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
2005-5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曹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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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ⅥPO和WTO为研究平台,以法国和菲律宾的知识产权法典为范例,以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单行法为基础,以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国情为支点,以多维度和多视角为研究方法,以编纂中国知识产权法典为中心,以提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目标,从八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以我国正在进行的第四次《民法典》编纂为切入点,以外国经典民法典范例和本国的主导学说为基础,就知识产权法与民事基本法的交互关系进行了梳理,提炼出两者关系的“分离交融”四种连接模式,展示了一幅清晰的连接关系图,并采用比较分析与实证分析法论证了以“链接方式”将知识产权与民事基本法(《民法典》)连接为最具有效益的选择。紧接着围绕知识产权制度的表现形式进行逻辑论证,用历史研究和归纳论证方式阐释了制度变迁对知识产权制度模式选择的决定性影响,充分肯定了在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时代,知识产权法典是一种首选,法国和菲律宾作了率先垂范。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知识产权单行法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目标取向为“五化”:化虚为实,使虚在之法实在化;积零为整,使知识产权法系统化;内外兼顾,使知识产权国际化和本土化;与时俱进,使知识产权法现代化;和谐均衡,使知识产权法协调化。目标确立后,便以法律经济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对知识产权法典化进行了经济分析和实效分析,同时对与知识产权法典化有关的问题进行了辩证分析。完成这些基本研究后,最后就知识产权法典之范式进行了比较研究和选择,并以此为基础,草拟了一部《知识产权法典》。 本著作对。知识产权法典编纂与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理念;知识产权法与民事基本法的交互关系;知识产权法典化的目标取向;知识产权法典的范式选择等学术难题的解决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曹新明,男,1961年生,湖北汉川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和《中国版权》等权威、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参加创作学术专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比较》、《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
总序21世纪将是知识产权法典化的世纪内容简介前言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源流考 第二节 知识产权概念析要 第三节 法、法典与法典化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典化第二章 知识产权与民法典连接模式选择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须澄清的模糊:知识产权法的定位 第三节 既成模式: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分合交融 第四节 传统经典: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分离 第五节 独立成编:对知识产权的整体纳入 第六节 大胆创新:将知识产权与普通物权糅合 第七节 最佳选择: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链接 第八节 结语第三章 制度变迁与法律模式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由观念、理念到实践 第三节 政权更迭致权性变异 第四节 改革开放使知识产权向私权性回归 第五节 对初制品的精心打磨 第六节 理念铸就法典化的前提 第七节 理论储备是法典化的基础 第八节 制定法的完备是法典化的诱引 第九节 结语第四章 法典化的目标取向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化虚为实使知识产权法实在化 第三节 积零为整使知识产权法一体化 第四节 内外兼顾使知识产权法国际化与土化 第五节 第三步跨越实现知识产权法的现代化 第六节 抑扬互动使知识产权体系协调化 第七节 结语第五章 法典化的经济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知识产权制度利益之构成 第三节 现行体制中的不经济表征 第四节 知识产权利用过程中的效益优化 第五节 知识产权制度中的非合作型博弈 第六节 知识产权法典化成本分析 第七节 结语第六章 法典化的实效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法典化的过程实效 第三节 法律实效的三向度 第四节 保障实效的重要举措: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第五节 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利于法典实施 第六节 结语第七章 法典化的辩证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盲人摸象现象的反向启迪 第三节 “多”与“一”的关系 第四节 “动”与“静”的关系 第五节 “取”与“舍”的关系 第六节 结语第八章 法典范式选择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法典范式选择标准 第三节 模拟法典范式 第四节 结语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典》模拟稿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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