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2011-4
法律
奚晓明
302
无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4集)》设有“最新法律”、“最新司法解释”、“旅游纠纷司法解释专题”、“民事能动司法专题”、“合同专题”、“侵权责任专题”、“婚姻家庭专题”等15个栏目。
【最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旅游纠纷司法解释专题】
依法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市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就《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的规定》答记者问——杜万华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新闻发布稿——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杜万华 张进先 王毓莹
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经营者违约情形下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丽
旅游台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王毓莹
旅行社转团法律问题分析——肖峰
【民事能动司法专题】
民事审判能动司法模式初探——王淳 高洪
【合同专题】
论以“劳务”为标的的台同——以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的区别适用为重点——仲伟珩
【侵权责任专题】
我国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解释论——周友军
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分析——任智峰顾
华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侵权民事责任形式——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责任课题组
【婚姻家庭专题】
中国老年人权益问题研究——王竹青
【裁判方法专题】
裁判的现实理性——以适应性思维为视角的审视——王林清
【速裁专题】
路径选择与制度设定:独立民事速裁程序的建构——对当前基层法院“速裁热”的冷思考——杨治
【指导性案例】
质权人将质押财产交回出质人后不再享有质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胜诉方不积极要求对方履行生效判决的,不应认定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再审审理时发现当事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应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再审之诉——最高人?法院民一庭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客体不及于建筑物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银行为开办企业出具不实的验资证明应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途停建纠纷再审案——张进先
再审案件亦应围绕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审理——海南港中湖娱乐商城有限公司与洪劲松承包经营协议纠纷再审案——张雅芬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北京中植梦绿生
【地方法院案件解析】
【热点调研】
【地方法院传真】
【民事审判信箱】
版权页:(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及其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第5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明确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据此,现行立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诉方式有两种:申请参加和法院通知参加。有观点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方式主要由原告在起诉状中通知。因为原告是诉讼发起人,列谁为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诉权的体现,原告自行承担所列当事人不适格或不全面的法律后果。但是考虑到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为求得于己有利的预决效果,达到间接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也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诉讼,辅助与其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亦有观点认为,本诉被告也可以申请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其理论依据是“诉的合并”。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现在之诉”与“未来之诉”的合并。由于“现在之诉”与“未来之诉”所涉及的两种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如果分别审理,法院在审理本诉时对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必然会影响到另一个诉的处理结果,同时也会因承办人的不同,可能做出相反的认定,这就给法院的裁决等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为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体现法律的严肃性,节约司法资源,需要进行诉的合并。这种合并的前提是:(1)两个诉讼关系发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一个已经发生,另一个未来发生,或者未来可能发生;(2)如两个诉讼分别审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后一个诉讼中是当事人。合并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提前审理,预先承担。本条仅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角度,从查明案件事实,诉讼经济考虑,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追加旅游辅助服务者为第三人。在审判实践中,原告及被告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旅游辅助者也可以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4集)》:【最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旅游纠纷司法解释专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现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冈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经营者违约情形下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侵权责任专题】我国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解释论【指导性案例】再市市理时发现当事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应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再审之诉【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银行为开办食业出具不实的验资资证明应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地方法院案件解析】婚姻关系仔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原则【民事审判信箱】被扶养人生活费仍是人身损僻赔偿的范围
无
在同事那里看到这本书,一直想买,但忘记了叫什么名字,所以一直买下手。这次逛当当无意中看到,毫不犹豫立刻出手。高院编的,具有指导作用,内容很丰富,据说法院的很多法官都将它作为判案的参考,对律师工作很有帮助。
对我这一个刚入行的律师有很大的帮助。新的法规,案例指导,最高院的指导意见,实务中很有针对性
经典研究素材,对律师很有帮助的哦
是正版,其中有些内容对我的工作帮助真的很大!
给老板买的,应该挺好的
专门根据内容选购的,很好
还可以吧,发货速度也可以
附有相关的最新法条。而且对案例进行分析,助于法条理解和司法实践操作。
这套书我还差40,希望当当把书能都配全。
很好法律参考书
非常好用的提高素养用书
专业性、指导性很强
书质量不错,价格合适,发货挺快。
适合律师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阅读,学到知识。挺不错的书籍
书籍齐全
每期必买,翻阅即有收获。
本人一直购买这套丛书,实用性很强!
对于实践经验尚浅的新律师来讲 应该是受益匪浅的
非常喜欢这个书,2本都看完了,很不错的!
作为律师需要收藏的书,当工具书用。
这是一本对法律实务非常有益的书籍,对于我这个还没有收到书的人来说已经可以写下评论了,因为我朋友买的比我早,我已阅读过了。对于许多实务问题如何处理,上面有很详细的解答,虽然不能穷尽我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但是已经对我们大有裨益了。建议时常翻翻。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 还不错
贴近民事审判实务,适合司法实务工作者,对法学研究者来说也有借鉴意义
这本书对于法律实践由很强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分析的内容比较容易理解,价格也划算。
本书一般,值得学习
实用性强,与实践结合紧密。就是刊登的“最新法律”没必要
律师必备,实用的一本书。
裝订质量差
全书的角度都是公检法角度,律师看了没太多作用。
书买回来后 简单翻阅了一下 觉得不是特别实用
一直买这系列的书
最高院这套书价格真是高的离谱
总是很难买到这些参考书籍,主要是卓越网总缺货!!!书籍本身非常好,有参考价值。
最高法院明显在用这套丛书挣钱,价格太贵了,不知道这些人是算为职务还是个人作品,他们不能说不懂法吧
书是正版的,最重要的是内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认为,它是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的参考书。快递速度令人满意,记得去年购买时,一周多才到货。这次三天就到了。非常满意!
正版,配送很快,很好的专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