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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沙龙,押沙龙!

(美)威廉・福克纳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04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美)威廉・福克纳  

译者:

李文俊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押沙龙,押沙龙!》充分表达了福克纳的几个典型主题。他的人物融合在他们的历史之中。这里的历史并不单单是一系列事件,而且还包括通过这些事件显露出来的生机勃勃的精神冲突,福克纳在受奖演说中称之为人类精神。依仗着对想像力自我超越的运用,昆丁和施里夫沟通了。在人类精神的领域里亨利和查尔斯同样也是相互沟通的。在超出日常生活的平面上他们能够相互理解。在福克纳的所有作品中,想像力的自我超越使个体同群体连结在一起,同人类内心的真实连结在一起。福克纳作品中许多人物的悲剧性磨难起源于他们对旁人内心世界的茫然无知,或者他们企图把短暂的超越永恒化。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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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得福克纳的第一本书。
  当年看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都没觉得这么拗口难懂= =。
  
  押沙龙是《圣经 旧约》里一闪而过的人物,出现在撒母耳记下篇。
  哥哥押沙龙与妹妹他玛是一个妈生的。哥哥暗嫩是另一个妈生的。三个娃的父亲都是大卫。
  暗嫩暗恋他玛,最终使计玷污了他玛。
  押沙龙听后深吸了一口气,想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一直腹黑的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为自己的同母妹妹报仇雪恨,手刃暗嫩。继而妄想推翻父亲大卫的政权,自己称王。不过最后失败被杀。
  PS:押沙龙一生有三儿一女,女儿的名字也叫他玛。【笑
  再PS:看到兄弟相争以及杀父情节,就好想@卡拉马佐夫兄弟= =
  
  
  回到福克纳。
  拥有部分黑人血统的大哥查尔斯邦
  白人二哥亨利萨德本
  白人小妹朱迪思萨德本
  
  大哥和二哥相识于密西西比大学(大哥当时与一女黑人育有子
  二哥默默的爱着大哥【大雾
  大哥要与小妹订婚
  二哥妒火中烧,从中作梗,不惜放弃继承权,带着大哥走天涯,上战场【雾 其实是知道大哥血统不纯
  二哥忍无可忍,把大哥搞死了
  
  
  
  借鉴了圣经中押沙龙故事的兄妹梗,两男一女梗。两男死一个梗。
  不过大卫很爱押沙龙,但是托马斯萨德本不爱大儿子查尔斯邦。


   首先得承认,部分地方写得的确让人绝望。
   但绝大部分内容阅读起来 我不能把握。 这本书看得太久,以至于我失去阅读的整体感。 我对这本书的好坏无法做出判断。我只想说阅读它是一个挑战。这种挑战超过了我对 尤利西斯 的阅读,因为后者至少给了我接触不同形式的快感,而 押沙龙 押沙龙 让我 陷入无序。


  个人感觉 比喧哗强 主要是调调上 《喧》中昆丁的悲剧感比《押》中的查尔斯·邦 略输一筹 南北战争的历史更使得整部小说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悲剧基调 这是喧哗所不能比拟的 所以我 押沙龙是最佳福克纳作品。还有就是气场 这个东西真不好说 就像韩国电影《杀人回忆》和《黄海》哪个更好 其实都不错 但《黄海》气场略胜一筹。
  《押》中的昆丁作为叙述者之一可有可无 并非像福克纳本人在序言中所说 “昆丁是主角 全书由他的回忆展开” 这是福氏和读者们大玩“续集效应” 这在系列小说中倒也不足为奇 就像 周星驰的电影里 如花总是出现 定能博得观众好感和认同。个人觉得 加拿大室友施里夫这个角色倒挺出彩 至少在《押》中比昆丁显得更有个性。


  读这书太费劲,福克纳走火入魔了吧,意识流流得让人晕头转向不知所云了。网上甚至有专门的flash演示各个章节里错综复杂的年代和事件,小说写到这个程度有点过分了。
  如果《喧哗与骚动》比作《九阴真经》话,《押沙龙,押沙龙!》就是《葵花宝典》,不是正常人能练的哇。


   爱与黑暗的故事
   ——读《押沙龙,押沙龙!》
   文/阳阳
   我用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一本带有自传性质描述其犹太家族的祸福旦夕、悲欢离合的小说的名字来形容这部福克纳最重要的作品:爱与黑暗的故事。
   我不理解人物的复杂心理,总是在揣摩托马斯.萨德本对杰弗生小镇、萨德本百里地、对他的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甚至是那个婴儿,对埃伦、对米利.琼斯,甚至是尤拉莉亚.邦,究竟是真正的爱,那种父亲对孩子的爱、丈夫对妻子的爱、游子对故乡的爱、人对土地的爱,还是只是出于其虚荣心以及一种残忍的又十分传统的歧视心理,为了摆脱他儿时领受的苦难与贫穷而毫无感情地进行利用呢?罗莎小姐称他是罪恶的本源,但因此遭受痛苦,因他不尊重土地而受到土地的报复甚至犯下罪过的人却不只是他一个。
   还有他的儿子们。这又是一个不可理喻的角色,查尔斯.邦,因为他难以观察出的黑人血统,他似乎一直因此对命运不祥的安排毫不在意、泰然自若。他爱上自己所损害的时候,并最终因为黑人血统在娶他的异母同父的妹妹之前被自己的弟弟、战友、朋友所杀害,而直到那个时候,他都带着一种“宿命论者”的世故,与无药可救的悲观情绪。
   那个杀死邦的人,亨利.萨德本,他遗传了他的母亲克的菲尔德家族的那种出于道德、信仰的约束而具有的怯懦,他爱邦,邦令他绝望,他跟随邦离家出走,窥探邦的秘密,而其中那些严重地损害了道德与传统的部分使他带着满腔深深的执拗的忧伤与绝望杀死了邦,使他的妹妹还没作新娘便成了寡妇。
   亨利的妹妹朱迪恩.萨德本毫无疑问比她的哥哥更具有萨德本身上的坚毅,她深刻、冷静、耐心,这个无辜的受害者尽管着墨不多,但深入人心。
   最后是克莱蒂.克吕泰涅斯特拉.萨德本,在前半本书中最容易被忽视的角色,她极像萨德本,萨德本的灵魂隐藏在黑人的皮肤与女性的躯壳之中,因此在许多年的忽视与歧视,在许多年的不公正待遇之下,在日复一日的男人般的辛苦劳作之中,她始终没有自卑,放弃自己的报复,她怀着一种默默的,经久不衰的怒火,来自萨德本的残忍的棱角始终没有被岁月,被年龄磨去。事实上,这个家族在她的手中终结,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七十五岁的老黑人妇女,是怀着一种怎样的激情、胜利的高傲点燃萨德本百里地的大宅,将自己与兄弟的性命终结于熊熊烈火之中呢?而在这些年里,她又是怎样等死一般等待这次复仇呢?
   书中的话比我更能描述与解释这一切:
   “二十年来,萨德本家族的命运开始变得像是一个湖,由条条静静的山泉汇成一个静静的河谷,并且蔓延开去,几乎察觉不出地在往上涨水,一家四口人在明媚的阳光下悬浮其中,感觉到那地下的潜流正开始把他们涌向那出口处,涌向那峡谷,这也将是这片土地的大灾难,于是这四个安详的游泳者突然转身彼此相对,还没有感到恐慌或相互不信任,仅仅是有点警惕,只感到大事不妙,任谁都还未到下面的这个地步:人看看身边受难的伙伴心里琢磨:我何时不再想办法帮助他们而只顾救自己呢?甚至还没有察觉这一时刻临近呢。”
   当然,最终洪水来了。
   在整个萨德本家族走向分裂与毁灭的过程中,种族因素固然祈祷了决定作用。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不平等的观念使美国南方的历史蒙上了深深的罪责,使人加速衰老,内心充满仇恨,它深入骨髓,不仅毁灭自己,还殃及后代与其他无辜的人。然而我确信这种人与土地的冲突、虚荣心、传统的世俗观念与良知与爱的冲突,在这些冲突的威胁下,牺牲与痛苦都是徒劳无用的,并不只发生在许多年前的美国南方,时至今日,它们扔在不断进行着,从未间断,将来也不会结束。
   因此,我们眼前出现的、仿佛是一些幻影,讲述着过去、现在与将来,我们不知道怎样去阻止毁灭的到来,这是一个关于爱与黑暗的故事,我们不知道结局,也许爱最终战胜,也许黑暗更加强大,也许时间洗净一切,因此在这片广袤的人类的故土上,不再有喜悦与哀伤,没有过去遗留下的痛苦,只有无止尽的孤独。


  暮色渐渐围困住我。此时的空气中飘拂着雨水带来的特殊味道:一点土香,些许腥气。可总的说来,那是令人愉悦的气息,仿佛是憋了一天的沉闷到底释放了那般。
  
  我总归是欢喜这种天的,雨淅淅沥沥的落着,叫人有了躲在居室,躲在暗处的理由。呼吸着潮湿的空气,屏气凝神的将自己拖入某种心思飘渺的境地。
  
  这几日,我总是在想念着一本书,一个人,和一段欲说还休的故事。那是久远的让我永远都无法触摸的岁月;那是隐秘的只能用晦涩的方式叙写的心曲;那是如押沙龙般注定的宿命;那是一个家族,一片土地,一个年代的兴衰成败、悲欢离合。
  
  大学时,最崇敬的美国作家是以简明利落的叙事风格称霸一时的海明威,做着华丽的美国梦,憧憬着坚毅的美式硬汉——生活一派横冲直撞、无所畏惧的好风光!而今, “初生牛犊” 年华老去,渐渐害怕着越来越多的东西,向往起“纷繁奢华,曲径通幽”的文字组合。于是,海老当年的“对头”福克纳,越发入我眼帘。福老的作品追求语言的“堆砌”与“精致”,意识在字句间穿梭流动,一不小心便会让人流连了美言佳句而错过隐含在内的心理“冲撞“。他在自己建造的约克那帕塔法小镇里论讨人性、嗟叹命运、编制历史。盘根错节,错综复杂。
  
  押沙龙,押沙龙!另一出约镇的“好戏”。这个名字颇让人思量:Absalom,这个等同于“业障”的人物,圣经里的著名的逆子,成为了这部被称为福克纳最伟大作品的书名。押沙龙,因其妹受辱,而处心积虑的杀死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继而越发嚣张的欲置其父大卫王于死地,但最终未能逃过宿命的安排,发受固橡树时,被人乱刀捅死。这是一个争议性的悲剧人物,作者似乎明确的喻示了他所讲的这个故事的百转千回和其难逃一悲的结果。而文中典型的复调结构里三层,外三层,令整个作品读来格外费力。我只读了个粗浅便直叫:福老的创作才能实在了得,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之巅峰!
  
  人的心理是个奇特的玩意。爱恨情仇充斥其间,说不清道不明。
  
  那幽闭了多年的百叶窗,那爬满了院墙的紫藤花,那到处弥漫着的阴森感,那长篇累牍难以啃噬的语句,那随处引领人心的微妙气场。
  
  我仿佛置身在曲折恐怖的希区柯克影片中,屏气凝神的等待揭秘时刻。
  
  那么多的铺陈,那么多的抽丝剥茧,那么浓重的哥特气氛,只为了让最终的结局到来时,读书的人不至于太过惊吓,太多惘然。每一个人在读福克纳作品时,都成为了好奇的侦探,为了将真相大白天下而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去反复咀嚼,再三思量每一句,每一行。似乎是简单的语句中也蕴藏了无限的秘密那般。
  
  读着,思着,唏嘘着。长篇的文字优美动人,充斥着的情感随处灵动,只是,这犹如披荆斩棘般拨开重重阻碍所窥探到的人之心理,或明或暗,或美或丑,实在叫人煞费思虑。但我想,我依旧嗅到了属于他们的味道,那是从百多年前的密西西比河飘来的湿气,叫人纠葛,令人怀想。于是,我决定,不管前路有多漫长,此山有多高深,这书有多“扑朔迷离”,还是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爬上去,读下来。
  
  


  还没有看完,写个简短说明:一个朋友非常喜欢的作品,是本全英文书原版,书名中没有“押沙龙、押沙龙”这两句,作品的主题我很喜欢,有点和《百年孤独》一样的感觉,又有点想《飘》的那种感觉。都给人一种历史感。


  
  
  卡洛斯富恩特斯曾在他的書中介紹過福克納這本名著
  
  讚歎此書人物內心轉折描寫與現實局面恰為一體
  
  聖經中押沙龍作為大衛的兒子因與同胞兄妹行不軌之事而逃亡
  
  後暗懷恨心 私下立志做梟雄而篡父位
  
  而書中運用這一典故描寫一對有血緣關係的情人及其家族的變遷
  
  西方文化似乎總是建立在聖經之上的
  
  不論是與福克納恩怨多年的海明威還是眾多名家


  作为一个大三的学生,介于思想厚度和阅历厚度的问题,实在看不大懂,那我就来浅薄的评价一下这本书吧。简洁的说,这书讲的就是一对兄妹爱上了同一个男人,却发现那是他们同父异母的哥哥的故事


  
   一、
   1.那并没有陡然打住而是渐渐消失隔了段长时间又渐渐响起的话音,像一道溪流,一行细流从一摊干涸的沙砾流向另一摊(描写昆丁听罗沙小姐的冗长的谈话时的感受)
   2.这张古香古色的旧时的讲究便笺上写满了娟秀的墨水褪了色的一行行挤得很紧的字迹(罗沙小姐的字迹,细致的描写)
   3.在百叶窗紧闭的门厅的晦暗里,空气甚至比外边的还要热,仿佛这儿像座坟墓,紧闭着整整四十三个炎热难当的悠悠岁月中所发出的全部叹息(这句子写得真是……不得不感叹一下只有福克纳才能想出这么绝的句子)
   4.因为在我耳朵里这房子里安息日下午的寂静比打雷还要响,甚至比扬扬得意的狂笑还要响(单独看---一般;放在书里看---好几般)
  
  
   二、
   1.那是个紫藤花盛开的夏季。晚饭后他们坐在前廊上等昆丁动身的时候到来,这当儿,暮色里充满了这种这种花的香气以及他父亲抽的雪茄的气味,而围廊下深远、蓬乱的草坪上,萤火虫轻盈而随意地飞过来又飘过去——五个月后,康普生先生的信将把这股香味、这股气味,从密西西比州越过新英格兰那迤长、铁一般硬的雪野带进昆丁在哈佛的起居室。(一般要写香气,我们都会说“空气里充满了……的味道”,福克纳写的是“暮色里……”)
   2.也说不定是女人家并没有那么多的心眼,只不过在她们看来,再差的婚礼也比不举行婚礼强,而嫁给恶棍的隆重婚礼也比嫁给圣徒的简陋婚礼强。(貌似很伟大的那群作家都很懂女人心)
   3.P46 ……就像你骑着一匹马穿越荒野跨过树木时必须和那匹坐骑互谅互让一样,而你所以能控制这马儿,完全是靠着你的这种能力;不让这畜生知道你其实并不能控制它,实际上它是较强的一方(暗指“命运”?还有,这句话连同之前的N句话的关系实在是……)
  
  
  
   最后讲一点点感想:很多人都知道福克纳和海明威两个人在世时互相瞧不起,经常吵架,原因就在于两个人都对对方的写作风格颇有微词,一向追求干净简洁利落风格的海明威觉得福克纳写的东西太啰嗦,以文学实验探索精神著称的福克纳批评海明威不敢冒险创新。的确,两个人的风格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文风,但是毫无疑问都对后来者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这俩人也都在有生之年获得了足够的money和名望以及诺贝尔奖(这里要讲一下我觉得有的作家真的太悲剧了,尤其是那些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声名显赫的人,比如卡夫卡,生前无人知晓,死后被尊为巨匠。关键是:大哥啊,他都已经挂了,很明显不会知道自己死后多么有名啊,死后的名声对于他们这样的人而言无疑是没有什么价值和实际意义的;还不如一个流行畅销作家,至少在活着时有钱有名望,就足够了,死后就算被人贬低到地核里他也不会晓得了,对他本人也没啥影响了,他又不会从坟墓里跳出来检讨自己当年写了那么多垃圾,right?)。但是呢,其实没有必要啊,就像董衡巽先生所言,二者各自代表的风格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因为文学本来就是一个多元化的,没有固定评价标准的东西,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去争个谁比谁好,或者《喧哗与骚动》和《老人与海》哪个更加伟大的问题。我觉得董先生所言甚是啊,文学本来就没什么标准,文学其实是很私人化的,你可能觉得鲁迅写得很垃圾,那其实没什么,因为那是你自己的观点,与别人无关,那也并不能证明你的水平差,再说了就算差又怎样,文学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现在流行一种人,不仅在文学上,在各个领域里都有他们的忙碌身影:他们以自己所信奉的东西为唯一经典,其他竞争者一律是垃圾,永远没有自己尊崇的偶像好(譬如NBA论坛上每天可见的为James和Kobe哪个更厉害的争论与互相攻击谩骂),凡是与自己意见相左的观点都是幼稚,凡是拥有不同态度的人都是水平差、没眼光……类似这样的人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其实真的不少。当然,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去理性、客观、宽容地看待别人的意见或行动,但是一个每个人都唯我独尊、没有宽容心的社会,这真的不是一个美好的社会,我不希望将来和自己的女儿讲“这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哦”的时候,心里却不得不说“宝贝女儿,其实这是假的,你迟早会发现这个世界混乱不堪,根本不是你任何时候想象的那个世界”……


  喜欢纯文学 而如果错过福克纳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而如果喜爱福克纳而没有读<<押沙龙,押沙龙!>>就象到了中国却没有登长城怎一个憾字了得
   初识福克纳是在初中时买的一套<<少儿百科全书>>的世界文学简史美国部分 那时只知海明威 马克吐温 对于福克纳全然陌生 而阅读福克纳则是大学时 我读了图书馆里所能找到的福克纳小说
   在用了三天的时间啃完<<喧哗与骚动>>之后深陷约克那帕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 于是尘埃未定始建于上个世纪的破旧的图书馆里有了一个上下求索福克纳每一粒文字沙砾的朝圣者 众里寻他 千回百转 猛然回首<<押沙龙,押沙龙!>> 默然于外国文学专柜不起眼的角落里 尘埃落定 脉脉含情
   福克纳研究大家李文俊教授将<<押沙龙,押沙龙!>> 封为最能代表福克纳文学风格 福克纳小说中最艰涩最难以卒读的一部 阅读<<押沙龙,押沙龙!>> 绝对是对以往阅读经验的挑战和颠覆 是对一个人阅读极限的挑战和拓展 甚至是对一个人神经及情感的承受门阀的考验和提升 记得当我读完<<押沙龙,押沙龙!>>全文 掩卷而思 抬头仰望星空 微风徐徐拂面而过 有关此岸世界的感知触觉一点一点回归到躯体里 这也许就是魔鬼上身抑或灵魂出壳的颠峰体验(高峰体验) 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第一次阅读<<变形记>><<城堡>>第一次阅读<<雪国>>第一次阅读<<活着>>第一次阅读<<妻妾成群>>...都有类似这样的感觉 而那一次最强烈 希望所有有愿的赤子有幸阅读福克纳体味<<押沙龙,押沙龙!>>
   于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歌德的<<浮士德>> 紫氏部的<<源氏物语>>...一直想读而不敢读的大部头 我一路呼啸而过 就象高尔基所言:像爬在面包上的饥饿者 而我越吃越饿 我心中一直有着这样的困惑:还有比<<押沙龙,押沙龙!>>更难逾越的阅读高峰吗 有着这样的困惑我得一辈子读下去 这也许是此生的幸与不幸
  


你看得太久 所以才会失去阅读整体感 你应该像我一个朋友那样读了5遍 然后就独处味道了 真得不比乔伊斯差 你试着再读几遍吧 记住 一定要把那个味儿读出来···哎 不过话说回来 可能你本人没有那种经历和体验 很难体会了


lz看的是书还是电影?


文学和电影本来就有联系 都是相通的


《喧哗与骚动》尚能靠不同的字体看懂~《押沙龙,押沙龙!》看得要崩溃了....


呵呵 只能说你没读懂 或没多读 我认识一个17岁的小孩子 他读了至少5遍 现在读懂了 你们这些成年人情何以堪?


啥叫读懂?


一看这作者这长相 就知道他没什么出众的才华


我笑了~


請問FLASH在哪裏有看?


克莱蒂不算是复仇吧,倒是对亨利的保护,也是对萨德本家族的守护。最后她把罗莎带来的救护车当成是来抓杀了邦的亨利,才一把火烧了大宅。


写的很好呀~文字很优美,刚读完第一遍,觉得甚是深奥复杂,但确实抱着好奇和期待读完的,伟大的作品一部啊~


和海明威相比,我也是更爱福克纳,最爱的是《喧哗与骚动》。


正在看,的确很多文字堆砌在一起,让我有时候找不到句意,读的过程很辛苦,希望结局能够美好。


感觉没有针对这本书说什么


ABSALOM的翻译不是押沙龙吗?好好的书名,为什么就是不能翻译的时候留着英语。
上课的时候我最讨厌这本书,现在却如此怀念。
英文真的很难读懂,但是读下去又很有味道,不断得循环循环,故事就这样旋转着叙述出来。


读英文的话的确很难读懂,但是我的感觉是越读越有味道,而到最后一部分读完,回头想来,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又有人世唏嘘不胜感慨的味道~~厉害的作品


写得原来是同人


他妈的,说的真明白。
兄台爽快人。


彼此彼此~


是翻译的问题嘛?!!


其实不是啦 因为福克纳本身写得就复杂难懂 译者只是把这种难解和复杂传递过来而已的


刚读完.....深呼一口气


感觉如何


为什么我看你的书评。。就和看书一样看不懂阿阿阿阿。。。


!好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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