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海禅师评传
2011-12
厦门大学出版社
谢重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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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怀海幼年出家,初依潮阳西山慧照和尚,后依衡山法朗和尚受具足戒。往庐江(今安徽庐江县)浮槎寺阅读藏经多年,具备了深厚的经、律、论佛学知识。时值马祖道一在江西南康弘法,天下向风,他也前往参学,与智藏、普愿同称入室,各有擅长,成为鼎足而立的马祖门下三大士。《福建历代高僧评传:百丈怀海禅师》真实客观得记录了这位高僧的一生。
谢重光,1947年生,福建武平人。历史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教授、福建师大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及宗教研究所教授。先后获得过中国图书奖及教育部、福建省等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十余次,多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福建省人文社科项目。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有重大贡献的专家称号和津贴。
主要研究领域为唐宋史、佛教社会史、客家学、东南区域民族与族群历史文化、闽台宗教与民俗文化等。已出版《客家源流新探》、《客家文化与妇女生活》、《畲族与客家福佬关系史略》、《汉唐佛教社会史论》、《中国僧官制度史》(合著)、《陈元光与漳州早期开发史研究》、《客家文化述论》、《中古佛教僧官制度和社会生活》等专著20部,发表学术论文约200余篇,参编书籍多种。
第一章 时代、地域、家世与童年生活
一、生年辨析
二、时代与地域的崇佛背景
三、家世和童年生活
第二章 落发、受具与阅藏
一、落发于西山惠照和尚
二、进具于衡山法朝律师
三、重视经教,阅藏积年
第三章 师从马祖崭露头角
一、逢马则参
二、三士角立
三、石门守塔
第四章 开山百丈肇创新规
一、开山百丈
二、肇创新规
三、天下风行
第五章 禅理、禅行和禅风
一、禅理
二、禅行与禅风
第六章 传法弟子
一、法正
二、希运
三、灵祜
第七章 功在当代泽被千秋
一、改革背景
二、功在当代
三、泽被千秋
百丈怀不海禅师生平大事系年简表
附录
唐洪州百丈山故怀海禅师塔铭并序
唐新吴百丈山怀海传
古清规序
敕修百丈清规题解
古清规源流
参考文献
后记
版权页: 然则惟政就是法正,就是涅槃和尚,也叫做“第二百丈”,二名不同而实为一人。 “第二百丈”是“百丈第二代”的意思,并不是说当时有好几个百丈和尚,为了区分,分别称为第二、第三、第四百丈。那么,作为“百丈第二代”,法正的志业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有人据《百丈山法正禅师碑铭》残存的铭文有“敷演毗尼,洪严戒范。覃思探赜,会理研幽”之语,认为法正在百丈怀海去世之后,“复辟旧制,甚至成了一名‘敷演毗尼,洪严戒范’的律师,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叉进而推论法正在怀海去世后改从弘律为主的惟正受学, “结果也成了一名律师,改变了怀海的主张。 由于法正一改旧规,转事律学,使得百丈山失去了原有的特色,再加上法正其后不数年即辞世,使得怀海在百丈的法统不得其传,法正之后就基本上断绝了。”照这么说,法正不但不是“不坠付嘱”、绍续师业的合格接班人,反而是背师灭祖,复辟旧制,毁坏禅林,使之重归律寺管辖,使得百丈山面貌大变,怀海法统不得其传的罪人,那又有什么志业可言? 其实,这是对《百丈山法正禅师碑铭》铭文的莫大误解,也是对法正其人的莫大误解。 《铭文》说的那几句话,是说法正原来是一名很有律学造诣的僧人,但后来“摆捐素习,入百丈深山”, “披纳学禅”,秉奉怀海的教旨,成为一名禅师,继承了怀海的事业,使得百丈山禅林更加兴盛。 在禅宗史上,此类由律入禅的名僧比比皆是。即以《僧传》所载若干著名禅师为例,释惟宽, “学毗尼于僧如,证大乘法于止观,成最上乘于大寂道一。”释无业, “至年二十,受具足戒于襄州幽律师,其《四分律疏》,一夏糠习,便能敷演。”后投马祖得法。释天然, “于岳寺希律师受其戒法,造江西大寂会。”南泉普愿,“诣嵩山会善寺嵩律师受具,习相部旧章,究毗尼篇聚之学。后游讲肆……”最终投于大寂门下得法。释甄公, “投福寿寺辩初法师,以为模范。后于洛京昭成寺讲法数座,因礼嵩山禅师,通畅心决。”像这样由律入禅的著名禅师,还有许多,限于篇幅,不再枚举。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怀海的上首弟子、后来开创沩仰宗的灵祜,也有由律入禅的经历: “祜以椎髻短褐,依本郡法恒律师执劳,每倍于役。 冠年剃发,三年具戒。 时有钱塘上士义宾授其律科。”而怀海本人,也有学律读经的经历。可以说,禅律结合,正是怀海进行教规改革的基础,也是怀海一系禅行的特点。法正“披纳学禅”前的习律经历,不但不足为怪,反而是他能够继承怀海事业的有利条件。 现在我们根据法正、惟政实为同一人的认识,归纳其功业,主要有两点。
《福建历代高僧评传:百丈怀海禅师》真实客观得记录了这位高僧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