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总论
2010-10
中国法制
(日)丹宗昭信//伊从宽|译者:(日)吉田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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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庆子
无
喜闻日本《经济法总论》(丹宗昭信、伊从宽合著)一书在中国翻译出版,作为本书的原作者不胜高兴之至。借此谨向辛勤翻译本书的吉田庆子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因本书从内容的专业性和篇幅上考虑都存在一定的难度,要完成这部六十多万汉字的译稿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大量的时间。在感谢译者的同时,对阅读本书的中国读者也一并表示真诚的谢意。中国从2008年8月1日起也开始实施反垄断法。因本书是以日本的反垄断法为核心建立的经济法理论体系,虽然中国的经济法体系结构和理论框架有很多较接近或类似之处,但也不乏完全不同的部分。翻译本书的意图旨在为中国读者在学习与研究经济法方面提供参考与借鉴。本书是以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私人所有权和契约自由为出发点的自由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作为国家制度也是以公法(宪法、行政法等)为基础建立的经济法理论体系。中国和日本在经济法领域同为维持竞争秩序以效率经济和民主化为目的所建立的法学理论体系,但出发点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经济法的理论结构上考虑,两国的差距也较为明显。因此,各位读者可能在阅读本书时,会感觉一些生疏和不协调。希望大家能够以相互的差距为前提,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来理解阅读。因为即使两国的经济法同样是以公平竞争为终极目的,但因为两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不同,产生差异也属理所当然。在这样的前提下,日本的经济法理论如果能够为中国同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理论框架并为理论研究的发展提供帮助,将是作者和译者的望外之喜。今后,希望两国学者能够增进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著述方面的学术往来,为不久的将来建立“亚洲经济共同体”,以及促进中日经济文化交流作出更多的贡献。
《经济法总论》是以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私人所有权和契约自由为出发点的自由市场经济)为前提的,作为国家制度也是以公法(宪法、行政法等)为基础建立的经济法理论体系。中国和日本在经济法领域同为维持竞争秩序以效率经济和民主化为目的所建立的法学理论体系,但出发点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经济法的理论结构上考虑,两国的差距也较为明显。因此,各位读者可能在阅读本书时,会感觉一些生疏和不协调。希望大家能够以相互的差距为前提,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来理解阅读。因为即使两国的经济法同样是以公平竞争为终极目的,但因为两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不同,产生差异也属理所当然。
丹宗昭信
1927年出生
1952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院
1958年在九州大学法学院担任助教
1962年在九州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1967年任北海道大学法学院教授
1979年任立命馆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
1986年任千叶大学法经学院教授
最后任职于大东文化大学,至今仍从事律师工作?
主要著作:
《规制垄断与寡断市场结构的法理》
北海道大学刊行会1976年
《现代经济法入门》编著法律文化社1981年
《国际经济法》编著青林书院新社1987年
《经济法》放送大学教育振兴会199#,年
其他还发表了大量有关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反垄断法解
释理论的研究论文。
原著序言之一原著序言之二译者序本书的目的第一部分 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第一章 经济法概念与基本框架结构3第一节 经济法概念与基本框架结构3一、研究经济法概念的意义3二、经济法的定义8三、经济法的基本框架结构13——市场、企业、国家与法——第二节 基本结构的演变所带来的经济法问题21一、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类型与日本资本主义结构体系21——日本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二、经济的全球化所带来的基本框架结构的变化与问题26三、经济法的体系31第二章 经济法学说的形成与发展34第一节 研讨经济法学说的意义34一、序言34二、研讨经济法学说的现实意义35——包含社会经济、思想意义——第二节 二战终结前的经济法学说37一、德国的经济法学说37二、日本的经济法学说50三、美国的经济法学说55第三节 二战后的经济法学说60一、战后经济法学说的动向60——以日德美学说为中心——二、日本的经济法学说63三、德国(后EU)的经济法学说87——从社会体系学的观点否定经济法独立性的学说————战后德国经济学说的倾向与特征——四、美国的经济法学说104——哈佛学派学说以及司法实践————芝加哥学派学说以及司法实践————放宽形式结构的标准————与哈佛学派的学说比较——第三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与性质特征124第一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理124一、序言124二、竞争原理(现代市场原理)的历史意义126三、经济法的基本原理130——公平自由的竞争原理——四、(有效)竞争原理的机能141五、竞争与计划144——市场原理与中央计划经济————消费者主权的存在与否——六、违反竞争原理的“市场支配”无价值判断与规范的法律依据146——反垄断法在宪法中的地位——第二节 经济法的性质特征148一、经济法作为市场法、竞争法的性质特征1柏二、经济法的社会法性质154三、经济法以及经济法规的特征156——从“人”(person)到特殊部分的社会人————对法律行为理论、行政行为理论的修正——四、经济法的性质与法律解释的具体运用164——“法与经济”学问上的互补——第四章 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的地位167第一节 宪法与经济法168——经济法在宪法中的地位——一、序言168二、现代财产权在宪法中的地位169三、竞争(维持竞争秩序)法在宪法中的地位170四、放宽管制与反垄断法(经济法)179——国家管制在宪法中的局限性——五、竞争法与经济民主主义和政治民主主义的关系180第二节 私法与经济法181一、民法与经济法181——无市场法现象————仅只有统制市场法的现象——二、商法与经济法①184——维持竞争秩序法的诞生————促使经济法形成的背景————民商法与竞争法(尤其是反垄断法)的关系——第三节 公法与经济法192一、行政法与经济法192——通过对放宽管制问题的研讨————放宽管制的要求与许可、认可行政——二、刑法与经济法215第四节 社会法与经济法218一、总论218二、劳动法与经济法223三、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226第五节 国际经济(诸)法与经济法235一、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236……第二部分 经济法的体系
仅针对一国的经济法问题,“限制自由竞争和妨碍公平竞争”(广义的“市场支配”是指以国内的某一经营者。因原文为:事业者,在有些翻译作品中被直译。在本书中将一般从事企业经营的称为“经营者”,其集合体称为“经营者团体”;而将从事公共事业运作的称为“事业者”,其集合体称为“事业者团体”进行划分)或复数企业(复数经营者的共同行为或经营者团体的行为)的“市场支配”行为为规制对象。今天,随着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各国经济相互依存的进一步扩大和深入,不仅对国内企业的市场支配,也不得不将国际市场的支配行为也纳入规制的范围。同时,国家特别是政府的“支配市场、封锁市场”也作为大家探讨国内放宽管制或国际消除贸易壁垒问题中的重要课题。b.抑制、禁止经营者以及经营者团体的“市场支配”是反垄法的核心课题。但是,国家(日本)尤其是政府自身所实施的限制或阻碍公平竞争、纵容企业通过适用除外等方式广泛地允许限制竞争的作为,在日美结构问题协议中,受到美国的严厉指责。国家(日本)通过许可、认可权限制特定企业以外企业的经营和自由参与市场的行为,是对参与市场的限制(限制营业自由),也是对竞争的限制。同时,国家对特定企业或特定产业所提供的补贴或减税等,也含有阻碍公平竞争的性质。以上国家“支配市场”(限制或阻碍公平竞争)现象,在日本反垄断法中虽然一直没有被视为问题,但是随着国际间贸易的增长,围绕竞争条件的平等化、市场参与的自由化等问题,由国家所造成的限制和阻碍竞争的现象将会受到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
《经济法总论》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无
书是老师上课用的教材,总体来说写的不错,就是太厚了...要是真的对经济法有兴趣,可以买一本回家研读研读,收获是一定会有的~原理什么的写的很清楚的!
学习经济法之必读!
很早就想买,干好打折较多,就果断下手了
需要认真研究一下
老师要求买的,还没看呢
我觉得是很好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