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2001-11-1
研究
裘敬梅,赵雷,刘淑强,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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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1982年8月23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83年3月1日起实施。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商标法》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商标法》扩大了商标保护范围,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商标法》制定颁布后,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商标的所有权人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商标法实施的近二十年中,商标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第一,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大幅度增长。1979年,全国有效注册商标仅为32589件,到1999年底,全国有效注册商标已达1091228件。1980年,商标年申请量仅为26177件,到1999年,商标年申请量达170715件。 1989年10月4日,我国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并开始办理商标国际注册。1989年我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仅为4件,1999年为11212件,商标申请量位居马里联盟成员国的第八位。我国已进入世界十大商标注册国行列。第二,加强了商标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商标法制建设。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商标管理部门,全国商标管理人员仅有几百人,且多为兼职。现在全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近7000人的商标管理队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八章 附则五、商标法相关立法背景资料及相关规定 (一)立法背景资料 1.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一次审议稿说明) 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二次审议稿说明) 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5.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等五个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建议表决稿说明) (二)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2.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