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传记
2009-2
吉林大学
苗晓勇
228
246000
无
对于巴拉克·奥巴马,许多人都会揣着一颗好奇的心。这个突然出现在全世界眼前的美国黑人政客,在短短的几年间竟然从一个普通人一跃成为美国的政坛新星。而奥巴马美国总统大选的获胜,除了使他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外,也引起了全世界人民对这个美国黑人总统的惊叹。人们对了解他的人生之路的渴望是那么的强烈,他们想知道一个真实的奥巴马,一个能让他们真正认识的奥巴马!本书为您讲述了奥巴马从出生到现在的人生经历,主要从几个方面来为大家展示一个真实的黑人总统形象,包括第一部分的“我是谁”,第二部分的“我从哪里来”,以及第三部分“我要往哪里去”来分解段,分时期来全面介绍奥巴马这个人。在第一部分中,作品讲述了奥巴马的家族情况,以及他的家人,主要是他的父母,妻子,和外祖父母、女儿等家庭成员。在这一部分,作品将奥巴马的家人情况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进而也让人们看到了奥巴马的生活环境对他产生的无形影响。通过对“我是谁”的叙述,从侧面为您诠释了奥巴马的一个方面,也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认识、了解奥巴马的好机会。而本书的第二部分主要是为您介绍了奥巴马的成长时代,从他的留学生涯到哥伦比亚的大学生,从被定性为黑人的混沌青年到哈佛法学院的成名人物,奥巴马走过了不同于寻常人的道路。在这一部分中,奥巴马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尽现在大家眼前,在这里,您可以看到奥巴马的小时候,可以看到奥巴马的颓废青春,还可以看到奥巴马走出人生的暗淡时光迈向自己的小“辉煌”。
他是个异类,创造了美国历史上很多第一!他是一个黑人,但却能让白人也为之疯狂!他是一个平民,但却引起各国政要的关注!他拥有不屈的意志和迷人的魅力!他还有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但最后他却实现了这个梦想——成为了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他就是巴拉克·奥巴马,一位造就传奇的新时代偶像! 巴拉克·奥巴马,一个让全世界关注的美国黑人总统。从竞选国会议员失败到当选总统,他仅用了八年时间,被视为现代版的“美国梦”代言人!肯尼迪的衣钵传人!一位造就传奇的新时代偶像!然而,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将要往哪里去?…… 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他是如何具有这样独特个人魅力的?他是怎样创造奇迹的?他能否改变白宫的颜色?他是否只是一个黑皮肤的政客而已?所有这一切的答案,都在这本《奥巴传记——一个真实的奥巴马》里!这是一本全方位展现真实奥巴马人生轨迹的人物传记! 这是一本励志书!“有理想的人才能创造奇迹”!给名人做个传记,给草根一个模仿名人成功的范本。
苗晓勇,祖籍河南省偃师市人,10岁跟随父母移居美国,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后从事新闻媒体行业,就职于芝加哥一家支持民主党的报纸,曾经多次在芝加哥媒体宣传奥巴马的参政思想。
在奥巴马宣布参加总统竞选之时,就开始说服周围人支持奥巴马,是奥巴马的坚定支持者。
第一部分:我是谁? 第一章 父亲:黑人血统的肯尼亚人 1.被西化的祖父 2.父亲不寻常的人生 3.卢奥家族的渊源 4.继父是个好父亲 第二章 母亲:白人血统的堪萨斯人 1.外祖父母的故事 2.“单亲妈妈”叛逆与执着 3.夏威夷的邂逅 第三章 妻子:哈佛法学院高材生 1.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 2.美丽的办公室爱情 3.她是奥巴马的得力助手 4.奥巴马的幸福生活 5.女儿眼里的普通父亲 第二部分:我从哪里 第一章 在异国的四年立下大志 1.全新的印尼生活 2.小学生涯在这里度过 3.三年级小学生的梦想 第二章 回到出生地的困惑 1.美国,我回来了! 2.民权在他心里生根 3.“巴利轰炸机” 第三章 夏威夷的中学时代:拨开云雾,重见光明 1.被定性为黑人,遭遇认同危机 2.普纳荷的中学时光,迷茫的青春期 3.全额奖学金上大学 第四章 西方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 1.失去了方向 2.哥伦比亚大学的历练 3.低调学习,高调毕业 第五章 从草根做起的奥巴马 1.毕业之后的“抉择” 2.精神导师的指点 3.出于信仰从事黑人社区服务 4.“无畏的希望”第三部分:我要往哪里去? 第一章 哈佛法学院的名人 1.喜欢社区工作,决定从事公职 2.再次成为大学新生 3.《哈佛法学评论》历史上的第一个黑人总编 4.成了名人 第二章 “我要竞联邦议员” 1.毛头小子敲开政坛之门 2.“你是不会赢的” 3.拨开阴霾,重新开始 4.请给我最大的支持 5.挑战美国政治,成为政坛新星 第三章 “我有一个梦想是做总统” 1.呼声日高的奥巴马 2.他是一匹“黑马” 第四章 党内的对垒 1.他让美国民众耳目一新 2.他将“希拉里神话”变为“希拉里童话” 3.希拉里甘做第二人 4.民主党为奥巴马组建豪华团队 第五章 总统攻坚战——楚汉最后争霸 1.揭幕战上的较量 2.奥巴马Vs麦凯恩:战火升温 3.克林顿夫妇鼎立支持 4.小屏幕帮大忙 5.奥巴马问鼎白宫,麦凯恩如释重负 第六章 创造美国政治历史上的又一个第一 1.成为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 2.年龄不是问题,黑白不是差距 3.走进“奥巴马时代” 4.各界对奥巴马当选的反应附录: 今晚,此刻,我们相信 美国的变革:change is coming to America 我们需要变革:The chonge We Need 无畏的希望:The oudocity of hope 一个更完善的联邦:A Mre Perfecf Union 奥巴马的精彩语录奥巴马大事纪
插图:新当选的美国历史上第一任黑人总统奥巴马,全名为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他有着不同寻常的家庭背景。他出生在一个非洲黑人和美国白人组建的家庭,并有两个父亲。生父是具有黑人血统的非洲肯尼亚人,是美国夏威夷大学第一个非洲黑人留学生,并在哈佛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继父是来自亚洲的印度尼西亚人,也是美国夏威夷大学的留学生,尔后由于印尼政局变化被遣返回国。生父的家族在肯尼亚占有相当的地位,是肯尼亚的第三大民族。为了了解生父,了解生父的家族历史,奥巴马曾到肯尼亚寻根。也曾经,奥巴马跟随继父去往印度尼西亚生活、学习,继父给了他一段难忘的童年经历。奥巴马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祖父,头脑中有关祖父的消息,也都是零零散散。从小,奥巴马的母亲就通过各种方式让他耳濡目染,并鼓励他追寻自己黑人血统的根。1988年,这个多年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奥巴马衣锦还乡,到肯尼亚寻根。在那里,他了解了父亲的父亲,也就是自己的祖父侯赛因·欧尼仰柯·奥巴马(Husseinn Omyango Obama)。侯赛因·欧尼仰柯·奥巴马于1895年出生在肯尼亚的一个牧民家庭,他的家族在肯尼亚首屈一指,其家庭有穆斯林背景。欧尼仰柯出生那年,正赶上英国宣布肯尼亚为“英属东非保护地”,并开始在肯尼亚大兴土木,修建了非洲大陆上第一条铁路线:从印度洋上莫巴萨市到维多利亚湖东岸,长达近千公里,进而在肯尼亚进行肆意掠夺。欧尼仰柯所在的部落卢奥是最早被英国文化同化的部落。奥巴马的继祖母(欧尼仰柯的第三位妻子,也即奥巴马父亲的养母,目前还健在)告诉他,当年,他的祖父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他率先和来到当地的英国人交往。后来他渐渐喜欢上了他们的西式服装,甚至还学会了用英语。他给英国人打工,开始被派往当时的英属东非殖民地坦干伊喀,后来又被派到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因为在当时占有统治地位的英国当局不允许非洲人乘坐境内火车,奥巴马的祖父只好徒步前行,走了两周之后才终于风尘仆仆的到达内罗毕。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艰难险阻不断,还有猛兽的侵袭,据说他曾成功地对付过蛇、豹子甚至水牛的疯狂进攻。欧尼仰柯的工作是给那些英国的有钱人当仆人,不光负责看家护院,而且还要为他们准备膳食。他不辞辛苦,任劳任怨,终于攒了些积蓄,回家买了地和牛,搭建了小土屋,建立起了自己的家园。走了很多地方,欧尼仰柯在当时算是见过世面较多的人,生活也渐渐被同化,但邻居们却和他西方化的生活方式显得格格不入。他坚持要客人和家人先脱掉鞋子或洗干净脚才可以进屋。他平时要坐在蚊帐里,吃饭的时候要端坐在桌子旁的椅子上手拿刀叉。他很爱干净,总是洗澡,衣服也要天天换洗。邻居们对他的行为不以为然,家里人对他的做法也很难接受。奥巴马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讲,他们背地里给祖父叫“怪老头”。因为他总是强迫大家正襟危坐在桌旁吃饭,还要把食物盛在瓷器里。如果有谁不小心说错话或是用错刀叉,就难免会被被祖父用小棍抽打一顿。二战期间,欧尼仰柯在内罗毕一个英国上校家里做厨子,离开家乡整整三年。到50岁的时候,他决定不再为英国人效劳。他要落叶归根,解甲归田,回去干种地的老本行。回来后他把牛卖了,一心一意地种起了庄稼和草药,后来成了当地一个懂得药理的人,经常给村民治疗一些小的疾病,并因此受到了尊敬。穆斯林有一夫多妻的习俗,但是只有第一个妻子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这种习俗,欧尼仰柯先后娶了三位妻子。他的第一位妻子阿库姆就是老奥巴马的母亲,奥巴马的祖母。当然,这种习俗有非常多的弊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现代年轻人摒弃。但是在当时的肯尼亚,妇女的地位非常低,妻子简直可以称为丈夫的出气筒。年轻时的欧尼仰柯脾气很不好,经常对他的妻子们不讲情面,非打即骂。原配阿库姆实在忍无可忍,最后忍痛丢下一双儿女离家出走。奥巴马听村民说他的父亲和姑姑小时候也曾离开家尝试着去找妈妈。他们趁着一个没有月亮的深夜偷偷溜出家门,徒步走了将近半个月,一路靠乞讨为生,夜晚就露宿在野地里。后来被一位好心的妇人发现并收留,不但给他们东西吃,还按照他们的描述把他们送回了家。奥巴马的父亲十几岁的时候,肯尼亚开始进行反殖民者的独立运动。他的祖父欧尼仰柯由于曾经亲眼目睹了英国军队的精良装备,对反英运动获胜不抱任何希望,更没有积极响应。尽管如此,欧尼仰柯仍被英国殖民者误认为是革命运动的支持者,被押到隔离营关了整整半年。当他饱受煎熬,重返家园后,虚弱的病体再也没能完全康复,于1979年辞世。由于见多识广,又被西方先进文化感染,欧尼仰柯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就在他身陷囫囵之际,奥巴马的父亲由于天资聪明被精英教会学校录取,正在80公里以外的内罗毕上中学,这让他感到无比的欣慰;但是没多久,不安分的老奥巴马就让老师们忍无可忍了。因为打架斗殴,偷偷带女同学回宿舍,还偷吃附近农场的东西,老奥巴马最终被学校扫地出门,开除了学籍。
无
《奥巴马传记》苗晓勇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读书简摘奥巴马简历1、家族称呼姓名背景影响祖父侯赛因﹒欧尼仰柯﹒奥巴马黑人肯尼迪,卢奥族,仆人西化父亲老奥巴马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知识渊博“偶像”继父罗罗﹒苏罗托印尼不一样的童年外祖父斯坦利阿默邓纳姆堪萨斯州的白人良好的教育外祖母马德林李佩恩母亲斯坦利安邓纳姆单亲母亲,叛逆,执着生命虽短,意义永恒妻子米歇尔芝加哥大学医院副院长支持,温暖的家总统奥巴马混血儿找到了自我2、经历经历地点影响小学印尼教会学校作文中的梦想当总统,仗义中学夏威夷普纳荷被歧视,迷茫,孤独,吸毒高中夏威夷篮球寻找归属感大学洛杉矶西方学院校园政治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独住校外,艰苦学习,高调毕业社区管理员芝加哥南部黑人区草根利益,群众基础大学哈佛法学院哈佛法学评论第一个黑人总编律师芝加哥小型律师事物所“穷人的代理人”教书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教授民族党参议员伊利诺伊州政治新星联邦参议员美国国会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总统美国第一位美国黑人总统3、语录(1)被人看不起时,更要发奋图强,绝不自暴自弃,“默默用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向世界证明,让人刮目相看”(2)失败是激励,成功是动力“没有任何骄傲,只有欣喜和动力,努力向前的动力”(3)对于自己的梦想和喜欢做的事情要义无反顾,“勇敢地做自己想做的,完成自己的未实现的理想”(4)“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与此同时我们仍有义务彼此尊重。“(5)“希望是我们心中坚守一种东西:它告诉我们,不管遇到多少艰难险阻,只要有勇气去争取,只要愿意付出努力和艰辛,更好的东西等待我们”4、感言实现梦想是现在时和将来时,不是过去时。不管什么样家族背景的人,通过一番磨练,最终会实现梦想,天大将与斯人也,必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在学习生活中要找到自己所喜欢、所适合、所值得的从事的职业。人无完人,都是有setback,也许就是你的setback激起了你的斗志,奥巴马坐上了总统的席位原因之一就是要为黑人谋利益。实现种族融合。拼一拼,搏一搏,人生会更精彩。
货到很及时,书的质量也不错
与此前市面上冒出来的不少奥巴马传记相比,本书有两大特色:一是写作认真,非那些拼凑之作可以相比;二是作者的华裔背景,写作风格与语言更容易接受。
当当网送货速度是挺快,今天刚拿到书,粗略翻了一下,感觉还可以,附录部分也有奥巴马的演讲,中英文对照的,可以练习翻译了,呵呵。
这本书结构有点乱,中间有很多篇章感觉是为了凑数在拼一起的,有好几段写的都是一模一样的字句。但是看了书,还是可以让你简单的了解奥巴马。每个开创先例的人,都会有一段不平凡的童年经历,这样才可以让其成长,奥巴马也不例外。作为美国第一位黑人血统的总统,是一个开辟历史的结果。看完书之后的感觉是:书中很多重复的段落,但是让我可以简单的了解奥巴马。奥巴马有一中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明确自己的目标,在他很小的时候确定的目标就是要当总统,现在做到了。
看过以后觉得这本书对奥巴马描述的不详细,仅仅对他有个总体了解。有些平淡。
当当在发书的时候是否应该尊重一下顾客呢,好好的书上面一层灰,不擦一下还以为是旧的呢。不过书的内容不错!
这本书写得马马虎虎吧,就像平直地陈述这个故事
这本书有点赶时髦急就章的意思,有很多章节在重复同样的话,好象是从网上当下来的,内容条理性很差,基本上是一些公开资料的大杂汇。
很失望.....作者是那样写的....书看了三分之一就不想看了......还说是励志书,根本就是流水帐.不是我苛刻,自己去读读就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和感受....
这是我帮舍友买的,他说很假,没意思,现在放在那养蟑螂了,呵呵
认真读吧,还是能从中发掘点什么的
还行,读者有点空
内容远没有标题写的那么通顺那么详细堆砌出来的一本书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绝不买这本书
两个下午,看完了。
作者从“我从哪里来”(讲述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我是谁”(讲述奥哥童年至今)“我要到哪里去”(讲述整个竞选及其未来)三个方面展现了一个真实的奥哥。
给我最震撼的是:奥哥有一种消除对立的人文情怀!他跳出了相互对立、相互贬损的党派之争,从一个更高的高度思考着美国的未来,思考着美国人民的未来。我认为这是成就奥哥的第一因素!这些东西在一般人看来,会觉得没什么,然而,当你审视自身,审视自己所处的圈子、环境时,你最终会发现,学术上的系派之争,生活里的团伙之争已经深深扎根!奥运会期间,由于正逢考研,全程的比赛我只看了一场:中国女排v.s.古巴女排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当古巴女排打出漂亮的一球时,国人不鼓掌,而他们因疏忽或发球时输掉一球时,国人掌声如雷,比赛结束后,我跟朋友聊天说,第一种情况,我们应该鼓掌,第二种情况,我们不应该鼓掌。朋友却对我的看法极力反驳。既然我们或虚伪或认真的声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或“我们看的不是结果,而是欣赏对决的精彩过程”,那么比赛过程中任何精彩瞬间我们都应报以热烈的掌声。
给我次最震撼的是:一个人的过去能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他的现在,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的未来。奥哥竞选《Harvard Law Review》的总编时,他异常丰富的人生经验助他超过所以的传统意义上绝对占优的其他选手。
还有奥哥那与生俱来的、让人敬畏的自信,给我深深的印象。。。
P.S.
从当选到现在,奥哥的许多做法令人不尽人意,但一本书,一个人,对于远方的读者来说,其意义不在于这个人真实是什么,关键是看它给读者带来了什么,给读者以启发和力量就非常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