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上下册)
2004-12
国际文化
(美)伯恩斯
894
460000
孙天义 等
无
本书主要是一部关于富兰克林·D·罗斯福的政治性传记。除了他的社会生活以外,还详尽地论述了他的个人生活,因为工作把这位传大的政治家的一切都无情地卷入它的漩涡,其中包括他的家庭,甚至他的爱犬。罗斯福当时是怎样变成那样一位政治人物的?他为什么能够那么有效地取得了政权?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他究竟是一位多么强有力的领袖?他在哪些方面遭到了失败,为什么会失败?他的一生对于美国人和美国国策究竟有什么意义? 本书也致力于研究美国民主体制中的政治领导问题。它主要的是集中研究斯福本人,但也论述他展开活动的政治环境,因为我的方法基于社会科学家的主要研究结果:领导是一个普遍的性格的问题,而是扎根在一种具体的精神文明之中。我们只能根据罗斯福的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具体环境,也就是说,只能按照他塑造社会以及他又被社会所塑造的那种方式来理解这位政治家。
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James MacGregor Burns)是当代美国历史学家,早年毕业于威廉斯学院,后到哈佛深造,获哲学博士学位。1971年获美国普利策历史奖、历史和传记籍全国奖和美国历史学家协会的弗朗西斯·帕克曼奖。所著罗斯福传记两种,其中《罗斯福·狮子与狐狸》出版
第1部·从政训练 1、美好的环境 2、奥尔巴尼:幼狮 3、华盛顿:官僚政治家 4、为捍卫国联而战斗第2部·权势日增 1、插曲:商人政治家 2、奥尔巴尼的见习生涯 3、以毫厘之差获得提名 4、奇妙的竞选运行第3部·风云际会 1、入主白宫 2、全国人民的总统吗? 3、愤怒的葡萄 4、右派的雷霆 5、权宜的外交政策 6、1936年:伟大联盟第4部·狮临困境第5部·越过陷阱
无
有了这样的总统,就会造就一个强盛的国家!什么时候中国出了这样的领袖,也许中国就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的堕落!!
作为二战期间的美国总统,通过罗斯福,你可以了解那个时代的变迁与发展。同时,你也会被罗斯福的人格魅力所折服。这本书值得一读。
原文:http://book.douban.com/review/2508028/
这套人物传记2004年刚出版的时候,我就读了其中的《希特勒》,并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和分析力所折服。要说,希特勒早年也是品学兼优、且有一定才华的青年(看看他的水彩画吧!),但越往后,挫折感混合正义感、过度的优越感与偏激偏狭的个性,逐渐使这个有为青年“剑走偏锋”,最终走上了邪恶的不归路,并把把整个欧洲和世界带入了战争的深渊。
而5年后我读的这部书,则描绘了混世魔王希特勒的终结者之一的罗斯福。
然而,即便罗斯福的对外形象在二战中更多地以“三军统帅”示人,他的精力,却几乎全部放在与波托马克河的国会山的斗争当中,一部罗斯福史,也是一部与国会山的斗争史——至少从本书的角度来看如此。描述重点在国内斗争的主要根源在于,主流的美国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认为国际政治的中心系于美国,而美国的权力中心主要来自总统和国会。
了解了这种思想,以及一本人物传记的约束,就能理解作者花费大量笔墨描绘罗斯福在“潜艇租借”斗争中所采取的策略,仿佛世界的和平维系于其与国会山的斗争一样。然而,事实是罗斯福虽然终于下定决心绕过国会将潜艇租借于英国,此时的英国,已依靠自己的力量、挫败了希特勒的海狮计划。(这里忍不住评价一下希特勒,他对英军轰炸柏林后报复性轰炸伦敦的指示,实在愚蠢不过)
对于欧洲战场,西线有英法,东线有苏联,美国人的军事力量MS主要集结于北非和意大利。对于亚洲澳洲,抗击日本的主力属于中国和刚从欧洲战场迂回的苏联。美国在二战后能主导国际时局,并不是因为它比其他国家在更深的程度上参与了二战——想一想它国内高达40%的孤立主义者就知道了——而是由它在战后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所决定的,虽然美国也不缺乏国际主义——从威尔逊就有这个传统。
不过作者还是很诚实地认为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经历了一番史诗般的围困后,俄国人在年初迫使德国人从斯大林格勒溃退”。
但以上都不是重点,好像中国的新闻联播,国际部分总是一笔带过。
再来叙说一下这部书的重点部分吧。
首先,“新政”作为罗斯福的主要经济纲领,在后期的执政当中实际上已经失败。而且“新政”的哲学动机,并非起因于后来经济学家所说的“凯恩斯主义”——正好相反,罗斯福对凯恩斯关于扩大财政支出的信件视而不见——而是出于一种“对于三分之一最贫困的人的怜悯”以及一种类似机会主义的实验性质的心理。显然,罗斯福在与联邦法院和国会的抗争中失去了对新政的主导,经济和支持率重新下滑。连任四届以及声望日增,更赖于二战时势造英雄。备战性生产拉动了经济的繁荣,外部的紧张暂时性地弥合了与国会的分歧。
这一方面源于罗斯福的实用主义并非总是奏效——他缺乏一些远见与智慧,比如对于平衡财政开支的错误认识、对于官僚组织的过分反感(相比中共,可是很重视“组织建设”的)等等。
第二,在总统与联邦法院、总统与国会的斗争中,斗争的双方并不能简单地以“正邪”或“黑白”来看。在民主传统极其深厚的美国,总统、联邦法院、国会两院,都以其各自的方式,代表着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们都是民主、共和与宪政的产物,又是其代表。尽管在历次州及总统选举中,双方相互攻击对方傲慢或独裁,但整个过程正好体现了民主和宪政的制度构架。整个制度才代表了民主、共和、宪政。比如某章中,某州议员先表示忠于总,但最终迫于其选区的选举人而放弃这种效忠。有些人可能认为,这些有力的选举人可能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然而在美国政治当中,几乎所有强有力的利益都是以集团形式出现的,而且美国的政治学认为集团利益的出现并非总与民主的精神相违背,相反,它能更好地促进民主,而且也是共和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此,总统与联邦法院、总统与国会的斗争,谁赢谁输,并不是那么重要。在与联邦法院的斗争中,总统先输了,然而,顽强的罗斯福最终还是安插进了自己人。民主党人在国会大获全胜,然而随后又变得四分五裂、并成了总统前进的掣肘。虽然在战时国会听从了总统的召唤,但也透支着民主党的号召力。从胜负来说,倒是应了老子的话“祸福所依所附”罢了。从民主、共和、宪政来看,整个斗争的过程和制度构建,才是其真正的表现和代表,而无法由任何一方完全代表的。
第三,回到罗斯福本人吧。罗斯福从小接受贵族式教育,这使得他对美好的生活有坚定的信仰,但在处理方式上,又有很多“花招”。总的来说,他有很强的人格魅力,但连作者本身和书中所引的很多评论家都认为,罗斯福更像是一个演员(这倒让人想起了周星驰的《喜剧之王》⊙﹏⊙b),只是他全身心地忠于自己的角色罢了。
罗斯福具有极坚强的毅力和耐心,有动人的微笑,有富有磁性的声音,他会让你相信,他一直在关注你、慈爱着你。但罗斯福也会对所有人隐藏着内心的目的,对一切属于或不属于他的圈子的人,放着烟雾弹,而追求最终的目的。他在追求第三次总统选举中的行为,与袁大头养病河南安阳追求最高权力的行为从外表如出一辙,他还喜欢造成自己是“被迫还击”的形象……这些,都是为了最终的目的。
然而,多谢老天,罗斯福“基本上是个有道德的人”,美国也是个有深厚民主传统的国家,在达到目的后,罗斯福在人事和制度方面的变更并不像同时期其他国家的领导人那样过分地打击异己分子,正好相反,他总是一一个超党派和全民总统的形象示人,并取得了成功。
相照理说来,我们国家也是一个民主国家,也是一个共和国,也追求和谐。但在民主、共和、和谐的诠释中,我们却失之于简略。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共和、宪政没人提及,和谐成了反讽词汇。在我们共和国的成长中,美国作为民主、宪政传统有几百年历史的共和国,政治生活成熟、政治制度相对合理与充满活力、民主宪政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确实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
最后,再回顾一下罗斯福所处的时代吧!乔治华盛顿代表了古典政治,罗斯福则不能简单地说出于何种时代,但他确实继承了旧时代的传统,又点燃了新时代的薪火。20世纪的上半叶是一个变革的年代,也许正向书中所说,“罗斯福之所复杂的主要是因为自身就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他比他同时代的任何其他政治家都更多地经历了两个世界之间缓慢的过渡。(P545)”
这种时代,总会产生一些复杂的人。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也正处于一种过渡之中,中国一定也会产生“复杂”的人。但相比美国,中国还在政治上愈合着20多年非民主、非共和的动荡所造成的伤口,也不能求助于理想主义的弥补——它已普遍丧失——乐观点也许正在回归当中。
从这本书得到的最大心理感受:一,就书本身来说,有的段落由于铺垫到位,简直成了文学作品、比如史诗,如522~524页部分。二,就罗斯福的印象来说,会使人感到忧郁——参见罗斯福对美国青年代表的谈话(P488~489),引用林肯不过再描述自己的困境,这是本书的一个感情主线。书本应在忧郁中结束,但有了二战的时势,英雄也不得不出。罗斯福后来才认识到美国的政党制度应当受到改组,变为代表“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两大党,真正认清怎样做一个政治家(参加P549政治家和政客的若干区别),却已经来不及实施这一切了。
这本书给人的感触太多了,是我喜欢的一部书!
--------------------------------
P.S.:基辛格的《大外交》在描述罗斯福的战后世界格局构想时,用了“四大警察”说,而本书作者说是“三大警察”。罗斯福到底是何意呢?基辛格难道是为了讨好中国?呵呵。不过从罗斯福几次建议归还琉球群岛而蒋介石不敢要这一事来看,罗斯福对扶不上墙的稀泥心灰意懒也是有可能的。bs蒋。
财和才与貌双全,精力充沛,乐观积极,39岁小儿麻痹,却没有影响他的总统之路,一做就是连任3届,正逢经济危机和二战,他的业绩是让人敬佩的。喜欢他在和他的侄儿一起聊天时说的一句话:人只是善良是不够的,他还要够精明,和有足够的勇气
这套人物传记2004年刚出版的时候,我就读了其中的《希特勒》,并为作者深刻的洞察力和分析力所折服。要说,希特勒早年也是品学兼优、且有一定才华的青年(看看他的水彩画吧!),但越往后,挫折感混合正义感、过度的优越感与偏激偏狭的个性,逐渐使这个有为青年“剑走偏锋”,最终走上了邪恶的不归路,并把把整个欧洲和世界带入了战争的深渊。
而5年后我读的这部书,则描绘了混世魔王希特勒的终结者之一的罗斯福。
然而,即便罗斯福的对外形象在二战中更多地以“三军统帅”示人,他的精力,却几乎全部放在与波托马克河的国会山的斗争当中,一部罗斯福史,也是一部与国会山的斗争史——至少从本书的角度来看如此。描述重点在国内斗争的主要根源在于,主流的美国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认为国际政治的中心系于美国,而美国的权力中心主要来自总统和国会。
了解了这种思想,以及一本人物传记的约束,就能理解作者花费大量笔墨描绘罗斯福在“潜艇租借”斗争中所采取的策略,仿佛世界的和平维系于其与国会山的斗争一样。然而,事实是罗斯福虽然终于下定决心绕过国会将潜艇租借于英国,此时的英国,已依靠自己的力量、挫败了希特勒的海狮计划。(这里忍不住评价一下希特勒,他对英军轰炸柏林后报复性轰炸伦敦的指示,实在愚蠢不过)
对于欧洲战场,西线有英法,东线有苏联,美国人的军事力量MS主要集结于北非和意大利。对于亚洲澳洲,抗击日本的主力属于中国和刚从欧洲战场迂回的苏联。美国在二战后能主导国际时局,并不是因为它比其他国家在更深的程度上参与了二战——想一想它国内高达40%的孤立主义者就知道了——而是由它在战后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所决定的,虽然美国也不缺乏国际主义——从威尔逊就有这个传统。
不过作者还是很诚实地认为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经历了一番史诗般的围困后,俄国人在年初迫使德国人从斯大林格勒溃退”。
但以上都不是重点,好像中国的新闻联播,国际部分总是一笔带过。
再来叙说一下这部书的重点部分吧。
首先,“新政”作为罗斯福的主要经济纲领,在后期的执政当中实际上已经失败。而且“新政”的哲学动机,并非起因于后来经济学家所说的“凯恩斯主义”——正好相反,罗斯福对凯恩斯关于扩大财政支出的信件视而不见——而是出于一种“对于三分之一最贫困的人的怜悯”以及一种类似机会主义的实验性质的心理。显然,罗斯福在与联邦法院和国会的抗争中失去了对新政的主导,经济和支持率重新下滑。连任四届以及声望日增,更赖于二战时势造英雄。备战性生产拉动了经济的繁荣,外部的紧张暂时性地弥合了与国会的分歧。
这一方面源于罗斯福的实用主义并非总是奏效——他缺乏一些远见与智慧,比如对于平衡财政开支的错误认识、对于官僚组织的过分反感(相比中共,可是很重视“组织建设”的)等等。
第二,在总统与联邦法院、总统与国会的斗争中,斗争的双方并不能简单地以“正邪”或“黑白”来看。在民主传统极其深厚的美国,总统、联邦法院、国会两院,都以其各自的方式,代表着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们都是民主、共和与宪政的产物,又是其代表。尽管在历次州及总统选举中,双方相互攻击对方傲慢或独裁,但整个过程正好体现了民主和宪政的制度构架。整个制度才代表了民主、共和、宪政。比如某章中,某州议员先表示忠于总,但最终迫于其选区的选举人而放弃这种效忠。有些人可能认为,这些有力的选举人可能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然而在美国政治当中,几乎所有强有力的利益都是以集团形式出现的,而且美国的政治学认为集团利益的出现并非总与民主的精神相违背,相反,它能更好地促进民主,而且也是共和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此,总统与联邦法院、总统与国会的斗争,谁赢谁输,并不是那么重要。在与联邦法院的斗争中,总统先输了,然而,顽强的罗斯福最终还是安插进了自己人。民主党人在国会大获全胜,然而随后又变得四分五裂、并成了总统前进的掣肘。虽然在战时国会听从了总统的召唤,但也透支着民主党的号召力。从胜负来说,倒是应了老子的话“祸福所依所附”罢了。从民主、共和、宪政来看,整个斗争的过程和制度构建,才是其真正的表现和代表,而无法由任何一方完全代表的。
第三,回到罗斯福本人吧。罗斯福从小接受贵族式教育,这使得他对美好的生活有坚定的信仰,但在处理方式上,又有很多“花招”。总的来说,他有很强的人格魅力,但连作者本身和书中所引的很多评论家都认为,罗斯福更像是一个演员(这倒让人想起了周星驰的《喜剧之王》⊙﹏⊙b),只是他全身心地忠于自己的角色罢了。
罗斯福具有极坚强的毅力和耐心,有动人的微笑,有富有磁性的声音,他会让你相信,他一直在关注你、慈爱着你。但罗斯福也会对所有人隐藏着内心的目的,对一切属于或不属于他的圈子的人,放着烟雾弹,而追求最终的目的。他在追求第三次总统选举中的行为,与袁大头养病河南安阳追求最高权力的行为从外表如出一辙,他还喜欢造成自己是“被迫还击”的形象……这些,都是为了最终的目的。
然而,多谢老天,罗斯福“基本上是个有道德的人”,美国也是个有深厚民主传统的国家,在达到目的后,罗斯福在人事和制度方面的变更并不像同时期其他国家的领导人那样过分地打击异己分子,正好相反,他总是一一个超党派和全民总统的形象示人,并取得了成功。
相照理说来,我们国家也是一个民主国家,也是一个共和国,也追求和谐。但在民主、共和、和谐的诠释中,我们却失之于简略。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共和、宪政没人提及,和谐成了反讽词汇。在我们共和国的成长中,美国作为民主、宪政传统有几百年历史的共和国,政治生活成熟、政治制度相对合理与充满活力、民主宪政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确实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
最后,再回顾一下罗斯福所处的时代吧!乔治华盛顿代表了古典政治,罗斯福则不能简单地说出于何种时代,但他确实继承了旧时代的传统,又点燃了新时代的薪火。20世纪的上半叶是一个变革的年代,也许正向书中所说,“罗斯福之所复杂的主要是因为自身就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他比他同时代的任何其他政治家都更多地经历了两个世界之间缓慢的过渡。(P545)”
这种时代,总会产生一些复杂的人。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也正处于一种过渡之中,中国一定也会产生“复杂”的人。但相比美国,中国还在政治上愈合着20多年非民主、非共和的动荡所造成的伤口,也不能求助于理想主义的弥补——它已普遍丧失——乐观点也许正在回归当中。
从这本书得到的最大心理感受:一,就书本身来说,有的段落由于铺垫到位,简直成了文学作品、比如史诗,如522~524页部分。二,就罗斯福的印象来说,会使人感到忧郁——参见罗斯福对美国青年代表的谈话(P488~489),引用林肯不过再描述自己的困境,这是本书的一个感情主线。书本应在忧郁中结束,但有了二战的时势,英雄也不得不出。罗斯福后来才认识到美国的政党制度应当受到改组,变为代表“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两大党,真正认清怎样做一个政治家(参加P549政治家和政客的若干区别),却已经来不及实施这一切了。
这本书给人的感触太多了,是我喜欢的一部书!
--------------------------------
P.S.:基辛格的《大外交》在描述罗斯福的战后世界格局构想时,用了“四大警察”说,而本书作者说是“三大警察”。罗斯福到底是何意呢?基辛格难道是为了讨好中国?呵呵。不过从罗斯福几次建议归还琉球群岛而蒋介石不敢要这一事来看,罗斯福对扶不上墙的稀泥心灰意懒也是有可能的。bs蒋。
罗斯福具有狐狸的狡黠,但并不总是有狮子的威严,而且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往往被迫妥协甚至放弃,这是本书的主旨大意。罗斯福的权谋堪称登峰造极,这尤其体现在他第二次、第三次连任时耍的手腕。他并不明说是否参选,诱使一大批候选人蠢蠢欲动,自己更在其中推波助澜,使得候选人数量不断增多。这不仅为了他一旦选举失利留下后路,更使得候选人之间分散了票数,使自己一旦参选,本就应该领先的地位更化为大幅领先。这样,选举的结果在他幕后的布置安排下,变成完全取决于他是否参选了。这就是他操纵政局的灵巧手腕。
罗斯福的另外一个高招体现在他“超党派”的思路上。这种灵活的定位可以使他在必要的时候争取一批反对党中的进步分子的支持,而另一方面又造就了他全国领袖的象征。不过,这个手法应该说是以他的性格和天才为基础的。他本身秉持实用主义,擅于并十分积极地吸收各种各样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观点,把它们糅合到自己的纲领中去。必须说明的是,这一方针也有不利的地方,就是在他第一次连任的时候,由于他的大胜,使得民主党基本上独揽了整个议会。他一方面丧失了原本可以利用的后备力量--共和党进步分子,一方面又不得不去弥合民主党中的反对势力,这直接导致了他在第二任建树不多,甚至经济又开始衰退的局面。
关于罗斯福在和平时期一直没有一个强烈信念且不屈不挠的斗争,甚至就连"新政”实际上也没有超出民众的要求。我认为这主要是由美国政治的联邦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决定的。(1)联邦制度决定了在美国,一个领导者必须要在行政的各个方面都有所涉猎(尤其是在竞选的时候),而不是侧重于全国某一方面问题的见解。这样,由于他们精力的分散,他们往往就很难在具体问题有建设性的看法,往往只是满足于满足最大部分人的利益。(2)三权分立制度,尤其是政府日常行政往往要通过国会立法才能奏效的制度安排,使得一个宏观和全局上的领导捉襟见肘。由于议会的各个议员都是由地方选举上来,他们对于地方利益往往有更深依赖,更倾向于小修小补的改进。更何况他们中的许多由于在地方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对全国领袖总统的权威并不那么在乎。(3)总之,这样产生的地方和中央的矛盾,分工和全面的矛盾,导致了美国政治在制度安排上就是倾向于保守主义的。他们很容易提出保守的意见、以及拒绝进步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他们只能满足于帕累托改进。我认为这样的政府,很可能失败在纳什均衡上。
在政治上,罗斯福有全局的眼光,但是并没有长远的眼光。前者指的是他懂得在成为全国领袖力量时保持中立,不和任何人结盟,甚至为此不惜开罪于人——这使得他的权力不会受到利益联盟的限制,而且使他可以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抗中游刃有余。后者指的是他始终没有培养自己的支持力量,他没有培育新政主要受益者的力量,使得新政步履维艰。就连工会的力量也是别人正好帮他建立起来的。
从个人身上看国家的兴衰是不尽然的。但从国家元首上看,可以看出那个时代那个国家集中关注的许多问题。
托尔斯泰说,幸福总是相似的,不幸则各有各的不幸。成功需要各种各样不同条件的汇集。如果那个人汇集了那个时代那个国家需要的种种品质,那么这些品质如何展现在历史的发展当中,又体现了那个时代那个民族强大起来的哪些精神与文化?
在模仿他叔叔的事业发展道路上,对于时机的把握和自我的调整,让他懂得了许多是与非的问题及其解决的方法。
我总认为,得人和者得地利,得地利者的天时。反之,不知天时者不知地利,不知地利者不知人和。所以在辨证的发展关系中,把握复杂问题,获取解决问题所需知识、技能、智慧和各种社会资源的过程本身就是那个时代那个国家那个民族摸索走向兴旺之路。
相信对于今天的中国,会有益处。
这句话深深的在我的脑海里
随手写的,其实真应该好好总结一下那段历史!
书的内容异常丰富,学法律的,肯定会对霍姆斯、休斯、卡多佐、布兰代斯感兴趣;学经济的,凯恩斯、胡佛一定会触动他们的兴奋点;学政治的,“罗斯福王”、富兰克林罗斯福、威尔逊、杰弗逊、杰克逊……盼望牛人写出一篇纵横捭阖的书评出来!
认真看了……你的评论`
决定翻书去`
大块文章啊