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大财政权研究
2010-12
中国检察出版社
姚来燕
268
《我国人大财政权研究》共分6个章节,主要对我国人大财政权课题知识作了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财政权基本理论、财政权运行模式的选择、我国人大财政立法权、我国人大财政决定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姚来燕,女,1973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1995年兰州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本科毕业,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200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主要研究方向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先后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序一序二导论第一章 财政权基本理论第一节 财政一、财政的词源二、财政的概念及理解三、财政的本质四、财政与国家第二节 财政权一、财政权的来源二、财政权的概念和特征三、财政权的分类四、财政权与财产权的关系五、财政权与分权的关系六、财政权与宪政的关系第三节 财政支出与社会公正的平衡一、财政公平二、财政民主三、财政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第四节 中西代议机关财政权的比较一、议会财政权二、人大财政权三、中西代议机关财政权的比较第二章 财政权运行模式的选择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与财政权运行一、集权型二、分权型三、集权与分权结合型四、适度分权型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与财政权运行一、内阁制二、总统制三、半总统制四、人民代表大会制第三节 各国议会组织内部财政权运行的模式一、两院制二、一院制第四节 我国财政权运行模式一、我国财政权运行模式及其发展二、宪政体制下的公共财政运行模式三、我国对西方公共财政运行模式之借鉴第三章 我国人大财政立法权第一节 人大财政立法权概述一、财政立法权的概念和分类二、议会财政立法权简况三、我国人大财政立法权的历史发展第二节 我国人大财政立法权行使的现状第三节 财政立法体制、体系和任务一、我国财政立法体制的选择二、财政法的体系三、当前财政立法的主要任务第四节 我国财政立宪问题一、财政立宪概述二、现行宪法对财政权的规定三、现行宪法对财政权规定存在的不足四、财政立宪的考察五、我国财政立宪模式的选择六、围绕财政立宪对现行宪法的修改第四章 我国人大财政决定权第一节 人大财政决定权概述一、人大财政决定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二、人大财政决定权的发展三、如何确定人大财政决定权的范围第二节 现存的理论分歧一、人大预算审批权的权力性质界说二、人大决定权与政府决策权的关系第三节 人大财政决定权行使现状一、目前人大财政决定权行使的过程二、人大财政决定权行使中的不足第五章 我国人大财政监督权第一节 人大财政监督权概述一、财政监督权的理论依据二、我国财政监督的发展三、财政监督的分类第二节 人大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一、人大对预算的监督二、人大对税收的监督三、人大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四、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五、人大的专项监督六、人大对转移支付的监督第三节 审计监督一、财政审计的理论依据二、西方国家审计独立的介绍三、我国目前审计的现状四、我国审计独立的设想第六章 完善我国人大财政权的举措第一节 完善人大财政立法的指导原则一、加强我国财政立法的指导原则二、在财政立法中还应注意几个问题第二节 具体财政法律的制定或修改一、财政基本法的制定二、税收基本法的制定三、财政平衡法的制定四、《预算法》的修改问题第三节 围绕预算完善人大财政权一、人大参与政府预算编制的全过程二、推行绩效预算模式,强化财政监督三、有利于预算审批的措施四、有利于预算执行的措施第四节 促使代表积极履行职责一、提高代表素质二、调整代表结构三、提高代表报酬四、优化履职环境五、切实监督代表结论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