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荣耀
2012-4-1
上海译文出版社
(英)格雷厄姆·格林
328
167000
傅惟慈
无
本书讲述一场反教会的革命席卷了墨西哥,波及到了偏远的南方小州。当地教区的神父们被迫害致死,只剩下了最后一名神父过着逃亡的生活。《译文经典:权力与荣耀》中在逃亡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不同的事物和人,心灵上受到强烈的冲击。最后,他也没有逃脱死亡的厄运,但此时,另一名神父又踏上了这片土地。
格雷厄姆·格林(1904—1991),英国大师级小说家。他悲观厌世到极点,却又最关注灵魂的挣扎和救赎;他作品中“恶”无处不在,暴力、犯罪、背叛、堕落比比皆是,可最惊心动魄的却是个人内心的道德和精神斗争;他作品中的人物卑琐、绝望至顶点,可是污泥中却能绽放人性的光彩;他称得上是20世纪最严肃最悲观最具宗教意识的作家,可同时又是讲故事的圣于,是20世纪整个西方世界最具明星效应的大师级作家之一、英国20世纪读者最多的小说家之一。
第一章 港口 坦奇先生到外边去想给自己弄一罐乙醚,他走到了炎炎的赤日下和白热的尘沙中。几只兀鹰用鄙视的眼睛从屋顶上冷漠地看着他:他还没有成为一具腐尸。坦奇先生心中隐隐地感到一阵厌恶,他用几乎劈裂的手指甲从路面上抠出一块土块,有气无力地向那些兀鹰抛去。一只鹰扑扇着翅膀飞走了。它从小镇上飞过去,飞过一个小广场,一座曾经当过总统和将军的某位历史人物的半身雕像,又飞过两个卖矿泉水的货摊,一直向河口和大海飞去。它在那里是找不到什么东西的,鲨鱼在那一区域也在寻找腐烂的尸体。坦奇先生继续往前走,越过小广场。 一个带枪的人靠墙坐在一小片阴凉里,他向这人道了句“Buenos dias”。但这里并不是英国,那个人并没有回答他的问候,反而一点也不友善地瞪着他,倒仿佛这个人一辈子没同外国人打过交道,倒仿佛他嘴里镶嵌的两颗金牙同坦奇先生毫不相关似的。坦奇先生汗流浃背地从他身旁走过去,之后他又走过已改成财政局的一座教堂,一直向码头走去。路已经走了一半,他突然忘记自己为什么要到街上来——是要买一杯矿泉水吗?在这个禁酒的国家,人们只能喝矿泉水——要么就是喝啤酒,但是啤酒由政府专卖,一年中除了几个特殊节日外,售价是极其昂贵的。坦奇先生感到一阵反胃——他不可能为买矿泉水上街。当然了,他是出来寻找罐装乙醚的……航船早已靠岸了。他在午饭后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就听见了从船上传来的欢快的哨音。坦奇先生又走过一家理发店和两家镶牙馆,从仓库和海关之间的出口走到河岸。 河的两岸是种植园,河水沉滞地流向大海。奥博瑞贡将军号靠在码头上,缆绳紧系,码头工人正在往岸上卸啤酒。摞在码头上的啤酒已经有一百箱了。坦奇先生站在海关办事处的阴凉里,他在想: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呢?暑热弄得他晕头晕脑,他的记忆力差不多完全丧失了。他把一肚子闷气化作一口浓痰,呸的一声往空中一啐。这以后他在一只木箱上坐下,等待着。他无事可做,五点钟以前是不会有人来找他的。 小火轮奥博瑞贡将军号船身大约三十码长,甲板上残存着几英尺破旧的护栏和一只救生艇。一条烂绳索上悬着一个铃铛,船头摆着一盏油灯。如果运气好,碰不上从北方刮过来的强烈风暴的话,说不定它还经得起大西洋风浪两三年吹打。但一旦被卷入这样一场风暴,它也就寿终正寝了。好在这也无大关系,因为船上的乘客在购买船票时不管愿意或不愿意都上了保险。夹杂在一群爪子被绳索系住的火鸡中间的是大约六七名旅客,.他们现在正倚着护栏向港口眺望,遥望岸上的一座仓库和一条空旷的街道。街上一家理发店和两家镶牙馆正受着烈日炙烤。 坦奇先生听见背后不远的地方装着左轮手枪的皮袋咯吱吱地响了一下,便回过头来。一名海关官员正恼怒地看着他,这个人说了一句什么,坦奇先生没有听清楚。‘对不起,你说什么?”他问。 “我的牙。”海关官员含混不清地说。 “啊,”坦奇先生说,“是的,你的牙。”这个人嘴里一颗牙齿也没有,全叫坦奇先生拔光了,所以他说话时发音不清。坦奇先生又一阵反胃——他的身体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毛病—是虫子还是痢疾? “你的假牙就快做好了。今天晚上。”他信口胡乱许愿说。今天晚上肯定是做不好的,但人们只能这样活着,不管什么事能往后推就往后推。海关官员满意了;说不定到时候他忘记来了。再说,即使他没忘记来,又能怎样?治牙的钱他已经预先付了。对于坦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的全部世界:炎热,遗忘,事情一天天往后推,如果可能先付现款—一为什么要收人家钱想起来后再说。他凝视着迟缓流淌的河水。河口处,一条鲨鱼在水下游弋,背鳍冒出水面,像是潜水艇上的潜望镜。多少年来,已经有好几艘船在这一带搁浅,船身成了河流的护河堤,沉船的烟囱斜出水面,倒好像大炮炮筒正向香蕉林和沼泽地另一方向的某一遥远的目标瞄准。 坦奇先生想:一罐乙醚,我真差点忘了。他的下嘴唇耷拉下来,心情愁闷,开始数那些堆放在码头上的摩特祖码牌啤酒究竟有多少瓶。一共140箱。每箱12瓶。所以要再乘以12—他的嘴里又积了一口痰——12乘4是48。他用英语自言自语地说:“我的上帝,这可真是漂亮。”1200,1680瓶。他把嘴里的痰吐出去,望着站在奥博瑞贡将军号船头的一个少女。这个女子的纤细优美的身材隐隐使他产生了兴趣。这里的女人一般说来都非常肥胖,眼睛是棕色的,另外还毫无例外地人人镶着一颗金牙。像这样一个清新稚嫩的女孩可真是……1680瓶,每瓶一比索。 一个人用英语低声问:“你说什么?” 坦奇先生一下子转过身来。“你是英国人?”他吃惊地问,可是当他看到面前这张枯瘦的圆脸和脸上三天没有刮过的蓬乱胡须时,他又把问话改为:‘你会说英语?” 是的,那个人回答,他会说一点英语。他身体僵直地站在阴凉的地方。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人,穿着一件寒酸的黑色西服,拿着一个小公文包。他在胳臂底下夹着一本小说书,书中一页色彩粗俗的爱情场面插图正好露出一角来。这个人说: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在对我说话呢。”这人生着一对金鱼眼睛,给人的印象是他正处于一种不很稳定的欢快情绪中,好像刚刚独自一人庆贺了自己的生日。 坦奇先生清了清喉咙里的痰,问道:“我说什么了?”他一点也想不起来刚才说什么了。 ……
无
译文的这一套小说,都选的挺好,基本收集齐全了
经典中的经典,买来收藏的,等孩子大点就能好好读了
上译经典,必属佳作,收藏阅读!
有浓厚宗教意味的小说,不过作为一个新教徒对于里头的天主教文化没有那么强的认同感。
我的目标是把这套书收集齐
v商品不错,,,非常好,,,
作品中“恶”无处不在,暴力、犯罪、背叛、堕落比比皆是,可最惊心动魄的却是个人内心的道德和精神斗争。
通俗易懂,是不可多得的好书!
看简介感觉挺好的。
译文经典:权力与荣耀
又收一本窗帘布
书没问题,但是物流很有问题
一本颤颤巍巍打开但却不愿意放下的书,跟着威士忌神父到处逃亡,惊恐他所惊恐的,怀疑他所怀疑的,感谢他所感谢的,当自己觉得累了的时候,神父也走上了他的殉道者之路。格雷厄姆·格林不是个信道者,彻底的无神论者,但是在这本书里,他并没有叫嚣着或阴险地在哪个人物上安装自己的思想武器,就连那个誓死也要杀死神父的中尉,在最后也愿意冒险让神父做最后一次告解。
读一本书,就好像和自己来一次探寻内心的旅程,好书带你走过的是一路荆棘,但绝不会是到底的黑暗,从未经历过的故事从四面八方刺激着感官神经,是去相信,还是接受,还是奋力挣扎后坚守阵地,对我而言,借用毛姆在《人生的枷锁》里写的那样,一切不过是让生活的格局变的更复杂了。《权利与荣耀》不会让你对某个人物念念不忘,或者爱恨分明,而是随着书的后半段---我认为后半段简直就是精彩,绝伦的精彩,主线人物的正面交锋,强烈但又平和,拨开云雾般的释然---开始明白,人是矛盾,生活是矛盾,信仰是矛盾,不信也是矛盾,没有彻底的好与坏,抱着认真活下去的态度就好。
中文版读的是谁翻译的我都忘了,不过对于宗教这种大话题真不了解,很实在,很心善,那个教士就像我们一样(至少我觉得像我),又让我想起了奥康纳的那片无词歌,天旋地转的,对于灵魂和现实,看看吧,也不孬
如果用三个关键词来形容格林的小说,就是:间谍,旅行,天主教。这些主导性的主题在格林小说中获得了一如既往的延续性,几乎所有格林小说都是同类主题的不同变奏,而关乎灵魂去向的宗教问题尤其占据着格林创作的核心位置。于是《权力与荣耀》无论在题材上还是手法上都成为剖析格林小说一贯模式的最好范本,因为一切重要的格林元素都在这个关于殉道的故事中得到了最浓缩的展现。
殉道需要什么条件?是来自外部世俗环境的逼迫,还是内部心灵世界的献身冲动?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种离他们的生活颇为遥远的特殊经验,并且殉道者通常以英雄主义的面目沐浴着圣洁的光辉出现,好像殉道自古以来就只可能发生在历史的圣书上。当对殉道提出要求的现实环境真的降临在现实世界(故事中的墨西哥),这个为着对上帝的忠贞信仰而自我献身的故事是否会像在历史书上那样地发生?对此,格林以讽刺笔法展开了两条平行的叙事线索来作出鲜明的对比:一条是纸上的殉道,一条是脚下的殉道。前者作为殉道的神话,出现在一次家庭阅读中。一个出生在因宗教迫害运动导致两代间的宗教文化传统断裂背景下的小男孩,当他的母亲出于一种为孩子延续信仰传统的动机为他和两个妹妹朗读一本讲述名叫小胡安的男孩如何以公式化的成长过程完美地完成殉道并最终升华为圣徒的故事时,这个小男孩既因缺乏宗教传统熏陶觉得故事离谱不可信,又因出于他这样的年龄的男孩共有的少年式英雄主义崇拜情结缺少与之对应的膜拜对象而感到心灵上的空虚。在传说小胡安的殉道之外,格林致力于写出一种真实可感的关于殉道的真相。纸上的殉道者轻而易举地升华了,而现实中行走在殉道之路上的威士忌神父的去向从故事一出场就在读者心里留下重重悬念。
格林将一个逃亡故事的唯一出口在故事一开端就彻底地堵截了,一个小说家的残忍莫过于此。本有一线逃生希望的主人公,因一时的善念错失了最好的一次逃离机会。故事才刚刚开始,读者却听到他说“我赶不上了……这是已经注定的事了。”于是我们隐隐感觉到,这不是一个关于如何逃跑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如何被抓住的故事。
赤烈的气候,白热的尘沙,弥漫着腐烂气息的码头,笼罩在禁令阴影下的即将来临的雨季,这些事物相互作用下合力构成一道沉闷焦灼、惶恐不已的故事氛围。不时穿行在这其间的兀鹰,作为比主人公还早出场的追捕者之一(它和中尉分别在地上和空中作贯穿全文的追捕,展开两条交叉推动的追捕线路。一条是显性的,一条是隐含的。),预示不祥的信号,仿佛提醒读者悲剧在这里已经开始它的逻辑起点。如果说兀鹰在情节内容上,也隐隐充当能动性角色,在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自然背景的重要元素,来烘托并强化“格林风貌”的叙事效果。在无数的小说家中,有将写景融入故事发展脉络中的,也有像摆道具似的令景物与情节全然脱节的作家(这类作家把风景描写当成一件无焦点的扫描工作,有时也会扫描扫上瘾)。在这两者的区间,格林则以一个个人特色鲜明的特例出现。他将自己的每个故事都放置在不同的国度背景,使小说披上风格强烈的异域色彩,并赋予故事背景与情节几乎同样的重要性:如《问题的核心》的塞拉利昂,《文静的美国人》的越南,《哈瓦那特派员》的古巴,《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的非洲等等,当然也包括这部《权力与荣耀》的墨西哥。通过对欧洲以外的异域大陆进行精确的刻画,在纸上重绘文学地图,格林自创一套谱系,开辟出一片专属于他的典型的格林王国,刺激着读者怀着更多的兴趣深入格林之笔造访的黑暗大陆去探索。这也被评论家形象地称之为“GREENELAND”,我更愿意称它们为“格林群岛”。这种不知更多是出于纯粹个人旅行爱好在创作中的自然延伸,还是得自一种有计划实施的独特创作理念的布景手法,在文学史上史无前例。对此,也有人对这种在20世纪已经过时的精心建构规模宏大的故事模式的苦心提出是否有必要的质疑。把作为欧洲人的主人公频频插入欧洲以外的蛮荒地带和恶劣的文化处境,是否就适应了故事最合理的发展需求?如果把这些国度全部置换成一个基本地点(如格林的家乡英国),难道这些故事得以成立的条件就不存在了吗?难道人性不是在每个地方都相通吗?提出这类问题的人似乎刻意忽视了一个已成既定事实的现象,那就是这套属于格林专利的背景刻画手法的确有助于格林风格更好地形成和确立,深刻地捕捉到各个国家的政治气候,经济乱象,地理环境,社会情绪,文化性格和独特的生活方式,并将之搭成逼真的文学剧场的外景,使之与故事情节有机融合。在格林之前,兴许有人零星地尝试了,但没有人如格林这般地成功和自成系统。
尽管这一创作手法为格林招致种种非议,他的另一叙事手法却备受称道,即他在小说故事讲述中对电影技巧的炉火纯青的挪用。格林善于用富含距离感的语言收放自如地调节他的叙事焦距,由表现远景效果的背景氛围(有时主角出场时几乎要被令人印象深刻的背景所吞没),拉至中景人物间压抑的交流,再转入近景中对人物内心世界的点到即止(但有意回避过多的特写式心理描写), 正如格林所指出,他有着一副移动的摄影机式的眼光,而非凝固的照相机式的目光(意识流?)。在《权力与荣耀》第一章,不同的人物场景像进行精心的电影剪辑似的相互切换:从“想给自己弄一罐乙醚,走到了炎炎的赤日和白热的尘沙中”的坦奇医生,到“正走回自己的驻地”的警察小分队,再从“一位妇女在给她的孩子朗读一本书(讲述小胡安殉道)”的商业学院后楼的一间屋子里,切换至“坐在地面干燥的一个小院中一只包装箱上”的老人(何塞神父),及至“在小木般船头独自引吭高歌”的费娄斯上尉和他那个勇敢窝藏国家公敌的女儿小珊瑚。这些原本互不相干的人物场景却因背后那条威士忌神父的逃亡线路被有序串联起来。同时也有如电影般的,从不同人物的立场、角度展开故事与这些人之间不同程度的关系。
格林是一位身处故事没落时代却决不放弃故事性的小说家。他的小说是以行为展开的小说。行为必须依靠合理的动机去推动,而合理的动机则完全依赖于对逻辑的严密组织。相比之下,对话和心理并不那么需要建立明确的逻辑链条。个人认为,如心理活动运作的神秘性为对自己要求不高的作家在描写的任意性上提供了糟糕的便利,于是在编故事能力薄弱的作家那里,往往充斥着无边无际的对话和独白。在以灵魂挣扎为写作题材的小说里,却极力避开了大写特写心理活动的诱惑,这表现出格林在叙事原则上的定力,也是功力所在。在同类小说中(我就不想举例了),经常可以看到作家以心灵为描写阵地,在内心世界开展反反复复没完没了的斗争史,继而在读者的意识中顺理成章地将主题引渡至救赎。尽管相信此类题材的主人公在心灵上比行动上受到更大的形而上考验,但这并不能成为使小说变成记录心理活动流水帐的正当借口。在这个问题上稍加延伸,我们会很自然看到作家在雕刻笔下人物的思想性上走得太远的现象,此类作家很喜欢通过给自己主人公灌入大量意识形态思想,用同小说形式相抵牾的方法插入一连串密集冗长的思辨过程,以图构筑主人公自成一体的思想体系,通过这种“捷径”强行直奔终极主题;而不是谦卑地以纯正的小说手法,由故事情节本身的有机运作自然向前推动,一步一步生发出与之对应的问题。这种把笔下人物分配成一个个兜售个人观点的派发员(更有甚者,还把对人物的分析露骨地嵌入人物塑造过程中,他把属于批评家的工作也抢先做掉了,不知他是对批评家的理解力不抱希望,还是对自己的艺术表现力不自信)做法,毫无顾忌地侵犯了小说的本体地位。我们听着那些被创造的人物不是以故事中人物特有的口吻,而是个个以思想家的口气侃侃而论,滔滔不绝,既高深又雄辩,仿佛这些人不是生活在一个故事世界里,而是生活在学术会议上。作为小说而没有向读者提供比赤裸裸的思辨更多的属于小说的东西。在格林面前不乏这样的文学前辈,但这不至于将格林也一并裹入到如此失控的潮流中去。他有意识地避免自己也成为这样一个小说中的意识形态传播者,与此相应的是,格林不作道德的煽情,不对苦难作夸大处理,也不以真理的代言人自居。对抒情的节制,对诗意的约束,这些小说家该有的自律和素养在格林身上体现得尤为显著。他把自己的立足点限制在小说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不拙劣地暴露同情的冲动,不让小说家与道德家之间的界限模糊。格林同自己的幽默和怜悯均保持着同等的距离(小说家与他的小说之间的距离理应要大于诗人与他的诗歌的距离),无论在悲剧或喜剧情节面前,都表现出出奇的冷静,仿佛在英国绅士与小说家的双重标准衡量下,哪怕过于直接地表露一丝情绪都会显得失态。一切的情感和思考一旦汇聚到格林的笔端即呈现为故事,在情感的多发地带从不借机爆发,在思考的关键领域也不作忘乎所以的拖沓赘述。在精巧的布局之余同时展现节奏上的利落,格林是那个从容不迫的格林,既不为小说的运转手动加速,也不沦为被故事赶超的无力操控者。坚定地把完成一个小说家的任务作为第一原则,没有让他肩负的小说家使命跨出疆界越升越大直至失去控制。不让非小说因素凌驾于小说之上,可以从格林对故事的负责态度上看出。鉴于自身的侦探情结,格林在小说情节的编织上处处施展他娴熟的“推理脚手架”并不奇怪。他尤其善于让故事在焦虑难安的紧张气氛中前进,并在不起眼的细节位置埋伏随时准备像鱼泡一样一瞬间崩破的隐秘机关。这些地雷式机关在于格林赋予的惊险感中一再触动情节朝着难以预料的危机方向急转直下。尽管格林对大部分主人公给以了死亡的归宿,却不是将之作为万能的情节药方来服用(像有些黔驴技穷的小说家随意地对普通问题作极端处理)。他不只写死,更尽其所能写出了从生到死的逻辑过渡。
在《权力与荣耀》,格林不例外地为我们展示了由生步入死的内在必然性。颠沛流离的威士忌神父的殉道之途同时面临着外部阻力和自身障碍。他是背负着双重身份的殉道者:在上帝面前,他是神父;在世俗世界里,他是一个私生女的父亲。并且,后一重身份是建立在违背前者律法的基础上的。 两种身份相互抵触,他无论选择哪种行为方式,都不能使自己的行为与身份相符。神父作为天主在人间的代理人,却在现实处境中难以揣度上帝的旨意。他时刻期盼来自上帝的信号,渴望听见上帝的声音,然而上帝在他的呼唤中一再缺席,他在自己的一厢情愿中屡次以为抓住了上帝的微小启示,却未曾在以后的事件发展中被证明是否有效(这恐怕是有信仰者遇到的普遍困境)。一条以上帝为终点的旅途,却失却上帝的指引,难道是由于神父的堕落之举给自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人格上的污点,因而失去上帝的眷顾?忏悔和背叛反复交织,他不愿放弃闪烁不定的希望,也无力抵挡朦胧的犯戒诱惑。从被迫害的一开始,他之所以坚持要走上逃亡之路,就并非出于如圣徒书上所写的那般高尚的动机,而是出于难以启齿的受难者所怀有的虚荣--“我一直为我自己骄傲,不是因为对主的爱心……我就是总认为别人都走了,我留下来就非常了不起……”这种虚荣包含着这样一个等式:受难者=道德高贵者。坚持到最后的受难者,必将需要承受最大的苦难,也无疑将获得最大的荣耀。只是内心深处对道德膨胀的虚荣令他困于处境的两难:他既无法像安于默默无闻的何塞神父那样顺从法令丢弃信仰以求自保,也不具备小胡安那样彻底奔赴信仰抵达升华境界的英雄主义的勇气。何况,他至死都不能放弃对自己犯下的罪恶果实(私生女)的真挚的爱——只要他存在一天,他就不能停止这份爱。上帝也纠正不了这种以实体为对象的凡俗之爱,即令他竭力欲将自己的情感从属于信仰而非肉身。想必,格林是想在此传达出宗教教义与人类情感的冲突,它们奉行着各自的法则,在本质上不相容。一方面,人天生具有情感欲求;另一方面,宇宙天生有道德力量(有时是宗教力量)。来自血液深处的情感对他提出向左的要求,而来自宗教的信念和责任感又对他规定了向右的指令。这种内心的冲突时刻折磨着他的灵魂。信仰需要呼唤一种自我鞭策的力量,而天然的情感似乎轻易地在毒害他本就脆弱的意志。宗教将人类的情感划分道德等级,而神父作为肉身上的凡人至死忍受不可上帝对他心中无道德合法性的天伦之爱的否定。这是人性力量与神的力量之间的较量,应该把这条殉道之路的不通归咎于人类自身的情感弱点,还是宗教理想的非人性化特点上?宗教是否具有对情感的解释权和处决权?既然人的这项弱点也是人的基本属性,天堂是否真的对每个向往它的人敞开怀抱——除了将宗教条文置于情感需求之上?是否有一种更高的力量来引导神父做出决定性的选择?很遗憾,这种力量并没在小说中出现。
没有迹象表明格林是殉道主义的坚信者,即使他在威士忌神父身上倾注了极大程度的道德关注。故事的结局并未给我们带来想象中的道德安慰,神父放弃边境(这也是条生死之间的疆界)外安逸的前景,面对费尽心机千里迢迢像个幽魂一样追踪他到边境来的混血儿,和对他的灵魂来说未必直达精神解脱的救人陷阱,他欣然听从了为自己赎罪的道德诱惑,决定动身跋山涉水去听一个谋杀犯的也许并不那么必要的临终告解。这不是出卖者混血儿的圈套,这更像是上帝为他设置的救赎圈套。实则这趟归途并不能把他领向彻底的救赎(他是否已深知这一点?),他那双困顿的承载着象征意义的脚从始至终套着无形的索链,这索链是他身体上不能戒除的威士忌酒瘾,是他天性中劣根的膨胀和虚荣,也是他血液中无法弃绝的不光彩的父爱。天堂与地狱在他的逃亡过程中彼此对垒,地狱的砝码总是因他的犯罪行为在相应地增加。在明知被出卖的前提下跟随混血儿回到逃亡的起点,这是灵魂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只是在救赎的假象中为了减轻罪恶感而对上帝进行的最后的贿赂?或者是逃亡与追捕的反复已经使得神父向浮现在心底的宿命预感缴械投降?至少,无论他是否回头,无论他选择哪一条路,宗教的审判都在路的尽头等着他。
小胡安“把双臂举过头顶,对着士兵同一排对着他的枪口英勇地高喊:‘主耶稣万岁!’”,并成功地在身后留下了鲜血被无数感动者用手帕争相收藏的传说。而威士忌神父呢,他到最后也没能获得一次正式告解忏悔的机会。在他死前,离他最近的依然是威士忌而不是上帝。他临死之前为自己排演的告解仪式因他对罪恶的果实情不自禁溢出的柔情而终告失败:
(……他放下酒,开始低声作一般的告解。他说:“我犯过通奸罪。”……他又重新开始:“我和一个女人睡过觉。”这时他想象中的另外一个神父问他:“多少次?”“那个女人结了婚没有?”“没有。”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就又喝起白兰地酒来。
酒刚一沾舌头,他陡然又想起自己的那个孩子。她从耀眼的光亮中走进来,郁郁寡欢地仰着一张懂事的、愁苦的脸。神父说:“啊,主啊,帮帮她吧。把我罚进地狱去,我罪有应得,但是叫那个孩子永远活下去吧。”这本是他应该对世界上每个人怀有的爱,但他所有的忧惧和关怀却不公正地全部集中到那一个孩子身上……于是他转而去想那个混血儿,去想中尉,甚至一个他只在那个屋里坐了几分钟的牙科医生,他还想到香蕉种植庄园的那个小女孩……这些人不也都是在危险中吗?他开始祈祷说:“救救他们吧,主啊!”就在他这样祷告着的时候,他的思想就又回到站在垃圾堆旁边的那个孩子身上。他知道自己仍然是在为她一个人祈祷……)
神父还是未能在死前完成彻底的救赎,就被执行了枪决。我们无法从已有的信息中获晓他最后是去了天堂还是地狱。
格林想写一个救赎的故事吗?何以他在临近小说尾声还在主人公之死上抹上讽刺的一笔,任由一个被扭曲成英雄的误会当成希望的种子播撒在那个听母亲阅读的小男孩心中。无论对主人公或他的敌对者——无论对正面精神还是负面价值,格林似乎都有意为自己保留了嘲讽的权利。这种隐而不露的讽刺色彩始终渗透在格林这副摄影机眼光深处,并且这样的目光并非单单指向自身以外的世界(在《一支出卖的枪》中,他也曾写过一个对之作了插曲式调侃的不足道的小龙套,那个小龙套有趣地自称为“格林”)。他同自己的讽刺目光严格地保持着审慎而不失敏锐洞察力的绅士距离,内敛到不露痕迹,这与他的朋友伊夫林 沃(同样是“作为天主教徒”——让我很遗憾地觉得并没有在生前完全发展出他的天赋——的作家)那种天才式的尖刻形成鲜明对比。作为读者,对小说以外现实中的格林宗教观难以揣摩,即便在小说中,他也并没有先天地站在宗教一边,为殉道在文学中提供一个升华的戏剧化平台,也没有全然为无神论提供文学支持。在他的小说中,他始终秉持着公正,在人物中展开充满张力的宗教与无神论的相互对话(神父与中尉之间,另在《恋情的终结》《布莱顿棒糖》等小说亦如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在格林的左脑中装着对天主教的辩护,右脑又饱含对无神论的共鸣,无论哪一方观点,都无法直接解读成格林的隐蔽自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格林对笔下主人公提出的问题视为他对自己的提出的问题。他的答案会是什么?对此,他似乎有意保持绅士般的缄默,一度申明自己并非人们所指的天主教教作家,似乎是在提请我们注意:天主教徒+作家并不直接等于天主教作家。他只在小说中为我们充分展现他理解的宗教的辩证,而他自己则有权躲在小说背后保护他个人的微妙态度。既然在创作中,他没有为他的小说设定一个通往唯一结论的结局;在现实中,他也不会给出一种他自己的专断答案。
格林笔下的人物大部分都是身心有缺陷的人(从身体部位的残缺内化成性格上的某种致命缺陷),这种缺陷反应在行为上就变成孤注一掷的悲剧(不过格林好像并不迷恋于为悲剧涂上末世论基调)。当这些人物与他们的现实处境构成一种紧张的关系时,他们那防御型的性格却甚至不能为自己在死亡已逐渐逼近的个人命运面前保留挣扎的能力。贫弱与罪恶作为孪生现象出现在一片令人颤栗不安的道德区域,一系列的道德受困者名单,经格林有意的“恶性塑造”,接连走向上帝为他们准备好的失败。尽管这些人物生活轨道各异,在灵魂上却殊途同归。读者总是可以从他们的底层身份特征和他们所面临的问题的相似性辨认出格林之笔的印记。格林无一例外地将灵魂上的宗教考验或肉体上的被追捕威胁(在威士忌神父身上,两种经验合二为一)摆在他的主人公面前,让他们作出各自的必然反应,以此使我们悟解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一特定时刻必须直面这样的生死困惑。用格林自己的话来形容,他试图并相信自己一直都在专注于写的,是“事物的危险边缘”。我们可以把它解读成是政治、经济、间谍、谋杀、宗教、麻风病这些外部处境的危险边缘,也可以解读为个人灵魂的危险边缘。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主题如此形而上的作家采取的叙事途径却又如此现实主义。我过去对现实主义的理解就是——按照世界表面的现象来观察并得出停留在事物表面层次的结论。格林一举扫除了我对现实主义存有的偏狭定见,他让我看清:浪漫主义为我们把世界变成更好的世界;而现实主义则为我们指出,这个世界因何不能变得更好。
格林抱有的小说理念与他所处的时代并不合拍,这种令他陷入风格上的孤立处境的固执坚守,伴随着他在整个20世纪大势所趋的现代主义大潮中走出一条脚印鲜明的逆向创作之路。现代主义的鼓吹者企图剥夺故事在小说中的生存地位,而格林用实际方式保卫了故事在小说中的地位正确性。他为我们示范了小说能达到的各种艺术上的平衡:这些平衡是情节与人物间的平衡,幽默与悲悯的平衡,阅读趣味性与创作严肃性的平衡,也是现实主义的笔法与形而上主题的平衡。作为19世纪传统小说的嫡派传人,他继承了在20世纪已趋向没落的叙事传统,并以他非凡的技艺为恢复故事的名誉而贡献才华。格林不合时宜的存在,让我忍不住怀疑现代主义为小说所指明的方向是否正确?
格林未能以诺贝尔文学奖的形式获得认可,却以他独有的宗教力度和道德深度说出灵魂反刍者的敬畏和困惑。他给我们带来的,远非一个“天主教作家”的标签所能涵盖。他用小说表明他的故事与真实世界的关系也许比我们所看到的还要接近,当我们进入对格林所引发的宗教问题——它们随时可以转变成普遍的信仰问题——的苦苦思索时,我们就已经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世界最危险的边缘。
作为一个已经很少读小说的人,我很庆幸自己打开了这本书。格林的文字十分独特,他永远不会满怀感情的去刻画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因为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满怀感情地去朗诵。
我是一个经常被外界触动的人,高兴,沮丧,生气,受挫等等,什么都来得快,走得快。这个特质让我能够平衡情绪,从而维系正常的生活。可这个所谓的优点也源于一种性格上的肤浅:当你陷入感情,你就没有时间去审视;当你容易忘记,你就没有时间去怀疑。可是,经常地审视和怀疑,在我看来,是一个作家必须具备的态度。
因为这种性格特点——我倒也不认为这就是缺陷——我对格林这个残酷的叙述者越发兴趣浓厚。如果换一个人写这样的故事,我完全想象,她/他将怎样大费周章地渲染、对比、烘托出猥琐却”高尚“的酒鬼神父。
格林一点儿不让你有这种感觉。他用岩石一样灰色、坚硬、粗粝的语言,将自己和书中人、自己和读者之间都筑起高墙。这种岩石般的语言,天生适合去描画悲剧:刻画越细腻,态度越悲凉,读之越觉得残酷。你不会满含泪水,你只会觉得周遭阴郁,止不住叹息——然而你欲罢不能。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这部书起这个名字。或许那只是反其意而用之。对于酒鬼神父而言,颠沛流离、九死一生、众叛亲离之后,他还在坚持传教,只是因为他非如此不可。如果这个酒鬼神父丢掉了唯一剩下的信仰,他只是一个可怜的酒鬼;而他如果想活下去,他就必须是一个神父。
读这本书,会让人想起其他一些书,例如,《大师和玛格丽特》,后者用现代语言重新讲述了耶稣受难的经过,而《权力与荣耀》则重新演绎了一个现代背景下的耶稣受难式故事。它还让人想到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因为故事同样发生在具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南美洲,而格林的文笔绝对不输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
格林自称不是“天主教作家”,而是“信仰天主教的作家”,他的作品通过凡人的眼光,讲述凡人的故事,哪怕他是天主教神父。的确,这位神父同凡人没有什么太大区别,甚至少了一些纯洁和“虔诚”(虔诚这个词在神父用来,很有些贬义),他酗酒,也曾经因为好色而留下让他牵挂不已的后果;他替儿童洗礼和听人告解,不会忘记收费,而且还与人讨价还价,甚至精通此道(按照他的教会规定,这些收入可以随他自由支配)。在政治气候转向,天主教神职人员遭到迫害的时候,他也想像其他同事一样仓皇逃往安全之地,而之所以留下来,是因为一个偶然事件,并非出于自愿。
但是,格林(以及像伊夫林-沃这样的其他“信仰天主教”的作家)的故事往往如此,总会在错综复杂的叙述中传达他对宗教的理解和尊敬。神父是受到“神召”的人,只有他们才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我不是个好人,但这丝毫无损教会的荣耀”。尽管像凡人一样犯下罪过,但他却能照样履行自己的职责,他没有成功逃亡,是因为知道有人要死,他被当作医生请去,虽然不是医生,但他却知道有人要死,神父必须在场。正如后来“美国人”要死,请他去,他明知其中有圈套,也还是不得不去,最终被捕“殉教”。
说到底,信仰只是一种心境,神父认为自己是在与上帝对话,为人处事需要向上帝交待,有些界限是无法逾越的,正如我们想要求得心灵安稳,也不会做出不允许自己去做的事情。
格林的小说本来是写给能够理解他的深意的成人看的,遗憾的是最后一章却有些画蛇添足,甚至非常幼稚。他先是讲述了一大段儿童宗教故事(我们居然听到了“万岁”这样的临终口号,原来我们自己拙劣的故事也是有所本的),而后又增添了一些“圣迹”,结尾则在“复活”的传说与“自有后来人”的憧憬之间徘徊,令人惊讶。
约翰·厄普代克在给《权力与荣耀》写的序里谈到,这本小说的依据,是格雷厄姆·格林在1938年的墨西哥之行,为的是描写“自伊丽莎白在位以来最残酷的宗教迫害”。神父们被迫还俗或者流亡,而整个国家在贫困,潮湿,腐败中继续着日复一日的生存。
整个小说宛如一个表现主义风格的电影,并且只能是黑白电影。当那个身材瘦小的,穿着一身寒酸的黑色西服,拿着一个小公文包的神父登场。他的困局就成为一种内外交加的命运。在一开篇的时候,他就可以离开,但因为一个孩子来请求他去救治濒死的母亲,他放弃了快要靠岸的船。“陌生人站起身来,好像不很情愿地被召唤去参加一次他无法逃避的庆典。他悲哀地说:‘好像总是要发生一点儿事,像这次一样。’”而在小说快结束的时候,他又可以离开,但一个试图抓他去领赏的混血儿带来了消息:受了重伤的美国强盗(他与神父都被政府通缉,照片帖在一起)需要临终祈祷。于是他又回头了,给强盗读赦罪文,同时也走进陷阱。“神父开始祈祷:‘啊,仁慈的主啊,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想到了我,为了我的缘故……’但是他虽然口里祷告着,却没有什么信心。往好里想,那只是一个罪犯帮助另一个逃走——不管你怎么看,他们两个都不是叫人起敬的人。”
是的,这本小说不是一本圣徒传。神父喝威士忌,还与一个当地女人发生性关系,生了一个女儿。他从来没有自许,以及希望成为一个好神父。在悲哀之中甚至还带着一点对自我的厌弃。在逃亡的路上,他丢失了拉丁文经书,祭坛石,葡萄酒,教士的黑衣。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他的职守。这当然是一种信仰,但可以想下去的是,当他对什么都不抱希望的时候,为什么他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这些仪式,坚持这些仪式所具备的意义?
厄普代克是这么分析的:“格雷厄姆·格林对虚心的人,对这个世界的弱者的同情,显然先于他对天主教的皈依并起到了维持他信仰的作用。……他这部最优秀的小说所具有的能量和伟大也同样源自他这种通向同情和怜悯的意愿,这是一种理想化了的共产主义,甚至比共产主久更具有基督精神。它的构成单位是个人,而非任何阶级。”在小说里,坚持搜索追捕神父的不是腐败的警察局长,而是一个最具有革命理想的中尉,虽然这个人物太单薄了,但显然要树立起一个对立二项的时候,格雷厄姆·格林只能在中尉这里找到一个勉强对等的东西,——他们在精神上有一种共通性。但是中尉的理想显然更脆弱地结束了,当他终于抓住了神父,把他扔在监狱等待处决时:“行动仿佛断了弦了。再回顾当初那些奔波追捕的日子,那实在是非常快乐的,可惜现在那些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一直认为fuweici 的翻译还算严谨不错,看这本书的时候,发觉满不是那么回事,对比原文才知道,傅译实在太过轻率,深究起来,实际上很多地方都会发现翻错和不太妥帖的地方……没办法,这本格林的名作,必得跟原文一块读才算放心。
傅译的典型问题是粗糙,译文择字欠妥,添加或删减元素。
41页,上三分之一处:“咱们的小女儿珊瑚到哪儿去了?”原文不过是两个字:where’s Coral?译文添加了原没有的元素,实际上篡改了人物间的紧张的关系。其动因不过是担心读者无法明白珊瑚这个名字是人名而已,实际上这并无必要;
第一部第四章(the bystanders),62页开始,就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第一段:it was her mother‘s house——傅译:这是他岳母的地址,应为 这是她母亲的房子。联系前后文的意思,转译成“他岳母”显然是轻率而没有必要的。
63页下部:那天下午同他一起过得可真有意思……过了一会儿他就不想走了。 原文是an interesting afternoon:what happened to him, I wonder,when,-then died,or got away. 这句话是说这个“回忆”died or got away,但傅译显然在此穿凿附会,译成了如今这个莫名其妙的句子;
66页 “老人把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实际上,是老人一根手指指着他的鼻子……
另外,众所周知,格林对电影手法多有借用,经常在一章中转换场景和人物,以段落间空出一行来表示下场景转换。但是这个十分重要和基本的文本元素,在译文中竟然无法很好坚持!有些地方完全不空行,让人摸不着头脑,(36页 老人坐在……;56页 一块空地……;64页 何塞走进……)这种失误如不是译者对原作太过随意,或编辑对文稿的疏于审校,是不太容易出现在这种大作大译之中的。
刚读到这里,便已后悔草率买下了这本要价不菲的书。
好厉害的点评啊!
因为特别钟爱格林,所以写得没完没了,呵。
我是最近才知道有格林这么一个人的,他是我见过的作家里面,把思想的深度跟故事性的平衡把握得最好的人。正如你所说,他在叙事上有定力,有功力。格林敢于躲在背后,他的人物才能说话。许多所谓大师的败笔,正是因为他们不够克制,急冲冲地跑到人物前面来,于是在他们的影子下,人物立马萎缩了。
人们认为他是现实主义作家,但他太浪漫了;带着他的介绍去读,我一再为他没有阴暗到底。在无光的黑夜下,有一些光辉分明很刺目,希望不会随着肉体的逝去而幻灭,这样的光芒是多么耀眼啊。
这本书特别让我特别难受,有两处情节在我脑海挥之不去,
第一处:
他因白兰地被关进大牢,在人群中他高声说出告密能获得赏金,他害怕告密者的赏金被警察私吞,随之是谨慎地自保。
那第二个呢?
我喜欢那个他回到家乡的村子里,被中尉搜查的场景,这让我联想到《红字》里面那个著名的场景,
如果将这两者进行比较的话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可以看出20世纪的小说家写同类型的场景已经与19世纪的小说家的笔法完全不同了。。
格林一直给我一个疑问,他为什么要在形式主义风行的20世纪坚持传统的小说叙事,有种说法是“格林掌握一切技巧,却只关心主题”,他早期也玩过实验叙事,但后来可能意识到这是自己给自己挖陷阱,后来就很排斥一切先锋的东西,一心只关注故事和宗教主题,可能这两样东西才是格林式的,才能真正保留下来。
层次清晰,见解独到,内功扎实!
我一直很敬仰lz这种能一页页一行行挑错的行为~
这分明是节约型社会的典范~
译的确实……
傅先生在翻译时喜欢往里加料。一个词,一个短语,甚至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觉得他在YY格·格老的创作思路,幻想自己是半个作者。伊这种半途再加工的嗜好实在不太好。
说的偶都不敢看了,深度犹豫中……
lz看书很注重翻译哦!
老一代翻译家的坏毛病。他们不认为自己只是工具,同时还是一个创作者。这样的心态用于翻译是有害的。
读下去后,感觉乱译更多。
刚从图书馆里借了这本书,还没有看,让人担心啊,不知道哪个版本的译作比较好。。
共同失望中……其他同类产品,也不敢问津啊。
读过他的臣仆,读不下去
同意,《月亮与六便士》也是如此
确实,看到两个可商榷的地方(上海译文小精装版):
P14,“对不对一点水?”兑?
P225,“雷尔太太”,明明雷尔说了他老婆开旅馆,已经死了。
看到lz的读书单里全是质疑翻译的问题。。。。。唉,别读译本了。。。。何苦折磨自己
楼上奇怪了,难不成吃饭吃了石头,还不能挑出来?呵呵
我滴个神勒,我没有想关注楼主哒,我不就说了一句,居然还被拉黑。。。。我真是太无聊了。。。。
如果不读原著只读译本也能感慨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时,那么我认为翻译就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