不管是“不同的风格”,还是“相同的手法”,都没有办法判定凶手是或者不是同一人。而且非常奇怪的是,前半段的猜想基本都通过证据坐实了,虽然很罗嗦很八婆但逻辑上无懈可击,而后半段走的几乎就是看手相识犯人的路线。
3、再次吐槽一遍作者的啰嗦。首先是行文中的对话完全像是qq上的了聊天记录复制粘贴上去一样没有经过任何的处理、简化。其次作者展开情节的方式是:A,A+0.1,A+0.1+0.1。。换言之,我每次都要读一大堆废话然后才能获得一点新的线索,而且这个新线索到后来还会被重复一遍。
4、我读到最后都不知道书名中提到的“沉默的证人”是个什么东西。至少在侦探所碰到的每一个活人都是一个神经兮兮的话唠。所以,我想,所谓沉默的证人,要么是艾米丽的尸体,要么是狗,要么就是那面镜子。因为艾米丽的尸体证实了特丽莎和除草剂的关系,狗说明了劳森和第一个案子没有关系,同样镜子说明了塔尼奥斯夫人和第一个案子有关系。但是三者当中没有任何一个能够直接揭示出凶手是谁,所以这个沉默的证人爱是谁是谁吧。
“聪明糊涂心”是对死者最好的写照。七十多岁的阿伦道尔小姐在某次失足摔下楼梯后清醒地知道这是一次对她的谋杀,虽然旁人一致认定那是一次意外事故。为防止自己日后再次落入被谋杀的境地,她即刻致信白罗求救,可年岁已高的她却糊涂地忘了将信寄出。结果在她被再次的谋杀身亡后,白罗才收到此信并展开调查,突破口便是老小姐在信中提到的第一次谋杀。
小说针对阿伦道尔小姐的两次谋杀探讨了两种作案的手法利与弊——科学法和家常法。
家常法是指利用意外事件,因为意外随时都在发生,而且有时候可以帮助它们发生,这种简单的方法在书中被称作“妈妈的做法”。而科学法在书中是指利用科学的手段,借助毒物使受害者慢性中毒,且在日后尸检中不留下疑点。阿伦道尔小姐第一次被认定为意外事故的其实就是家常杀人法,第二次谋杀导致的死亡被误认为是自然病死的是科学杀人法。凶手最终成功了,却没有逃过白罗的灰白色的脑细胞。
上一篇小说《牌中牌》的凶手是医生本人,一次谋杀是以注射疫苗为借口将毒药注入人体,一次是将病毒直接涂在刮胡刷上,最后一次为形势所迫直接将毒药注入被害人体内。本篇的凶手是医生夫人,因为长期的熏陶使她具备了某些毒物原理。白磷是一种剧毒物,药用的计量是从百分之一到三十分之一,且要弄到它并不难。有时磷中毒的症状与某些肝病之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中毒者有时呼出的气体中有大蒜的气味,甚至在黑暗中会发出磷光。
如此看来阿加莎.克里斯蒂同柯南道尔一样,都具备某些化学、药学和病理学的知识。
另外凶手的另一个特征继续延续上一篇的模式,她曾是一个平庸的女孩,过着沉闷乏味的生活,无能吸引她想吸引的男人,最后接受一个她宁可做个老处女也不喜欢的男人。她虽然不是一个放纵的女人,却是一个时时受挫的女人。孩子的出生激发出了她的热情,丈夫在理财上的亏损使她更深深的怨恨他。最后对遗产的奢求冲淡了她单调无聊的生活,有钱就能独立,既可以离开丈夫,又可以按照她的心愿教育她的子女。所以她的谋杀是计划已久的。若死者没有这颗聪明又糊涂的心,她的犯罪堪称完美。
女仆透过镜子发现有个女人跪在楼梯口,衣服别着的胸针上写着字母T.A,因为从镜子中看到的是反方向,所以实际应是A.T,便是阿拉贝拉.塔尼奥斯了。全部推理完毕,由于找不到任何证据,难以自圆其说,阿婆只能安排凶手自杀。至于那只小狗,真没看出它起了什么作用。
I have read this book for a long time. But today it suddenly occured to me that it's kind of like a story written by G.K. Chestern--The Oracle of the Dog.In that story, Father Brown said something that was really impressive to me.
"Now the dog hates nervous people."
感觉很多细节交代的不够好么,我最耿耿于怀的部分是,开头波洛第一次访问格兰杰医生的时候,是这样——
波洛用鼻子闻了闻医生桌子上的一大束玫瑰花。
“好香啊。”他赞叹着说。
“是啊,我想是挺香的。我自己闻不出味来了。四年前我得了流感。这是一个医生有趣的自白,对吗?‘作为医生,给自己治病。’这真讨厌。我不能象我过去那样,享受抽烟的乐趣了。”
到了小说末尾波洛发表破案陈词总结时候又说
“但医生也受了蒙蔽——不过,我特别指出:他觉出来有一种味——即呼出的大蒜味,这是磷中毒的一种明显征兆。他没怀疑到这一点——可为什么他要怀疑呢?这里没有使他引起怀疑的环境,有一个唯一使他产生怀疑的线索,但他从没听到——即使他听到了,他也会把它归纳为迷信的唯灵论——胡言乱语。”
那么医生鼻子不是坏了闻不到吗?到底是闻到还是没闻到?
不知道有没有同困惑的同学。。。求高人释疑,总不会是阿加莎奶奶写错了吧?
这让我想起了《布朗神父》里那只追逐柺棍的狗,阴森的化学试剂效果加上一只灵动的狗,显得灵异有余,推理不足。
前面的节奏有点慢,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情节。
我喜欢悬疑层出不穷的那种感觉,比如鸽群里的猫、悬崖山庄奇案。
我也比较变态,喜欢看前面不止死掉一两个的,比如古墓之谜,无人生还。
所以这部书前面温吞的交待我有点受不了
但是在整个过程还是一直在变换着自己的怀疑对象,也有想到过TA,但不一会儿又把自己推翻
最后关头,还是震惊了,再次佩服一下阿婆!
看阿婆的作品看多了。结果现在看到遗产第一反应就是谋杀。最近买了52本,每天一本,看的有点麻木。情节还不错,可是结局的确很出乎意料。我甚至都怀疑了接受遗产的女仆,可没想到居然是那个人。话说,很喜欢黑丝汀斯和小狗的对话。
昨天收到书,挺厚的一本。
前面也读过几本,都没这边厚。
可是这本却是我最喜欢的。
流畅的语言。
昨晚看完了。
试着猜究竟是怎么回事。
开始还猜想遗嘱的真实性,
猜想整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先这样吧。。
终于看完了《沉默的证人》。聪明的波洛告诉我们,结果既不是我猜的特蕾莎准夫妇,也不是我猜的得了实惠的劳森小姐。总而言之,我完全猜错了。
不知道是因为猜错了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觉得《沉默的证人》无疑是阿加莎写的最不好的小说之一。佛祖原谅小心眼的人。那么也请原谅小心眼的人为自己找的开脱之词:许多情节交代的太不够细致,以至于最后波洛公布答案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哦,天,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些!”或者“天啊,原来这么简单……”之类的感慨——那么,这其实是个比较复杂的案情,虽然犯罪没有连锁、推理也没有山穷水尽柳暗花明的转折。它太精细了,有时候让人觉得,恩,好悬;它也太简单了,所以完全不能责怪黑斯廷斯,毕竟许多细节,只有波洛一个人知道;它还太不合乎长情了。一个女人,不爱自己的丈夫,但无怨无悔毫无理由的扮演着一个胆小怕事又深爱丈夫和家庭的形象长达10年,难道就是为了最后在对姨妈的谋杀中能成功的嫁祸丈夫?
特蕾莎是清白的,虽然她也动了杀机。亲爱的波洛还为这个放任又冷酷的女青年说,你其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快。你只是太年轻。年轻和智慧。阿加莎是如此的钟爱这两者,以至于她在自己的书中不厌其烦的为年轻而智慧的孩子开脱,也总是不惜笔墨的去撮合任何在故事中可能结合的年轻人。她不能容忍的是愚蠢,于是那个愚蠢又内向的外甥女就迫不及待的当上了杀手。
从而可以推测,阿加莎女士一定是个外向聪明女士。年轻的时候比较美貌并懂得时尚。因为这样的女士,才可能因为喜欢自己而钟爱类己的人物,觉得他们无论如何不可能成为罪恶的杀人。偶尔犯点小错误,是淘气罢了。
谁不自恋呢?有点人喜欢和自己的优点一样的人,讨厌和自己的缺点一样的人,有点人则通通喜爱,他觉得优点是亮点,缺点是可爱。人啊,能喜欢自己,真好,至少有了让生活快乐的理由。
还是义无反顾的钟爱阿加莎,她大约是真的懂得人性的,至少她懂得用什么方法可以去识别人性。
对于这本书不是特别满意,首先就像有人说的,小狗鲍勃并不像以为的作用那么大,虽然对鲍勃的描写很好玩,弄的我更加想要只自己的小狗了,还觉得自己完全不懂小狗的心理学,真是遗憾哪。也很可爱的是黑斯廷斯,他不仅自己表现可爱而且还把波洛也叙述的很可爱。又想起了《大侦探波洛》,当时不怎么喜欢那里面对黑斯廷斯的塑造,觉得为了活跃气氛把他给演的太傻了,现在就不这么认为了,觉得其实那里面把他演的挺恰当。八卦之外呢,另一个不满的地方是作者在前期把我误导的太厉害了,完全没有看出真正的意图,虽然最后波洛揭开谜底的时候能够理解——说起来在第二个人死了的时候从波洛的态度终于能够看出一丝端倪。
最后部分我熬夜在惊魂中看完了,可以说很过瘾。1、2、3猜了那么多凶手,最后还是失败,但心服口服。波洛根据人性的特点推断凶手,玩世不恭、花天酒地的人没有谋杀的胆量,懦弱愚蠢爱偷听的人有自私的一面,但没有谋杀的智慧和勇气,外表和善的人没有谋杀的心理素质,所以,波洛一看见ta,就认定ta符合谋杀者的条件,受过挫折,自认命运不公,心理阴暗,有一点智商足够其实施谋杀的技俩。
很过瘾的一部推理小说,一点点实物的线索,众人的口供,不需要描摹脚印或者猎犬寻踪,只要充分动用灰白色的大脑细胞,就能揭示真相。
看完后很满足,凶手真是出乎意料。但是满足过后疑惑渐生,始终没闹明白最后凶手让谁把小孩接走了,小孩去了哪里?
波洛说:
你不符合杀手的心里,你的犯罪行为总是一种懦夫的犯罪。可以偷东西,弄虚作假--这是最容易的方法--但是要你谋杀,你不敢!杀人需要有一种迷了心窍的胆量来驱使。
不仅仅是杀人,所有主动出击的犯罪--也不仅是法律意义的罪--都需要。反之,顺手推舟,半推半就,只因无力抗拒而被卷入,被推到罪孽境地,信奉走一步看一步的,都是懦夫。都丝毫不值得同情。
我小时候家里有一本哑证人,也是80年代群众出版社的旧版,但与楼主贴出的似乎封面不同,不过记不清了。可惜那时不知保存,那本书现在已经散失了。
。。。逼格太高
封面是出版商的问题吧,不能怪阿婆呀。ps 真实发生的事情跟犯罪心理也不矛盾呀,都是破案的重要部分
这样的话…我就不看了。。。
并不是说靠相面就能识破凶手,而是类似像原始期的罪犯profile一样,先描一个凶手的样子出来,他的心理特征,可能的生活背景,有点criminal minds的味道。这在阿加莎的很多书里都有啊,另一个老太太马普尔小姐的探案里常有这样的描写。
不过这个案子结束得确实有点仓促,很同意楼主关于“不同的犯罪风格”的吐槽,感觉反复渲染这起谋杀可能存在巧合,最后确只是一个人做的。
是坏了。
医生也受到了蒙蔽——特别是我发现他的嗅觉出了问题(破折号里面的是补充说明)especially as I find his sense of smell is affected——呼出的大蒜味,这是磷中毒的一种明显征兆。
这里说医生没有怀疑是因为首先他嗅觉有问题,其次他周围没有让他产生怀疑的言辞(只有老太太的迷信)。
原来是我看的版本翻译不对啊,破折号里面的内容翻译错了,感谢LS给我答疑解惑
我在看到《楼梯上的女人》那章的时候,一下子就猜到凶手是谁了。因为阿加莎在前面一直铺垫说贝拉总是模仿特雷莎。
你说贝拉在10年中一直扮演胆小怕丈夫热爱家庭的形象,只为了最后谋杀嫁祸丈夫,不合常情,我倒觉得现实中这样的人很多。很多人,无论男人女人,都不满于现实生活,心中有一种理想的生活,但又没有能力付出行动去改变现状达成愿望,于是就拧巴的生活着,直到有一天,产生了导致某件事发生的契机,他就会做出别人意料不到的事情,其实这种种子已经埋在他心里很久了。
你说阿加莎讨厌愚蠢的女人,还真是提醒了我,以后看她的书时先设定愚蠢女人为凶手。
呃,我最近又重新看了几部阿加莎,发现她的凶手最常见的类型还是自以为是的男人……希望没误导你……
我倒不觉得,啤酒谋杀案里面凶手不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么
不过我觉得这本书的确不太好
贝拉,当然不是十年中一直扮演怕丈夫的角色,是起了杀机的时候才把自己扮成那样的
多读一些关于波洛的案件就会知道黑斯廷斯的重要性了。
波洛为什么总带着这个脑子不开窍的男人呢?因为黑斯廷斯很容易被凶手诱导,波洛可以通过研究黑斯廷斯的想法更好地明白凶手的种种障眼法。而很多时候,黑斯廷斯的"傻话" 还能给波洛非常重要的启发。
为什么说哑证人是鲍勃,我以为是那面镜子呢
似乎没有交代,不过最后结尾说道把遗产分给了她的孩子们,所以,他们是被找到了吧
哦,不过,这一点没有交代清楚,始终有点小疙瘩。呵呵
仔细再看一下吧
波洛给凶手写过一封信 可能是陈述了其中利害吧
后来凶手自杀 死前应该是波洛派人接走了孩子 而凶手也是如此选择
具体细节记不得了 但是后面几章再仔细看一遍 还是能推理出的
哦,那有空一定要再仔细温习一遍啦,谢谢罗.
是哦应该是波洛派人把小孩接走的~
我的也是旧版本的
应该是爸爸年轻时买的
欧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