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原理及其意义

张中秋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8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

张中秋著  

页数:

274  

Tag标签:

无  

前言

这本集子是我部分文章的选编。这些文章是由同一个问题引发的,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原理及其意义的追问,亦即对中国法律文化之道的探索。走上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这条路,对我来说似有必然。我生长于清秀自然的江南农村,天性中有乡土社会的求实倾向,同时又有对空灵文化的向往,所以,从探求法的历史到追寻法的文化原理,似乎成了我研究历程中的一个自然选择。我对中国法律文化之道的思考,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虽然二十年前我在写中国法律的伦理化时已触及到了这个问题,但应该说那时还不是很清楚自觉的,只是十年后的研究才使问题愈来愈清晰地呈现在我的面前,迫使我不断地去面对和思考本书的主题,就好像朦胧中隐约有一条线索在不时地牵引着,让我身不由己地朝着中国法律文化的原理及其意义的方向移动。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一部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的新锐之作。作者从法史中抽绎法理,用法理来解读法史,揭示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道德原理,指出道德原理扎根于万物有序与生生不息的自然之理,符合人类的理想追求。本书为读者打开了一幅中国法律文化哲学的图景,有助于人们对中国法律文化原理及其意义的追问。

作者简介

  张中秋,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著作10部,其中专著5部。获教育部和国家级学术研究奖4项,其中个人奖2项,合作奖2项。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有系列著作出版。曾应邀赴美、德、法、日、韩等国,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参加学术活动和讲学。主持的项目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研究》。

书籍目录

序论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乡约的诸属性及其文化原理认识家礼与国法的关系和原理及其意义传统中国法的道德原理及其价值中国社会转型与法的统一性问题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兼论传统中国法理对中国法理学的意义从中华法系到东亚法——东亚的法津传统与变革及其走向法律文化交流的一般原理及其作用——以中日法律文化交流为个案的分析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以《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为对象的比较人与文化和法——从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附一:中国经济法律传统及其与社会盛衰之关联——兼论中国经济法律传统与社会盛衰之关联的中国之道附二: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作的思考——以法律科学为议论中心

章节摘录

乡约的乡治由乡约中的约定和约束来保障。约定是同约之人签名画押或同声起誓,自愿承诺遵守约规。《南赣乡约》有这样的约规:“当会日,同约毕至,约赞鸣鼓三,众皆诣香案前序立,北面跪听约正读告谕毕。约长会众扬言日:‘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皆日:‘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皆再拜,兴,以次出会所,分东西立,约正读乡约毕,大声日:‘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皆日:‘是’。乃东西交拜。“12”这种仪式化的约定是乡约促成乡治的基础,相对于以强制为后盾的国法,亦是乡约的优势所在。约束是乡约对同约之人义务的设定和对违犯义务的处罚,有约束力的乡约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南赣乡约》的惩罚措施即如前面所述,康熙朝李光地为其家乡撰成的《同里乡约》五条和补充诸条均是这类规定,如前五条之二:“伦理风俗所关,奸淫为甚,为士者犯之,尤不齿于人类。以后如有淫荡男女,不顾人伦,大坏风俗者,察知素行,立逐出乡。如有容留,即系约正、邻右之责。其以犯奸闻者,务须发觉送官,不得于约所薄惩塞责。”


编辑推荐

《原理及其意义: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原理及其意义 PDF格式下载



我一直从事于这方面的研究,不能不买。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