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012-4
法律出版社
赵银翠
207
198000
《行政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在我国,以法治政府、有限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力呈现出不断收缩的趋势,而这与现阶段我国法治不健全、社会矛盾突出、新型纠纷不断出现的社会现实以及行政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不一致。
《行政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民事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的改革,应改变单向的收权、限权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专业性、职权性、综合协调性等特点的基础上,在授权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合理界定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界限,规范行政权的行使,建立健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机制,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防止行政机关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过分介入民事自治领域而破坏市民社会的自主性,将解决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在解决个案纠纷的同时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赵银翠,法学博士,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主持、参与多项法学科研课题,参与多部教材的编写,在《法学家》、《法学杂志》、《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导论
第一章 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行政作用
一、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国家责任
二、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一)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正当性
(二)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限度
三、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与功能
(一)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
(二)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功能
四、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控制
(一)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立法控制
(二)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正当程序
(三)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司法监督
(四)对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权力的自我拘束
五、行政机制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定位
(一)行政解决机制与当事人自主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
(二)行政解决机制与司法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行政过程中的裁决制度
第三章 行政过程中的调解制度
第四章 行政过程中的仲裁制度
第五章 结语——民事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与行政法的发展
参考文献
后记
版权页: 公私法二元论与行政权能新解——为《行政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作序 有好书,须与朋友分享。而银翠博士的专著——《行政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正是这样一部值得与朋友分享的好书。在该书即将付梓之际,有机会为该书作序,将这部好书推荐给诸位读者朋友,我真的非常高兴。 该书探讨了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国家责任,分析了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正当性及其限度、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手段与功能、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力控制以及行政机制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定位等一系列问题,不仅选题新颖,凸显了作者明确的问题意识,而且采用了正确的研究方法,循着科学的研究思路,形成了系统而独到的基本观点,具有制度推进和理论发展上的重大意义。众所周知,公法和私法的二元划分既是大陆法系的基本分析框架,也是构成其现实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在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虽然一直存在对公法和私法划分的争议,但是,不论在法学理论方面,还是在法律制度建构方面,都深受公法、私法二元划分论的影响。事实上,公法和私法之间从来就不是泾渭分明,所谓公法和私法的二元划分也只能是基于理论研究与制度建构而人为划分的结果;社会生活从来就是复杂多样,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杂陈其中,特别是现代以来,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利益关系的多元化以及行政管理领域的扩大化,导致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相互交叉,甚至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出现了所谓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倾向。该书正是以公法、私法二元划分论为前提,并在充分认识到公私法之间的交叉、融合、相互影响的基础上,依托于逻辑严密的结构安排和对基本概念的准确界定,对民事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展开细密的剖析,体现出作者严谨的治学风格,也为该书自身的系统完整性和观点可信性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该书围绕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这一命题,通过对行政过程的动态考察,揭示出行政机关在获得法律授权或者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如何将民事纠纷的解决与行政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在公私互动中实现对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调整与引导。同时,该书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准确把握,强调指出,对我国的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机制进行审视时,必然会面临对现有制度如何解读和如何完善的困境:一方面,源于我国目前传统行政法意义上的对行政权力的消极制约功能尚待完善,现有制度的运作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权的滥用,形式正义(合法化的诉求)难以保证;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法意义上的对行政权力的积极引导功能尚未建立健全,保证行政权的行使符合实质正义的机制也没有形成,实质正义(正当化的诉求)也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的使命在于同时实现控制行政权滥用与引导行政权发展的功能。
《行政过程中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探讨了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国家责任,分析了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的正当性及其限度、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手段与功能、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力控制以及行政机制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定位等一系列问题,不仅选题新颖,凸显了作者明确的问题意识,而且采用了正确的研究方法,循着科学的研究思路,形成了系统而独到的基本观点,具有制度推进和理论发展上的重大意义。
写的一般,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