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的英国源流
2008-6
吉林大学出版社
牛笑风 著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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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66年1月,在北欧海盗长期侵扰和内部派系纷争内乱中,末代撒克逊国王闭上了遗憾的眼睛。消息传来,隔海相望的诺曼底公爵威廉随之起兵征服英格兰。在他们的眼里,满是对英格兰的土地、财富和王位的贪婪和渴望。然而,整整6个星期的逆风狂吹,威廉百般无奈,从圣瓦莱里教堂请出圣埃德蒙的圣骨,游行祈祷,以求圣人相助。第二天风向果然突变,威廉深夜率军进发,顺风顺水,翌日清晨便到达海峡西岸佩文西。仿佛是神助一般,防守的英军居然撤回泰晤士河。欣喜之余,威廉迫不及待地抢先登陆,没想到一下船就摔了个满嘴泥。威廉不怒反喜,认为这是一个吉兆。他高兴地喊道:你们看,我的双手已经抱住了英格兰。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编围绕权利问题,探讨自由的制度空间,考察等级权利制度的形成和演绎,在此基础上,对制度的背景、建构、规范,以及制度的政治衡平演进等进行分析,最终揭示制度自由的意义;下编围绕宽容问题,着重讨论自由形成发展的文化氛围,从中世纪英国社会伦理生活(实践)和道德哲学(理论)的双重角度,展现宽容多元价值取向的形成、发展,以及深远的意义。
牛笑风,浙江宁波高校副教授,市政协委员。主要从事中世纪英国史、西方政治经济思想史教学和研究。曾在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了30余万字的学术论文。翻译丛书《给儿童的故事》获得全国图书优秀翻译奖。另有论文获市政府及学术团体的奖项。
上编 等级下的权利——自由的制度空间引子 亚瑟王的圆桌,制度和结构的隐喻第一章 封建语境下的权利:“贵族的自由”封土权利,人格化的财产关系封建权利,“分享权力”的权利封主和封臣,权利的人身依附“以不平平”,“等差”的特权双向互为,权利义务的统第二章 三分鼎足:神圣和世俗的等级封建制度:等级的金字塔等级建构与演进:“开放的等级制”第三章 制度的背景:多重因素的合成罗马的馈赠:“法律下的自由”基督教的理论与现实:天赋神权和上帝金链盎格鲁一撒克逊的遗产:“日耳曼自由的精华”征服的力量:铁砧上锤出的融合第四章 成为自由:秩序与规范契约规范:权利与义务的“社会约定”道德规范:权利出于自律法律规范:强制性的他律第五章 政治衡平:互动与超越贵族的自由和国王的秩序等级会议和王权:牵制与平衡主权之争:专制与民权内战与革命:议会主权的确立第六章 自由之母:封建权利的现代意义唯有权利是绝对的权利制约权力结束语 自由启示录下编 宽容的价值取向——自由的文化氛围引子 自由和宽容的张力第七章 上帝示人的两张面孔:天使和魔鬼“主爱羔羊”:源于上帝的神圣宽容宗教专制:混进上帝计划里的邪恶第八章 过渡时期的磨难:异端与宽容异端的权利:另类惩罚个案分析:威克里夫及罗拉德派第九章 信仰的权利:虔诚话语背后的意义“一个人的上帝”:信仰回归个人“教随国定”:社会回归世俗买方市场:思想回归自由第十章 专制时代:宽容涌动于冰河之下亨利八世改革:内容激进而形式保守血腥玛丽:面具后的真实伊丽莎白的贤明:“两个世界的最佳选择”宽容理念:宽容实践的无花果第十一章 光荣革命:宽容挟革命与反动共进包容革命与反革命的宽容:克伦威尔VS斯图亚特自由地追求自由的精神第十二章 宽容实践的理性成果: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托马斯.霍布斯:“冷漠式宽容”洛克式宽容:通向真理的手段第十三章 多元与合一:自由的文化氛围制度张力:宽容融入权利建构思维特质:理性化的经验主义发展范式:在两极端中“守中道”结束语 多文化与宗教的相互宽容参考文献后记
上编 等级下的权利——自由的制度空间 第一章 封建语境下的权利:“贵族的自由” 尽管“自由”一词的用法诸多,但自由只有一个。一旦失去真正的自由,诸种自由才会出现,它们是指某些集团和个人可能获得的某些特殊的恩惠与豁免,而其他人则仍无自由。 ——〔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 封建语境下的权利是专属于贵族这一特权等级的自由。等级与权利架构起封建制度的基本结构。其中,权利是制度的内容,等级是制度的形式。二者互相依赖,相互作用。 首先,贵族的自由,本质上是一种权利。 探究自由的历程,我们发现,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中世纪,自由总是和权利联系在一起的,一个表现了生存内容的直接扩张,另一个表现了生存内容的形式。在当今自由主义的辞典里,自由仍然与权利纠缠在一起,难解难分。按照当代自由主义著名学者约翰?罗尔斯的阐释,自由是制度所确定的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复杂集合,各种各样的自由指定了人想做就可以做的事情,当自由的性质使做某事恰当时,别人应有不干涉的义务,这就是权利。简言之,自由就是一定范围内不受约束、控制或限制的享有和行使权利。 这种对于自由的解释,是典型的英国式的,它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在中世纪英国,“自由”可以用两个名词来指代,一个是“freedom”(摆脱……束缚),一个是“liberty”(免于……自由)。值得特别提出的是,由上述两个词来指代“自由”,唯有在英语中并用。虽然在英语写作中,两词并无太大的意义区别,但汉纳·费尼歇·皮特金在深入探讨这两个词的来源后,产生了两个结论:其一,这两个词在使用和指代意义上有明显的不同:前者是作为摆脱的自由;而后者是作为权利的自由,它所追求的,正是前者所要摆脱的东西,即财产和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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