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注解与配套
2008-9
中国法制出版社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213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渗透到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准确、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面对汗牛充栋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何把分散各处的相关配套规定集中起来,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难点,始终是困扰有关当事人和当局者的一大问题。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适用导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环境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协调原则 第五条 环保发展方针 第六条 环保义务 第七条 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奖励措施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条 污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环境监测管理 第十二条 环境状况调查评价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第十四条 排污检查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保主管部门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环境质量改善主体 第十七条 环保客体 第十八条 环境特别保护区 第十九条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条 农业环境保护 第二十一条 海洋环境保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环保责任制度 第二十五条 污物处理 第二十六条 防污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污物排放申报 第二十八条 超标排污费 第二十九条 限期治理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的技术与设备 第三十一条 突发事件 第三十二条 污染处理 第三十三条 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十四条 禁止转移致污设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未达标防污设施 第三十七条 闲置防污设施 第三十八条 污染事故 第三十九条 限期治理逾期 第四十条 处罚救济 ……配套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专业导引 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权威注解 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 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 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不错!正是我需要的正版书籍,可惜的是其中还有两本需要的,不知道为什么显示快递到不了我这里,不明白啊,其他都能发过来嘛,为什么那两本就特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