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
1899-12
河北教育出版社
[美]马格丽特·米切尔
157
无
斯佳丽和维希礼、瑞德·巴特勒之间的纠葛和恩怨早已经是世界人民口耳相传的新版民间爱情故事了,多少青春少女和哀哀怨妇、多少家庭主妇和职业而人都为这个故事中层出不穷的波折和活力而倾倒啊。从作者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以后数万人自动前往送葬和在与作者所处环境通然不同的中国从三十年代来屡译屡获成功的事实中,可以窥见其作品影响之大、之深远、之广泛。
是什么在其中起着这种魔幻般的作用?难道是多媒体时代没有到来以前人们精神生活相对贫乏时对书籍的情有独钟?显然站不住脚,一是在今天的多媒体时代里电影电视甚至互联网里还是“这一个”依然保持着强大的“阅读吸引力”;二是书籍负载的内容成千上万,只有其中的一些是广大读者喜欢的雅俗共赏的读物,《飘》显然是这样在读者心目中名列前茅的作品。
玛格丽特·米契尔,出生于美国佐治亚注洲亚特兰大市。亚特兰大是佐治亚的首府和最大城市,始建于1873年,内战期间曾是南部邦联的铁路、工业和主要物资供应中心。1864年南北两军曾在这时进行过几个月的拉然战,后被北军焚为平地。后来的亚特兰大完全是靠亚特兰大人的双手重建
一 思嘉的心事二 十二橡园的宴会三 瞬息万变的世事四 亚特兰大的生活五 义卖会上六 神秘莫测的白船长七 圣诞假期八 坏消息九 围城十 漫长的一天十一 回到故乡十二 挑起重担十三 战争结束十四 去找白瑞德十五 第二次结婚十六 经营锯木厂十七 回家奔丧十八 遇袭十九 不安的一夜二十 白瑞德求婚二一 新婚生活二二 女儿的诞生二三 希礼的生日会二四 一连串打击二五 醒悟与失落
爱情据说都是具体的爱情,越是具体、越是独特,人们越喜欢;但是这种具体和独特如果和任何一个人、一个读者都没有任何关系的话,肯定也就超越了独特所允许的范围了。是什么使斯佳丽们的故事很好地被掌握在了这个度之内的呢? 不简单的是南方和北方之间的战争的“时代画卷”的品质,事实上《飘》一般地来说是虚写战争,实写战争对人类心灵的影响的;也不简单的是对上个世纪的美国生活的“生动刻画”或者南北方关系的历史探讨,其关键好像还是斯佳丽们的心灵——对人类生活的探索靠几个活生生的如斯佳丽一般的人物来完成了。 在那个特定的情景之下,个性鲜明的斯佳丽和瑞德·巴特勒那种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按照经济社会的选择和人性的需要来判断事物的是非和行为的方式方法的做法,显然是一种美国精神的体现。
无
这一套书是香港的版权,缩写的质量很好,语言比较地道,情节压缩得比较恰当。纸张和印刷质量也很好,不过,再版的好像差一点了。我最开始是在一家书店里买的,处理品,3元一本,当时只买了五本,回来才发现很好。这套书定价便宜,我一直想把这套书买齐,但现在还缺好多本,一直缺货,太遗憾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爱斯佳丽的全部,他便是瑞德。
瑞德对斯佳丽说:“我是唯一一个看清你的真面目还爱着你的人。”然而这世间许多爱,并不能包括全部,我爱你忧郁的眼睛,却无法爱你懦弱的性格;我爱你不羁的笑容,却无法爱你摇摆的真心;我爱你沉着的思虑,却无法爱你木讷的关怀。査理和弗朗克,只爱斯佳丽的绿眼睛和曼妙身姿;艾希礼只爱斯佳丽的聪慧果敢。而只有瑞德,看清了斯佳丽的自私贪婪,任性狂妄,却还是不顾一切的爱着她,爱她之深,已至极点。
在宴会上第一次看到斯佳丽,瑞德就知道她不同寻常,她的周围总是围着一群只愿她一笑,便会为她做任何事的年轻男子,她的一颦一笑总那么娇媚迷人。斯佳丽觉得瑞德看着自己就像能够洞察自己的内心,浑身不自在,一开始就对他没有半点好感。可是命运总是喜欢作弄人,在目睹了斯佳丽向艾希礼表白真心而遭到拒绝后,瑞德笑着看着这个莽撞的小鹿,心中已经荡漾起爱的涟漪,而斯佳丽的内心却是被知道秘密后的尴尬和愤怒占据。爱情这个东西,往往要在两个人的世界里横冲直撞,不管不顾,才能够擦出爱的火花。
瑞德爱上斯佳丽了,他愿意让守寡的她圆跳舞之梦;他愿意给她买绿帽子、绿裙子,让她依旧美丽动人;他愿意为他盗马匹送她回塔拉,让她安心;他愿意花高价好让自己出狱能够及时帮助她;他愿意为她驱车驾马保护她的安全;他愿意娶她为妻给她安全感让她不再辛苦害怕,即使她爱的并不是他;他愿意帮助她完成自己的事业,守住她的心血;他愿意为她,全部都只是为了她。
然而斯佳丽却看不见瑞德,她的眼里只有艾希礼,那个有着忧郁的眼睛,低沉的声调,在夕阳下骑着白马来拜访她的艾希礼。在那个战火弥漫、人人自危的年代,这个绿眼睛的女孩用这样的回忆,让自己年轻的生命虽跌跌撞撞却依旧能够勇敢前行,即使塔拉已经一无所有;即使母亲去世,父亲痴呆;即使战争还在继续,威胁从未消失。她一直以为支撑她活下去的除了“明天是新的一天”这样的信念之外,就是艾希礼的幻影,她自以为的爱情。
曾经被这样一句话感动:“你说我有多爱你,我连你爱别人都能够忍受,你说我有多爱你。”是啊,瑞德就这样,看着斯佳丽爱着艾希礼,看着她那么执着又盲目的爱着她那个遥不可及的梦,他只能捂着自己流血的心,抑制自己满腔的嫉妒之情,依旧用全部的力量爱着斯佳丽。但是他却从来不敢向斯佳丽表白自己的内心,在爱情里,他是一个懦弱的胆小鬼,他害怕斯佳丽抓住他的爱,把它像鞭子一样在他的头上挥舞。所以他用最放荡不羁的笑容,最满不在乎的态度,最锋利尖锐的语言让斯佳丽看不清他到底是否爱着她。就像泰戈尔的 《园丁集》中的一首诗:想对你倾诉我最深情的话语,我胆怯,我怕你嘲笑。因此我嘲笑自己,将我的秘密在嬉笑中摔破……我故作轻松地昂首走到你面前。从你眼中不断传来的刺激使我的痛楚永葆新鲜。 瑞德就这样深藏着自己深爱斯佳丽的心,而斯佳丽也一直无法洞悉。
16岁至28岁,整整12年,斯佳丽迷失在自己营造的梦境中,瑞德倾尽所有爱着斯佳丽。梅兰妮的死让斯佳丽彻底梦醒,瑞德终于向斯佳丽吐露真心:“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点?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你了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这一句“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饱含了多少深情和心酸。瑞德,这样一个看透世俗、放荡不羁,从不被任何人左右的男人,却在爱河里沉溺,久久挣扎不愿放手,一次次沉下,又一次次向着爱的方向拼命努力。
斯佳丽终于明白瑞德的一片真心,但是为时已晚,因为在坚如磐石的爱情也会有被消磨殆尽的一天,就像瑞德在选择离开后对斯佳丽说:“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的确,即使是世界上最好的粘合剂,也会留下裂痕,裂痕在那里,过去的回忆和伤痛就在那里,并不是一句对不起可以消除的。瑞德走了,走进浓雾里,就连背影也不给斯佳丽留下。最后只剩下斯佳丽后悔的心以及将瑞德追回来的信念:“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泰戈尔有一句诗“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泪了,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历经沧桑,你要学会忽略过去。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如果说,泰戈尔是将明天作为遗憾后新的憧憬,那么,斯佳丽则是把明天作为现在活下去的理由,明天,她和瑞德的爱情就会回来的。
一直以来,我都替斯佳丽着急,害怕她错过了爱情,因为如书中所说: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就永远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瑞特,她也就不会失去他。我知道,瑞德的的千言万语仅仅只有一个声音:我期待着,你爱上我。而斯佳丽的后悔也同样只有一句话: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爱你。
凄美的爱情总是那么不尽人意,但是爱在那里,存在过,也就美好过。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上你的同时,原来你也爱着我。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不是看的书 听的有声小说 前前后后听了有一年多吧 每次夜里失眠都拿来听 到后来也不知道是因为睡不着去听这故事 还是因为听这故事才睡不着 几次深夜大哭 也不知道是因为故事还是自己
作者呕心沥血精心选择的最后的结局在我看来形同烂尾 那就相信吧 相信斯嘉丽这么执拗勇敢的人 定然会重新得到瑞特的爱 相信在那已逝的虚无的19世纪末 这一对可爱的人儿一定是相爱着相伴着老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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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看中文小说,看电影,只是看了个故事。
如今一字一句的把英文版本看完了,这本书已经在心中刻下了深深的痕迹。那个痕迹的名字叫郝思嘉。
郝思嘉是坚强的,勇敢的,简单而果断的。她是没心没肺的,对于会让自己苦恼的事情,可以“我明天再想”,“等我可以承受了我再想”。她是善良的,同样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为了不让自己的父亲,自己不喜欢的(她以为她不喜欢)妹妹,曾经的仆人,自己爱的男人,甚至自己爱的男人的女人、孩子不忍受饥饿,她可以去偷去抢去杀人,更不说没有尽头的劳动。对于一个曾经只要微笑、跳舞的十几岁的孩子,经历了那么多,却仍然那么顽强的扛着一切、积极的面对生活砸到她头上的各种磨难。
失去初恋,她可以承受;
经历战争,她可以承受;
失去母亲,她可以承受;
失去孩子,她可以承受;
失去朋友,她可以承受;
失去爱人,她可以承受;
她可以承受生死、寒冷,贫穷,饥饿,这一切她都可以承受,可以明天再想,并且永不低头的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付出一切,辛苦,自尊在这些东西面前永远都没什么地位。
“负担是给那些可以承受的肩膀的”
“Burdens are for shoulders strong enough to carry them.”
“I can stand anything"
每一次,她自发自觉的认为她有那个“可以承受的肩膀”,于是尽管不喜欢,她坚强而勇敢的做了她认为别人该做却做不了的事情,一次次担起“别人的负担”。她不知道在观众眼里,她是多么的令人佩服。
梅兰妮无疑是一位坚韧的女性,但郝思嘉又何尝不是呢?
一柔韧,一刚强。(为什么在我眼中好些书中的女性角色都值得钦佩而男性角色都。。。)
野蓟经了几乎致命的摧折,还要开一朵小花——这句话,对她们两个都合适。
18岁时,高二,我在炎炎夏日里读《飘》。痴迷于白瑞德船长,觉得他狂放不羁,聪颖强大,有力,具有野性充满智慧,他能看透各种人的虚表,时事在他眼中也不难捉摸。
《飘》里炙热的爱,让我觉得痛快,酣畅淋漓。《飘》里不排斥肉欲,像是炎炎夏日里动物本能地催发使他们不计后果的疯乱纠缠。白瑞德深深地爱上了斯嘉丽这个外表漂亮,性格骄傲,贪慕虚荣,也好强好胜,不甘人后的婊子。对于斯嘉丽谈不上喜欢,她坚强勇敢,但是她自私自利仍然过的还不错,着实给我很深的印象,才知道女人的个人魅力是这样啊。后来想想,之所以看到结局深深扼腕,可能还是因为太喜欢白瑞德了吧,看到他苦苦痴恋被伤的奄奄一息放弃爱的时候,觉得再深沉的爱也有消耗殆尽的一天。
21岁时,读《刀锋》拉里神秘淡定,初相识好像温文尔雅的阿希礼(也不喜欢阿希礼觉得他懦弱),深读才知阿里更具精神独立性。他永远在最求真理的路上探索,人的意义在哪?他从美国到巴黎到德国到印度,环游世界去追寻。他读哲学,心理、诗歌、科学,想让自己从无知中摆脱蒙昧,想清楚什么是本原的问题。
他想娶索菲,是因他发觉索菲曾有的高尚灵魂,他要舍身去帮索菲摆脱泥潭。他给人启发却也显得虚无缥缈。
两本书都给我启发,若现在再读《飘》仍会让我心潮澎湃,《飘》 中描写了美国人的典型性格:务实好强,勇敢坚强,追求财富,追求锋芒,也追慕虚荣,追名逐利。而《刀锋》 也深深渗透着英国知识分子的气质,追问灵魂、信仰、人生意义。
对我而言: 白瑞德和阿里都是精神很自由的人,为自己而活,不在意别人目光熠熠生辉的人。
女主人公斯佳丽勇于挑起生活的担子,直于追求,勇于表达,固然很使人喜爱,但是我却更敬佩玫兰妮,这个娇小的生个孩子都像死过一次的女人,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小心谨慎,说话低声下气,但是后面却表现出非一般的内在的勇气和精锐的观察力,勇气,非一般的勇气,非一般的内敛的勇气
飘可以被称作爱情启蒙的读物。我从斯佳丽的爱情悲剧中学到的最重要一课是:爱情并不是你找到所爱之人,然后你就能获得幸福那么简单。很多人认为斯佳丽在经历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之后,成长为一名独立的女性。但是斯佳丽的独立仅仅是经济层面的,在心里上她依然是个孩子。她不了解她自己,也不了解周围的人,她眼中的世界是被自恋扭曲的世界。
斯佳丽对艾希礼的爱缺乏了解和尊重,所以这份爱成了想象世界中盲目的爱。而瑞特对斯佳丽的爱中缺乏持续的了解,因而他的爱最终变得无力且消耗殆尽。斯佳丽缺乏爱的能力是她爱情和婚姻悲剧产生的原因。
其实这本书对正在成长,需要确立爱情观的女孩子是极为好的一部教科书。
多少女孩子如思嘉一般在16.7岁的时候对爱情朦朦胧胧而又充满幻想,她们都有一个梦想中的白马王子,不管自己是灰姑娘还是白雪公主,总是希望有一天会得到那个完美无瑕的王子的吻。艾希礼就是思嘉的白马王子,是她的梦想,也是虚幻的。
当塔拉的公主降临12橡树的时候,无数男子都为他倾倒,只有他,艾希礼没有。艾希礼是那么帅气、有内涵,却喜欢一个没有胸脯的小个子。这在当时的思嘉看来真是难以理解,可悲的是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她的始终。在这中间,他为了赌气嫁给了查理,为了生计嫁给了老头,为了有钱嫁给了瑞德。从来都不是因为爱情而去结婚,所以她的婚姻也从来没有幸福过。因为,她从来都不喜欢这三段婚姻带给她的三个孩子,甚至有时会讨厌他们。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心中的那个白马王子,可是这个白马王子,这个旧时代的贵族子弟,在汹涌无情的生活面前却是个地地道道的低能儿,对于生活的巨变他的选择就是回忆,即不能一点一滴的去脚踏实地的去开创新的生活,也不能乐观向上的给人以动力,就像一块浮萍,任由海浪把他冲来冲去。如果以思嘉这种爱尔兰人的的性格,和艾希礼这种毫无实际意义的悲观主义的人生活在一起会怎么样呢,可想而知。说白了,艾希礼就是思嘉小姑娘得不到的那个布娃娃。得不到就越想得到,得到了就会丢弃,然后再去追寻下一个艾希礼,下一个 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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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也算是一个少女的成长史了。
或者说,是千千万万个像我一般的少女的成长史了。
阿希礼就像你记忆中的那个初恋。
你和他相遇在某个美丽的季节。
你感觉他的每一根发丝都牵动着你的少女心。
你爱他,因为他是你的希冀,你的想象,你的青春。
你觉得他完美。
哦,不能更完美了。
后来,你遇到了瑞德一样的男人。
他身上明明有你自以为不认可甚至讨厌的部分。
可就是那么蹊跷,
即便你不承认,
他就是那样不合情理地,强烈地吸引了你。
他调侃你,嘲笑你,讽刺你,
也明白你,接受你,帮助你。
他激发了你真正的内心。
他告诉你,你是谁。
也因为他,你才找到并成为了真正的你。
可有时,你依然贪恋着初恋啊,
你以为你还喜欢他,你以为他也喜欢你。
你就是那么不合时宜地以为着。
你骄纵肆虐,尽情折磨着爱你的瑞德。
你始终不甘心放下阿希礼。
虽然那只是因为,
你喜欢那时,和最天真最美好的时光联系在一起的你。
然后,瑞德走了。
这时你才发现,阿希礼是你真实的梦。
这时你才明白,瑞德才是你的真爱。
那,还来得及么?
可不要忘记: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高中时看的,情节也记得不真切了。只是因为一个问答而唤回了记忆。后来才明白,这篇小说说的是什么。
哎,我的瑞德。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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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敢看这样的经典,因为看完这个故事需要一段悠长连续不被打扰的时光,安静地被震撼。花了两天读完了它,感觉像经历了一场浩荡的被颠覆的过程。也终于明白,一个伟大的优秀的作者,只要有一部能彻底打动人心(不只是对一代人,而是对不管离那个时代多远的人们)的作品,真的足够了。
一个无暇少女在她最美好最不该经历世事的时候被现实的苦难拉扯着长大,她走了并不长但是艰苦卓绝的路,失去了一切将她温柔包裹的东西,不管是温柔伟大的父母还是她习以为常的财富,她在一个深沉优秀的男子身上放上的最美好爱情的向往也只剩痴念、怨恨带来的短暂的婚姻,以及后来种种。她没有亲临战场,但她真真切切地经历了那场战争,那场战争带来的恐惧、贫穷彻底将她变成了成熟可怕的样子。我如此爱她穿着飞扬的裙子高傲的样子,却也爱她长满了茧和水泡粗糙的双手,以及她独自驾着马车在动荡的亚特兰大街上的姿态。这个坚强又脆弱、把钱看作一切的年轻女子,在她成长过程中,没有一刻不打动我。从郝思嘉身上我看到了太多,战争的残酷无情与实质、人们的无知与可爱以及对家园的热爱和深沉的责任感。用再荣耀的词来形容这本书都不为过,因为它实在太过耀眼。
从白瑞德第一次出现,我便知道我喜欢这个慵懒的总是带着嘲讽的英俊男子,也从不怀疑他深深爱着思嘉。如他所说,他们真的太像了,不过瑞德身上有着那个年龄的思嘉不会有的成熟。我想瑞德对于思嘉来说就像救世主一样,即使在她与希礼谈话结束摔花瓶之后带给她被羞辱的不快,可是他面对她什么时候不是一副那样的姿态呢。瑞德在思嘉绝望的时候为她偷马送他回塔拉,即使在走过最危险路之后他决定参军向她告别,让她独自走过了那段彻底改变自己的艰辛的路。他在她需要钱的时候出狱马上见她借她钱,在她独自一人的时候漫不经心地护送她走过最危险的路。虽然他们的谈话总是不欢而散,因为他那么了解她,而她总是口是心非,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之间下一次交谈,即使下一次还是以争吵结束。
思嘉与瑞德结婚后在新奥尔良的日子就是他们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即使分开了也一样。误解与思嘉的后知后觉还有孩子的悲剧导致了他们的婚姻走向破灭,瑞德在对思嘉倾其所有之后终于累了,思嘉终于明白她真正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了,他却说不再爱她了,要离开她了。那个勇敢的、聪明的、可靠的、英俊的瑞德,曾安慰过思嘉的宽厚的胸膛,用力环绕思嘉的强健的臂弯,认真吻过思嘉的温柔的嘴唇,在十二棵橡树对思嘉一见钟情的深邃的眼睛,都不再了。他总是突然离开又在她需要的时候突然出现,这次他真的要走了。
经历了十年剧变的思嘉,在媚兰去逝后终于知道她有多爱媚兰了,终于知道希礼只是年少的不愿醒来的梦了,终于在经历了种种之后知道困扰她的浓重的迷雾尽头是什么了,终于得到本以为最重要的钱又失去一切然后找到真正重要的人了,她却又要失去了。
最后的最后,她又用最有效的方法安慰自己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明天又会不同了,就像她过去十年里独自度过每一个糟糕的日子的明天,明天一切都会有办法的。
明天她又会变得更坚强果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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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和最老道的爱情都是:我陪你看星星。可这两种看星星的心境却大不相同。简单的爱情是以“我喜欢”为最高原则,不在意感情的付出;而老到的爱情奉“让我喜欢”为至尊,以理性来斟酌现实的元素和个性的默契。
如果可以,很多女孩儿都梦想有高富帅智的精英男,最好还是世家弟子。这种精英男当然只是一小撮,而他们精挑细选的女伴儿当然也是人中极品。
郝思嘉就是极品女:她栗色的卷发,楚翘的睫毛,绿色的眼睛,尖尖的下颌和十七英寸的小蛮腰带着热情和生气扑面而来。令艾希礼这个贵族世家出身,受过良好教育,具备所有贵族气质和作派的精英男心驰神往。但,艾希礼以他贵族的目光和深思动测了郝思嘉极品女的本质:勇敢,任性,不择手段。 他知道他受不了郝思嘉, 需要为她做出极大的让步,于是他说:“至于我,我不能把整个的我给你,。。。而我对你的心思,你的灵魂也不能全部都要。那时你就要难受了,你就要恨我了。"
于是,精英男娶了表妹眉兰做太太。当然他依然不能摆脱郝思佳活生生的诱惑,他一边跟自己的欲望做斗争,一边又在眉目传情之间逐渐断送了郝思佳的一段姻缘。
这当然不全是艾希礼的过错。郝思佳一直以“我喜欢”为最高原则。她的任性和青涩跟今天不谙世事的女孩子大多一样,为了和自己喜欢的男人绑在一起,什么都可以做。她负气地嫁给眉兰的弟弟,只为了能从眉兰那里偷看或偷听到艾希礼的情况,从今天心理学的角度看,她的痴迷多少也具有某种病态。
然而靴子腿白瑞德出现了,这个发战难财的豪绅,不仅偷听了郝思佳肆无忌惮的爱的表白,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怂恿着郝思佳一切不守妇道,不择手段的反传统,反贵族行为。白瑞德的勇敢赤裸裸地带着慓悍和劲道,但他同样自私,妄为,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他对郝思佳的了解堪叹知己知彼,而他的倾慕依然不减,这是全书最为令人侧目动容的地方,当然也是男女挚爱的最高境界。他后来的离开,既是失望,也是谦让。他的出现给南方上流社会带来一种自由不羁的新鲜气息,而这,正是郝思佳骨子里所有的出格,是她父亲爱尔兰血统的蔓延和蓬发。
遗憾的是,思想简单的郝思佳并没有认识到白瑞德的重要。她和盖茨比一样对爱人和人性的了解积欠火候:盖茨比阴差阳错为黛西而死,郝思佳为了艾希礼失去了白瑞德。
当韩眉兰死了以后,郝思佳才真正意识到能陪她看星星,并且从头到尾陪她看星星的人就是白瑞德,她终于把自己的爱情调拨到了“让我喜欢”的高度。可喜可贺。这种认识的蜕变经过了岁月的磋磨,她和她的家庭都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
其实,艾希礼里并不是懦弱,而是自私,懒惰。他的确不可能为别人改变自己。他的贵族性掩饰着他自私,冷漠,逃避现实的一面,并且与他的惰性一脉相承,当南方贵族有着家奴的悠闲生活消逝后,他的精神和信仰也随之倒塌,他无法再站到一个新的高度去崛起,去工作,去竞争。当眉兰去世,代表他生活里唯一的贵族支柱倒塌了,他虽生而尤死 。
再说,韩媚兰,她才是南方贵族女子的典范。她善良,温柔, 克己,不论对朋友, 丈夫,还是穷人,妓女都有极大的同情心和包容心。她虽然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但爱情和心灵的充实,让她成为斯佳有时也不能不承认的美人。 她有着近乎完善的人格和非凡的凝聚力,她心里毫无龌龊,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上帝的孩子。她才是艾希礼一生的理想:一个完美的贵族女子,缔造一份精致,温馨的南方生活。如果,没有战争 ,那末,希礼的梦想是完成了。但是这样一位理想的贵族女人,却缺乏生命最基本的要素-健康,所以她经不起战乱的摧残。动荡,贫困,生育,都无可避免地摧毁着她。虽然她有完美的心灵和崇高的理想,但她虚弱的体力却无法抵抗疾病和贫困的侵袭。她的生命,在北方工业资产阶级的挺进和打击下,随着南方奴隶体制的瓦解而彻底地随风而逝。
眉兰的死亡,艾希礼的颓败和南方旧时代的消逝是充满伤感的契合。理想和完美不可能建立在不健康,不平等的人类关系之上,不论这种关系是雇佣,邻里,情人,亲人之间。十九世纪中期,南方奴隶制度的狭隘,偏见,不公和奴隶主们井底观天的闲悠自安已经透出裹尸布般的迂腐;而北方新生工业力量急需工人和劳动力,自由竞争的气息熙熙攘攘,乘风四溢,这必然要荡涤老式的传统和习惯。然而,南方老时代的贵族们有着他们对战前美满和温馨的记忆。玛格丽特米切尔虽然在少女时代极其反叛祖母,并且上了大学才知道自己爱尔兰的血统受人歧视。而在她成为少妇以后却用尽笔墨缅怀祖母家乡陶乐肥沃宽广的红土地,春天的野宴,竞相开放的山丹丹花,午后的小憩,傍晚的烤肉香,还有那些熟悉的黑色濮人的面孔,以及象思佳母亲一样默默而顽强地忍耐着自己命运的女人,她们的生命在后代里延续,一代一代,生生不息。即使是爱尔兰血统,又怎样呢?一定会有别样的优秀和惊奇,米切尔用笔证明了自己。
飘在1935 年发表,1936年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1937年获得了普里兹小说奖。电影出来后更是囊括十项奥斯卡奖项,成为美国文学和电影史上的奇迹。
玛格丽特米切尔和她的爱尔兰血统自然也成为值得回顾的历史。
花了半年时间,终于在断断续续中看完了,说不上什么感触,只是在梅里死的时候哭了,在瑞德离开的时候哭了,想知道他们的结局,但是又禁不住去看了电影,说实话有点失望。但我知道瑞德不是那么狠心的人,他们会在一起的。
因为这本书我好像爱上了老男人,哈哈哈
非常经典,是我最爱的小说之一.
作者用非常细腻的感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女主人公的成长经历和爱情路程.
全文最独特的地方就在于,男女主人公都不是传统意义中的正面人物,什么大公无私坚苦朴素的英雄人物.
女主人公思嘉,可爱俏皮,热情,活力无限,以自我为中心,喜欢所有的男孩子都围着自己转,甚至抢亲妹妹的未婚夫.这是个几乎所有女人的眼中盯,是个传统意义中的不正经女孩儿.
但她敢做敢当,聪明,勇敢,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使得所有她的那些小技俩都变得那么可爱,那么理所当然.妈妈身上有着高贵的血统,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真正的千金小姐,但偏偏她身上又流着她父亲那爱尔兰的血统,勇猛而鲁莽。
当家庭遭遇大变故时,又恰恰是她,挺身而出,用双手在那片最热爱的黑土地上,创造了新的历史。
战争来了,她一路艰辛回到家乡,途中竟还拉回一头牛。最难忘的是当她跑到阿西里那所梦幻般,曾记录了他们无数快乐聚会的白房子,发现一切面目全非,最后倒在贫瘠的土地上,说的那句话:我发誓,再也不会让自己挨饿!然后,她真的做到了,用尽了一切办法,坚强,隐忍,有着当家做主的魄力。
真心觉得她和瑞德是天生的一对,就象瑞德一开始说的那样:他们是一样的人。开始思嘉觉得那话对于她是一种侮辱,因为瑞德不是正经人。但以后,她才慢慢发现,真正适合自己的,确实是眼前这个有着漂亮小胡子,漫不经心,行为放浪的家伙。
一直错误以为的真爱阿希里,其实思嘉是根本无法走进他的内心的,他和表妹媚兰是一样的人,他们有着同样的思想,一样高贵的灵魂。第二女主人公媚兰是一个真正的好女人,太好太好了,最后的命运却对她不公。他和阿希里才是天生的一对。
而瑞德,其实放在现在来说是一个枭雄。我喜欢这样敢做敢当,不虚为不为难自己,人生就是这样才痛快淋漓。
关于根据飘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也精彩非常。通常这种名著改编的电影多数没有书本精彩。而乱世佳人却令人一看难忘,到现在我家里还存着它的上中下全套影碟。当然这确定也少不了费文丽的精彩出演,当她跳出来挑了一下眉毛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被吸引了。
看过书以后不妨再去看一下影片,更能感到过瘾。
本来只想写两句。。。精彩内容太多,又怎么是一两句能描述啊。
一本调理很清晰的书,在时间轴上,ashley,melaine,rehtt,tara几条暗线缓缓推进,时而溅起浪花,最后山崩海啸。
看看几个重要的转折点吧。
charles的死,scarlett轻松地stand it,唯一不爽的地方是守孝的礼节。而rehtt在此时解放了她的欲望,她走上了don‘t care what others think的道路
atlanta的沦陷。scarlett只是为了ashley才留下来照顾melaine,而这次自私的举动,成了后来melanie赞美scarlett最伟大的事实。
有时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别人很难弄清你做一件事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所以他们看到的,就是透过他们的有色眼镜看到的东西。因此,melaine眼中的scarlett,永远是那么lovely。
ellen的死。scarlett从此再也不用想what would mother say about my behavior。脱离了最后的束缚,从此随心所欲。
爸爸的死,其实一个疯人变成一个死人落差不是很大,will的理性与对这片土地的热爱感动了我。scarlett之所以在兵荒马乱的时候还要回tara,也是出于一个irish对土地的热爱,当ashely捧着红土对scarlett说that's something you love morethan me时,scarlett应该明白了些什么,但是她对ashley的爱怎么就那么坚强,最后消失得又是那么突然与彻底。
rhett说的很明白 a child crying for the moon. what would a child do with the moon if it got it? and what would you do with ashley?yes,i'm sorry for you_sorry to see you throwing away happiness with both hands and reaching out for something that would never make you happy.
最后scarlett体会到的不也是这个。当她发现ashley面对melanine的死,比她还要无助,她才发现,自己一直爱的人,只是一个理想模型。
当frank死的时候,她第一次感受到ashame for others。她第一次明白了过分追求自己的利益对于别人的harm。她可以说那是为了tara,但是她明白了,生命不仅仅是tara,不能为了自己与tara,让无辜的人无辜地牺牲。
她想着有钱了之后就做一个体面的lady,但是她不能,这又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模型。她天生就不是一个lady,她很现实,她与众不同。南方的贵族,是绝对不会接受与众不同的人的。
所以她和rehtt走到了一起。
rehtt的心理,感觉一直挺怪,为了孩子能走进上层社会,一下子狠命地收束住自己,与南方的落寞贵族们交往,甚至对scarlett不管不顾。他的理由是,只有boony是完全属于他的,而scarlett不是。他最后还是走了,不爱了。他在爱情上太讲计谋了,怕他表白心思之后scarlett就不再爱他,但他不表白心思就是在玩弄scarlett。一个男人不应该对自己爱的女人这样。
melaine的死是一场巨大的海啸。她是南方精神的象征,是一切美好品德的代表,是那么多人的精神支柱。没了他,ashley崩溃了,rehtt走了。
但是scarlett顶住了。
这正是scarlett最值得人尊敬的地方。stand it 。
人们读飘总是就剩下一个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但是如果你遇到事情就想tomorrow is another day,你可以stand it 吗?
她可以stand it,是因为她思想的现实,她对传统价值观的漠视。
她经历过starving,能活下来就是成功。
只有现实一点,才不至于像ashley一样,沉迷于旧世界里,心灵在肉体之前已经毁灭。
当世界发生骤变,只有最先接受它的人才能活下来。
文艺青年肯定不能理解这一点。
把目光放窄,放向生活,放向自己,放向家庭。心灵会永远充实,不会枯竭。
这已经很难做到了。能做到也就足够了
曾经碰到过一个像斯嘉丽一样的女孩子,可我没有勇气成为瑞德。瑞德一样的男人,应该是男人中的极致吧,可斯嘉丽毕竟是属于那种“爱永远在别处”的女人,有点射手女的味道,爱不放在身边,但却需要一个在身边爱自己的人。她对瑞德更多的不是爱,而是一种被爱需求吧!就像娇纵任性的公主,身边需要一个士兵的守护,但她的爱永远都放在远处的王子身上。更让人苦恼的是,对于这位士兵的付出,她很少会有心底的触动,更多的只是觉得这是一种理所当然。所以说,想要斯嘉丽和瑞德复合,那是不可能的,毕竟爱要求更多的不是激情,而是相互之间的感恩。
一个大农庄主的女儿,衣食无忧;年轻美丽,身边有无数的追随着;就是这样一个生来就是为了参加舞会的女孩,却碰上了战争。在战争中,身边的男人都远赴前线,自己也不得不去医院帮忙,每天看着伤员苦苦挣扎而后慢慢死去。不止如此,战争最终来到了她面前,来到了亚特兰大。她不得不坚强起来,保护身边的媚兰,突然扛起了重担。而当她历经艰难回来塔拉后,发现一切都完了,她的力量源泉母亲去世了,她的庄园只剩下一片狼藉,她的父亲也变得痴痴呆呆。她必须担起生活的重担,养活一大家人,而这在战争年代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啊。
经历过饥饿和贫穷后,她发誓永远不会让自己饿了。她变得眼里只有钱,她要钱,她要多多的钱。为此,她不惜压榨囚犯、满口谎言,甚至做叛贼与北方佬打交道,放弃了母亲教给她的所有美德。而美好的东西一旦失去就很再找回来了,她慢慢被自己的老朋友抛弃了。面对这样的思嘉莉,我只有可怜,面对残酷的生活,她勇敢的活了下来,但当一切好起来的时候,过去的她已经死了。
“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她不了解阿什礼,只因为她得不到,一心想得到。 而阿什礼挡住了她的眼睛,她没有看到瑞德对她深深的爱,没看到自己已深爱瑞德多年,更没有看到自己对媚兰的深深依赖。她老是把该想的问题放在明天起,永远也没有想清楚自己。。。
其实第一次读《飘》是在初一,现在已经不记得当时的感悟了,或许那个时候,小小年纪,只是读故事而已,根本没有什么感悟可以谈。
寒假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拿着《飘》读,便抢过来又粗粗的看了一遍,看完之后马上去看了《乱世佳人》。真心觉得电影拍得超级好,(就是有点儿长)女主精湛的演技让她自己变成活脱脱的斯嘉丽。
记得有人说过,人和书也是有缘分的,像张爱玲笔下的男子和女子,千山万水,蹉跎岁月,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在那个时刻遇到了彼此,了解了彼此。我和《飘》早就相识了,却始终没有相知,《乱世佳人》这部电影也在寒假的时候看过,我脑海中关于它们的全部记忆只是一个有着绿色眼睛和姣好容貌的女子,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传奇故事。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把握现在,珍惜他人赋予自己的一切!
有些人,常常在失败时自艾自怜,认为自己是可怜可悲的,对今后的生活失去了信心,却从没有想过从问题的源头寻找原因。又有些人优柔寡断,在下定决心做某事之前,却有开始幻想到过遵循这些目标做事之后。自己会变得如何如何,今后又会怎样怎样。就在这样的可笑的幻想中,迷失了自己。只有真正一个脚印一个坑,每天为自己定个小目标,逐步实现它,在一天一天中,充实自己,改善自己,充分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源能力,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最终目标。
在看本书看第三遍的时候无意之中看到了一位大家给这本书写的序,其中就有这几个字“这本书讲了这四种人,男人中的男人,女人中的女人,男人中的女人,男人中的男人”。
男人中的男人——瑞德。一个看起来放荡不羁,敢于超脱于世俗之外的男人。他第一次见到斯嘉丽是在舞会上,斯嘉丽像阿希礼告白,最终却被告知自己只是被当做妹妹,尽管在此之前及以后阿希礼都是那么深刻的爱着她,只是他不善于说出口罢了。他向所有的极尽风流的男人一样,对斯嘉丽不无赞赏,但是最难得的是,一种发自于心底的归属感。他曾经告诉斯嘉丽他们是同一类人,所以他试着在斯嘉丽困难的时候去帮助她,却也喜欢戳穿她的一切借口、伪装。就比如说,斯嘉丽在穿着家里的天鹅绒窗帘改装而成的衣服去监狱探望瑞德,希望他依旧爱着自己,会从他那里得到好处的时候,瑞德抓着她粗糙的手毫不犹豫的把她赶了出去但最后还是出手帮了她。他直率,不屑于世俗的虚假的礼仪,他相信真爱,相信真的勇敢的人,所以他真的爱斯嘉丽,也是真的尊敬梅兰妮。
女人中的男人——斯嘉丽。我是如此深沉的爱着这个女的,她骄傲、勇敢、自以为是、美丽、虚荣但是却永远不放弃,不屑于虚假的世俗,敢于用一切的手段让自己走出困境。她骄傲的可以,容不下任何人对她的忽视以及不屑,因为被阿希礼拒绝,一气之下答应嫁给了哈里,但是哈里却死于战役。后来因为生存,相继嫁给了弗兰克、瑞德。一个人的感情会流露于这种神态动作之间,所以在她婚后依旧对阿希礼念念不忘的时候,瑞德看在了眼里,最终放弃了各种努力,决定了跟她离婚然后离开。我一直觉得,斯嘉丽其实不爱阿希礼,年少时候的喜欢只是因为觉得自己是最漂亮的,阿希礼是她眼中最好的男人,按她的思维,她们两个是应该在一起的,长大后的时候,是她的骄傲容不下被拒绝的耻辱,她要让他拜倒在她的石榴群下,这才是她斯嘉丽,魅力十足的斯嘉丽。在她最后终于发现其实自己爱的是瑞德的时候,瑞德已经放弃了让她回心转意或者是爱上自己的任何努力,决定离婚了。我们总是这样,在最好的时候错过,在最爱的时候失去。喜欢肆无忌惮的挥霍着别人的爱却不知道同等的给予,在某一天发现想要给予的时候,别人已经不需要转身离开了。
女人中的女人——梅兰妮。她是个活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人,如果她不是活在虚拟的世界,精神十足的丰富,她不能明白阿希礼,不能与他白头偕老。如果她不是活在现实世界的人,她不能陪伴斯嘉丽经历过这么多的艰苦的日子。在她发现斯嘉丽对阿希礼的心迹的时候,什么都没说,还帮他们解释却在去世的时候,请斯嘉丽照顾阿希礼和孩子。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愚蠢,她只是习惯于守候和守护,她只是懂得去相信一个值得相信的人,而不流于其外表,不只存于世俗,却又能在世俗之间周旋。所以瑞德的尊敬,她当之无愧。
男人中的女人——阿希礼。能够有梅兰妮这样的女人嫁给她真的是他的幸福,能够在世俗世界中得到一点理解、支持。能够有斯嘉丽这样的女人爱着他,也真真是他的幸运,能够帮他承担了来自于世俗世界的责任与义务,给他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物质资料。但是在爱与被爱的世界之中本就无是非对错,因为爱,所以可以包容他的一切,所以愿意帮他承担了一切,给予他所需要的一切。就像他可以把自己无私的奉献给国家一样,又怎么能说的清楚对错呢?
迷惑中永失我爱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Lachrymose,Chapter X.
(短评还要限制字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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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被爱包围着的人,叛逆心更强。越是不能得到越是渴望。斯嘉丽是这样,其实瑞特或许也有一些这种自虐心理。这种得不到即是爱情的魅力也是它的悲哀。但丢开斯嘉丽的爱情,我更喜欢斯嘉丽这个人。源源不断的斗志,活力,自信。说她自私,可谁没有,但她在战争期间没抛弃情敌,用自己劳力、婚姻养活一群人。真实,敢说,敢爱(即使那或许不是真爱,但这勇气我自问自己差得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