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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人马

[美]罗·佩·沃伦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年6月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美]罗·佩·沃伦  

页数:

446  

字数:

378000  

译者:

陶洁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作品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休伊·斯的生平为基础,描写主人公威利·斯塔克,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农家子弟,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怀着改革政治,造福于民的美好愿望,一步步走上州长的位子。但此后却大搞独裁政治,拉帮结派,党同伐异,在贪污腐败的泥坑里越陷越深,最后遭到一个医生莫名其妙的枪杀……。尽管作者声称无意创作政治小说,但是因其对美国社会种种不公正现象的无情揭露,对美国腐败政治的有力抨击,《国王的人马》仍然成为一部寓意深远的政治小说和能够准确反映当时美国现实的社会小说。

作者简介

罗伯特·佩恩·沃伦(1905—1989),当代美国的一大文豪,“继福克纳之后最杰出的南方小说家”。《国王的人马》是他的代表作,曾获普利策奖,并被搬上银幕。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梅逊市  你要去梅逊市的话,得顺五十八号公路,从东北方向出城。这是一条很好的公路,新修的,或者说,我们走这条路的那一天,它还是新的。放眼望去,它笔直地延伸出好几英里,正中是一条黑线,两旁的白石板把黑线衬托得平展光滑;它闪烁着柏油亮光。白色的石板在阳光的照射下热气腾腾,十分晃眼,只有这条黑线清晰可见,向着你扑面飞驰,伴随着车轮的呻吟令人眩晕倦怠。但是,如果你不目不转睛地凝望这条黑线,不深深呼吸,不使劲拍打后颈窝,那你就会不知不觉睡眼朦胧,等你清醒过来,汽车的前右轮已经拐进石板路肩的黑灰土里去了。你想把车子再开回公路,那可是办不到了,因为石板比路边泥地高出一截,像路缘一样。汽车往下冲时,你也许想伸手去关掉马达,可是当然来不及。于是,一英里以外,一个在刨棉花秸的黑鬼会抬起头来,他将在颇有讽刺性的、仿佛带着砒霜的绿色棉田上空看到一股黑烟在猛烈的金属激荡声中上升到蓝天。于是他会说,“我的老天,又翻了一辆汽车。”另一个在边上一垅干活的黑鬼便说:“上帝保佑。”第一个说话的黑鬼会咯咯地笑上几声,又扬起锄头继续干活,锄板像反光仪似地在阳光中闪闪发亮。几天以后,公路部门将派人在出事地点的道旁黑土中作个标志,插上一根带小方块铁牌的铁棍。方方的铁牌漆成白色,上面用黑色画着象征死亡的骷髅。再过不久,杂草丛中的蔓藤便顺着铁棍攀援而上。  然而,如果你及时清醒过来,不让车轮挂在石板下面,你便会顺着使你眼花缭乱的大路继续疾驰前进。偶尔有一辆汽车从耀眼炫目的公路上对面驰来,带着呼啸声疾驶而过,仿佛万能的上帝赤手空拳把铁皮屋顶拆下来。前方棉田和天空相连的远处地平线上,白色的石板闪闪发光,犹似一池清水,路面仿佛淹没在水中。你向着它飞驰,然而这一片粼粼发光淹了水似的路面永远在你的前方,就像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你会经过那些带白方铁牌的小铁棍,那些画着骷髅、标志出事地点的小铁牌。因为在这片土地上内燃机的时代已经自动到来。在这里,小伙子个个都是巴尼·奥德菲尔德,姑娘们都穿挺括的细棉布或亚麻布做的带小孔的绣花衣裙;因为天热,她们不穿短衬裤。她们的脸庞小巧细腻,令人心荡神驰。飞驰的汽车带起一阵阵疾风,掠起她们两鬓的头发,你可以看到发根处细碎的汗珠。她们低躺在座位上,纤细的脊柱扭曲着,弯着的膝盖向着车前挡泥板高高耸起,两膝并不靠拢,承受着从车头通风口吹出来的冷气,如果这算是冷气的话。这个地区,汽油味、刹车皮圈的糊焦味和烈性劣质威士忌酒要比没药树脂香甜得多。八个汽缸的玩意儿轰鸣着绕着红色的山峦,带起一阵阵四下飞溅的砂砾石。要是它们冲下山坡,下面恰巧是平坦的大路,它们冲到新铺的石板路面上,就该感谢上帝保佑了他们这些海员(海员常易出事。此话意为祈求上帝保佑在车中的人免于车祸)。  顺着五十八号公路继续向北,乡村景色起了变化,平坦的地势和一望无际的大片棉田全都消失。远处的大宅、宅旁的橡树,和棉田边一排排刷成白色、式样相同的、棉花一直长到门口的小木屋全都不见踪影;小木屋连同那些坐在门前像黑比立肯般吮着大拇指瞧着你走过去的小黑娃娃也都无影无踪了。这一切都留在汽车的后方。这里是红色的山峦,山丘不高,沿着篱笆全是丛丛黑莓,河边低地长着一簇簇黑皮橡树。偶尔有的地方长着一些乱砍滥伐后重生的松树。为了开辟牧羊草场而纵火烧掉的松树留下焦黑的残根;尚未毁灭的松树则长得十分茂密。棉田紧挨着山边,棉田里沟渠纵横。玉米叶子僵硬地低垂着,叶面上布满黄色的道道。  早先,这里是一片松树林。然而如今松树已经荡然无存。混蛋们来到这里,盖起木厂,铺起窄窄的铁轨,拼拼凑凑开办起出售食品和日用品的商店,工资每天一块钱。于是,为了挣这一块钱,人们从丛林里闻风而来,从上帝都说不上的地方蜂拥前来。他们赶着大车,大车上斜堆着五斗橱和床架,五个孩子挤成一团;车座上坐着老伴儿,她头上戴顶有撑边的帽子,齿龈上沾着鼻烟,怀里抱着个吃奶的娃娃。木锯高声欢唱,商店伙计递过赤糖糊和腌猪肉,赊购的钱在大型账簿里登记入账。于是北方佬的钱币和南部邦联的愚蠢互相合作,共同医治四年来兄弟残杀所遗留的伤痕。人人兴高采烈,仿佛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终于,忽然有一天,松树砍伐殆尽。木厂拆除。窄窄的铁轨上听任杂草丛生。人们把商店拆了当柴烧。一天一块钱没有了。大伙儿溜之大吉,他们手上戴着钻戒,身上穿着线面呢,一去不复返。但是不少人留了下来,看着饮水的沟渠被红土越淹越深。这些人以及他们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留在梅逊市。他们总共约有四千人。  你顺着五十八号公路,经过轧棉厂、水电站、黑鬼木屋区,颠簸着越过铁路轨道,便进入一条街道。那里有很多原先是白色的小房子,屋顶是洋铁皮做的,阳台屋檐装饰着褪了颜色华而不实的精致的花边织物。庭院里的树木叶子晒得发蔫。在那里,尽管你的八十马力的头部带活塞的玩意儿(你起什么名字都可以)以每小时四十英里的速度行驶,马达不断地轰响,你还是听得见七月的苍蝇在青翠的草木间嗡嗡地叫个不停。  我上一次去梅逊市看到的就是这番景象。那是大约在三年以前,1936年的夏天。我坐在第一辆汽车里。这是一辆凯迪拉克,里面还坐着达菲先生、我的头儿、头儿的妻子和儿子,以及糖娃。第二辆汽车没有我们的高级,缺乏我们这辆汽车所具备的兼有灵柩车和远洋轮特有的肃穆优雅的气质;但是在乡村俱乐部停车场里,它绝不会给你丢脸,绝不会让你羞愧得满脸通红。第二辆汽车里坐着几个新闻记者和一位摄影师,还有头儿的秘书萨迪·伯克。她的任务是保征这些记者、摄影师不喝得醉醺醺的,保证他们能够清醒地到达目的地,干他们该干的事儿。  凯迪拉克由糖娃驾驶。看他开车是一种快乐。换句话说,你要得到这种快感,就得把一切置之度外,不去想象一个一两吨重的昂贵机械,以一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飞驰,颠翻三次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儿;你还不能分心,要能做到专心致志地欣赏糖娃全身肌肉的协调配合,他的尖刻的幽默以及选择瞬息时机的本事。他明明看见迎面驶来一辆满载汽油的大卡车,却偏偏飕地越过一辆装载干草的大车,飞快地从卡车和大车之间迅速缩小着的空档冲过去,汽车后轮的左侧的挡泥板几乎擦着卡车,差点没把卡车司机吓出心脏病;而右侧的挡泥板又替大车的骡子擦了下鼻涕。然而,头儿喜爱这一切。他总是坐在前排糖娃的身边,不时看看示速器和前面的大路,等汽车从骡子的鼻子和油罐车之间钻了过去,便对糖娃会心地,一笑。这时候,糖娃的脑袋便会抽动起来——他憋着一肚子话而说不出来的时候,脑袋就会抽搐扭曲。糖娃开口了。“混——混——混,”他终于憋出一个字,嘴里口水四溅,好像喷雾器在喷洒药水。“混——混——混——蛋,——他看见我开——开——开——”他向着挡风玻璃内侧喷射唾沫——“开一一开——开过来了。”糖娃不会讲话,然而,他的脚一踩上加速器,他就有办法表达思想感情。他在中学的辩论比赛里是不会赢得名次的,可是很少有人想和糖娃辩论。了解他  的人,看他用那支38毫米口径的手枪——这把手枪像个肿瘤似地夹在他的左胳窝下—一表演过枪法的人都不会跟他辩论的。  听到糖娃这个名字,你准以为他是个黑人。然而,他不是黑人。他是爱尔兰人,出身贫苦。他身高只有五英尺二英寸,尽管不到二十七八岁,脑袋已经开始秃顶。他系红色领带。在领带和衬衣下面的贴肉处戴着一根项链,上面有个天主教圣徒像。我总是祈祷上帝,希望这是圣克里斯托弗的头像,而圣克里斯托弗又在坚守岗位,发挥神灵作用。其实,糖娃真名叫奥谢安;因为他爱吃糖,大家才叫他糖娃。他一走进饭店,就把桌上糖碗里的方糖块全部拿走。不管到哪儿,他口袋里总是装满方糖块。他往嘴里扔糖块时,你可以看到糖块上沾满灰黑色的细布绒头儿——人人口袋里常有的布绒头儿——和香烟的烟丝。  他把糖块扔进嘴里,越过一排歪歪斜斜的小黑牙齿。他吮糖时,那瘦小的、略带神秘味儿的爱尔兰面颊便陷了下去,使他看上去像一个营养不良的爱尔兰民间传说中指点宝藏的矮妖精。  头儿坐在前座糖娃的边上,眼睛盯着示速器。他的儿子汤姆和他坐在一起。当时汤姆不是十八便是十九岁——我忘了他的确切年龄——可是你会觉得他的年龄还要大一些。他个子不大,不过发育得完全像个成年男子:他两肩宽厚,头颈挺直,没有那种脖子细长瘦弱的娃娃脑袋的模样。他曾是中学足球英雄。前一年秋天,他是本州大学一年级学生球队中最为著名的人物。他的名字上过报纸,因为他实在踢得出色。他知道他非同一般,是个名手。他有一张光滑英俊的面庞,嘴里总是慢吞吞而又傲慢地嚼着口香糖,半合着的眼皮下,蓝色的眼睛缓慢而又无礼地扫视着你,也扫视着整个混帐世界。你一眼就能看见他那自命不凡的神情。可是,那一天,他和头儿威利·斯塔克坐在前排,我看不到他的脸。我记得我当时想过,他脑袋的形状和姿态跟他老爸爸真是十分相像。  斯塔克太太——露西·斯塔克——头儿的妻子、泰尼·达菲先生和我坐在后座——露西坐在我和泰尼之间。我们三人算不上是快活的伙伴。首先,汽车闷热得叫人提不起精神聊天闲谈。其次,我在观看车外的来往交通,密切注意是否会出现类似从油罐车和干草大车夹缝中穿过去的场面。第三,达菲和露西·斯塔克一向合不来。所以,她坐在达菲和我的中间,想自己的心事。我猜她可想的事儿很多。她至少可以回想,从她还是个姑娘在梅逊市开始教书到嫁给一个农村青年,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当年,这个乡下青年,面孔和脖子被阳光和炎热磨砺得黑红粗糙,长着一双笨拙的大手,一头浓密的褐发耷拉到眉毛上,(你从报纸上千百张威利的照片里找到他的结婚照看上一眼,便能知道他那时的模样。) 他凝视她时,眼睛里充满忠心耿耿的热爱和惊讶赞叹的神情。  她坐在乱冲猛撞的凯迪拉克里,可以回味的事情太多了。世事沧桑,人情反复,实在值得回味。  我们驶进那条两边房屋原是白色的街道,来到了广场。这是星期六的下午,广场上熙熙攘攘。草地周围密密层层停满了大车和破汽车。草地中央是县政府办公大楼。这是一幢南北战争以前建造的红砖房,久经风吹雨打早就应该重新粉刷。楼房顶部有个小小的塔楼,塔楼四周都是钟面。你再仔细一瞧,就会发现这并不是真正的钟,而是画出来的假钟面。时针一概指着五点钟,不像那些三流珠宝店门口画着的大钟,总是指向八点十七分。我们跟在做买卖的人群后面缓缓行驶,糖娃使劲揿喇叭,脑袋一抽一抽地,吐沫四溅,嘟囔着,“混——混——混——混——蛋。”  汽车在杂货店门前停下。糖娃还没绕过汽车来开车门,汤姆就已经下车,紧接着头儿走下汽车。我下车后,把露西·斯塔克搀出车外。她从令人恍惚的闷热和沉思中清醒过来,说声“谢谢”。她在人行道上稍站一会儿.扯扯臀部的裙子。跟当年使乡下佬威利·斯塔克心荡神驰为之倾倒的身材相比,她的体态当然有些臃肿了。  大腹便便的达菲先生颇为费劲地把身子从凯迪拉克里挪了出来。我们大家走进杂货商店,头儿把门拉开,让露西·斯塔克先进去,他跟在后面,我们随着他鱼贯而入。店里顾客很多,穿工装裤的男人一字排开,站在汽水饮料供应器前面,女人们挤在卖花花绿绿、好看而不实惠的便宜货柜台的周围。小孩子们一手拽着母亲的裙子,一手拿着蛋卷冰淇淋,淌着鼻涕,瞪着像彩绘瓷弹子似的眼睛凝望四周男人的世界。头儿挺谦让地站在汽水饮料柜台的人群后面,他手里拿着帽子,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脑门上。一个舀冰淇淋的女孩忽然瞥见他。  她脸上立即流露出慌张惶惑的神情,仿佛她坐在教堂里做礼拜时,腰带忽然崩开。她扔下舀冰淇淋的勺子,快步向店堂后面走去,青绿色的罩衣下臀部快速地摆动着。  刹那间,一个穿着一件早就该换洗的白外衣的秃脑袋小个子从店堂后面跑步出来,死命地想挤过人群。他挥着手使劲推开顾客,嘴里大声喊道,“这是威利啊! ”这家伙朝着威利奔来,威利走上几步去迎接他;于是这个穿白外衣的家伙使劲抓住威利的手,好像他快淹死了似的。他不是像通常人们见面时那样握手致意,而是死死地抓住威利的手,浑身抽动,口中念念有词地重复“威利”这两个神圣的字眼。他惊魂稍定,便转向远远地站成一圈瞪着眼睛围观的人群大声宣布,“我的上帝,伙计们,威利来了! ”  他的话完全多余。围观人群的神情说明,三岁以上的公民,如果不知道这位身材魁梧穿白色西服的人就是威利·斯塔克的话,那么这个公民就是个白痴。其实,他只需要抬起头,看一下高高地悬挂在汽水供应器上方的巨幅照片。  这张照片比真人还大六倍,照片里的人长着同样的脸庞,但一双大眼睛带着一种昏昏欲睡的内向的神情(穿白色西服的人现在并非如此,但是我看见过这种懒洋洋的、毫无生气的眼光) 。眼睑和颚下的垂肉有些松弛,厚厚的嘴唇尚未耷拉下来,你仔细一看,倒像是两块砖头紧紧地摞在一起;蓬乱的头发披散在方方的并不很高的前额上。照片下面的题词是:我悉心研究的是人民的心愿。这句话标有引号,并有署名:威利·斯塔克。我在成千上百个地方,从赌场到宫殿,都看到过这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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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伯特·佩恩·沃伦,当代美国的一大文豪,“继福克纳之后最杰出的南方小说家”。《国王的人马》是他的代表作,曾获普利策奖,并被搬上银幕。作者声称无意创作政治小说,但是因其对美国社会种种不公正现象的无情揭露,对美国腐败政治的有力抨击,《国王的人马》仍然成为一部寓意深远的政治小说和能够准确反映当时美国现实的社会小说,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反腐倡廉活动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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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的介绍说是一本政治小说,我以为是写国王的,但事实上不是,国王并不完全是主角,那些人马才是主角。当然最大的主角是杰克,全书的叙述者。

让我来梳理一下故事。

威利是州长,是个独裁的家伙。杰克原来是个记者,后来给他当跟班。杰克学的是美国历史。明确地说,他是一个能挖人墙根的家伙。故事起因于欧文法官决定友持威利的一个对手。于是威利让他去挖殴文的墙角,看看这个正直的乡下法官有没有见不得人的事。挖到了,很快就挖到了。欧文曾经受过贿赂,然后投身到一个大公司里当法律顾问,拿高薪,以此摆平自己账目。

欧文是杰克的老邻居,杰克童年的最好朋友,差不多相当于是精神上的父亲。杰克的母亲是一个不停换丈夫的人,他的丈夫跑掉了,表面的理由是丈夫不能满足她的各种物质需求。事实上,这里有一个天大的密秘。因为欧文才是杰克的父亲,她不停地换丈夫是因为她不能和欧文在一起。她的举动里不乏报复性。

欧文原来是老州长斯坦顿的司法部长。斯坦顿的女儿安妮曾和欧文热恋过,斯坦顿的儿子亚当曾和杰我是好朋友。亚当后来是一个非学好的医生,一个非得做善事就不可的人。安妮在做一个儿童中心,她希望威利能给她批些钱,然后,她说她爱上了威利。威利要做一个医院,一个六百万的医院,一个自己死后可一直办下去,让全州不管什么人都可以去免费看病的医院。她要威利让亚当去当院长。

威利身边还有三个重要的人。泰尼·菲达,一个无耻的走狗,威利的副手。他是一个条狗。他希望让威利政敌的一个手下来承包医院的建造。这样的话,这个建造商就可以出卖那个政敌。萨迪,一个很厉害的政客,她帮助威利从一个满脑子理想傻乎乎的农村青年成为一个州长,她和威利长年通奸,但得不到名份;还有一个叫糖娃的结巴,他是威利的司机,枪法准、车技好,头脑简单,忠心耿耿。

本来,一切都没有问题。欧文在杰克拿出自己当年贿赂并致人死亡之后,自杀了。失去欧文的支持,政敌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但是这个时候,威利的儿子汤姆出事了。一个姑娘大了肚子,政敌把姑娘的爹推到了前台。要求汤姆和那个破货结婚。于是威利就决定接受泰尼的建议,让政敌的同伙来接手医院的建造。

但更糟的是,汤姆在一次球赛中被人拌了一下,全身瘫了,威利因此决定要和分居年的妻子露西重归于好,并决定按原来的意图,取消答应泰尼的医院建造合同。这样,一直还有一丝希望的萨迪受不了了。她明白亚当是个过于理想主义的人,就让泰尼给亚当打电话,告诉亚当,威利之所以会让他当医院院长,是因为他妹妹和威利睡觉的缘故。于是亚当去州长府枪杀了威利,而他自己也在几乎同时被糖娃射杀。

欧文把自己的房子留给了杰克,杰克回到小镇,和安妮在一起。

大致是这样吧。不是很复杂。

复杂的是那些重要场面的描写,这部小说在场面上来说是非常伟大的,那些精准的描写,俯拾皆是。随便抄几句吧:露西很男抬起头瞥了头儿一眼,又马上避开目光,扶起一个盐瓶。粗一看,露西的举动很自然,符合妻子的身份。任何妻子在丈夫吃完晚饭,推开盘子说他要进城去一儿时都会这样看丈夫的。不过,你马上知道,露西和她们不一样。她的眼光里没有询问、抗议、反驳、命令,也没有自我怜悯、哀泣或你不爱我之类的神情。她的眼光没有任何含意,因而非同寻常。这是一种精湛的技艺。这种表示领悟而没有评价和反应的眼神堪称绝技。如若不信,你不妨一试。

这样的描写,夹叙夹议,太多了。最牛逼的是第七章,那种热烈恋情的描写,可以与任何你提得出来的伟在爱情篇比相媲美。关键是,在强烈的爱里,爱不是全部,这个恋爱里面有人物的个性存在,那就是杰克的懒散和安妮的大家小姐的理智和谨慎。它比所谓纯粹的爱情都更真实。

书里对威利的政治手段有很多介绍。比如他说:天下根本没有什么值得人干而又能保持尊严的事情。你能想得出一件真实意想干,而且能够干,还可以何持尊严的事情吗?人天生就不是这样的材料。

在他让杰克去威吓欧文的时候,他说:我没有叫你去诬害他。我从来没有叫你诬害过人,对吗?他又说:因为没有必要。你不必去诬害别人,因为事实足以能说明问题。

这就是说,他是一个恶棍,但并不是他本身作了多大的恶,而是他利用了对手所作的恶。

除了露西,所有的人都是恶的。但露西是那么的无力。整本书都在暴露人身上的恶,但这种暴露不是批判。恶是上天所赐。每个人都在与自己天生的恶作斗争。欧文是在遗忘,杰克的母亲是在用更大的恶来掩盖,安妮想改变一些人的恶,但她需要威利。亚当也一样,他与整个世界脱节了,但要想多做善事,他仍然需要威利的帮助。威利,他要除恶,他就得利用别人的恶,于是他得首先做恶。杰克呢,他随波逐流,他是一个恶的受伤者,他对恶无法改变,也不想改变,他得过且过。

所以全书的最后,借着杰克那个戴绿帽子的、后来做了布道者的假父亲的说这么说:上帝创造人的时候早就知道人是注定要犯罪的,上帝造人是他可怕的无限威力的标志。因为对于善至美的上帝,如果仅仅要创造至善至美的话,那是易如反掌、不足挂齿的小事。但是,说句实话,这种做法不是创造,而是延伸和扩充。只有分离才是一致:上帝创造,真正创造人的唯一办法是使人脱离上帝自成一体,而脱离上帝就是邪恶。因此,邪恶的创造是上帝的天国荣誉与神力的标志。只有这样,善的创造才可能是人的荣誉与力量的标志。但善的创造要依靠上帝的帮助。依靠他的帮助和智慧。


收到了,内容咋样不知道,因为根本没看,也不打算看了,字实在是太太太太小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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