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王国(上下)
2011-10
九州出版社
齐玄江
1014
有着五千年历史的中华民族,在创造了冠于全球的伟大文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众多的毒汁。本书通过方头鬼这一恶人物的塑造和他创立的独立王国一一百姓村的描写。从众多崭新的视角,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存状态。故事梗概如下:
清末,云南边陲大山中的百姓村的破脚骨方头鬼在别人的引导下来到缅甸毒帮,学会制毒贩毒。五年后,他带领八条枪回到家乡,强取豪夺,控制了村庄的人口与土地,杜绝与外界的来往,广种罂粟,熬制烟土,输出国外,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地主;百姓村也因此成罂粟王国。随后他依照北京紫禁城构建城堡,成立武装,对外成割据之势,对内实行特务统治;他生活奢靡,娶八房妻妾充陈后宫,每日有十个奶妈侍候。他言称要当“真帝王”,并摘《资治通鉴》中的一百零八则帝王的故事,以此为脚本,广招逃荒要饭的流浪汉,在城堡中一一演出。他自演帝王,整日“杀忠臣,霸美女”,做尽天下恶事。他自称“恶,他比谁都要恶;毒,他比谁都要毒;他就是天,他就是神”。解放前夕,他被在寺庙中修炼的自己双胞胎兄弟逐出城堡,带着一个家仆浪迹天涯。他对仆人说:
“孔子说‘仁’,意思是说,只要有两个人,就可以有仁,就要有仁。我说,只要有两个人,就可以有皇帝,就要有皇帝。”途中,他利用随身携带的巨额钱财,坑蒙拐骗,与十个女人生了十个孩子,其意是要通过生殖将他的恶传遍人间。仆人死后,他自焚而亡。他的双胞胎兄弟解散武装,禁毁罂粟,试图使百姓村回到纯朴的古代去,结果被人们误认为是方头鬼的鬼魂,招人嘲笑。百姓村烟毒更加横行,家家种烟制烟,人人吃烟,很快凋败不堪。解放后,百姓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当家作主。而方头鬼的双胞胎兄弟又被当作方头鬼抓了起来;文革时,被批斗致死。
这是一面真实的镜子:既照见古代,也照见当今。
齐玄江,男,现任某报要闻部主任;曾获我国新闻最高奖——中国新闻奖;出版专著《新闻中淘新闻》。业余创作小说,发表了《泽村》、《乡村的孤独》等中短篇小说二十余篇,并结集《泽村》。
《父亲的王国》是作者第一部长篇小说,两卷十部,百万字,用十年时间写成。人说,现在的人许多都不爱读小说了,原因是作家们能写出的生活的荒诞远比不上自己身边生活的荒诞,何必要去看它?而这本书却是相反,它写旧中国社会的荒诞,绝不是你能想象出的,它是中国几千年荒诞生活的大集成,远胜于你身边发生的荒诞,却又能从中看到现代荒诞的影子。
第一部 方头鬼第二部 百姓村第三部 衙门第四部 爱情第五部 要饭第六部 打鬼第七部 女人第八部 逃荒第九部 演戏第十部 围城尾声 父亲的王国
绿河的水从百姓村村边流过。家家户户都靠这水浇地。最早,村里约有一千来户人家,一百来个姓,几千人口,每家种着十几亩水田。这些水田土地肥沃,旱涝保收,一年可以种两季水稻,冬天还可种两茬菜蔬。 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村,有一个叫司马迁二的人写了一部《村史》,但他也没有考证出这村存在了多少年。据他在序言里说,这村历来民风古朴,但也没有出什么大人物,他本无须去学司马迁的样写一部《村史》的,——虽说也出了一个叫刘德全的好人,那也只是百姓口中流传,考无实据,是不是有这个人也不好说。但到清末,天下大乱,出了一个大人物,才值得他呕心沥血写一部鸿篇巨制。 考虑到许多人不爱读史(《村史》也因此无法流传开去,几至湮没),爱读小说,作者想借鉴古今中外小说的写法,偷用《村史》材料,来写这篇,无非也是想借传那个大人物,使自己出名。都说万事开头难,写小说开头更难,能决定全篇的命运,写十几个,都不满意,最终取了平铺直叙,倒也陆陆续续写了下去。谁料中间经历许多曲折,天长日久,经常是写后面的忘记了前面的,什么呼应,什么结构,后来都顾不上了,只想尽快将它写完。作者有时也反省:这只是借口罢,本就没有这个才力……或许那开头就写砸了……总之,最终就成了这个样子,读者凑合读吧—— 清末年问,村里有一家姓方,夫妇五十多岁,膝下一儿。此儿才十几岁,却是胸怀大志——这一点当时谁也没有看出来。他最瞧不起村里这些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种田的人。他整天游手好闲,在村里要么偷人家菜园里的瓜吃,打落人家院里的山枣,要么就在村巷里追逐野狗。其父那时守着十来亩膏腴之地,雇下一长工,生活虽说比村里人略强,但看见儿子却也发愁不已。 “你将来能干些啥呀?”他经常对儿子说。 此儿的手从未拿过镰刀、捏过锄头柄。据人讲,小的时候也曾爱读书,识字快,私塾的先生曾称他能过目不忘,将来一定能中状元。可十岁那年,自从读了《三国》、《水浒》后,他突然丢下了书本,对先生说:“我不再读书了。”私塾先生拿着戒尺要打他手心。他吼着说:“你别装模作样的,快把那东西放下,我才不怕你呢!现在天下大乱,读书不如杀人,我要学曹操。”“孽障!曹操是奸雄,你怎么能学他!”“你懂个屁,曹操是恶人,乱世恶人才能得势。” 十岁孩子说的话,唬得先生背过了气,第二天就卷起被盖走了。临走他对其父说:“这孩子,将来一定能做大事,可不要对人说我教过他。”——据《村史》考,此先生号称“真如”,云游天下,物色人物,是个得道仙师,是如黄石公一流的人物。其父后来又请了两个先生,不到半年就都被轰走了。“这个孩子,有一双毒毒的眼睛,能把什么都看透了!叫人瞧着就害怕。”他们说。 从此他一个人在村里闲逛,其父也管不了:捆也捆过了,打也打过了,可有什么办法呢?他东躲西藏,一会儿去捅人家猪厩里的蜘蛛网、屋檐下的马蜂窝,一会去抓巷子里的猫狗;他会从人们看不见的角落里蹿了出来,吓人家一跳。再大一点,他钻狗洞,掏燕窝,腰里时刻挂着把明晃晃的刺刀,穿着红的或绿的缎子,就像太平军时的长毛。说也奇怪,连那些看家狗看见他都不敢叫。“你到底是人还鬼!”老父经常在门口叫着骂。村里人都说老方家养了一个疯子。他听见,只是翻了翻那对小白眼,脸上挂着轻蔑的微笑。家里叫根茂的长工是一个一天难得说两句话的老实人,四十多岁的单身汉,除了尽力干好东家的农活,与人无争,但看见他就像看见恶魔——用村子的话就像耗子见到猫一样,全身发抖。他经常偷偷地跟在根茂的身后。赶牛群到山上后,根茂常感到无比的孤独,想女人想得发疯时,就开始逗弄那匹年轻的母牛。这时,他会哈哈地笑着从树丛里钻了出来,“根茂叔,你在干什么呢!”老长工一时羞得无地自容,脸色发白。 一直闲逛到十六岁,他的身材已长得很高大,方方的脑袋,横眉小眼,人称方头鬼。但他的脚步一直没有跨越村子西边的那座大山。那座山的外头是什么?他不知道。绿河正是绕着这座山的山脚流淌。他有时在河里用铁叉叉鱼——打鱼那时在村里是被视为不务正业的,总抬头迷惑地看着这座山。 他想:坑、瞒、拐、骗、偷,所有的软功夫,都已经学会了,就是没有学会舞枪弄棍这些硬功夫,村子里没有这方面的能人为师,须到山外去;欺负小孩,作弄老人,偷看女人洗澡……所有这些恶事——除了杀人放火,他都得心应手地做过了。他时常感叹:在这么一个山村里,便是作恶也无多大作为啊。要学会杀人放火,看来也只有到山外去了。 方头鬼在村里没有一个朋友,岁数和他一样大的,他一个也瞧不上。各家的父母也不准孩子和他一起玩,“那是老方家的败家子——老方家的祖上风水准是漏底了啦!你们可不要去学他!”人们说。他想,你们都不要瞧不起我,到时候我做一番大事业给你们看看,让你们都跪倒在我的脚前。想是这样想,可他也很苦恼,因为憋屈在这个村里是什么事也做不成的。P3-4
周作人《灯下读书论》称:“盖据我多年杂览的经验,从书里看出来的结论只是这两句话,好思想写在书本上,一点儿都未实现过,坏事情在人世间全已做了,书本上记着一小部分。”本书就塑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恶人——方头鬼,既深刻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存状态,又在中国文学人物塑造上添上了别样的一幅人物众生画。 ——网友“现代汉语” 鲁迅先生将旧中国的历史划分为两个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这本书却对旧社会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提出了新的认识视角,认为中国人生存是以五种方式活着:逃荒、要饭、弄鬼、装神、当皇帝。都说职业有三百十六行,其实中国人做的不过是这五个行当而已。 ——网友“慧·悟” 这本书除了揭示几千年来中国人都向往当皇帝外,还揭示了中国人都想当别人的父亲和老师。这三者加在一起,也就是“作之君、作之父、作之师”。 ——网友“任凭风浪起” 鲁迅对国民性的挖掘,是通过短篇来完成的。是通过一个个人物的塑造,从多个侧面来完成的。这自然就有一个缺陷:这些国民的集体意识是什么,由一个个国民组成一个村落、一个组织——甚至是一个国家后,他们会表现出怎样的集体意识呢? 本书通过对百姓村村民在面对强权——方头鬼时,表现出来的种种不可思议的描写,塑造出了国民性的集体形象。 ——网友“笃诚守信” 好人刘德全的塑造,揭示了好人只活在上古时代中,只是一个传说。 ——网友“博览群书” 读了这书,突然觉得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鬼,人人都是疯子,令人毛骨悚然。 ——网友“风荷晨露” “把你的东西高高举过头顶,以便我转眼间将它拿来。”精辟地概括了旧中国人民的生存状况。 ——网友“空镜子” 这是一朵中国的“恶之花”,虽不能说是中国最好的小说,却也是最奇特的小说之一,它对中国的几千年精神文明——包括国民性、知识分子的劣根性,都有深刻的揭示。史诗性、象征性是其最显著的特点。 ——网友“独言独语”
鲁迅先生将旧中国的历史划分为两个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齐玄江编著的《父亲的王国(上下)》却对旧社会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提出了新的认识视角,认为中国人生存是以五种方式活着:逃荒、要饭、弄鬼、装神、当皇帝。都说职业有三百十六行,其实中国人做的不过是这五个行当而已。
跳着看了一下小说,只能说是给同行捧场。小说创作是很专业的事情,新闻人写小说有味道,但操作大题材还是显得技巧贫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