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论
2010-4
法律出版社
邓瑞平 编
385
364000
转型的中国有着太多值得解释和描绘、解构和建构的事实与情境,即便将范围限缩至方圆与规则。身处其中不能对此无动于衷,漠不关心,所以我们希望这份刊物是能细致关注和梳理这些变化,在对细节精准把握后言说各式各样的隐喻和洞见;我们希望这份刊物是承载了这所学校的明辨与批判,不盲从,不喧哗,严肃的讨论与回应,争鸣与探索;我们希望这份刊物可以在如此浮躁的环境中存留些值得纪念的文字,真正对学术这一公器有所增益。
【六十年法制与法学】 走向刑事法治——新中国六十年来罪刑法定原则之命运 民法六十年:市民社会的立法历程 规范、现实与价值:中国行政法(学)回顾与展望 变革与统一:新中国法制六十年【论文】 董事注意义务标准之厘定 孟德斯鸠论中国专制政体及其补救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相当因果关系之提倡 侵权责任法功能初论 论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及其法治化【观察】 公园生活:对当代成都市民生活与公共空间的一个微观考察【争鸣】 教育公共治理的制度运行规约:竞争到合作?——与孟繁华教授商榷 刑法应该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吗?——为基于所有制的不同保护正名【评论】 为什么要缓和:无效法律行为缓和的原理论 民法学:学耶?术耶?——以法学“学”、“术”之争最初引进中国为背景 宏观调控中的私权保护 法治、正当程序与常规行政决策三维分析 互动关系下的政府规制——以服务一合作的行政法学理念为视角 “强势民主”视阈中的行政立法听证会 “子为政,焉用杀?”——从孔子视野看死刑 恢复性司法理性评论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制度的完善——以保障诉讼公正与效益为中心 网络舆论与刑事司法:典型案件整理【阅读札记】 在常识的道路上行走——简评托马斯潘恩的《常识》 《利维坦》中的自然法观念【域外法制】 德国联邦制改革与基本法修改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8年年终报告【访谈与回顾】 三千桃李蔚法府,一蓑烟雨任平生——王连昌教授的学术人生 一个老研的回忆(三则) 西政辞世法学家备忘(第一辑) 表里俱澄澈,心魂皆冰洁——纪念林向荣教授 浩然正气养歌乐,笃信坚持存心间——纪念杨炳勋教授 哲理育人垂典范,逻辑入法耀学府——纪念雍琦教授 百岁人生路,万树桃李妍——纪念王锡三教授 护校复办铸功勋,谈孔论法扬美名——纪念杨景凡教授 道德文章并著世,俎豆馨香荐千秋——纪念卢云教授 黑发积霜织日月,粉笔无言写春秋——纪念杨怀英教授编后小记
插图:限制国家的权力特别是国家的刑罚权。限制国家权力并非否定国家权力的行使,而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使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遵循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而“限权”的目的在于“维权”,即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特别是在民主法治观念已经被广为接受的当今时代,即使是犯罪人的法定权利也应当得到有效保障已经成为共识。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绝非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已,它是在法治国家之上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一种制度,是具有内在价值蕴涵的,体现了刑事法治的基本理念与内在精神。二、没有刑法典的30年及罪刑法定的缺失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同年4月,华北人民政府发出《为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一切反动法律的训令》。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其第17条明确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共同纲领》正式从法律上宣告了废除六法全书,使前述中共中央指示的内容“取得了形式上的合法性”。①从1949年到1979年的30年间,罪刑法定原则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未能发挥其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其保障公民人权的功能难以发挥。(一)统一刑法典的缺失统一的法律是刑事法治和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然而,新中国成立后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却一直缺乏一部统一的刑法典。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有少量的单行刑法对某些犯罪作了规定,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也不具备。1950年5月,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行。但在刑法领域,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却成为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即首先是在定罪量刑时“无法可依”。
《法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第24卷)(总第126期)(2009年)》编辑推荐:一个老研的回忆(三则),孟德斯鸠论中国专制政体及其补救,“子为政,焉用杀?”——从孔子视野看死刑,表里俱澄澈,心魂皆冰洁——纪念林向荣教授,浩然正气养歌乐,笃信坚持存心间——纪念杨炳勋教授,哲理育人垂典范,逻辑入法耀学府——纪念雍琦教授。
虽然不怎么能看懂,但是时间还很长,慢慢看。总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