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福利前沿问题
2010-1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尚晓援,王小林,陶传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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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低收入中等发达的阶段,世界各国的儿童福利制度都面临重大的变革。本书对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面临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内容包括:对中国儿童福利筹资制度研究、国有儿童福利院改革研究、对中国农村非正式的亲属养护孤儿制度的研究和对非政府儿童福利组织的研究。
王晓援,北京师范大学儿童福利中心教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英国Sussex大学博士。
导言第一章 中国弱势儿童群体社会福利筹资制度研究 一 弱势儿童群体社会福利筹资制度的理论分析 二 中国弱势儿童群体社会福利筹资制度现状 三 完善弱势儿童群体社会福利筹资制度的政策框架 四 散居孤儿救助资金需求估算第二章 国有儿童福利机构改革研究 一 导言 二 国有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分析和能力建设 三 国有儿童福利机构的经费水平和来源 四 国有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力资源分析 五 各地的创新尝试 六 结论第三章 儿童权利和孤儿救助 一 导言 二 儿童契约:以亲权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制度 三 结论:中国需要基于公民权的孤儿保护制度第四章 非政府儿童福利机构研究 一 研究背景 二 非政府儿童福利机构生存的法律环境 三 政府应该对儿童福利提供承担什么责任 四 被调查的非政府儿童福利机构 五 政府的责任 六 非政府组织的优势 七 非政府儿童福利机构遇到的其他问题 八 结论 九 非政府组织领域的社会选择机制分析附录 个案调查报告 儿童福利政策文件
(4)市场。市场是现代社会满足人民物质需求最广泛也最成功的经济制度。但是,因为市场的竞争性规则,使得在公共服务领域往往出现市场失灵,这也是政府干预存在的合理条件。虽然市场主要提供竞争性私人商品和服务,但我们已经发现在世界各国出现了大量的社会企业。它们不以营利为目标向社会提供社会服务,并通过市场运营的方式达到可持续发展。其中不乏对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服务。反观中国,由市场提供的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还极其有限。向贫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环保等方面的社会企业已经在中国出现,并有加快发展的趋势,而针对弱势儿童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企业在中国还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服务提供者。这虽然是现有制度安排上的弱点,但也为将来制度创新留下了发展空间。 (5)公民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的本质是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最为明确地指向社会福利活动的制度,如慈善救济、非正式援助或社会支持等。它表达了社会对互相帮助的需求、互相依赖的认识以及帮助不幸人士的心愿。社会互助一般是由草根性的民间组织为弱势儿童、家庭、老人及许多有着特殊需求的人士提供一系列社会服务。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互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针对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互助还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责任的制度安排。因此,政府仍是保障弱势儿童群体基本生存权和促进其公平发展的筹资责任主体。 (6)政府。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为保证经济平稳运行而进行的宏观调控;二是为保证公平竞争而进行的市场监管;三是提供社会管理;四是提供公共服务。对应到社会福利领域,为实现福利目标进行筹集和分配资源就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中国的弱势儿童群体而言,无论是在筹资方面,还是服务的直接提供方面,政府都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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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研究儿童福利特意买了,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